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色黎明【晋江独发】

孟五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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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绯跟黎羡南的新婚是在伦敦举办的,??那时黎羡南问她有没有哪儿特别想去的,叶绯觉得哪怕是在平日里,他给的爱也足够多,??让她不会对任何日子有太多的期待——每一天,都已经像是情人节了。

    黎羡南回想起跟她分别的那些年总会觉得很遗憾,那时叶绯忙于学业,??大部分的休息娱乐活动也都是呆在伦敦市区的。

    那时很多想要跟他分享的东西,跨越时差、距离,连景都失色。

    黎羡南是有意跟她在这儿呆几天,关于住处,??也是给了她一份惊喜。

    国外的发展并没有国内那么迅速,??叶绯对这座城市的记忆出入不大,只是这城市的巴士公交经常改名字。

    黎羡南牵着她的手,??让她猜今天住在哪。

    叶绯挽着他的手说猜不到。

    黎羡南跟她沿着马路走,结果越走,叶绯越觉得熟悉。

    是她当初读PhD时住的公寓楼,在Vauxhall附近。

    前台已经换了人,??黎羡南拎着钥匙跟她推开玻璃门,依然是浅金色的地板,??大厅的休息区干净整洁。

    “你不会是带我去以前我住过的那间吧?”叶绯跟他走进电梯,??这种与他重新走一遍的感觉很奇妙。

    “你猜。”

    黎羡南拎着钥匙摁了个按键,??电梯不大,黎羡南随手插袋,??伦敦的夏末初秋有点冷,??黎羡南穿了件休闲衬衫,??袖口半挽,??露着的手腕线条修长突兀,??他站在她身边,微微俯身,叶绯穿的平底鞋,比他矮了一小截。

    叶绯伸手扯了扯他衬衫的下摆,黎羡南姿态闲散,口吻不太正经,“扯我衣服做什么?”

    “不亲算了。”

    黎羡南弯唇笑,故意在她面前站直了身子,又看不得叶绯跟他生气,他探手勾着她的腰往怀里贴近,叶绯是穿了一条吊带裙,裙子的收腰很紧,露着半个后背,黎羡南从来不太干涉她穿什么,反倒会在车上给她备好外套和软拖。

    他温热的大掌扣在她腰上,将她揽进怀里,趁叶绯不注意的时候低头准确地吻她,叶绯的手不知道往哪儿放,只能一手搭在他的腰上,另一只手撑在他胸前。

    衬衫下,她的手仿佛紧贴着他的肌肤,清晰地感受到他的心跳在她的掌心下跳动。

    黎羡南揽着她的腰,手不太老实,沿着她纤细的腰向上,那裙子有一点露背,他温热的指尖蜿蜒过她的蝴蝶骨,似乎在拨弄那拉链。

    电梯在上升,每次跟他接吻,她连呼吸都会贪恋,那淡淡的烟草气息弥漫,却平添欲感。

    叶绯已经说不清是为什么紧张了。

    是因为他的手指划过她的脊背,微凉的拉链蹭过敏感的肌肤。

    还是因为电梯在上升,数字快要跳动到最上方。

    还是因为每次同他接吻总会唤醒最原始的心动。

    叶绯的手绕回去,拉住他的手腕。

    黎羡南倒好,手就那么搁在她腰上,老实了没一秒就往下滑。

    叶绯脸颊泛红推开他。

    黎羡南终于忍不住笑出来,捏捏她脸,“怎么亲一下还生气了呢?”

    “你这人不老实。”叶绯反手手背贴了贴脸,烫得不像话。

    “哪儿不老实?”黎羡南说着,揽着她腰,手滑到她臀上拍了一下,懒笑说,“绯绯,这才是。”

    叶绯跟这人没法沟通了,恰好电梯到了,这栋公寓住的不止是学生,是商业公寓,还有一些在伦敦上班的白领。

    再回这公寓,叶绯是觉得有种别样的感觉。

    黎羡南把钥匙递给她,叶绯开门,推开门的时候,她只觉得那份爱意是在愈深。

    客厅是落地窗,很通透,原本以为就是普通的装潢,没想到完全照着西郊的风格布置的,从开关的鸟笼,到地上扔着的卡通靠枕。

    桌上的玻璃花瓶里插着一大捧绣球花。

    仿佛他们只是短暂的出行回家。

    “以后你去哪儿,家就在哪儿,绯绯,你才是我的家。”

