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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景瑰丽。
路灯光反复地打在夜晚疾驶而过的小车车窗上。
林梧桐扶着刘丝丝坐在车座的后面一排,刘丝丝靠在她的肩头,怀里还抱着那个空酒瓶子。外面滑过的光一片片地打在她的脸上,照过她伶俐的脸和迷蒙着朦朦胧胧的眼。
灯光也擦过林梧桐的身体,朦胧的,像是恍过一片花。
林梧桐对前面的男人道:“谢谢你。”
车子开过深夜寂静的街道,划过一大片的杂货店,最后在一个巷道的面前停了下来。
那里开不进去车子。
林梧桐推开车门下去,走过他车窗口的时候,往他那个方向看了看,想说什么,但是窗户没有拉下来,林梧桐便也闭了口,再扶着刘丝丝进了巷道,往刘丝丝的住处走去。
推开屋子的门,便立刻就有一股不小的霉味冲出来,像是很久都没人居住过了样。
刘丝丝这段时间也不知道到底回来过这个住处几次。
扶上楼梯,老式的楼房阶梯便立即发出吱嘎的声响,仿佛年代久远的记忆。
林梧桐记得自己的家就是这种老式的楼房建筑的,那个时候放学回家,还能闻到隔壁房子里油烟的气味和主人炒菜的声响。而对面就是自己的家门。
那种老式的建筑是红漆的木门,推开来就是吱呀声响,但是她们那个小区治安好,从来就没出过什么事情,只是后来听说那片地区要改建经济区,所以房子要拆迁。但是林梧桐听林儒海说过,那个房子是母亲祖上留下来的,所以怎么样也不能拆。林儒海和宛珍那个时候在国家的照顾范围之内,都算是文艺人士,他们一旦说不迁,那么商业方是没有办法的。
但是后来发生事故,林梧桐没有办法,便把那个房子签了出去。现在那一片繁华如锦,以前那个掩映在红墙瓦房之下有着几个小楼层,屋子外面的墙上爬满了蔷薇,一到春天便红艳艳地开满一片的地方再也找不到了。
林梧桐曾经站在那个琳琅满目的商场区域驻足观望,却是真地再也找不到那个“家”了。
房间卧室的门推开,林梧桐扶着刘丝丝进去,床上铺着艳丽的床单,林梧桐把她扶在上面躺下,然后给她盖好了被子。
想着她以后会不会吐,林梧桐在旁边站了会儿,看着她没什么反应,喝醉了之后反而睡得很沉,林梧桐便放心地往外面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却又退回去站在窗边,拉开窗帘往外面望望。
二楼的窗口边,能看见巷道那头夜晚的灯光在高档的小车车身滑过的冷光。
林梧桐推开门,朝楼下走去,拉上了大屋的门,便小跑进巷道里面。
纪樊璃倚在车身上,手指一点红星,静静地吸着烟。
林梧桐跑过来的时候,他正手指轻点了烟头,林梧桐额头有些细密的汗,抬着头把他望着。
林梧桐今天因为是参加刘丝丝的庆功宴,所以并没有如何的打扮,就跟其它的工作人员一样,刘海斜斜一剪,几丝挑在耳后,头发在后面绑成一个马尾,白体恤儿,紧身的小脚牛仔裤。和刚才裹胸瑰色长裙的刘丝丝一起,就像是经纪人和演员一样。
她的身材小小,但是比例适当,改凹就凹该凸就凸,其实很漂亮,有一种玲珑的饱满感。否则当初也不会被经纪人看上。
深夜寂静的巷道口,外面偶尔有车子响着声音开过,灯光也跑马灯似的晃悠而过,照了林梧桐的脸。
在这光亮里,她抬头把他望着。
于是她眼里的那点神色,一览无余。
纪樊璃将指尖再轻轻地点了点烟头。
她扬着头,脸颊小小,那张脸就似朗月繁星样,眼睛里的神色,碎碎点点。
纪樊璃轻轻地叹了口气,用手指挑起她的下颚,静静地吻了下去。
那种小小的迷恋的眼神,总是让他着迷,就仿佛这天地间,碎裂了一切,他还是在她眼中。
就仿佛那个落日余晖下,她脸颊明艳艳,就站在门口抬头望他,只是那样简简单单的一望,却仿佛脸颊浮光潋滟,眼里星星点点,全是星碎的光芒。
******“上车吧,送你回去。”那个吻持续了大概半分钟,轻柔舒缓,林梧桐在他嘴唇触碰的瞬间,仿佛都能够顺利地呼吸。那靠近的脸颊、淡淡已经熟悉的龙涎香气……
林梧桐退后半步,不再看他,道:“不了,今晚上我留在这儿,这么晚了再到处跑也不好。”
纪樊璃没做意见,便拉开了车门,坐了进去,是要发动车子离去。
林梧桐却问了他一句:“怎么那么晚了,你还在楼上呢?”
