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传奇生物夜月蝶

丐帮小样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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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过街老鼠一样,抬不起头来,口袋里的钱也不够了,只能够埋着头行色匆匆地在街上游走着。

    街上的行人不多,全都是面无表情的赶着路,也不知道要去向何方。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根本就不会注意到我的存在。因为我只是一个路人甲,对他们的世界产生不了任何的影响。

    距离学校还有将近五公里的路程的时候,我实在是等不及了,便在路边的路灯下的路沿上坐了下来,将千庭给我的资料拿了出来。

    很普通的牛皮纸资料袋,里面装着大概十来页纸,我大致的浏览了一下,每张纸上都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好在偶尔还有点图片,不会显得那么枯燥。

    路灯的光线还算充足,看起来不会太费劲,我便就着这免费的灯光仔细的翻阅了起来。

    前半段说的是整个案件的大致经过,无非就是什么时候发现尸体,尸体的验尸报告,死者的身份以及尸体什么时候消失的之类,这些我全都知道了,也就没怎么仔细的去看了。

    我把精力全都放在了后半段的内容上,但是这后半段看下来,着实让我的三观都被颠覆了。

    这个世界上竟还会有这样的生物吗?

    这生物名为夜月蝶,跟一般的蝴蝶比起来,体型要巨大得多,据说身长能够达到一尺左右。拥有两对黑色的翅膀,每个翅膀上都有一轮明月的图案。最奇特的是这种蝴蝶能够在夜间发出明月般的光彩,故名其曰夜月蝶。

    夜月蝶的幼虫形状类似于大型的毛毛虫,体内充斥着一种名为夜月素的东西。使它们看起来晶莹通透,在夜间能够发出可以与白炽灯相媲美的亮光。最可怕的是它们的身上充满了毒素,让其它的生物都望而却步。

    据说这种生物只是一种传说,并没有人真正的见过他们,是一种远古生物,濒临灭绝的品种。这都能够被千庭挖掘的出来,着实令人佩服啊,大学教授果然与众不同。

    千庭在资料里很详细的将之前的那些尸体的状况和夜月素进行了对比,根据资料显示,让那些尸体发光的元素很可能就是这种夜月素。

    但是让人不解的是,凶手是怎样取得这些夜月素的呢?这种生物几乎无人见过,且体内含有大量的剧毒。凶手怎么可能安然的取出夜月素而不受其害呢?他到底使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呢?

    我继续翻看着资料,后面主要是讲解了一下夜月蝶的生活习性,昼伏夜出,只有短暂的三个月的寿命。其幼虫食量惊人,平均每只幼虫每天需进食大约十公斤食物。

    夜月蝶的产卵形式为片产,选择合适的位置一次性产下数量恐怖的卵,产卵速度与家蚕相近,大概2-3秒钟一粒卵。但是这些卵的存活率很低,因为夜月蝶的卵对营养的要求很高,需要不停的吸收养分,才能够成长为幼虫。

    最残忍的是这些卵之间还会相互的竞争,抢夺养分。生命力强大的还会直接从其它的卵身上汲取养料,而那些被吸光了养分的卵就会变的干瘪,丧失生命力,被其它的卵给完全地吞噬掉。

    图片上画着的那只夜月蝶与普通的蝴蝶无异,也看不出来大小,只能够看得到它的翅膀上的图案,一共有四轮明月,看上去也就是黑底上面的白色圆盘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而那些幼虫的资料就更是少得可怜了,连图片都没有,似乎很难收集,只是说了它们的食量惊人,连它们以什么为食都没有说明。

    而资料却仅止于此而已,看来千庭也不是万能的,能收集到这么多的资料已经很了不起了。至少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只要我们沿着这条线索顺藤摸瓜,相信很快便会有结果的。

    可是让我不解的是千庭对精神被控制这一状况只字未提,难道他不知道吗?还是说他也没有头绪?

    如果夜月素真的是那些人身上发光的原因的话,那在地下室里的时候,王依依的身上又为什么会突然的发起光来的呢?凶手是怎样在那么短暂的时间内将夜月素投放在王依依的身上的呢?当时我可是没有感觉到有任何人有过投放夜月素的动作的啊,实在是令人费解。

    另一方面上来说,凶手又是靠什么样的能力来控制那些人的呢?这种控制是长期的还是短暂的?王依依现在又是去了哪里呢?

    有太多太多的谜题尚未解开,压榨着我的脑细胞,让我觉得头昏脑胀的,我习惯性的拉扯着我的头发。心情却愈发的焦躁了,我想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秃子吧。

    过了好一会儿,我的心情才平复了下来,将资料装好收进了包里。

    抬手看表的时候,发现时间已经到凌晨一点了,学校是回不去了,真没想到这点资料竟耗费了我好几个小时的时间。主要是对夜月蝶太陌生了。这种生物是真实存在的吗?我真的是不敢肯定。但是如果不是它,又是什么东西在作祟呢?

