chapter 11

有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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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对他的龉龃便尽数消失了。

    他还是像往常一样。

    不惹是非,生活按部就班,像个老干部。

    除了那整个班的人见他都要绕道走。

    好像“不好惹”三个字贴在他的脸上似的。

    ……

    我觉得和他待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奇妙。

    我总是忍不住想多少点话,他每次都静静地听,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平淡淡,从来不说废话,每次的回复都能一针见血。

    我努力地想让他的脸上有波澜,想让他回复我,当作是每一天的挑战一样。

    我想向他靠拢,会想做得每一件事都与他有关,读他平常读的书,了解他喜欢干的事,打工攒钱想给他买些什么,虽然他从来都没有要过。

    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

    ……

    什么时候由喜欢这种感觉,到喜欢他这个人,我也不知道。

    可能是那一次在不晴不阴的天空突然放出了丁达尔的光,我冲向终点时,他在那里等我的时候。

    或者是有一次跟他一起上晚自习,门禁之前实在是回不去,他把我带进他宿舍里留宿的时候。

    我印象很深。

    他宿舍里有点冷,所有人都各忙各的,进去只能听到敲代码的声音。

    他换了一件特别大的黑色背心,衬得皮肤白皙得很,身材又是偏瘦,整个人看起来有点弱不禁风。

    他说,吃水果吗。

    我恍然回过神来,说,好啊。

    于是他空手拧开了两个罐头。

    我觉得我一定是疯了,心跳莫名其妙地加快,眼神在他身上根本拿不来。

    我看到他看到他腹部和胳膊上有力的肌肉线条,看到他的细长的睫毛时不时扇几下。

    同榻的时候,闻到他的颈后有清香。

    要命。

    我努力地离这危险的味道远一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他,学长你身上好香啊,沐浴露什么牌子的。

    他说他不知道,他的洗漱用品都是他母亲给他买的,他认了一个牌子之后,就会一直买。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个夜晚。

    他背对着我,我的心脏简直像发了疯,我要极力抑制里面的燥热,才能让自己不去亲吻他的发旋,或是在他的脖颈上狠狠地咬一口。

    我明白了一些不可思议,又不可扭转的事。

    我可能,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某种欲望让我清楚地能把这种感情和友情分开。

    如果林初知道了,会怎么看我。

    我不想去想。

    我鬼使神差地去了解这个领域,还自己偷偷地去医院做了血常规检查。

    现在想想真是可笑又幼稚极了。

    这个人不知不觉地在我心里生根发芽,直到他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起我一整颗心脏的时候,我知道我无可救药了。

    ……

    那天我和他说,我喜欢你,林初。

    你能不能和我试试。

    他沉默了。

    人在中二期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天不怕地不怕,顶天立地。但是那一瞬我怕得要命。

    我想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怎么办。

    我想就算他不理我了我也死皮赖脸地贴着他。

    我想找个理由,把这件事当做玩笑,就比如说舍友和我玩的一个赌约……

    然后他答应了。

    我感觉我就想在做梦,实际上我把自己大腿掐青了仍然觉得在做梦。

    直到他主动过来吻我,我们在餐厅无人的角落里拥抱着唇齿交缠了很久,我才从呆滞中拔了出来。

    我想我没在做梦,这个温度是真实的,是来自这个男人身上的。

    我高兴到发疯。

    回去抓我到处逃散的舍友挨个拥抱。

    ……

    我第一次和他做·爱,就在第二天。

    我真的等不及了,就这么毫无经验,青涩又莽撞地想占有他,在他身上烙上标记,让那些垂涎他的学妹学弟们都知道。

    这是谢宸旻的,谁都不准动。

    要不是他警告我敢留痕就揍我,我还真就把这疯狂而幼稚的想法实施了。

    他第一次忍着什么话都没说,我问他疼吗,它只是蹙着眉头说你继续吧。

    直到他终于忍不住湿红了眼角,我才知道我第一次做得糟透了。

    他从来都会迁就我。

    从来都是。

    以至于让我产生了一种,如果没有这个人,我该依靠什么的感觉。

    ……

    我在睁开眼睛前,脑海里走马灯似的看过了我和他的记忆。

    每一个瞬间都是转瞬即逝。

    只有我们刚开始那一段时间,是非常非常长的,长到我甚至能清楚地感受到我那时的心情。

    多回忆些美好的事情总是好的,能让我暂时从我已经失去他的现实中挣脱出来一会儿。

    但是人总是得向前看的,做梦人也总有一天会醒的。

    我想我还是得继续活下去的。

    出院那天阳光很好,招财来接我,摇着它毛绒的白色尾巴,过来拱我的腿。

    我说,走,买烤肠吃。

    他汪了一声。

    妈还在担心,我给她道了歉,保证再也不会有这些混蛋的轻生想法了。

    那天我牵着招财,它去看小猫,妈去看咱爸,我去看你。

    我们这一家,可真是命运多舛。

    ……

    ……

    林初,初。

    你的日记我读完了。

    我听你的话,一天一天的读,读了五年。

    这不能怪我,怪你。你有好多篇就一句话水过去了,我忍不住,就……多看了几篇。

    我现在过得还不错,辞了工作,当了个自由职业人,每天写点文章,接点策划的活什么的。

    我那仨舍友打算要一起创业,把我也拉了过去凑数。

    现在我们公司办得风生水起,就是程序部那几个小子偶尔搞点幺蛾子。

    他们开玩笑说,要是你当部门里的一把手,我们能比现在强个三四倍。

    我现在赚得钱能养活自己和妈,以及家里的那些小东西了。

    我又从街上捡了一只小猫,但是这只跟进宝的性子简直天差地别,我以为我养了两只二哈。

    这俩除了我不在的时候一块拆家的时候挺齐心协力的,几乎见面就抢食、闹腾。

    搞得家里挺热闹的。

    还有就是,我当“爹”了。

    没想到吧?

    我认了那个女司机的小孩当干女儿,他们母女俩,我想我能尽点力所能及的力帮他们一把。

    初,我过得真的挺好的。

    我在努力地适应你不在的生活,别担心我。

    初,我想你了。

    但我还是忘不了你的样子,你的声音。我没法再去找一个能陪我的另一半。

    算了,我还有咱妈,一个女儿和一猫一狗,一点也不孤单,不急着再去找一位伴侣。

    初,我软磨硬泡了五年,你爸妈,终于肯让我进屋喝杯茶了。

    我想我继续磨上个一两年,大概就能彻底改口了。

    哈哈。

    ……

    初,这个世界上的善良人越来越多了。

    我把我们的故事编成小说,发到网上,没想到还挺受欢迎的。

    里面的林初是长命百岁的。

    里面的谢宸旻仍旧非常非常喜欢林初。

    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