纪樊璃终于觉得有些疲惫,靠在了椅背上,用手指压了压眼角,道:“法国那边的生意出了些问题。现在正在加紧弄。”
“没什么问题吧?”她的声音透着点担心。
“没事。”纪樊璃宽慰她。
“下个周末有时间么?陪我去个会所。”
林梧桐像是迟疑了一下子,然后点了点头。
车子划开夜色,在空气中只留下些低鸣的气声。
林梧桐回到小楼里面,去房间里看了看刘丝丝,她依然还睡得沉,没有半夜难受得醒来的迹象。窗边的窗帘在夜风里轻轻地飘了飘。
而纪樊璃的车子是开回了暗皇大楼底下。他将继续熬夜奋战最近一段时间法国股票诡异的起伏涨落。
他那张精致得如神般的脸,在电脑光芒的映衬下,仿佛有更加熠熠生辉让人不敢直视的光芒。
************跑马,一直是贵族热爱的运动。
德国最大的家族银行之家的后裔卡琳?乌尔曼男爵夫人就是此项运动的持大热热爱者。
在德国,马术和赛马至今仍然是贵族运动。德国共有39个跑马场,200个商业性的驯马企业,约2500匹专业赛马。这些马中,有些价值高达100万欧元以上。估计有1200人伺候这些“高级动物”。而科隆是名马乐园,仅科隆南部的6个马房,就养着500匹这样高级的马。
而让林梧桐惊讶的是,她没想到在中国还能看到这样的跑马场。
马厩里的高级马种,她虽然不认识,但是也知道肯定是极为珍贵的,也许每一匹马都有着自己的血统证明,比人都还更为高贵。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奇异之处,贵族人有钱人就连家里面养的一个宠物,它一天的花销可能都是你一年的收入,人根本就没有和宠物的可比性。
这一天是周末,林梧桐答应纪樊璃陪他来的会所。
一大片山地上,绿草茵茵,天空瓦蓝瓦蓝的。
马厩外面有一个用篱栏围起来的小型赛马场,但是更远处却是面积更为广大的自由骑马场地。
马场里两三个饲养员围着一匹马,见了纪樊璃来了,一路都礼貌地弯腰向他打招呼:“纪先生好。”
他已经换上了骑马的装备,高贵英气的骑士服,马裤马靴头盔,手里拿着一根粗短结实的皮质马鞭,他身材修长挺拔,这样一来,更好看了去。
林梧桐也换上了骑马服,纯白的花边领白色衬衫,领口的扣子完全地扣上,外面是黑色的外套,衬衫下摆收起在紧身的女士马裤里,最下面是皮靴。
她最开始不知道是要来这里,头发是挽成好看的花苞头,刘海齐齐地贴在额头,巴掌大的脸颊,眼睛大大的,下面是一件简单的小小的浅粉色系裙子。
换了准备出来,那头发倒是正好可以戴头盔了。
林梧桐跟着他走进一间马厩里,那里边站着三匹马,都在温顺地喷着鼻息。
林梧桐看着他伸手摸了摸其中一匹马的脖子鬃毛和脸颊,那马睁着温润的大眼睛便转过头来轻嗅他的掌心。
林梧桐学着他的样子,也伸手去旁边一匹体型较小的马脸上抚摸,结果那马立刻两耳往后,急躁地避开,还来回不停地跺脚,一副愤怒警惕的模样。
林梧桐咬着嘴唇盯着它,旁边的纪樊璃轻轻哼笑一声,在在一边的饲养员跟她解释道:“这里的三匹都是纯种汗血宝马,他们只对他们的主人温顺,所以小姐您要去摸他,他是不会就范的。”
林梧桐问:“那我怎么骑它?”
饲养员有些为难地看了看旁边的纪樊璃,见他没有说什么话,便小心地猜测道:“或许小姐您可以在另一边挑选一匹温驯一点的。这里的马都是有高级血统的,所以即使温顺,也不见得它们就不行。”
林梧桐点了点头,要在另一边的马厩里去挑选一匹,结果被纪樊璃叫住了。
“等等。”
“怎么了?”
纪樊璃走过去,把她带回来道:“骑马的乐趣之一在于驯马——这三匹里边,边上那匹是最温顺的,你可以试着驯服一下她。”
林梧桐看他一眼,心想好吧。
便朝那匹走去,结果还是刚伸出手,它便朝后面退去,还朝她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响鼻,林梧桐受挫不已。
纪樊璃走过来,握着她的手慢慢朝那匹马伸去:“马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温顺的动物,只要你能够驯服她,她便会忠诚于你。来,不要怕。”
他握着她的手摸到了那匹马的脸上:“马最敏感的部位是耳后,最开始不要试着去摸那儿,先试着摸她的脸。”
也许是因为它们的主人在这儿,所以那匹马也没有多少不给面子,仍然轻轻地喷了几个响鼻之后,便任由林梧桐摸它了。
“可以看看她的眼睛,然后慢慢地走近她,摸摸她的肚子,背……”他在一旁传授着她驯马的技巧。
“如果发现她不反感,你可以试着蹬上马鞍,骑上她的背试试。”
林梧桐确实是发憷的,骑马她会,但是那是片场驯养得良好的普通马,而这个明显就是野性不驯的汗血马,差距不是一点点啊。
林梧桐试着拉着镫子翻身上马,但是那马像是明白她的意思,自己的背怎能轻易地就让她上去,于是立刻地就有往前面冲去的企图。
好在纪樊璃一把拖住了马绳,稳住了马,林梧桐上马没有成功,晃悠悠地就要倒退回来,纪樊璃一把顺手搂住了她,稳住了她的身体。
“来,我扶着你。”
于是林梧桐拉着马绳,再一次往上翻,那马还是要跑,林梧桐立刻委身,紧紧地帖在它背上,死死地抓着它。
纪樊璃轻轻地拍了几下手,赞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