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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勒马北上
刘杲攻克金城后,随即按照允吾城建立的羌奴苦工模式,在金城郡复制一个战俘劳工营。
然后,刘杲短时间内,把所有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集中在造船方面,争取尽快把允吾城的骑兵战马全数运至金城。
因为湟水的地理条件,不便于采用战船战术,所以刘杲在允吾城时,根本没打算浪费钱财造大船。而后汉军渡过黄河,攻打金城,也因渡河不便,不得不放弃骑兵编制。如今攻克金城,放眼东方,却是骑兵作战最有利。
湟中地区和西海附近,许多地方都是优质牧场。此地羌民也大多是依靠畜牧业生存。刘杲在湟水流域以及西海附近,残酷搜刮一番后,掳获大大小小马匹近一万五千余匹。刨去畜牧以及用于交通、工业生产的马匹,刘杲挑出六千匹战马,组建一只三千骑兵大队。
三千骑兵,每人配备战马两匹。其中一匹战马是骟{n}马,另一匹战马是未阉割的。骟马,是骑兵的主力战马,用于战阵作战、冲袭;未阉割的战马,按照1:5比例来分配公马、母马,这些未阉割的战马,都是用来充当预备役,或者背运武器、战甲等。
这种骑兵配置,正是后世蒙古骑兵、辽国骑兵经过无数战役,总结出来战马较佳利用之一。虽然无论蒙古还是辽国,都是纯粹的草原游牧民族,但是他们这种游牧民族的骑兵作战方式,还是能够在中原地带复制七、八成的。
三千骑兵,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刘杲说服黑山时,一路招募来的强壮;二是由韩当、程普收编的籍贯多在幽州、江左一带的士卒;三是,湟水流域的本土汉人以及早早投降的叛羌;四是湟水流域收编的羌民。当然,刘杲所率大军差不多都是由这四部分组成。
在刘杲所建大军中,升迁条例基本上是比较公允的。唯一的限制的是那些羌奴,必须得学会汉话。一日不会用汉话与同僚交流,这些羌奴就只能充当汉兵炮灰。很显然,刘杲非但不会在这个时代,费尽心思,保护什么羌民独特文化,还要以强硬的态度,加速羌民融入大汉的进程。
骑兵整合完毕后,时间已经跨入四月份。
本来按照刘杲既有计划,大军该向叛羌主力开进,但是听闻孙坚正在挖自己墙角,刘杲有点坐不住,总想回安定看看。
“宋典,你说我是率军援救望垣,还是回守安定?”刘杲内心有点拿不定主意,便开口向宋典问道。
“公子回守安定,是因为孙坚?”宋典试探道。
现在全军之中,若说真正被刘杲当作心腹的,只有宋典、刘石二人。而其中,刘杲更相信宋典一点,甚至刘杲许多隐秘计划,都是由宋典掌握的密探直接执行。也是宋典对刘杲接触如此之深,才更明白刘杲这具少年身躯下,究竟包含多少能量。
如果攻下金城,就火速寻找汉兵与叛羌作战地点,并辅助汉兵袭击叛羌,这是刘杲老早就定下的战略布局。宋典内忖:“公子之所以改变计划,怕是因为孙坚有兼并安定之心。如今,去年进行的屯田政策,已经快到收成光景,孙坚肯定会把这些本该属于我军的粮草,独自霸占。
“嗯。孙坚此人,虎狼之辈,甚有野心,不可不防。”刘杲点头道。
“公子是担心文丑率军改投孙坚?若是文丑率军直接投靠孙坚,这种毫无忠诚之人,公子何必用他?”宋典小声道。虽然比较信任宋典,刘杲也不曾告诉他所有计划,所以宋典并不能理解刘杲所有的担忧。现在,宋典所有的分析,都是建立在孙坚、刘杲都是大汉臣子基础上分析的。而刘杲,却是始终心怀投机,把目光瞄向最高权力。
听到宋典所言,刘杲就知道自己问错人。宋典此时限于目光有限,并不能帮他提供出一个好建议。
“文丑……文丑!我怎么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文丑身上?”刘杲深深考虑安定局势之时,猛然一惊。
“难道因为他名列后世,所以才让我如此牵挂,成为我心中魔障?文丑、颜良,虽是将才,但是一本三国志,记载将才能人,何止百数?我未来的理想,需要百人乃至千人万人精英。若是每个历史人物,都要我费尽心思拉拢,我还有精力筹划大事?”
“人若无势,属下便谈不上忠诚。如今文丑这样行为,不过是因为此时天下未乱,中央尚为一统,他觉得孙坚位高权重,所以才费尽心思结交。抛开别样心思,这种行为最是普通、最常见不过。”
“对于他,我只需好好敲打一番就是。若是他真投靠孙坚,我安排他身边的密探,不也直接打进孙坚主帐?况且,若是威胁到我,直接令密探毒杀他就是。文丑,虽是将才,却不是非要收他做小弟。”
“我既然下定决心,为那个理想努力,就该有一个宏观视野,而不能局限于一个个历史名将故事中。我需要加强学习的是帝王之术,而非拉帮结派!”刘杲转瞬间,感觉思维突然无比开阔。
“你们虽是历史名人,但我刘杲来此空间,可不是为敬仰你们!”
“文丑真若铁心改投孙坚,杀了就是。”
经过对文丑事件的思考,刘杲的心变得更加坚韧,视野变得更加开阔,不再局限于一城一地的得失。
刘杲端起案牍上茶碗,轻抿一口,对宋典吩咐道:“文丑之事,暂且继续跟踪。如今,先把率兵援救望垣,放在第一序位!”
放下对文丑是否忠诚的担心,刘杲很快组建一只以三千骑兵为前锋,五千步卒为后军的部队,向望垣城开去。
令刘杲感到开心的是,他再一次邀请贾诩做他主薄,贾诩竟然爽快同意。这令刘杲不禁感叹:失之桑榆,收之东隅。
贾诩一人,足可当文丑十人!
不过想把贾诩这样的妖人,团结在自己周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贾诩这种人,目光深远,不见兔子不撒鹰,即便撒了鹰,他还会“烤熟的鸭子飞上天”。
“文和,可知我为何不驻防安定?”刘杲在行军,随意找个话题与贾诩交谈,以便拉近双方距离。
“校尉引军入湟水,避入深山数月,而后大军一举扫平金城郡。军功大则大哉,但是用军过于冒险,不是兵家常为之事。诸公评价起来,最可能评语,怕是‘轻军冒进,饶幸成功,下不为例’。”说道这里,贾诩顿了顿,扫视一眼刘杲后,继续道:“扫平金城郡,汉兵势力虽然大胜,但是却不足以改变如今局面。若是校尉能助官兵,击溃望垣群羌,把汉阳、金城连势一体,威逼陇西郡,一举改变关西局面,这就是不世之功。有这不世之功在身,任何风言风语,也不能动摇校尉声望。毕竟汉世之间,军功最大。”
“果然无愧‘毒士’名头,一席话就把我心思全部说透。不过,他直言无畏,话语显露,粗暴揭开我老底,怕是在试探我什么?”刘杲心中又是佩服贾诩,又是有点毛毛的。被“毒士”惦记上,这可不是件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