    叶绯当时在伦敦有很多遗憾事没跟他一起做。

    比如一起牵手走过牛津街,比如跟他一起去那家被他提前预约说没有叶小姐只有黎太太的餐厅。

    叶绯跟他一起去听了皇家音乐会,那年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仍旧经久不衰。

    在满室璀璨华丽的歌剧院,叶绯俯身凑近黎羡南的耳旁跟他说话。

    她对这首音乐总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好像总能让她想起两人初识的一些片刻。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叶绯挽着他的手走在马路上,偏头问他,“是不是一见钟情?我先说,我是。”

    “我也是,”黎羡南想想,扣着她的手抵在唇边轻吻了一下,“还挺委屈你的。”

    “明明是刚刚好,虽然我那会儿总没什么安全感,但你要真张口闭口跟我告白,”叶绯打个哆嗦,“我可能还会被你吓跑。”

    是真的刚刚好,她刚好总是不安,他那时又不信言语可以表达爱意,对她的所有温柔在每一处细节里。

    黎羡南勾着她的手,长指钻进她的掌心,跟她十指相扣,回味重复了一遍,“明明是刚刚好。”

    刚刚好,见到第一眼有一种奇妙的砰然心动。

    刚刚好两人又在相互试探吸引,刚刚好两人一起贪心,又刚刚好两人一起脱控,意外也来的刚刚好。

    每个人都是游离在这世间的游魂,跌跌撞撞往前走,寻找着最契合的另一半,有些人在磨合然后碎掉,拼拼凑凑继续游荡,有些人游离半生,不肯将就不肯屈从,于是半生才遇上。

    可也好在,三十二岁也并不算太遗憾。

    旁边有个驻唱酒吧,隐约传出一些欢快的歌曲。

    “之前我不曾渴望爱情,直至与你相遇,我也会对你死心塌地,仿佛没有刹车的旅程……”

    叶绯跟黎羡南在落日后的街角拥吻。

    夜风携着花香,吹动叶绯的裙角。

    “我想起一句话,”叶绯伸手轻抚过他的脸,指尖停顿在他的下颔。

    “嗯?”

    “要是以后有宝宝问题你怎么追到我,”叶绯弯唇笑了,“Sincerity??is??always??precious??among??all??living??beings。”

    真诚永远在芸芸众生中显得弥足珍贵。

    在这个爱意随风起的年代,黎羡南对她从不是快节奏的快餐爱情,即便一见钟情,仍然愿意慢慢来,在所有的细节中让她一次次确认他的爱意。

    他是为她奉上了所有的真心和坦诚。

    叶绯其实没怎么计划蜜月旅行,跟在他身边这些年,即便是分别都没有一天是委屈和难过的。

    英国的夏天白天格外长,叶绯跟黎羡南走在伦敦大学学院外,是次日一早的飞机回燕京。

    叶绯其实不太能想象黎羡南以前上学的样子,黎羡南牵着她的手就笑,“你那是想知道那,还是拐着弯儿打听以前上学有没有人喜欢我?”

    “真有吗?”

    “不知道。”

    “你怎么还不知道?”

    “那会上学只想着早点儿修完学分呢,我们那教授给分很难,你当金融那么好修呢,不过我MSC的时候,也不全是读书。”

    黎羡南真想了想,跟她讲过往,总觉得像跟她讲睡前故事。

    “你还做什么了?”

    “还在一家风险投行事务所实习来着。”

    “我还以为像你这种人,才不会实习呢。”

    “那会怎么没个叛逆期呢,”黎羡南牵着她的手沿着伦大外的马路往回走,“我以为以后怎么着都得自己打拼,在什么风险投行当个高管,不也挺好。”

    “那你大学呢?”

    “上课,学习,实习。。”

    叶绯纳闷,“你怎么真清心寡欲呢?”

    “我是不是清心寡欲,你不是知道,”黎羡南淡笑,勾着她的手塞进外套口袋,很轻地挠了她掌心一下。

    “……”

    “正经点,”黎羡南难得换了个正经腔调,“我在二十岁的年纪,永远不想因为谈恋爱而谈恋爱,不然只会吸引目的相同的人,要正儿八经生活和忙自己的事业,以后总能遇见一个真正被你吸引的人,你也会有足够的能力跟她有真正意义上的未来。虽然有人觉得人生重在体验,感情也是体验,但至少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不觉得恋爱是我的必需品。”

    “那你三十岁呢?”叶绯顺着往下问。

    “三十岁的时候不是遇见你了么,三十岁的时候我只相信事在人为,想留在身边的人,只能是答案和结果,不是选择,”黎羡南瞧她一眼,“半点儿没动摇过。”

