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偷汉子

酒杯太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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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样的好妻子,好母亲怎么就成丢人现眼了?

    收起一腔小人戚戚然,刘明珠想起来吴玉堂教她的先礼后兵那招,既然礼数不好用,那就试试强硬的,耍泼耍横逼迫南清漓就范。

    “南清漓,你别假正经了,我这趟过来就是要把你做下的见不得光的丑事抖落出来,大顺刚下葬,你就偷汉子,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

    听到刘明珠这样血口喷人,小鹏握紧了拳头,他是个男人,不可以揍女人,但是可以揍吴三顺这个男人。

    南清漓察觉了小鹏的心思,跨前半步挡住了他,对于这个前小婶的混淆是非,她气定神闲。

    “我偷汉子,你咋就知道啦?难道是我偷了你汉子,还是偷了你儿子?”

    有目共睹,刘明珠的汉子吴三顺正杵在哪儿呢,刘明珠的儿子吴玉堂在吴家呢,刘明珠没有真凭实据就往南清漓身上泼脏水,被南清漓如是扯出来这父子俩一串真是自找没趣。

    刘明珠耳朵不聋,听着身后一些人窃窃私语她此举真是无聊,甚至是无耻,看着吴三顺一张脸越发黑沉,她却接不来南清漓的质问,一对眼珠子直往院子里瞟,希望可以看见那两个野男人。

    “刘明珠,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偷汉子?你空口无凭说瞎话,就不怕我亡夫找你算账?”?说完这句,南清漓眼眸蓦地一缩……

    几步外,鬼原主鬼气飘飘的,她的眼泪一串串地往下掉,化作了一片稀薄迷蒙雾气。

    这么多人看着呢,南清漓没法问鬼原主为啥哭得这么伤心,她只能故作淡然地盯着刘明珠。

    而刘明珠刚好瞅见了院子里的那口棺材,心生悚然,往吴三顺那儿缩了缩身子,色厉内荏地叫嚣,“我亲眼看见你带着两个野男人进屯子了,那两个野汉子肯定就藏在你屋里,你这个不要脸的贱蹄子别狡辩了!”

    “哪天我看见你和一头驴一前一后走路,那么,我就可以认定那头驴就是你的野汉子!”

    南清漓这样一说,哗笑顿起,吴三顺脸上挂不住了,南清漓这不是变着法儿损他吗?

    他此刻厌恶透了刘明珠,半点便宜也没占到,反而把他和儿子吴玉堂搭进去被人笑话。

    可他扯了一把刘明珠后,反而被她狠狠踢了一脚,他索性往一旁走开几步,看看刘明珠到底能折腾出啥好处。

    刘明珠凭着耍泼,在吴家占了若干次上风,在屯子里的村人面前占了若干次上风,所以她耍泼习惯了,比如现在她老母鸡嗓子咕呾起来。

    “南清漓,你别跟我扯犊子,把那两个脚夫交出来,那两辆骡车也交出来,按照老规矩,你和野汉子送县衙,骡车归吴家所有,算作补偿吴家的声誉。”

    刘明珠以为这番话可以将南清漓砸得变颜变色,哭啼求饶,但事实是南清漓仅仅微微扯了一下唇角,一抹轻蔑的笑一闪即逝,

    刘明珠正要闯进院子,就听到身后有人嚷嚷。

    “菜刀!南清漓手里有菜刀!”

    “刘泼妇走眼了,她还以为南清漓是个吃素的!”

    “南清漓手上还有白面!吴大顺没了,她这小日子却过得挺滋润的!”

    如此如此,围观者议论着,伴随着意味不明的笑声,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刘明珠听到南清漓手里有菜刀,忌惮地往后退缩了一步,不过当她看清南清漓手上粘附的白面,以及菜刀上的油腻后,她提鼻子狠狠地闻嗅了一下,心里狂喜,这一遭要赚了。

    “南清漓,我闻见猪肉香味了,你不承认也没用,还有你手上沾了白面,别当我眼瞎没看见,野汉子给你的猪肉和白面也归吴家。”

    垂眸撇见明晃晃的菜刀,小鹏心里震撼得要命,大嫂这彪悍范儿,简直就是一家之主的标配。

    听刘明珠哔哔叨叨了这么多,小鹏听懂了……

    刘明珠看见南清漓领着两个脚夫进屯子了,所以她就认为南清漓偷野汉子,还认为猪肉和白面都是野汉子给的好处。

    看来是他想得简单了,不是他所想的,只要他辛苦一些上山砍柴,只要供吴家一个月的木柴,刘明珠就会退步妥协,

    她这个泼妇就是存心过来找茬的,不但诋毁大嫂的清白,还狮子大开口。

    不过小鹏终究是个实诚的孩子,没有什么复杂的弯弯肠子,他一双好看的眼里蓄了怒气,“刘泼妇,猪肉和白面是我和大嫂买的,我家现在只有小雪一个人,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人,你再胡说,我就不客气了。”

    刘明珠料定小鹏不敢动手,她曾听见二房的大女儿吴金钗和自己的女儿吴玉珠闲聊,说这个小鹏脾气好得不得了,即使很生气,也最多是脸色不好看,嗓音高了几分。

    因此她有恃无恐,“小鹏,好男不跟女斗,你敢对我动手,那你的恶名传出去,谁家的女孩也不会嫁给你,你以为我是吓大的?别说你了,就是南清漓也不敢动我一下,她拿把菜刀就是给自个儿壮胆子,南清漓,你敢砍我一下?”

