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思君

寂寞佛跳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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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从里那个叫做“阿欢”的,很快跟渺渺熟稔起来,他比诸葛还要年轻,性子活泼,一旦认准了渺渺不是个讨人厌的小姑娘,就不再漠视了,还常常很感兴趣的找三小姐聊天,这不,刚在小溪边野炊过后,三小姐正跟黑风玩闹呢,阿欢又凑了上来。

    “到底,你是怎么知道那菜里有毒的呢?你吃过蒙汗药?”阿欢最喜欢追问这个问题,渺渺越是神秘,他就越想知道。

    “你才吃过蒙汗药,你们全体都吃过蒙汗药!”渺渺终于出离愤怒了,对这种低智商的问题,到底要不要锲而不舍啊?

    阿欢诚恳的点头:“是啊是啊,我们都吃过蒙汗药了,可是,那东西是啥滋味儿,也没吃出来啊?你怎么吃出来的?”

    “咕咚”,三小姐从黑风脖子上掉下来了,差点没把脑袋摔傻,她委屈的揉着后脑勺,愤怒的叫道:“你们没有舌头吗?吃不出来味道不对?又苦又麻的东西,你们还个个吃的香喷喷,嘁!”

    遭到鄙视的随从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把头摇的拨浪鼓似的,咱真没吃出来味道不对劲儿,明明,还挺香的呢,哪儿就又苦又麻的了?

    诸葛洛奇终于看不过眼了,清了清嗓子嘱咐一句:“明儿就回京了,今日早歇着。”

    可是,这天光还大亮着呢?阿欢挠挠脑袋,跟那几个同伴去一旁窃窃私语去了。

    就为了渺渺小丫头喜欢在野外风餐露宿,几个人天天捞不着在客栈享福,又到底是小阴沟里翻过船的人,心底里,总有几分小心,于是每晚上还要轮流值班,就怕万一又翻一回船,那,哥儿几个的名头,可就彻底万劫不复了。

    渺渺平躺上黑风的背,在黄昏的微风里翘起二郎腿,一荡一荡的摆动,黑风悠然的伸嘴,啃着小溪边的青草,身子纹丝不动。

    诸葛公子在擦拭一把长剑,这是新买的花架子,手里拿着,心里能踏实,好歹吓唬歹人一下也是好的嘛!

    “我小时候专门跟我爹对着干,他让我学武艺,刀枪棍棒,我都不喜欢,后来,喜欢跟着出去打猎,好歹还练了弓箭,他让我读书,我就经常逃课,长这么大,什么诗词歌赋我都不会写,我说,会认字会写字就够了,我没想当官做将军,我爹听了,追出二里地去打我——”。诸葛的声音淡淡的,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渺渺闭着眼睛,笑了。

    “再后来,我要经商,我爹觉得丢人,坚决不允许,好在我有个很好的奶奶,很疼我,处处护着我,把自己的嫁妆铺子交给我经营,干赔了也不生气,只是,她也逼着我成婚,说是得在死之前,看到我的孩子才行——”诸葛的脸庞,在夕阳的余晖下,蒙上了一层金黄的光影,就像一个着了金冠的王子。

    渺渺嘴角的笑容,凝固了。

    一根极其细微的针状物体,刺在了心脏上一般,隐隐的,有一丝钝痛。

    “我爹准许我再疯一年,干买卖也好,流浪也好,只是等明年,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必须按他的设计来,还得成婚,生子——”诸葛的声音,恍恍惚惚的,飘摇在半空中。

    渺渺没有接话儿,黑风向主人走近了一些,一切,还是那样安静祥和。

    一个九岁的小姑娘,你还指望她跟你谈心不成?诸葛自嘲的笑笑,把宝剑入鞘,转移了话题:“渺渺,明儿就要进京城了,你是住在郡主那里,还是去我家?我还得带你看看我的铺子,咱们再商量一下下一步的打算,你住我家,是最便宜的了。”

    “我——住客栈,然后,找房子,喜欢京城的话,就买下来,不喜欢,就租一处,你不用再管我。”三小姐继续平躺在马背上,声音清冷。

    “那怎么行?你一个小姑娘家,多不安全——”诸葛“腾”的站起了身子,走到了黑风跟前。

    渺渺扭转头,轻轻的扯了一抹笑,看着诸葛的眼睛,良久,忽然伸开双臂:“我要去睡觉,今儿累了。”

    诸葛顿时忘记了还要继续说教,抓起两只小手一提,把女孩子柔软的身子抱进怀里:“走,去马车里睡!”

