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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萃虽然生气,可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就连她向郭嘉这个亲哥哥诉苦的时候,郭嘉也只不过是报以微微一笑而已。
“主公将其妹许给长恭,这说明主公特别器重长恭,对长恭来说是好事啊,你作为他的未婚妻,应该为此感到高兴啊。”在郭萃抱怨完后,郭嘉就是这样回复他的,当时害得郭萃差点没一口血喷在他脸上。这算哪门子的道理?还没成婚呢,未婚夫就有了新的女人,自己还要为他感到高兴?
当然了,男人嘛,三妻四妾很正常。郭萃虽然凶横,但也从来没指望高顺一生之中只会娶自己一个女人。曹操要嫁女,当然要平妻的身份,这也无可争议。但郭萃最不爽的就是自己才接到高顺的聘礼,连成亲的日子都没定下,临了第二天就传出其与曹氏女的消息了,这让自己的脸面往哪摆?要知道,这几日邻里街坊看自己的眼色都是疑惑之中带着一丝嘲笑,真真让自己无法忍受。
如果是在成婚后过几个月传出这样的消息,郭萃虽然也会不悦,但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暴怒。
“把你的那些彩礼全给我搬回去!我不嫁给你了!不嫁了!”郭萃双手在空中胡乱地挥舞着,冲着高顺咆哮道。
“婚姻大事,既然答应了又怎么能反悔呢?”高顺只能一边干笑着,一边努力地进行劝解,“对于女孩子来说名节再重要不过了,随意悔婚的话将来恐怕就真的嫁不出去了哟。”
“就算我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也绝不要和你这种负心汉待在一起!”
负心么?高顺挠挠鼻子,自己怎么就负心了。要知道曹铭是曹操许配给自己的,又不是自己主动去向曹操提亲的,而自己对郭萃的心思貌似始终都没有变过,怎么就莫名其妙的被冠上负心的恶名了呢。
“我高长恭对天发誓,要是我今生有负小萃儿,定不得善终,被五雷轰顶而死!”高顺郑重其事地宣誓道。
轰隆隆——!顿时就是一道惊雷劈过。天色霎那间变暗了下来,紧接着便是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我擦,贼老天你也太给我面子了,我才刚发誓说五雷轰顶什么的,你竟然就立刻就给我打几道雷出来。
郭萃似乎有些怕打雷,在乍听到雷声的时候显然吓了一跳,但当他见到高顺那略带窘迫之神情的时候,心中又不免产生了几分窃喜,颇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当下也是不由得抿嘴一笑。
不过笑完之后,郭萃随即又换回了原先那张冷冰冰的脸孔。
“好了,高将军,时间不早了,就算下了聘礼,但现在我还没过门呢。你像这样子一直赖在我家也不成体统,还请早回。”郭萃下达了逐客令。
“不、不是,外面的雨下得这么大……”高顺知道郭萃在这种时候赶他走是给他难堪,有意让自己好生淋一场雨。自己当然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去当落汤鸡,追女孩嘛,脸皮不厚怎么行呢?自己现在就是赖也要赖在这里,当下高顺便腆着脸对郭萃说道,“再说我此次来可不光是来看你,还要找奉孝这个未来的大舅子,你可没权随便赶我走。”
“你找我哥干什么?又想把他拉去喝酒?”郭萃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狠心了地把高顺赶走。高顺不愿离开,郭萃就亲手把他往门外推。
面对无比坚决的郭萃,高顺尽管已经使出一切能想到的招数,可对方就是无动于衷。在这种情况之下,高顺也是拿郭萃没辙。反正聘礼自己是不会拿回去的,这小妮子迟早是自己的人,届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关系总会回暖的。
————————————————————————————————高顺现在所身处的地方,是东郡城内的官方铁匠铺。这间铁匠铺的铺主郑三早先在军队里待过,并且担任什长,还参与过平定黄巾的战斗。其从军中退伍后就定居在这东郡城中,凭着祖上传下的打铁手艺开了一间铺子。郑三的水准很高,所打造出来的兵器可以说都是精品,所以请郑三锻造兵器的费用也很高,寻常百姓根本请不动,花钱请他打造兵器的多是当地的一些大士绅们。等到曹操入住兖州,便花了一笔重金将其征召入官方所开设的铁铺,让其特地为像夏侯惇、曹仁等高级将领打造兵器。
高顺所用的长枪在上次和吕布交手的时候已然被折断,他现在也是身份超群的武将了,自然不可能像普通士兵一样随手捡把制式兵器使用。恰好曹操正好得了块精铁,当其知晓高顺暂时没有武器可用之时,便将这块精铁交给了郑三,让其为高顺锻造一把优质兵器。
“当真是好枪!”高顺看着郑三呈在桌上的这把兵器,由衷地赞叹了一声。
郑三笑了,笑得很开心,也很得意。他对自己的锻造水准一直很有信心,且深引以为豪,更何况曹操前几日给自己的那块精铁的质量当真是不俗,在这种情况下,他坚信自己所打造出来的即使不是一柄神兵利器,那也肯定算得上是一把当世之名兵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这柄长枪在郑三所造的兵器之中,即使算不上是最上乘的武器,那质量绝对也是数一数二的。
至少,高顺一眼望去,就被其所深深吸引住了。
整杆枪足长一丈,由精铁制成的枪柄外侧涂了一层薄薄的黑漆,连枪缨都是呈青黑之色。这杆枪的枪尖比一般长枪的枪尖更宽更长,泛着一层银白色的光华。
枪尖很锋利,高顺只是把自己的手指在枪尖上面微微移了移,便能感受到一丝轻微的疼痛从手指传来。
高顺想举起枪再仔细观察一下,可没想到这柄强的重量着实不轻。高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信手拿枪,不但没能提起来,差点自己都跷了个踉跄。
“此枪多重?”差点出了个丑,高顺讪笑两声,问郑三道。
“回将军,重四十二斤。”
高顺点了点头,一柄纯粹铁制的长枪有这点重量再正常不过了。士兵们所用的制式长枪,枪杆都是木制的。高顺上一把所用的长枪也是木柄,不过由于其将军的身份,那支枪杆乃是用木质最好、也最昂贵的白蜡木所制。木枪有木枪的好处,例如灵巧轻便,高顺认为自己一向就不是那种在战斗中喜欢靠力量取胜的武将,因此也不是很喜欢用重兵器。而且木制的枪杆可以弯曲,说不定在某些特殊时候能起到出其不意的击打效果。
但是在上次自己的武器被吕布折断之后,高顺的想法便大为改观,在他现在看来,武器的坚固性才是最重要的,就算白蜡木质地不错,可在吕布那样的变态面前还不是一摧即破?而如若是铁制的枪柄,在和别人交手的时候就不必担心被人击断的问题了。至于重量,虽然高顺不喜欢靠蛮力战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力量就不行了,再者说了,四十二斤听上去或许不轻,然而也只有关二爷青龙偃月刀的一半重不是么?
“此枪可有名否?”高顺轻轻抚摸着枪身,问郑三道。
“尚未取名。”
“如此……此枪就取名为豪龙胆!”高顺想都不想,便将后世游戏中赵云所使用终极武器的名字套在了自己的爱枪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