    “那我的二十岁好肤浅啊,我二十岁的时候没有感情观,就这么对你一见钟情了。”叶绯想要回顾一下,结果后来反应过来——她不是在二十一岁的末尾遇见的他么。

    “你那二十岁不也挺好,就算没有跟我在一块,你不还照旧是燕京大学的学生,以后要去港城读书么。不过没那么多就算和如果,绯绯,不是你的二十一岁是为了遇见我,是你在这一年恰好遇见我而已。”

    叶绯以前也想过,怎么偏偏是他呢。

    可很多东西都是没办法寻求到一个具体原因的。

    偏偏是他让她原本一地狼藉的生活有了一些美好,是因为遇见他才能恰好的睡一个好觉。

    他给她的从来都是尊重与偏爱。

    她的二十一岁不是为了遇见他,是在这一年恰好遇见他,他的出现,将她枯燥的生活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黎羡南从来都都是她的答案,她在困苦又脆弱的那一年遇见他,是他以年长她的阅历和知识,以宽容与偏爱,让她在这条前行的路上走的更安心,这条路上有繁花盛开,有阳光炽烈,终点是有他的未来。

    那时叶绯想,她去读硕士读博士,是想变的更好,足够站在他身边,也算是给这段感情一段缓冲期,那时她不知道分别是不是真的意味着终止符,分别的那天,算是叶绯在这段感情里最后的一点动荡,可她却在落地港城时准时收到了绣球花。

    可他不是别人,他是黎羡南。

    她最珍贵的,就那一颗真心,她给对了人。

    西郊的灯常亮着,不止在燕京,绣球也不会只在燕京开。

    黎羡南也曾在某个深夜跟她说过——

    “绯绯,一个人的一颗心只够做一颗钢钉,我钉你这儿了。”

    分别与距离从来都不是分开原因,不够爱才是。

    回燕京后,叶绯跟黎羡南倒了两天时差,醒来的时候,就看着黎羡南坐在床边,手里翻着什么。

    “你在看什么?”叶绯从床上裹着夏被滚过来,凑近他手边去看。

    黎羡南递给她,轻笑说,“你那天说着想看我读书时什么样,就这样儿。”

    叶绯一听来精神了,拿过黎羡南手里的东西。

    那居然还是一份报纸,日期显得有点儿老旧。

    黎羡南在二十出头的时候也是意气风发,穿了件白衬衫,下摆没入熨帖规整的裤腰中,坐在一办公室的椅子上。

    那时的黎羡南看起来就不太好说话的样子,唇边淡笑,也止步于礼貌,如松涧风,似竹林雪。

    叶绯趴在床上,拿着这张照片比着,“笑个我看看。”

    黎羡南起身站起来,走到床边弯腰跪在床边,俯身撑在她身边吻她。

    叶绯将那张报纸随手放在床边,伸手揽在他的脖颈上。

    她还是更爱在她身边的黎羡南。

    “这什么报纸啊?”叶绯问他。

    “可能是实习的时候吧,那会大学也是正儿八经在一金融投资事务所呢。”黎羡南吻吻她侧脸,“起来吃点东西再睡。”

    “几点了?”

    “晚上八点半了。”

    “你做饭了吗?”

    “少做了点儿,还想吃什么?”

    “我想吃草莓,我们去买吧。”

    “就知道你天天儿吃草莓,早买好了。”

    “你什么时候醒的?”

    “比你早俩小时。”

    “你怎么不叫我……”叶绯从床上爬起来,踩着拖鞋要去洗漱。

    “舍不得呢,还有什么原因。”

    黎羡南笑,推着她去浴室,说下去给她洗草莓。

    叶绯去洗脸刷牙,这才发现,他们的行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黎羡南收拾好了,一切都仿佛他们还没离开过的样子。

    叶绯笑笑,简单收拾了一下下楼。

    燕京已经入秋了,海棠木的花瓣落了满院子,墙壁上仍然是大簇大簇的绣球花盛开。

    西郊的廊灯亮着,池中浮着花瓣片片,池中的锦鲤安静的沉在水底,偶尔一些夜风惊扰便跃出水面。

    叶绯站在落地窗前,那一隅的向日葵也仍然灿烂的盛开着。

    黎羡南在厨房里洗着草莓。

    她走到厨房里,从后面伸手抱住他的腰。

    黎羡南一如既往,跳了一颗最红的递给她。

    “黎羡南,真好,是我们的家了。”

    “黎羡南也是你的了。”

    “早就是我的了。”她咬着草莓,含糊不清地凶他。

    黎羡南笑着伸手捏她鼻子,“对,早就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