    那辆赶路的马车,早就只剩下做睡床一项用途,里面铺着厚厚的被褥,可以让三小姐尽兴的打着滚儿睡觉。

    就这么几步路,渺渺的双手紧紧地搂住诸葛的脖子,再一次,轻轻的呢喃:“爸——爸——,爸——爸——。”

    没心没肺的三小姐,不明白自己忽然而来的悲怆是为了什么,来自身体内部的刺痛,又该如何去舒缓?她只能近乎绝望的搂紧了诸葛的脖子,一遍又一遍,呼唤着给予了她心灵慰藉的男人。

    可是,明日,这行程就要结束,这个男人,就不能再这样陪伴着自己了,渺渺的热泪,顺着诸葛的脖子,直滚进衣服的前襟。

    诸葛的脚步,在马车前停驻,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拍打着渺渺的后背:“乖啊——不哭——,你看,你老叫我——爸——爸,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称呼,可是你喜欢叫,那我就做你的——爸爸,还是巴巴?乖——爸爸疼你,睡吧——”

    他真的像一个父亲,拍打着自己的孩子,慢慢的摇晃着身子,无限的耐心,无限的宠爱,在这个渐渐寒凉的夜色里,三小姐终于安睡了,环住诸葛的双手,越来越松。

    有些时候,你越是搂得紧,就越是失去的快,全不由自己的心意。

    更何况,任是再聪明的人物,谁又敢确认,自己懂得自己的心意?

    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行程总是要结束的。

    当渺渺独自坐在马车厢里行进京城,冷静的瞭望这座最繁华的的都市,满眼里,几乎都是宝马豪车,富足的行人神态悠闲、衣着华丽,与李家村或者是龙湾镇相比,简直是天堂地狱。

    然而,在三小姐眼里,也不过尔尔。

    她对陪伴在马车旁的诸葛微笑:“我要先去客栈休息,等明儿,再去郡主姐姐那儿。”

    她想,这样漫长的旅程走下来,自己这小身板实在是疲累了,要不然,为什么提不起精神来?即使理智上极力要做出欢欣鼓舞的模样,脸上也挂不多大一会儿,索性放弃了,姐就是一个九岁小娃娃,做那么深沉做啥?

    阿欢跑得欢快,马蹄“得得”的绕到了马车前面带路,渺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对诸葛摆手:“你先回家吧,我走了!”

    昨夜里,那个还搂紧了他的脖子哭泣的女孩子,今天一醒来就一反常态的跟他保持距离了,现在,连再送一程都不需要了,诸葛公子的心里,很是有了失落感。

    他怏怏的拨马,向着相反的方向缓行,又忽然的一拉缰绳,回头去望。

    马车上的布帘,倏忽落下,那个大玩具一般的女娃娃,不再稀罕他了。

    渺渺住到了“龙门客栈”,刚被阿欢领到这儿,一看牌匾,还吓了一跳,深怕是又不幸穿越进了电影世界,从客栈里再走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来!

    好在掌柜的是男的,里面的布置,也没那么鬼气,渺渺出口的第一句话就是:“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她指着牌匾,甚至还猜想到,是不是也有一个同仁到此,还是“新龙门客栈”的粉丝?

    掌柜的笑呵呵:“小店里每年都要入住很多学子,自然都想要‘鲤鱼跳龙门’,一举得中啦,所以起了这个店名。”

    “呼——”渺渺大喘了口气,就说嘛,哪儿这么多穿越重生的狗血剧?

    看着阿欢唠唠叨叨的对掌柜和伙计嘱咐,渺渺安心的钻进了房里,第一件事,就是好好地泡了一个热水澡,直接舍掉了晚饭,扑到床上去睡觉了。

    半夜里,忽然醒来。

    诸葛最后那一个回头的动作,不断地,在她的睡梦里回放。

    活了两辈子,都活成没心没肺的三小姐,第一次,懂得了那一句汉乐府诗: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暮与朝。

    第一次,为了一个男人失眠。

    却是在这样悲催的年龄。

    渺渺摇摇头,再点点头,把被子盖上脸颊,再钻出来,就这么折腾着,煎熬到晨曦微现。

    肚子饿得“咕咕”乱叫,打消了所有的旖旎想法,渺渺回到现实,起床、穿衣、洗漱,开门就跑。

    楼下,只有一个小伙计在擦拭桌椅。

    “小二哥,有什么吃的?快上些,我饿了!”小姑娘稚嫩的声音里,有了些沉重的味道儿。

    一个不足十岁的女童,独自住客栈,本身就够稀罕的,小伙计不敢怠慢,笑嘻嘻迎上来:“小姐且等一会儿,小的去灶房看看,让厨娘抓紧点儿!”

    偌大的客栈大堂,就剩下渺渺一个人,一股从未有过的巨大孤独感,侵袭上心头。

    诸葛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迷茫的小姑娘,月牙眼睁得大大的,托着尖下巴儿,坐在一张大餐桌后面。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