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枪出猛虎啸

鲈州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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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近正午,日暖生烟。

    这是士兵们最盼望的一刻,因为有饭吃了。

    这个时代,普通百姓一天都是早晚两顿饭,有三顿饭吃的,只有那些富贵人家。

    但现在是战时,王太守为人也大方,所以,自从河内军移兵河渡,与西凉兵马展开对峙之后,河内的郡兵们难得的享受到了富贵人家的待遇,自是高兴得不得了。

    其实,这也是方悦之所以在王匡和韩浩的争执中,恪守中立的基础上,更偏向王匡的主要原因。[]三国第一强兵14

    当兵拿饷,扛枪吃粮,这是很朴实的道理,谁更大方,更体贴,自然就更受欢迎。哪怕为此要多冒点风险,但只要不是白白送死,都是可以谅解的。

    然而,在这一天的中午,无论王家的私兵还是郡兵,都扔下了饭碗,纷纷向大校场涌了过去。

    伙夫们也不意外。

    尽管因为刚经历过恶战,危机亦未接触,王使君特意嘱咐过,午餐要丰盛些,加些肉食进去。按照常理,这样的美餐放在眼前,那帮没见过世面的家伙肯定要打破头来抢。

    有肉诶!

    不过,既然有大热闹可看,军卒们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将饭勺丢进锅里,围裙扔在地上,伙夫们也大呼小叫的挤进了汹涌的人群之中……

    方都尉要和王公子比武!

    这是天大的热闹啊!别说一顿饭,就算一天不吃饭,能看到这种巅峰对决,那也是值得的。

    “巅峰对决?算不上吧?方都尉是咱们河内郡屈指可数的猛将,十三岁就生撕过豺狼,那是一等一的好汉,王公子就……”

    “得了吧,李十一,你的消息太不灵通了,你以为现在的王公子,还是过去的那个吗?今非昔比了!一个照面间,制伏疯马,那还是牛刀小试;出入万军于无物,刺伤国贼,割耳而归,比生撕豺狼不知厉害了多少倍!能比吗?”

    “怎么不能比?”李十一面红耳赤的反驳道:“马术好,制伏疯马,又有什么难的?我是不会马术,否则当时就……至于割耳朵什么的,又没什么人亲眼看见,谁知道是真是假?”

    “你当时既然在场,居然还这样说,真是……”另一边摇头叹气,极尽嘲讽之能:“若是假的,那你告诉我,早上西凉军为啥突然跑了?好歹你也是个军侯,别说你看不出来当时的形势如何。更何况,公子去刺杀的时候,于大哥也一同前往,怎么就没人看到呢?”

    “就算这样,兴许也就是碰巧了,瞎猫还能撞上死耗子呢!反正方老大肯定赢!”什么人带什么兵,方悦带出来的兵,都跟他一个脾气。

    “当然会赢!你们难道不知道,本来这场比试昨天就应该开始了,可王公子却诈做受伤,拖延时间。试问,他若真有胜算,又何必如此?”

    “就是,就是,你们解释啊!说不出话了吧?不行就是不行!”

    “对!”

    郡兵们纷纷鼓噪起来,他们和王家的泰山兵本来就不是一码事。

    军饷、装备就不用说了,单是那泰山兵人手一把的强弩,基本就能顶上郡兵们一整队,五十人的装备的价值总和了。

    伙食,郡兵们偶尔吃个肉,就像是过年,美得要命。人家泰山兵三天两头就能见点油腥,人比人,气死人呐![]三国第一强兵14

    当然,这种东西,谁也怨不着谁,私兵待遇好,面对的危险也多,王匡自己出钱养的兵,当然想怎么着就怎么地,郡兵也谈不上有啥怨言和不满。

    相对而言,他们现在的日子,已经比过去强了,王太守不是枭雄,是个老好人。有野心的人,更乐意在枭雄手下混,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跟着一个宽厚仁慈的主家混,才是最安心的。

    不过,道理归道理,贫富差距摆在这儿,谁也不可能无动于衷。郡兵和泰山兵的关系,多少还是有点紧张的,尤其现在还涉及到双方的主将,就更是如此了。

    “输赢总要打过才知道,这样好了,咱们以胜负来打赌如何?”

