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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虽然只在R城北三环边上,但也比城里要清静许多,眼看着天渐黑了,老妈就催促着江雅乐去洗漱睡觉。江雅乐没有反抗,昨天跑出去折腾一夜又没添加到能量,白天还是会打瞌睡的,加之晚饭前还蹦蹦跳跳的讨老爹欢心,到现在也确实累了。
可是收拾妥当,她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肚子里面空荡荡的,好像饿得发慌,晚餐吃的东西都不知道跑哪去了——话说晚餐真的有吃过东西?江雅乐揉揉肚子作天然呆状,回想了一会,最后还是一骨碌爬起来越窗而出——不行,一到夜里就犯饿,得出去猎食。
一个小时后……江雅乐在一条巷子里扑倒一个警察叔叔,咦?怎么又是警察叔叔?
黑灯瞎火里,这个警察叔叔还与江雅乐过了几招,最后却仍然没有逃出她的魔爪,甚至没能看清她的长相,只依稀感觉到是个个子娇小的人。江雅乐并没有多厉害,她也不是黄蓉,不会武功,但耐不住她动作快呀,警察叔叔的反击在她看来就更慢放似的,想装得吃力一点都难。
制服了那个警察,犬牙大大出来露了脸验了货,不满意,还是不满意。当失败已成习惯,也就感觉不到失败了,推开猎物,一眨眼,江雅乐已经跑到了半公里之外。
这已经是她今夜扑倒的第四个警察叔叔,她举着两只爪子捧着脸颊四十五度望月猜想:难道今晚有邪恶的犯罪分子出来活动?“早说嘛!”她一扬手,满脸的正气:“我是个深明大义的人,都抓坏人去吧,我今天吃素好了。”回家之后自然又摸到厨房扫荡了好几个西红柿。
某人昨夜偷香不成,还大清早的就被老婆发配到了菜市场,买好了一天要吃的菜,又受女儿所托买了好多番茄。正准备收工之际,一转身却似乎瞧见一个一闪而过的身影有些眼熟,他快步上前走到拐角,果然瞧见一个认识的人。
“嗨!是你呀,小同学!”江老爹热情的打着招呼。
“嗨……叔叔好!”唐印峰满面笑容的转过身,心里却很郁闷,身为唐满华的孙子,第一次以这个特殊的身份出来混竟然就被抓了个现行!
——人家倒是也想装作没发现你,可你这不是为难人么?长这么圆滚滚的还学人玩跟踪……
“诶~你怎么在这里?”江老爹应了声,问道,直接排除了这小胖子家住这边的可能,这里可是北三环以外,要知道小胖子就读的学校是在南二环到三环中间,那又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学校,谁家家长吃饱了没事干会让孩子横穿一座城去上学?要真有这样的家长,这小胖子早该瘦下来了。
唐印峰的脑子转得飞快,就在江老爹问话的空挡,他已经想好了应答的话,他直接把手里还紧吧紧吧捏着的报纸递了上去,顺手接过江问源一只手里的菜,让他好有空手可以打开报纸。“叔叔您看,这是今天的报纸!”
唐印峰把一袋子西红柿换到右手,踮着脚尖用左手指着报纸上的一条大篇幅新闻:“您看,北三环这边出现了变态小狂人,专门喜欢在夜里袭击路人,昨天晚上好几个出勤的警察叔叔都遭了暗算,这得多厉害?我有个朋友是住在这边的,我就是特意来提醒他,叔叔你们也要小心哟!晚上千万别外出!”
江问源一边看一边认同的点头说:“这小狂人还真是有点变态,既不抢劫也不杀人,光把人扑倒算怎么回事?”
唐印峰:“……”
他抬头见到小胖子一脸的担忧,仿佛真的在为他担心,顿时心里暖暖的,反应过来连忙伸手去接自己的菜,“我自己来,你还没找着你朋友吧?快些去吧!”
唐印峰拎着西红柿的手固执的缩了缩,摇头使得脸上的肉一颤一颤的:“我已经去过他家了,正要回去呢!”
“哦,这样啊?”江问源又一次伸手,“这个我拿就好,那你快些回家吧啊!”
唐印峰拎着西红柿再往后缩了缩,歪着脖子问:“叔叔,江雅乐的病好了吗?”
“啊……好得差不多了,过几天就让她上学去!那个……给我吧。”江问源的手又往前伸了伸。
这次小胖子直接往后退了一步,还挺了挺胸膛热情的说:“没关系,我帮您拿吧!叔叔你领头,我跟您去看看江雅乐!”
“啊?”江问源一时间反应无能。
唐印峰羞涩的挠挠头,“这不也快到中午了,我回家也赶不上饭点……”
这才是重点吧!八过……江问源摸出手机看看时间:这才九点钟啊喂!你丫究竟是要多早出发才算赶得上饭点?!
就这样,江老爹除了满载而归之外,还领回了一条小尾巴。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江老爹心里全是那张报纸上的内容,小狂魔真的很变态有木有!他琢磨着这边老家不能再住了,还是赶紧叫老婆孩子搬回城里的家才是正经。
而小胖子唐印峰则呆呆的盯着手里满袋子的西红柿,更加坐实了他心头的猜想——小狂魔就是江雅乐!你问他怎么知道?因为他的爷爷是:唐、满、华!
唐满华是谁?可不就是当年叱咤风云无人知晓的吸血鬼猎人(呃?无人知晓?!)的第十四代弟子的表外甥!!当年还曾因为太过专注的研究血族而被家人当做精神病人送到院里去过……
唐印峰就是根据爷爷的描述而怀疑江雅乐的。其一:吸血鬼受伤之后有自动愈合的功能,不会在身体表面留下疤痕——这个他已经从上次王伯转发的护士姐姐的微丨博上证实了,护士姐姐拍下的那一组照片中,江雅乐的脖子正在以极快的速度愈合,只是很快这个微丨博就被删掉了。
其二:在江雅乐被咬破脖子再搬到北边之前,这里一直都没闹出过什么事情,可自她搬过来“养病”开始,这附近一到晚上就会发生诸如扑倒警察叔叔的事情。可是至于为什么只是扑倒而不咬人吸血,小胖子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其三:西、红、柿!吸血鬼在没有血喝的情况下,就喜欢喝些与血的颜色相近的东西。
有了三条铁一般的证据,另加唐印峰的自行脑补,已经足以坐实江雅乐就是一只吸血鬼的罪名。越是确定,他就越紧张,越是紧张,他就走得越慢。
而那个着急老婆孩子的男人却是越走越快,险些就要把小胖子给甩掉了,小胖子眼见江老爹没了踪影,心里竟莫名的有轻松感,完全忘了自己死乞白赖的要跟他回家的初衷。
江老爹走啊走,突然赶脚不对劲,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仔细检查了手里的菜,啊呀,糟糕!给女儿买的番茄忘了拿!
江老爹又急急忙忙往回赶,走了没多久,远远的就见到了某只犯着呆踩蚂蚁的胖子,他一拍脑袋,刚才的事情似乎重新在他脑子里发生了一遍……哎哟我去,“小同学!你怎么不走了呀?”要是不去了,能先把番茄还我么?
唐印峰的神智被召回,一瞬间想起了自己特意找到这里来的目的……吸血鬼固然可怕,但如果连自己这个吸血鬼猎人的第十四代弟子的表外甥的孙子都不管,难道就让她任意妄为为祸百姓吗?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江雅乐你就等着接招吧,哼哈!
想罢,小胖子咬牙跺脚一腔热血,仰头挺胸作视死如归状,大步朝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