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赚钱,就是赚有钱人的钱

酒杯太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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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车内自家公子爷表示疑问地嗯了一声,身为心腹侍卫的凌青语气充满了鄙夷不屑,“公子,有不长眼的想碰瓷,不过属下没给他留空子!”

    自家公子是何等的清贵,降贵纡尊来到这穷乡僻壤却遇见了这样下三滥的刁民,想到这儿,他不由得恼火起来,睨着路中间的南清漓,嗓门拔高,

    “臭小子,赶紧滚远点,你若耽误了我家公子爷的正事,就把你卖到南风馆!”

    南清漓试着深呼吸几次,但是依旧站不起来,她真拿这副孱弱的身子骨没辙了,不过这不影响她据理力争,仰起脸,略哑的嗓音透着不卑不亢。

    “这大路是落月镇的,不是你家的,你们的马差点撞倒了我,你应该庆幸我没有受伤,应该庆幸我大人有大量,不跟鼠肚鸡肠的人较真!”

    说着,南清漓深吸了一口气,咬牙想站起来让开路,但是她刚站起来,脚下乏力一个趔趄向后倒去。

    就在这时,车帘掀起一角,一条锦带犹如游龙般窜出,卷裹在南清漓的腰间一收。

    南清漓站稳脚跟之际,她背上忽地一轻,柳条篓子已经被锦带卷裹到马车另一侧的车辕那儿。

    这个过程也就是凌青本人看得一清二楚……自家公子爷急得连腰带都出动了,以前没见过他这么有善意啊?

    而南清漓这个不谙武学的人仅仅就是明白车厢内的人及时出手,使她免于摔个四仰八叉。

    她现在只想速速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于是就朝着车厢内说了一句,“谢谢,我还等着柿子钱打饥荒呢!”

    说完,她就要再次背起篓子,但是车帘掀开,一只白皙的手按在篓子边缘,与南清漓的手相距不到一扎远。

    都说手是女孩子的第二张脸,但是南清漓真心嫌弃原主的第二张脸啊……

    比这只男人手粗糙了一百倍也不止,人家的手如美玉,她的手如皴皮土豆。

    车厢内的娄千语早就看见南清漓唇色泛白,不像是佯装虚弱的赖皮,莫名其妙的,他就生了兴致,此时眉眼蕴笑,“小哥,你真不要紧?”

    小哥!?南清漓秒秒钟想用最脏的话骂人……

    她是小哥,她像个男的??不过很快她就淡定了,她一身黑色粗布衣服,由于里面穿了不少,所以胸前成了一马平川,再加上她嗓子有些沙哑,被人认成男的也不冤。

    她也懒得解释,将错就错,“大哥,小弟真不要紧,你忙你的正事,我卖我的柿子,你我互无关联!”

    “小哥,凌青冒犯了你,我这个做主子的总得拿点为人善意出来嘛,以此证明我不是鼠肚鸡肠之辈,小哥,我对你欲卖之物颇感兴趣,请上车一叙。”

    语落,娄千语横了一眼凌青,后者赶紧跳下车辕,对南清漓恭敬地做了一个请上车的手势。

    南清漓脑子转得飞快,赚钱,就是赚有钱人的钱,眼前这个富公子就是有钱人一族,就是她的目标群体,而且他将她当成男的,那她就不必担心会被劫色……呵,

    原主这张脸还不够秀色可餐的级别,完全没必要担心谁会劫色。

    等南清漓上车坐定后,娄千语吩咐凌青回落月居,然后斟了两杯茶水,放到南清漓面前一杯,玉质的茶杯是天青色的,看着很养眼。

    车内陈设简单奢华,一侧是一张天青色的玉桌和两把楠木椅,另一侧是一张天青色玉床。

    南清漓前世对玉器略懂一二,自然可以猜得出来茶具,玉桌以及玉床都价值不菲,这个她不太感兴趣,她在意的是银子,眼前这个身着天青色云纹锦袍的富公子肯定不差几两银子。

    娄千语呷了一口茶水,俊脸生笑,“我姓娄,小哥你尊姓大名?”

    南清漓很有自知之明,她这样的与他这样的以后肯定没什么交集,所以她随便胡诌,“娄公子,小弟金一戈。”

    娄千语暗笑,这刚才还叫了声大哥呢,等他报了姓氏后,这个小兄弟没叫他一声娄大哥,反而还有意拉远了距离,有趣。

    小鹏还在街市边受冻遭白眼呢,南清漓没有喝茶的闲情逸致,再说了,人心隔肚皮,她也担心这茶里有料。

    想到这儿,她掀开车帘,从篓子里拿了两个冻柿子,放到盛放残茶水的小木桶里,“娄公子,待会儿这金柿解冻后,你可以先尝尝,喜欢吃再买,不喜欢我就找别的买主。”

    娄千语笑着点点头,一口口呷着茶水……

    一个衣着普通,样貌普通的孱弱少年,骨子里却有这份不卑不亢,有趣。

    外面驾驭马车的凌青有点后悔,刚才不该那么凶巴巴的,结果自作自受,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啦,被一个野小子和自家公子爷合力踹到了鼠肚鸡肠之辈那一群,不对,自家公子爷那是何等精明睿智的人物,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难道那篓东西真是宝贝?