    眼见刘明珠满脸挑衅,南清漓手腕一翻,明晃晃的菜刀扬起来,泛着幽森冷芒。

    刘明珠顿时惊得咕呾一嗓子,往后退了几步,踩到了屯子里一个男人的脚,后者试到疼痛,毫不客气地送了几句咒骂。

    大意就是刘明珠又肥又泼,旺不了夫,旺不了子,只会败尽了阴德,来世转头不下崽的母猪被宰了吃肉。

    泼妇如刘明珠很在乎自己在男人们眼里的形象,听到这样的咒骂,她心里的阴影面积一点点扩大。

    南清漓始终冷清着一张小脸,谁都猜不透她的心思,此刻她适时地补刀。

    “姓刘的,我的确不敢随便砍你,不过呢,如果你敢闯进我家里乱翻,那就是私闯民宅触犯了大梁国法,即便我砍伤你,或者砍死你也属于正当防卫,官府也不会治我的罪,而你的丈夫成了鳏夫,你的宝贝儿子没了娘,也没了仕途。”

    吴玉堂可是刘明珠的宝贝疙瘩,南清漓的这番话戳到了她的心窝子,而吴三顺依旧是袖手旁观的姿态,她随之犹豫起来。

    南清漓那么纤弱,按理说凭自己的力气可以夺下她手里的菜刀,可是万一出了意外呢?

    如果她被南清漓砍死了,那她就亏死了;如果她侥幸能够夺下菜刀,砍死了南清漓,却搜不出来那两个野汉子,那她就是杀人犯,是要吃官司坐牢的。

    南清漓的这番话落入众人的耳朵,文绉绉而且有理有据,各种高大上不容置疑。

    对于南清漓可以出口成章,众人也不觉怪异,都以为南清漓平时深受两个弟弟的熏陶,这见识自然就高出一般女人一截。

    而刘明珠与之相比就逊色多了,虽然家里有个读书的童生吴玉堂,可是这说话以及做派依旧是一如既往的泼妇样儿,由此可见,吴玉堂读的圣贤书还是太浅薄,未来的仕途肯定比不上南家兄弟。

    于是乎,充当刘明珠啦啦队的众人有意无意地放弃了刘明珠,纯粹地看热闹,看看刘明珠死得有多难看。

    刘明珠抓住了重点,只要可以搜出来那两个野汉子,她就占理了,不过看着南清漓手里冷寒森森的菜刀,她真没胆子硬往里闯,只能抖擞起来老母鸡嗓子。

    “藏在里面的人听着,南清漓是新婚丧夫的小寡妇,她不守妇道,把你们勾搭回家,我代表她夫家过来主事儿,你们马上滚出来,不然惹怒了吴家人,会剥光了你们游街。”

    听说过不洁的寡妇被强迫骑木驴游街,谁也没听说过刘明珠这种说法,不少人暗暗鄙弃刘明珠胡扯瞎掰。

    但是一码归一码,众人对于南清漓的贞洁还是很上心的,因为吴大顺人缘不错,这才刚下葬,他的小孀妻就偷野汉子,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因此,众人一点点往荆门这儿挪过来。

    刘明珠大有挑唆众人,浑水摸鱼之意,南清漓深知众怒难犯,她眼见不少人的视线在院子里逡巡不去,心里暗暗叫苦。

    如果这些人不管不顾,一窝蜂地闯进去,尽管不会搜出什么野汉子,但是刘明珠和吴三顺肯定会浑水摸鱼拿走一些家里的物件,而实诚如小鹏肯定不会动手,自己又不能动真格的挥刀乱砍。

    这小雪可真是个小绵羊的慢性子啊,这么久了,怎么还没请来里正文瑞?

    南清漓早就看见小雪悄mimi离开了,此刻她心焦焦地等着文瑞过来救场。

    刘明珠一边叫嚣着里面的人出来,一边一点点挪着脚跟,而吴三顺被她一眼眼剜着,剜了二十多眼后也明白她的意思了,黑着脸挪蹭过来。

    小鹏和南清漓已经被逼迫进了荆门内,南清漓越发担心了,如果场面失控,那她今天购置的东西,以及那些银钱都会被众人一哄而上抢光光。

    到那时,即使里正来了,也无能为力,毕竟自古就有罚不责众那么一条。

    “刘明珠,吴三顺,你们想毁了吴玉堂的大好仕途?”?南清漓将明晃晃的菜刀横在身前,高声断喝的同时,一把扯开领口,脖颈上的紫红掐痕触目惊心。

    她声音冷得没有温度,“你们夫妻俩敢私闯进这道荆门,我就跟你们拼了这条命,你们不想让我活,我这个寡妇就拉你们一起死,你们死了,吴玉堂也不用参加考试了,拎一根打狗棍要饭去吧!”

    不得不说,吴玉堂就是吴三顺夫妻俩眼里的夜明珠,关心则乱,他们一起僵在了原地。

    南清漓趁热打铁,神情似是悲戚又愤慨地嘱咐小鹏,“大嫂死后,小鹏你去县衙报官,就说吴家人趁着你大哥清晨进山时害我无果,当晚又指使吴三顺和刘明珠上门逼迫羞辱,忍无可忍之下,大嫂与他们同归于尽。?瑞伯伯和此刻在场的叔叔婶婶们可以作证,知县大人必定会还大嫂一个清白,必定会为大嫂建立一座贞节牌坊,只要你和小雪好好的,大嫂就可以含笑九泉,此生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