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发菜(下)

寂寞佛跳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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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洛奇的思念,没有唤回渺渺的脚步,她留在了龙湾镇,与家人一起过年,铺子关门,回李家村,享受难得的惬意生活。

    小笨笨已经长得很大了,成了一只板凳高的土狗,看起来也是憨憨的,只不过,会的杂耍多些,又常常主动向主人讨好,它带来的笑声,是最欢乐的。

    良子的生意越做越好,不但早还了大家的钱,过年时,还都分了红包,颇有做大哥的风范了。

    而且,荷花为他订了一门亲事,就是那个常去捧场的王家闺女,女孩子肯放下身价到这个地步,良子也是感动的,两家一见面,就谈成了,只不过成婚要稍后些,良子想再攒些钱,置办点家业再说。

    大成还没有成家的意思,跟他一提,就急,非要等十八岁以后再考虑,张大柱子也不强迫他,随他去。

    二丫又长高了,身姿婀娜,模样更俊俏,据说,提亲的也不少,张大柱子却阻拦着,说是女孩儿家,多留几年是最好。

    伴着三小姐回李家村的,还有几个木盒子,沉甸甸的,是心爱的宝贝——发菜。

    这是张大柱子按照闺女信里的安排,几番试验后唯一的硕果,这东西不好养,渺渺本来也没抱啥希望,却在长途跋涉回家后,望见了惊喜。

    于是,这几株发菜就跟随着主人辗转,哪儿温暖就带到哪儿去,除夕之夜,渺渺咬牙摘了一株,给家人做了一盆“发财汤”,只吃的众人连连叫好,更坚定了继续摸索种植的决心。

    尤其是大成,在听说了京城里这发菜卖到了天价之后,提出自己想要留在李家村,专心琢磨种植发菜,木器铺子里雇佣了两个打下手的伙计,自己完全可以腾出来时间。

    少年的心事其实也不难猜,他们渴望独立闯荡一番事业,不喜欢总窝在父母的羽翼下求生存,张大柱子妥协了,来回又不远,儿子有自己的主意,比自己强。

    可是,当正月即将过完,大家拾掇着回龙湾镇的时候,渺渺也不肯走了,她说,京城里有三春管理着,一切正规,不需要她往回赶,那就在李家村多呆些日子,跟哥哥一起捯饬那些宝贝发菜。

    他们的实验,一直不顺利,往往是你觉得掌握了种植的窍门,按照那个法子去做,却根本不长,以失败告终,却又有时候,你当它已经死翘翘了,丢到一边去,那发菜又长了起来,完全不按套路出牌。

    所以,渺渺要留下帮助哥哥,也是有道理的,虽然张大柱子老觉得这小闺女跟有心思似的,却还是同意她留在李家村了。

    兄妹两个,伴一只笨笨狗,安宁的享受着细碎的日子,忽而有惊喜,忽而沉迷,忽而陷入深思。

    二月的好日子,终于到了。

    此刻,诸葛应该已经出门,骑着黑风,喜气洋洋的迎娶他的新娘,那个小蝶,想必是凤冠霞帔的华丽;这个时刻,应该在拜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双拜、送入洞房了吧?

    渺渺在初春的田野里徜徉了很久,看着农人劳作,歇息,再劳作,到扛起家什回家去,她觉得胸闷,她想,自己可以换一个地方,更广阔的地方,去找找舒畅的感觉。

    这段时间,罗家兴是常客,学堂休沐的时候必来李家村报到,他成熟了一些,很多时候是安静的,陪着渺渺坐在田埂上,听风声从嫩苗间掠过,看第一批回归的燕子,张开欢快的翅膀,在早春衔泥筑巢。

    发菜不能正常的生长,那么,自己去北疆亲自看一看这东西的生存环境、生长条件,总会好些吧?

    渺渺是在一个漫长的梦境之后,做的这个决定。

    她梦见了戈壁沙漠,梦见了驼铃婉转悠扬,梦见了一丛丛发菜,就如同诸葛洛奇的发丝,硬硬的,在手心里发烫。

    郡主的信件,以连发十二道金牌的形式,呼啸而来:“渺渺,你要是敢在我大婚的时候不回来京城,姐姐我终身不再搭理你,你可别后悔!”

    给珊珊的新婚礼物,已经打包好,是渺渺设计的几套情趣内衣,大红色的、粉红色的,丝绸的,棉布的,吊带的,抹胸的,个个惊悚了荷花娘的眼睛,却又不得不感叹,这可真漂亮!

