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官场瘟神

短头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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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时候,母亲去街上买蜡烛。

    平常日里,家里基本用不到蜡烛这种昂贵的东西。小门小户的人家,天一黑就睡觉,连油灯都很少用到,自然更加舍不得使用蜡烛这种有钱人才用的玩意儿。

    可如今不一样了,儿子是朝廷命官,要给朝廷写奏折了,怎么好再用昏暗费眼的豆油灯?

    林三洪把金子焕金县尊的那点“意思”全都给了母亲,母亲头一次见到这么整齐的现银,当时就吓了一跳,认为是儿子贪墨了朝廷的银子,说什么也不敢拿去用。

    林三洪说了半天,总算打消了母亲的顾虑。

    买回来蜡烛,也买回来笔墨纸砚之类的文具,本以为这些写字的东西林家一辈子也用不到,不想家里这么快就出了一个官老爷,自然要写个奏折什么的,母亲甚至琢磨着家里是不是应该添置一张像样的书桌了。

    燃起蜡烛之后,屋子里顿时就明亮了许多。林三洪准备好纸笔,却愣住了。

    提起笔的时候,才想起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奏折应该怎么写。给皇帝看的东西,肯定和平常是书信不一样,可具体的格式是什么样子,词句应该怎么用,林三洪从来也没有见到过真正的奏折,心里一点概念也没有。想了半天之后,按照自己的理解写就了一篇文字。

    “这就是朝廷的奏折?”

    看到儿子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写好了奏折,母亲的脸上洋溢着自豪。这年头里,能给朝廷写奏折绝对值得骄傲。尽管母亲从来也没有见过奏折到底是什么样子,心里却认为儿子写的奏折一定是最好的。

    “我也不晓得奏折应该怎么写,不过既然是奏折,只要把事情说清楚了,就不会有错。”林三洪放下毛笔,拿起奏折吹干墨迹说道:“就这样吧,反正我把要说的话都写在上头了。”

    “我的儿,朝廷的大事固然重要,咱家里的事情也不能不顾。”母亲正色道:“月娘的亲事算是定下来了,只等着成亲那天的一乘花轿。可是春桃……哎,春桃这孩子……”

    春桃小的时候,几乎就是在母亲的照看之下长大的,如今闹成了这个样子,确实没有愿意见到。

    刚刚不久之前,春桃哭闹着就是不肯离开,一定要住在林家。母亲好说歹说又哄又劝,总算是暂时安抚下来,让春桃跟着父母回去了。可任谁都知道,事情办成这样还不算完。

    母亲最怕的就是这个丫头回去以后真的抹脖子上吊:“春桃这孩子也是个烈脾气,我就怕她回去之后再闹出什么三长两短,哎……”

    对于春桃这个丫头,以前还有点亲情的成分在内,可是经过白天那么一折腾,林三洪对她仅有的那么一点亲情也淡薄了很多,已经谈不上什么情感了。只不过因为春桃现在的处境实在可怜,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真的为了名声去死。可要是说真的和她续上以前的亲事,已绝无可能:“或许过上一段时日,她也就想的淡了,再找个外地的婆家,也能过的下去……“

    “但愿如此吧。“

    第二日。

    三洪起的绝早,在门口拦了一辆顺路的车,第一次履行他大明御史的职责——上朝奏事。

    在慢悠悠牛车上耽搁了多半天,下午才到达京城。进城之后去汉王府和朱高煦说了几句话,自己找了一家便宜的车马店,为第二天上朝奏事做准备。

    现在的身份和以前不一样了,已经是正式的朝廷命官,要是再和朱高煦这种宗室王爷往来的太过密切,容易被人说闲话,该避嫌的时候还要避一避的。所以林三洪没有在汉王府住下,而是自己花钱找地方住宿。

    在车马店中住了一宿,天刚刚蒙蒙亮,就起身上朝。

    这个时候,正是官员上朝的高峰期,御道上随处可见进宫的各部各司官员。或车马或大轿,仆役随从前呼后拥,互相熟悉的官员还大声的打着招呼……

    唯独林三洪孤身一人,既没有车马大轿,也没有随身的仆役,寒酸的行走在宽敞的吓人的御道上,连个打招呼的也没有。

    到了五龙桥,所有的车马轿子都停在桥外,玉带金章袍服煌煌的官老爷们大声寒暄着,互相招呼着,有说有笑的过了五龙桥,在武英殿外的耳房里等待着……

    耳房中挤挤挨挨聚了几十个人,或是紫衣的国家勋贵或是蓝袍的地方大员,三五成**头接耳,或是说一些好笑的奇闻异事,或是互通消息交谈着一些国家大事,还不时爆发出几声大笑。

    官员之间,讲究的就是一个和气,尤其是在上朝之前的耳房小聚中,最是同僚互相联络感情的最好机会。

    偏偏在这么多大臣当中,林三洪一个认识的也没有,也没有人搭理这个芝麻绿豆一般的七品小吏。

    林三洪找了半天,也不知道哪个才是督察院的同僚,想要找个人问问,可所有的官员见到林三洪就好像是见到瘟神一样,唯恐从他身上沾染了什么不吉利的东西,避之唯恐不及,哪里还会和他搭话?

    “一个一个见了我怎么象见了仇人一样?我这才是第一天上朝,就是想和你们结下仇什么怨时间上也不允许呀。干嘛这么躲着我,难道是嫌我官小?”

    林三洪还真是错怪了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人家之所以不搭理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官职太小,完全是因为他那身官袍的颜色。

    满屋子官老爷里头,就林三洪一个是穿深绯色官衣的,显得十分扎眼。

    大明朝,尤其是在明初,所有当官的最惧怕的事情有两个:一怕玉带,二怕绯衣。

    从太祖皇帝到现在的永乐皇帝,大明总共才传了三代,其中建文朝还十分短暂。这些官员所经历的大多是洪武朝的事情。

    太祖朱元璋的脾气极其爆烈,对待下面官员也是出了名的残酷。别说什么地方大员中枢阁臣,就是当初开国的元勋甚至是很多和朱元璋并肩作战的老兄弟,也是说砍就砍说杀就杀。早把当官的给吓破了胆子,每天上朝都要战战兢兢唯恐大祸临头。时间一长,这些官员也就摸到其中的诀窍。每次朱元璋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喜欢把玉带放到腰部以下的位置,若是“龙颜大悦”心情高兴的时候,就习惯性的把玉带提到胸口的位置。要是看到太祖的玉带位置靠下,所有大臣都要心惊胆战,因为这就说明有倒霉蛋要被推出去咔嚓掉了。这就是官员怕玉带的由来。

    至于二怕绯衣就很简单了。

    满朝文武当中,除了督察院的御史们之外,没有人穿这种深绯色的官衣。按照大明朝的规矩,御史平时不上朝,只在有事上奏的时候才来。御史能有什么事情?无非就弹劾赵钱孙李或者是弹劾周吴郑王,反正只要御史一来,肯定是要对皇帝打某个官员的小报告。所以大大小小的官员最不喜欢在上朝的队伍中见到穿绯衣的家伙,因为每见到绯衣御史,就说明有人要倒霉了……

    总之就是一句话,御史这个职位做的就是得罪同僚的勾当,自然不讨人喜欢。所以也没有人愿意和一个御史走的太近。否则一不小心被抓住小辫子,上去就弹劾一本,肯定要倒霉……

    林三洪还不明白这些官场的规则,正狐疑的时候,就听到外面有人喊了一声什么,众人纷纷整理衣冠,迈步出了耳房。

    要上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