    “好主意,我赌三十金,押公子赢!”

    “我也……”

    王羽的脚伤,确实是个挺大的疑点。

    昨天他回营的时候,不少人都看见了,还为之惊叹过一番。原来的王公子,胆子小,走路也是畏畏缩缩的,不似公子,倒像个小偷。现在的王公子龙行虎步,全然判若两人。

    入营行走如常,结果一赌斗就说受伤了,这实在有点说不过去,哪怕说累了,想休息一两天呢?

    不过,泰山兵也都是心高气傲的,哪怕理亏,也不肯服软,涉及立场和荣誉,是男人就不能缩!

    他们的绝招就是拿钱砸,一下就把郡兵给砸『迷』糊了。

    现在是并肩作战,郡兵和泰山兵的伙食是一样的,但军饷却大有区别。尽管王匡很大方,加餐的同时,还发了双饷,但也架不住基数太低,哪怕再翻一倍,郡兵的军饷依然比不过私兵。

    李十一虽说也是个军侯,但他还真就没什么余财。看对面私兵随手掷出三五十金的豪气,他眼皮子也是一阵『乱』跳,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话真不是假的。

    可这口气却实在咽不下去,他血往上涌,双拳紧握,脚下踏前,打算给对方点厉害尝尝。其他郡兵也多有这么想的,对面的泰山兵更是不肯示弱,双方缓缓靠近,眼见着就是一场群殴。

    就在这时,一个冷峻的声音在众人耳边响起,像是一盆冰水,一下子把剑拔弩张的气氛给压了下去。

    “军中聚赌,不怕军法无情吗?”

    众人回头急看时,正见新任军侯于禁!

    “于大哥!”

    “你没受伤吧?”

    “公子刺董,到底是怎么动手的,给大伙儿讲讲吧。”

    “都别『乱』喊,于大哥现在已经是军侯了,督法纪的……”

    郡兵大多不认识于禁,但李十一那些军官却是认识的,而且暗中猜测,认为对方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此时见他面『色』严峻,心下都有些发寒。[]三国第一强兵14

    而泰山兵这边,就更是如此了。

    几百人的圈子能有多大,再怎么不熟悉,多少也会有些了解。于禁早有严于律己,执行军令一丝不苟的名声在外,看到他当了军法官,又被捉了个现行,众兵多少都会有点发憷。

    将众人的神『色』看在眼里,想起王羽的嘱托,于禁忽然微微一笑:“军法如山,赌钱自然是不行的。不过,大家争执不下,不赌一赌,也说不过去。依某看,这样好了,今天的午饭有加餐,就拿这个打赌好了,赢了的吃双份,输了的没的吃,吃肉喝粥,全凭眼光,如何?”

    稍一静默,下一刻,叫好声轰然响起。

    “好,于军侯果然通情达理!”

    “这话说的再对没有了,这样的对决,怎能不打赌助兴?”

    王羽接下来的策略,是要作战。如果还保持着之前郡兵、私兵泾渭分明的态势,打起来恐怕会各自为战,很危险。

    所以,设法弥补双方的关系就成了当务之急,这种细节很繁琐,却很重要,王羽当然要因人致用。擅长练兵的人,哪怕沉默寡言一些,亲和力却不会差,光板着个脸抖威风的人,是练不出强兵的。

    王羽指点了一下关窍,就将任务下达给于禁了。

    眼见着士兵们兴高采烈的加入赌局,而且押注的方向,也不再象之前那样,全凭阵营,于禁知道,任务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不过,想要取得跟完美的成果,关键还得看王羽。

    从赌局上来看,看好方悦的占了绝大多数,刺董之事太匪夷所思,让人难以理解,再加上王羽从前的形象……

    连王家的私兵,都有一半以上的人更看好方悦,郡兵那边就不用提了。方悦正是壮年,王羽年方弱冠,就算两者的天赋本领差不多,也是方悦更占优势。

    场外的动静闹得不小,要进行对决的两人也都听得分明。看到赌局一面倒的形势,方悦很是自得,他呵呵笑道:“呵呵,王公子,实话说,俺的马术也不错,你不用特意选择步战来迁就俺,无论怎么个打法,只要你真刀真枪的胜过了俺,俺就听你的!”