    渺渺是个先进脑袋瓜,知道夫妻之道,那啥和谐了也很重要,所以精心勾画了几个睡衣图案,开放又惊艳。

    只希望,珊珊与沈三郎情妾意,你侬我侬,持续的时间能长久一些,至于什么天长地久的爱情,三小姐自己就不相信,自然也不奢望朋友会拥有,只要别被生活磨蚀的太快,就算是一桩完美的婚姻。

    三月里,渺渺启程,打着去京城的旗号,把所有的行李自行安排进京,自己转道饶去了北疆。

    镖行里的两个大汉是随身的侍卫,三个人轻车简从,倒也灵巧方便。

    渺渺的心灵,在奔走的途中得到了舒缓,顺着自己的心意,走走停停,品尝一下当地的小吃,感受一下异域的风情。

    当一望无际的高原展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时,已近夏日,美丽的大草原就像是一幅巨大画卷,高原上的天鹅湖就是这幅巨画的灵魂所在;天边,从云缝中筛下来的金色线条,撒落在铺了绿黄色草毯的大草原上,撒落在若隐若现的天鹅身上,在蓝幽幽的湖面上,天鹅的身影变成一只又一只轻轻舞动着的金顶白荷花。

    霎那间,所有的纠结都烟消云散,仆仆的风尘沉淀,三小姐面对湖面大声呼喊:“你好——”。

    几只天鹅被惊动,慵懒的仰颈嘶鸣,又优雅的游走去了,这里,是它们的家园,并不恐惧外来者的侵袭。

    渺渺送走了两个贴身保镖,就此留在了离天鹅湖最近的一个小镇子——格什,她喜欢这里那些并未经过规划的、随意性很强的建筑物,只根据各自的住宿要求,在原住地向四周延伸,也可向高随意加层楼上楼、楼外楼,民居错落有致的排列,自然形成一条条幽深却四通八达的小巷。

    渺渺租住了一家民居,与房东吃住都在一个院子里,每日里去湖中看天鹅,在草原上漫步,她甚至学会了本地的语言,安心的居住在此,几乎忘记了原本的目的,直到在这家和善的房东家中,再次吃到了发菜,如梦方醒。

    跟着房东家的长子,在戈壁滩上寻觅发菜,渺渺不知道自己是该惊喜呢,还是叹息。

    在镇子上收购了不少的干发菜,又装了生长着的植株样本,带着土壤沙石,渺渺再次踏上行程。

    秋天已经来到了。

    路过京城,渺渺没有绕道,在“女人花”盘亘了一个晚上,把东西交给三春,听她汇报了美容院的进展情况,还有有关郡主与沈三的幸福生活,渺渺拖着三春同塌而眠。

    第二日的清晨,从北疆带来的两个随从已经把马牵好,渺渺就跟无数次吃罢早饭后出门散步一样,对三春摆摆手:“把美容院重新收拾一遍,等着我!”

    这一等,就又是无数个日夜。

    当诸葛听到三春的汇报,驾马出城追赶时,佳人已去,只有两大包晒干的发菜,证明着那个一直放在心尖尖儿上的小人儿,确实回来过。

    小姑娘长大了,不再盲目的依赖着他了,就连回京,都懒得跟他见上一面。

    婚姻是平淡的,跟任何一个刚刚走进殿堂的男女一样,由起初的争执不下,到有一个甘心败退的相处习惯,诸葛习惯了小蝶的脾气,对她的狂躁冲动歇斯底里退避三舍。

    和沈三,倒真的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那对夫妻还算和谐,郡主的敞亮脾气不难琢磨,沈三日子轻松,倒是常常邀请诸葛去自家小酌,三个人,谈谈渺渺,谈谈过去,都是唏嘘一片。

    现在,郡主已有身孕,夫妻二人每日里彼此呵护备至的样子,令诸葛很不舒服,他也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像渺渺那样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可惜,天不从人愿,老祖母殷切的盼望,始终没有实现。

    诸葛常在日薄西山时,去“女人花”坐一坐,与三春聊上几句生意经,或者只是单纯的转一圈儿,换一下心情。

    小蝶,也开始关照“女人花”,女人都爱美,去过几次之后,渐渐也成了习惯。三春很谦恭的对待前主子的夫人,服务更是周到。

    “你们那位小姐,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个问题,小蝶问过许多遍,对每一个丫鬟,每一个看门的仆妇,当然,还包括三春。

    “小姐很可爱,虽然年龄小,但懂事,人又聪明,做什么都很在行,她那个脑袋瓜里,你就不知道都装了些啥?总之就是常常出乎人的意料!”

    “小姐招人疼,当她睁着那种疑惑的眼睛看你的时候,你就会止不住的想要保护她,不希望她受伤害,她不开心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在院子里坐着——”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