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零章 故人

陈词懒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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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叹最讨厌的就是面对这个年纪的孩子。你不可能跟他讲理,能讲郑叹也讲不出来,你不配合他们或者些微还手去报复一下的话,他们就哭给你看,召唤家长。这样一比起来,郑叹觉得还是卓小猫比较好应付。

    虽然嫌麻烦,但郑叹也不是坐在那儿干等着被砸的性格,那小屁孩将手伸进袋子里的时候郑叹就做好了被扔的准备,果然,一个圆圆的东西就扔了过来,扔得还挺准,看来这小孩平日里没少玩过这东西。

    郑叹抬手将即将砸到自己脑袋的小圆球给拍回去,然后看向不远处那个小孩。

    扔过去的球被拍掉,小孩不仅没哭,反而眼睛一亮,又精神了不少,手伸进袋子里又是一个球扔过来。

    郑叹接连拍飞三个之后就不想跟这小屁孩玩了,焦妈带着俩孩子看着郑叹拍球,刚才他们本来打算过去止住那小孩的动作,不过看着那小圆球很软,砸中也不疼,自家猫还玩得很“高兴”,他们就没阻止。现在看到自家猫一副完全没兴趣的样子,那小孩明显还没玩尽兴,焦妈怕那小孩跑过来招惹自家猫,从旁边的石凳子上起身准备过去跟那小孩交流交流。

    没等焦妈走过去,那边就有人在叫小孩的名字了,看上去是小孩的家长。

    一对夫妻走过来,女的去拉那个抬脚想往郑叹他们这边走的小孩,男的看了郑叹一眼,顿了顿,然后视线扫到旁边的焦妈一行,似乎有些疑惑和不确定,上前问道:“是焦教授家的人吗?”

    焦妈看了面前的人一眼,有些陌生,就算见过也没什么印象,不过看着这人好像不是什么不好相处的。便礼貌地笑着应了一句。

    那人一听,知道自己没认错,面上的笑意加深,“果然是你们!”

    郑叹本来就瞧着这人有些面熟。只是一时没想起来,现在听到那人跟焦妈自我介绍的时候才记起,当初回焦爸老家过年的时候碰到过这个叫郑轩的人,这人还给焦爸一张名片来着,郑叹之所以对这人有印象,一个是因为这人在南城工作,另一个是这人跟郑叹一个姓,现在想来,还真是缘分。

    郑轩今天带着老婆孩子来南华市参加一个亲戚的婚宴,没想到会碰到焦家的人。他每年都会回一趟老家去拜祭。只是除了当年碰到焦家人的那次,后来过年都是来去匆匆,也没带老人小孩,不过对于焦家的人有所耳闻,毕竟。焦教授是那一带被很多老人们称赞频率比较高的。在一些思想比较传统的老人心里,大学教授比一些商人的地位要高,所以每次提到周围几个村有什么名人的时候,郑轩都会听一些关于焦教授的事情,只是一直没碰面。他记忆力不错,记人还记得点,就算是不怎么记得焦家的人具体长什么样子。也记得那只总跟焦家人呆一起的有些特别的黑猫,自家孩子回南城之后特别喜欢找猫玩的一个原因就在焦家的这只黑猫给孩子留下的印象。

    从焦妈口中知道焦教授也在附近,郑轩决定先留在这里站会儿,等焦教授回来大家聊聊,毕竟是老乡。在南华市碰到老乡不算很难,但碰到有些社会地位的老乡。就不那么容易了。

    既然都是认识的,还是老乡,郑轩便让老婆孩子都过来坐会儿。

    郑轩的儿子,刚才拿球扔郑叹的小屁孩眼睛一直盯着郑叹,看那样子是时刻想着从袋子里拿出球跟郑叹玩。郑叹没理他。看都没看那小屁孩,有焦妈、焦远和小柚子在这里,他不怕这小孩拿东西砸。

    没多大会儿,焦爸他们那边也聊着走过来了,郑叹没想到的是,袁之仪跟郑轩也认识,一见面就一个“袁总”一个“郑总”地寒暄。知道郑轩跟焦爸是老乡,袁之仪心里乐呵了,有这层关系在,看对方也没有要疏远的意思,上周没谈下来的那笔生意应该还有回旋的余地。

    想着袁之仪又看了眼蹲江边看夜景的黑猫,刚才郑轩说他们本来打算直接回去的,一转身发现自家孩子跑了,寻过来发现自家孩子在跟焦家的猫玩,这才认出了焦家的人。

    这么一想,袁之仪心里感慨,果然是福星啊。

    所以,袁之仪一高兴,就抖起来了,间歇性遗忘症发作忘了郑叹的名字,在给旁边站着的以前大学同学介绍郑叹的时候说道:“这是明生家的招财。”

    搞得那几位焦爸的大学同学都以为郑叹就叫“招财”,还说这名字接地气。与周围各种洋化的宠物名字相比,“招财”这名字的确听着本土多了,不过听焦爸解释之后才知道郑叹真正的猫名,那两人看了郑叹一眼,“哦,黑炭这名字更接地气。”

    知道焦爸和袁之仪会在南华市呆一段时间,那两个大学同学也不急了,还约着到时候找几个在这边工作的同学到时候大家一起聚聚,等他们离开之后,袁之仪就开始跟郑轩谈上次没谈成的生意,正好焦爸也在这里,那公司也有焦爸的分,能多给个建议。

