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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跃听得瞠目结舌,这是他听过的最离奇的故事了,而且这在现实中按照常识是绝不可能发生的,方恬在讲述之前点明了是“疯老头”讲的,可见也是持怀疑态度的,但到最后竟然说有古代唐人为此留下的石碑,这可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不过也可以理解,就像孙悟空是虚构的,唐僧取经却是真的一样。他忍不住问:“那你说的那个伦敦商人,就是现在镇长的祖先了?”
“是啊,你挺聪明的嘛。当初这股机灵劲儿要是用在……”
滕跃连忙打断她:“这事儿也许本来只是个东方保镖来美国护矿的普通故事,为了吸引旅游业所以夸大编造了吧,太荒诞了。”
车子经过了一个破旧的指示牌,上面用古怪的英文字体写着“锡林镇1856”。
两辆车拐进了小镇加油站,那里似乎生意冷淡,看不见一个行人,加上鹅毛纷飞的环境,更显出经济危机的萧瑟肃杀。从加油站往里看,依次是小型的电影播放厅、美发屋、超市、各类小杂货店、工具店,当然也少不了小型饭店——大多数都是中国菜馆,但比国内看上去要干净些,至少没有多少煤油和烟熏的痕迹。
滕跃忽然觉得,并非是看不见一个行人,而是根本就没有人作为行人出门。这雪虽大,但总该有脚印或者凹陷的地方,可眼前一片平坦,就像是整齐地抹了一层奶油。
不知怎么的,他心慌意乱起来,隐约觉得这里有些危险,能劝说方恬回国最好,不能的话也不要呆在这个镇子上。他皱着眉头说:“咱们烟州冬天的雪在北方也算有名,可这里的雪比烟州大多了。”
方恬很了解他,于是正视着他:“你既然这么想家,就不该来。回去吧。”
“除非你跟我一起回去。不管你在哪儿,我都不会和你分开。”
“这雪没有一个星期不会停。你在这里先住几天吧,等没什么新鲜感了,再送你走。”
方恬将警车停靠在饭店大小的警署门口,对滕跃说:“有一个仓库闲置着,放了些资料但占地方不多,里面还有张空床,平时我执勤的时候一般就在这里睡,你凑合着吧。”
胖子伍德的女友宾尼得到了允许,松开手铐后也跳下车,宾尼是她的外号,因为她胳膊上纹了一只宾尼兔。她长时间没有吸毒,又不敢当着警察的面解馋,只能暂时抽只烟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方恬碍于都是一个镇子的居民,只要不违反原则,也就同意了。雪虽然很大,却很不协调地没有什么风,周围很寂静。
滕跃很想说:“我想跟你住在一起”,但又因为心底对方恬存有一丝敬畏,不敢说出来。正在这时,他背后的雪地发出吱吱嘎嘎的怪响,就像是有一条隐藏着的导火索即将烧到了尽头。
滕跃起初没在意,可他敏锐地感觉到车轮下方的雪仿佛在一抖一抖地耸动,滕跃有种强烈的错觉,似乎雪地下面有一只肉眼看不见的鼹鼠在疯狂地掘着。
宾尼也发现了,她向格拉利斯的女友珍充满恐惧地望了一眼,仿佛自己的命运已经注定,随后她一个趔趄,滑倒在地,地面上的厚雪扑哧一声溅起,一下子喷了她一身,随后她呻吟着翻过来,但雪很快淹没了她,随后她短暂地发出一声“啊”,也许这声惨叫会拖得很长,可瞬间就被雪吸走了,整个人似乎从来也没有存在过。
余下的八个人都惊骇莫名,面面相觑。珍想要跳下车跑过去看看,却被格拉利斯一把拉住:“你疯了?下面有东西!”
滕跃震惊地问:“能……能有什么东西呢?”
格拉利斯没好气地骂道:“黄皮猴子给我闭嘴!”