    凌晨的街上很是安静,几乎一个行人都看不到,只有偶尔几辆车呼啸而过,一转眼就不见了,不会做片刻的停留。

    那一刻我突然有一种感觉,觉得这整个世界全都沉睡了,只有我一个人还醒着,我是独立于这个世界的存在,完全被抛弃了。没有人会来搭理我,我也没有地方可以去,肚子还饿着,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真的是太心酸了。

    “岳蔷?”一个声音传来,竟是在喊我,我回过头去,正好对上了千庭清澈的眸子,那一刻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欣喜若狂。

    他亦是带着惊喜的表情说道:“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你怎么三更半夜的还在街上游荡啊,很危险的。”

    听了他的话,我觉得鼻子酸酸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这个人就是这么贱,经不起别人的关心,每次别人关心我我都会很想哭。

    我支支吾吾了好久,终于瘪着嘴吐出来了一句话:“我没钱,哪儿也去不了。”

    他闻言露出了一个标志性的笑容,走了过来,嘴角弯成好看的弧度,和他的剑眉搭配的甚是协调唯美,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头,说道:“可怜的小野猫流浪街头了啊,就让我来收留你吧。”

    “大叔,你好肉麻……”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感觉怪怪的,明明是一句那么肉麻恶心的话,但是我却是打从心里面觉得很温馨很温暖呢。

    “哈哈,走吧,别再装可怜了,再装就要被野狗叼走了噢。”千庭继续开着玩笑,原来在他的心里我就是一只小野猫啊,不悦。

    千庭领着我去了他家,就在附近,是一间装饰的很温馨的两居室,此刻我正坐在皮质的沙发上看着电视,这沙发格外的软,一坐下来整个人都会陷进去,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很有安全感。

    电视里正在播放着薛仁贵,那个我这种完全不看电视的人也看了好几遍的电视剧,不过说真的,还是挺有意思的,虽然很假。

    而千庭则是在为我准备着食物,在厨房里忙活着。他真的是很厉害啊,博学多识,还会洗衣做饭,居家旅行必备型男类型。

    我偷偷地瞄了他一眼,竟有了一瞬间的错觉,觉得好像找到了家的感觉。

    我似乎是从小到大都没有怎么吃过家里做的饭,大哥一直很忙,根本就无暇顾及我,只是偶尔会在家里给我留下一些零花钱,对于我的衣食住行他向来都是不管的。

    我从小就很羡慕那些有爸爸妈妈疼爱的孩子,觉得他们好幸福,特别是在上小学的时候,每个人都有爸爸妈妈来接他们回家,只有我没有。所以我每次都是第一个冲出教室,自己跑回家的,因为我怕别人会嘲笑我,说我没有爸爸妈妈,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

    这也是我的朋友很少的原因,我从小就很自卑很胆小,我会害怕别人歧视我,所以我不敢跟别人说太多的话。我也因此学会了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喜欢单干,不喜欢依赖别人。

    很快一碗香喷喷的肉丝面便被端了过来,我赶紧接手了,却因为太烫,又急急忙忙地将碗放到了茶几上面,惹得千庭一直在旁边大笑着。

    我的怒火也被引燃了,便指着千庭道:“大叔,作为一个大学教授,嘲笑学生是有悖师德的懂么!”

    “哈哈,我懂我懂,但是我不懂为什么你要叫我大叔啊!”千庭笑着答道,似乎对大叔这个称呼很不满。

    “我是跟韩剧里学的啊,感觉叫大叔特别亲切!”我一边吹着面,一边吐词不清的说道。

    千庭笑的更欢了,说道:“一般韩剧的女主角最后不都是爱上了大叔吗?”

    “啪”是筷子掉到桌上的声音,我呆愣愣的看着他,感觉到心里有一丝紧张慌乱的情绪在燃烧膨胀,便胡乱的辩驳道:“那是电视剧!假的!”

    “哈哈……瞧你那样子,太傻了,连筷子都不会拿,做一个吃货真的是完全不合格啊!”千庭大笑着,连小胡子仿佛也都跟着笑了起来,那样子真的是很好看。

    我自小最喜欢看的便是笑容了,每个人的笑容都各不相同,而最美的便是那种发自于内心,表现在脸上的笑颜了,真的很好看。看得我都痴了,连肚子饿都忘了。

    “哎哟”头被敲了一下,好痛。

    “别犯花痴了,吃你的面,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哦”我赶紧拿起了筷子,大口的将面条往嘴里塞着,真是人间美味啊,只可惜分量不太够,三两下就光光了,连面汤都没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