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强势的大妖

冬雪晚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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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酒店的途中,路过一家购物中心,澹台明月不有分说,拉着那只老土豆就走了进去,根据他的身材,给他从新买了衣服,回到酒店第一件事情,就是逼着那老土豆把衣服换掉。

    胡栖雁哭笑不得,每次跑来见女儿,他都把自己弄得丑一点,老一点,否则,他真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的女儿。

    尤其是在他知道自己的女儿有着严重的恋父情节后,他就更加注意了。

    “老土豆,把你那一脸的伪装,也给我洗掉。”澹台明月不客气的说道,“别以为你抹点锅底灰,你就可以扮老头了,下次如果要抹锅底灰,记得把手上也抹上,还有,这个衣服,我给你丢掉。”

    “别别别——”胡栖雁忙着阻止道,“我换衣服给你看可以,但是这个破衣服不能够丢,我还要去魔道。”

    “你去魔都,难道就不能够穿新衣服?”澹台明月很好奇,问道,“你是去魔都看闺女,还是去魔都抢劫啊?还需要乔装打扮?”

    “你不知道,将来我再和你说。”胡栖雁很无奈,当年就是一句话,说了她不够漂亮,这些年,那孩子见到他就抱怨,说是他长得好看,为什么没有给她一点遗传基因?如果只是口头抱怨两句也就算了,但是,那孩子还会胡搅蛮缠,弄得他不知所措。

    不就是一句戏言,说她真人没有照片好看嘛?

    所以,如果去魔都看闺女,他一定把自己打扮的有老又土的,免得她念叨。

    “那好,你速度去换衣服,让我看看你的真实面目。”澹台明月早就发现,这人是很的弄了伪装的,那双手,是瞒不了人的。

    “好吧!”胡栖雁进入房间。奢华的套房大厅里面,就剩下澹台明月。

    而澹台明月托着下巴,开始猜测胡栖雁的身份,看他这个模样,应该不是普通人啊?视金钱如粪土,身上有淡淡的灵气,但不强,普通人绝对感觉不到。甚至,刚开始的时候,连着她也感觉不到,要不是昨天摸时候的时候,他释放了一点点出来,她也感应不到。

    有什么法子,能够把本身的灵气隐藏的这么深?

    大概一刻钟,胡栖雁推开门,走了出来,一身银绿色的真丝衬衣。配着银蓝色的裤子,就这么站在她面前。

    “小丫头。你满意了吗?”胡栖雁无奈的说道。

    澹台明月抬头,目光从下往上看,颀长的双腿,挺拔的身材,白皙秀美的脖子,最后,她的目光落在那张脸上。洗掉了伪装的胡栖雁,一如多年前,让人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澹台明月再次感慨。除了玉榭,她就没有见过比他更加好看的男人,晨旭已经算是丰神俊朗了,但是,似乎比他,还差了那么一筹。

    “小丫头,我已经有女儿了,不要这么看着我。”胡栖雁摇摇头,说道,“骗小女孩是很不好的行为。”

    “喂!老土豆,你也知道,骗小女孩是很不好的行为,那你还长成这样?”澹台明月不满的说道,“你的皮肤很好,像刚刚剥掉蛋壳的鸡蛋,你平日里都是怎么保养的?”

    “我一个老男人,还保养个屁啊?”胡栖雁捏捏自己的脸,不满的说道,“我最不满意的就是我这张脸,我堂堂正正一个流氓,长了一副娘儿们模样,你让我怎么做流氓?”他自然不会告诉澹台明月,他的身体是神木族的皇族,神木族本身就秀美,加上他在家的时候,盥洗用的水,都是真正的养生池的水,普通修士想要喝一口都不能够的水。

    这些年他不但没有老去,容貌却是越长越好,想要做流氓都做不了了。

    “你是流氓吗?”澹台明月感觉这个老土豆很搞笑,问道,“你做过什么流氓事情?”

    “比如说,我曾经找过一个女孩子试婚。”胡栖雁哈哈一笑,果然,他又看到澹台明月脸红了。

    “老不正经的。”澹台明月狠狠的骂了一句。

    “我已经有闺女了,所以啊,你就别对着我这么一副模样流口水了。”胡栖雁笑笑,凭感觉,这个女孩子仅仅是对他好奇而已,不会无端喜欢上他,所以,他也可以放心的开开玩笑。

    “我已经让我老爹伤透心了,现在,我对老男人没兴趣了。”澹台明月想起晨旭,不满的说道,“你的想法很对的,你是应该伪装一下子,否则,你女儿找男朋友,有很大的难度。”

    “哦?”胡栖雁不解的问道,“为什么?”