尽管身处险境,但滕跃与他近在咫尺,真的很想一拳揍过去,可方恬很用力“嘘”地一声,让一切又归于沉寂。她示意另一名警员巡视四周,随后掏出手枪,向宾尼消失后的雪地旁指去,并喊道:“马上快跑进屋子里!”
邓肯和几名少年迟疑地下了车,却看到警署二楼的窗帘被拉开,里面的人吼了一嗓子:“快跑进来,千万别滑倒!”然后迅速关上窗,却听到吱呀吱呀的声音从远处直冲向那边的墙壁,随后渐渐消失了。
众人再无犹豫,狂奔过去。滕跃即时是在这样万分火急的情况下仍旧在暗忖:“这么大的雪,只是走路困难,又没有结冰,怎么会这么容易滑倒呢?再说只是滑倒了,就消失了,难道他们这里的传说是真的?这跟方恬讲的那个故事又有什么关系?”
陡然间,一道冲天的雪光扬起,蒂姆的女友,一个黑白混血女孩猛然滑倒,然后像是被地心巨大的引力吸走,连最后的呼喊都来不及。
方恬也已经知道她不可能活着了,也就不怕伤及她的性命,向那边嘭嘭嘭地射击,但也只是溅起了雪片,没有什么杀伤力。方恬连忙把背后的长枪摘下,向那边猛地放了一发,雪地内登时喷溅出血花,染红了雪的下方,随即将上方的雪映照得分外妖艳。
滕跃身体素质好,已经接近了警署大门和地面相连的几个台阶。但他又犹豫了,固然是担忧方恬的安危,也有点担心那被厚厚的雪覆盖的东西,究竟是不是台阶?
“什么鬼玩意儿……”邓肯想大声咒骂,又及时地刹住,他不确定雪中的杀手是专抓滑倒的人,还是听声音。
“快……”滕跃指着警署的窗户,声若蚊足:“我们……一个一个的话总会被……逮住,咱俩练过,可以跳上窗户……”
方恬会意,向后面的人示意了一下,随即一跃而起,奔向窗户。滕跃紧随其后,步伐也与之不一致,避免那雪里的妖魔摸出规律。可身后连续两声“哧溜”的滑倒声,伴随着短促发出并迅速远逝的惨叫,转瞬间又恢复了寂寥和恶寒。
邓肯和格拉利斯总算命大,冲入大门,而大门被雪覆盖的石台阶仿佛在被窝里爬行的小狗,诡异地鼓出一块,只不过终究慢了一步,随即渐渐变平。
与此同时,滕跃也“腾跃”到了窗台,他常年打架,喜欢街头跑酷,身体素质也不逊于方恬,但可能是身体较重,加上心理素质不如冷静的方恬,一脚踏到窗沿时莫名一阵慌乱,没抓稳,一屁股跌倒在雪地里。好在在警校本来就受过专业训练,刚一触地立即将一只脚压下去,随后重新死命一跃,方恬和邓肯连忙拉住他的双手,将他大半个身躯扯上来。
然而当滕跃最后在外面的肢体——那只脚还没来得及收回,就被什么东西一下子揪住——或者确切地讲,是咬住了。滕跃顿时有种悲哀的感觉,仿佛自己是钓鱼的诱饵。他使劲扯,同时回头瞧,这时他几乎失去了挣扎的勇气。
他确信自己没看错,只见一张昆虫的嘴巴正收拢大颚,狠狠地拽着自己的长筒牛皮靴子,他知道自己的力量,哪怕再加上一个人也不一定能扯过它,但这毕竟不是运动鞋,要解开鞋带就需要时间,那时恐怕这东西早就不耐烦,将自己的腿扯断了。
就在他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物都来不及细想的时候,昆虫的嘴巴里一下顶入了一把猎枪,“嘭”地一声爆响,那怪物背后的甲壳被击穿,爆涌出炙热的豆绿色黏液,恶心地洒在下面的白雪里,顿时溶掉了一层。那怪物嘶嘶地惨叫着,放弃了食物,一头扎进雪里,消失不见。那雪像另一个世界的入口,或者干脆如同水一样。顿时将它的行踪彻底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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