    这次郑轩的语气随和多了,不像上次跟袁之仪谈的时候那么公式化和商业化,摆明了一个“此事可商量”的态度。这让焦爸有些意外,毕竟对很多商人都是交情归交情,生意是生意,分得很开。

    今儿郑轩摆出这种态度,就是为了跟焦爸和袁之仪结识一下。

    郑轩这人,虽然草根出身,但能打拼到现在的身家也算是有能力的,第一次碰到焦家人的时候,郑轩身担高级职务给人打工,后来出来自己单干当老板,公司在南城,两年下来公司也经营得相当好,不然袁之仪不会找过去。他也有自己为人处世的一套。

    “我明天就回南城了,公司那边走不开,要不到时候焦教授袁总你们去南城大家一起吃个饭?”郑轩道。

    “行,下周我们会去一趟南城,就是不知道郑总到时候有没有空。”袁之仪笑道。

    “没空也要抽空出来,那我就在南城等着你们了。”

    郑轩手机响,也没再继续跟焦爸他们聊。告辞之后,拿着手机跟人通话,顺便招呼自己老婆孩子离开。

    郑叹从他们说起南城的时候就一直支着耳朵听,听到郑轩说起他公司所在地方。郑叹还很熟悉,那一片都是商业化的办公大楼,郑叹以前也没少往那边跑,因为郑叹他亲爹公司也在那一片。

    于是,郑叹决定到时候厚着脸皮跟着焦爸和袁之仪跑那边去算了,焦妈和俩孩子过去南城并不会在那一片久待。

    在南华市这边玩了几天,郑叹玩也玩得心不在焉,焦妈还以为郑叹是水土不服,殊不知郑叹对这边早就熟得很,以前虽然生活在南城。但南华市这边也没少跑,怎么可能不适应?只是郑叹心里一直惦记着去南城而已,每天掰着指头数日子。

    终于等到出发那天,郑叹前一晚上精神兴奋了一夜,没睡着。在车上的时候也没睡,就看着窗外的似曾相识的风景。

    上一次以猫的身份来到南城,郑叹是流浪过来的,偷偷搭乘一辆皮卡,偷偷下车,见不得光,滚得浑身脏兮兮的也没个好地方洗澡。在一个小区养鱼的池子里洗的冷水澡,那时候也没有“身份证”,郑叹还强抢了一只高贵优雅的波斯猫的猫牌自己戴着。

    回想一下当初的流浪生活,那还真是步步小心时时在意,实在是被那些猫肉馆的经历和见闻给吓住了,那时候的郑叹也差一点被砍了炖汤。

    而现在。郑叹是光明正大出现在这个城市。

    看着南城的街景,郑叹突然很想高声吼一句:老子又回来了!

    可惜,不能。

    在南城他们只能住酒店,郑叹又开始了躲背包的日子,好在每天只用躲两次。

    抵达南城的第二天。焦妈带着俩孩子去找已经联系到的同学交流感情,叫郑叹一起,郑叹扭头,不去,对焦妈的话就当没听见,呆袁之仪的车里说啥也不走。焦爸的车还可能给焦妈开走,但袁之仪肯定是开车去郑轩公司那边的,所以郑叹就趴袁之仪车里了。

    “唉呀它不想过去就不去呗,待会儿跟着我们也能去吃大餐,南城不至于连个能带宠物的餐厅都没有。”袁之仪不在乎地道,而且,他对此情形还挺乐意,这说明今儿或许又好运啊。

    焦妈没办法,焦爸也没说什么,所以就由着郑叹折腾了。

    郑轩对于焦爸带着郑叹倒没啥意见,三人谈完事,也到了吃饭的点。郑轩看了眼手表后,对焦爸和袁之仪道:“今天带你们去个好地方,那里的菜绝对会让你们流连忘返。哦,那里也能带宠物,只要自己管好就没关系。”

    郑轩带着焦爸他们去的并不是什么五星级酒店或者高大上的西餐厅,而是一个建筑风格有些古朴的餐馆。郑轩的车在前面,带着他们去停车的地方停好车。

    “古琴舍?”袁之仪指了指店门口那三个字,对旁边的焦爸道:“我没认错吧?”

    “没错,是古琴舍。”焦爸回答道。

    郑轩笑了笑,“很多人一听到古琴舍就觉得是学古琴的地方,再加上这地方看着也很有那种风格,所以第一次过来的人大多会误会。其实这里就是个吃饭的地方,至于名字,古琴其实是这里老板娘的名字。听说她家祖上出过御厨,还有祖传秘方,反正吧,我觉得这里的清炒小白菜都比其他地方的好吃,吃过之后吃其他地方的都感觉不是那个味儿。这里经常爆满,每次都得提前几天预订,好在我跟这里的老板认识,让他给我留位子。”

    郑轩带着焦爸和袁之仪往里走,一边推荐这里的美食。

    郑叹呆在背包里,想着,古琴舍,这名字听着好像有点其他的印象。

    ps:

    有几个书友私下里问我是不是要完结了,特在此说一声,离完结还有些时间,很多坑挖了都还没填,小卓还没回来,黑炭还没跟大山见面(大山是卫棱和二毛师傅养的那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