    凌青刻意放慢了速度,他是一万个不愿意带某个寒碜的野小子回酒楼,要是被掌柜和伙计等人看见了,自家公子爷多掉身份啊!

    就当他绞尽脑汁想着若干个撵走某个野小子的妙计时,车厢内传来娄千语的吩咐,让他把马车停到路边,他心里大喜,以为自家公子爷与自己心有灵犀不点也通,想到一块儿了。

    事实证明是凌青的想象力太好而已,娄千语仅仅是让他试吃东西。

    看着某个野小子糙手里托着的玩意儿,凌青脑海里蹦出“吾命休矣”四个字。

    当凌青佯装视死如归地望着娄千语,后者不耐地一合手里的扇子,“凌青,若你死了的话,本公子会厚葬!”

    凌青老委屈了,自己忠心护主,可自家公子爷怎么这般无情哪,他接过来柿子时,南清漓适时出声,“在顶儿上咬一小口,吸,用力吸,吸尽柿汁后,再吃里面的柿肉。”

    凌青的动作就似电影里的慢镜头,当柿汁涌入他的口腔后,他脸上的神情不能更丰富,委屈,惊讶,痴醉……

    不等南清漓将剩下的那个柿子递给娄千语,他自己就托在手心里,轻咬了一口,啜,吸柿汁,吃尽柿肉,过程行云流水,吃相极致优雅。

    吃罢,娄千语不吝夸赞,“甜脆冰爽,好吃!”

    南清漓顺杆子爬,“娄公子,一个金柿五文钱,你要买几个?”

    娄千语毫不犹豫,“一戈,我都要了,凌青,你点数一下,如数付钱。”

    凌青吃得尽兴,连柿子皮也吃得干干净净,在他点数柿子时,南清漓瞟了一眼桌上的精致茶具,缓声提醒,“娄公子,这金柿一次不宜吃太多,不宜与茶水同用,且最好不要食用柿子皮。”

    娄千语优雅点头,往凌青那边横过去一个白眼……

    凌青接收到后讪笑着,他像个土包子似的吃掉柿子皮,这不能怪他,都是金柿太好吃的错。

    南清漓视若无睹,又叨叨了一些食用禁忌,最后总结说犯了禁忌的后果就是可能会引起腹痛,呕吐,腹泻等症状。

    这些对于南清漓来说就是信口拈来,但是落在娄千语耳里,他颇感讶异,没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小兄弟懂这么多,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没有多久,凌青点数完毕,也算好了账,一共是四百文,他点数铜板时,娄千语补充,“你我吃掉两个金柿,再多加十文钱!”

    凌青照做无误,南清漓将一大串沉甸甸的铜板儿揣入怀里,“娄公子,你忙你的正事吧,我就不叨扰你了,街市那儿还有一篓金柿呢,我得在天黑前卖掉。”

    小鹏还在那儿冻手冻脚卖冻柿呢,她可没心思去什么居做客喝茶,可她刚要起身,娄千语把玩着手里的天青色茶杯,语气不紧不慢,“一戈,你坐下,你那篓金柿我也包了,一文钱也不少你的。”

    南清漓正要强调这柿子再好吃也不能吃太多,凌青已经相当识眼色地询问她那条街的具体位置了。

    马车走起,见南清漓似是有点不自然,娄千语放下茶杯,解释得云淡风轻,“我回落月居没什么大正事儿,也就是午睡而已,你不必在意。”

    驾车的凌青一想到黄老财还在落月居眼巴巴地等着娄千语,就忍不住腹诽,公子爷喂,你这么清贵的大人物怎么可以爽约呢?

    唉,都是这金柿太好吃的错,自家公子爷也是凡夫俗子,贪一时口腹之欲也正常。

    再说小鹏这边坚守阵地卖柿子,虽然他不停地跺着脚,往手上呵着气,但还是冻得够呛,心里还各种着急上火,他担心南清漓卖不掉柿子会想不开寻短见。

    因为南清漓与吴大顺拜天地时不管不顾地头撞香案,有第一次想不开,就有第二次,所以小鹏以为她此刻极有可能还会寻短见。

    在他两边卖活鱼的,卖干果的多多少少有点生意,而他这儿却是无人问津,连一个柿子也没有卖出去,整个人就是各种焦急,快急得疯掉了。

    就在这时,一辆华贵的马车由远及近,戛然而止,驾马浑身毛片雪白,没有一根杂毛,高傲地昂着脑袋,似是嫌弃地打着响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