    王羽正在兵器架前走动,他要选一件兵器。

    于禁完成任务的效率,令他非常满意,亲和力是他的短板,另外,时间紧迫,他也无暇亲历亲为。其实,若非有于禁,即便不擅长,他也只能自己来,让别人去拉拢军心,他这个主将岂能放心?

    不过,是于禁就不要紧了,低调和没野心,是这位名将的标签。就算真有意外,也不是一时三刻的事,到那时候,自己也能用接连不断的胜利征服军心了。

    除了于禁那边的动静之外,他对远远停在外围的那辆马车也很有兴趣,目光时不时的扫过去。

    那辆马车他见过,也知道里面是什么人。

    尽管低垂的车帘挡住了他的视线,不见伊人玉容,然而,马车出现在这里,就已经说明了很多。

    何况,他还注意到,时而会从马车中探出头,叽叽喳喳的和车夫说话的,是个陌生的小丫鬟,而不是那个尖酸的婆子。

    这,同样能说明问题。

    “就步战好了,这样比较简单。”最终,王羽站在了一柄长枪的前面,淡淡的说道。

    实际上,他的马术并不高明,他甚至都没专门练过。

    后世的交通工具太多了,汽车、摩托车,乃至飞机、坦克,甚至战舰、卫星,他都能驾驭自如。在这些钢铁巨兽面前,马,实在是太弱势了,根本就用不到,他练骑术做什么?

    制伏惊马,他靠的不是马术,而是力量和技巧。如果当时是头疯牛,过程和结果同样不会有多大区别。只是没人往那个方面想,王羽也乐得方悦有此误会。

    骑战是他的弱项,本来就是要回避的。

    “王公子也用枪?”可能是太兴奋了,方悦的话有点多。

    “姑且试试。”手指在枪杆上拂过,王羽体会着陌生的兵器带来的感觉。

    对特种兵来说,所有东西都能当武器用,哪怕是牙刷、木梳这样的小物件。但除了匕首之外,不会有人专门在冷兵器上面下功夫,因为没必要。

    两人对决,王羽用不用兵器没多大区别,不过,征战沙场,终究还是要在长兵器上面下功夫的。

    所以,王羽选择了相对熟悉的武器,他觉得,长枪和刺刀的用法应该差不多。

    不过,他和方悦手中的长枪,跟他后世所见的略有不同。

    枪杆笔直,弹『性』稍弱,用的应该是桦木、枣木一类的硬木,而非是后世常见的那种白蜡杆软枪,枪刃也比那种缨枪更长更宽,和正宗的练家子们用的大枪差不多。

    王羽选定了兵器,对决开始了。

    双方相互退开,缓缓拉开了架势,四周的围观者也安静下来,偌大的校场上,只有风吹旗动的烈烈声响。

    方悦很快发现,王羽持枪的架势,与寻常手法全然不同。

    枪术讲求灵活善于变化,故而持枪的手法不能太僵硬,双手之间的距离也不能太大,以免转动不灵。而王羽却是将枪拉开在双臂中,整个身体仿佛一张绷紧的强弩,弩臂上搭着一根森然的巨箭!

    这不是通常的枪术,枪法究竟如何尚不得而知,但方悦可以肯定,其中蕴藏的威力,一定非常恐怖。

    他瞳孔紧缩,彻底的收起了轻视之心。

    脚伤?拖延时间?不可能!

    方悦已经确定,对面持枪的那个少年,是他生平仅见的高手之一。

    他紧紧的握住了枪柄,准备全力防御王羽的第一击。多年出生入死的经验告诉他,这一击,将会是极其可怕的一击,只有挡住了,才有取胜的机会,挡不住的话……

    一定能挡住!自己可是河内第一勇将!就算碰上传说中的温侯吕布,也当有一战之力,怎么可能连一个少年的一击都挡不住?

    然而,

    当锐芒离开王羽的掌心……

    长锋化作了锐利的长牙……

    猛虎般的咆哮声呼啸入耳之时,方悦才真正意识到,这一击的威力到底有多强!

    劲风扑面,威势无涛!

    那一刻,他闻到了死亡的味道!

    来不及招架,更谈不上反击,等方悦终于清醒过来的时候,锋刃已经指在了他的胸口。

    长锋出,虎啸现!

    一招,

    胜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