    “女孩子多少有些恋父情节的,或者说,对于父亲有着一种崇拜之情。”澹台明月说道,“你长得这么俊美,你女儿将来谈恋爱的时候,找男朋友,自然会用你作为衡量标准,那么——她上什么地方去挑一个比你更加好看的男人?”

    “总会找到的。”胡栖雁笑笑,“她也不小了,想来这方面的事情,也不用我操心了,当年我要操心的时候,她也总嫌弃我烦,我们不要说这个好不好,提到这个,我也烦恼。”

    “好吧,那我们说说,你当年怎么流氓,找人家女孩子试婚的?”澹台明月问道,这人居然说,他是堂堂正正一个流氓,流氓也能够堂堂正正?

    她很是好奇,好奇心害死妖啊?

    “这话……太长了……”胡栖雁想了想,这才说道,“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人,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我知道我自己时日不多了,但我想要一个孩子。那个女孩子是我的干妹妹,我也一直当她是妹妹,一时三刻的,我自然也找不到我喜欢的女人,所以,我就找了她。”

    “我想,她应该是喜欢你的?”澹台明月微微皱眉,感觉这事情还真有些流氓了。

    “是的!”胡栖雁点头道,好久没有对人说起过从前,他以为,他都要忘记了,但是,一经提及,恍惚之间,怜风的音容笑貌,宛如昨日。

    “那也不算流氓了。”澹台明月轻轻的说道,“她喜欢你,你想要一个孩子,于是,你们结婚相爱,多好。”

    “如果是这样,确实很好。”胡栖雁淡淡的说道,“但是,不是如此——我和她有了孩子,然后我死了,但是,我并没有真正的死亡,我被一个大妖救了,一个手握重权,神通广大的大妖,她利用她强悍的本身,给我重新塑造了肉身,我复活了……”

    “那不是很好?”澹台明月说道,“不管是什么生物,或者总比死了好。”

    “是啊……”胡栖雁讽刺的笑道,“我当年也是这么想的,活着总比死了更好,所以,我一直为着能够活下去而努力,所以,我去寻找那些存在与神话中的东西,但是,当我真正接触到了,才发现,神仙妖怪……是何等的恐怖。”

    说到这里,他有些慵懒的靠在沙发上,多年的养尊处优,身处高位,举手投足之间,自然透着难掩的贵气——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那个流氓了。

    “老土豆,你现在也是妖。”澹台明月苦笑,她不感觉作为妖或者神,有什么恐怖了,都是一样的,也有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也有贪婪嗔念。

    “是啊,我也是妖,不再是人了……”胡栖雁闭上眼睛,低声说道,“你说,我是应该放弃过去,爱现在这个给与了我永恒生命的大妖女孩子,还是应该爱那个为我生下女儿,为我殉情的女子?”

    “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澹台明月问道,“名义上,我们只算陌生人。”

    “因为——你和救我的那个大妖,是本族。”胡栖雁说道,“你们的气息很相近,所以,我才会跟着你一路厮混。”

    “如此说来,你心中已经爱上她了。”澹台明月终于明白,这个老土豆为什么对她如此迁就亲近,原来,自己和救她的女子是同族,而且气息相近,所以,他才会对自己吐露心事。

    “我想,我是爱她的。”胡栖雁认真的考虑这个问题,所以,他这次回来,要了却一切尘缘,人界种种,以后就和他没有一点关系了。

    就算将来有一天,他再次和她吵架,她威胁他要灭掉人界,也和他没关系了,他能够为着人界争取的事情,他都做了。

    “这不就结了!”澹台明月笑道,“爱你的女孩子,既然已经死了,那么,你也应该放手,就算有来生,有转世——她也不是你的了,如今,你爱上了别人,你是妖,对于人来说,你或者已经很老了,但对于大妖来说,你的生命才刚刚开始,青葱的了不得,难道你就准备万年孤独?”

    “就算我准备万年孤独,我也孤独不了的。”胡栖雁摇摇头,这才说道,“你难道不知道你们这一族的特征?”

    “什么特征?”澹台明月一愣,随即问道,“女子为尊?”她一想之下,已经明白过来,如果他们家族是女子为尊,那么这个本来隶属于人界的男子,就必须入赘那个大妖家族,对于某些男人来说,这是一种羞辱。

    “她非常强势!”胡栖雁笑笑,爱上一个强势的女子,未必就是福气,希望眼前的这个女孩子,不要将来踏上她的旧路。.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