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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等四人返回森林时已是黄昏时分,他们找到了昨天的山洞,赵明胜等四人正在烧烤羊肉,杨思恩和刘简饿坏了,各抢过一只羊腿便大嚼起来。
“火长,猪儿呢?”赵明胜脸上露出担忧之se,张锦缎之死让他成了惊弓之鸟。
“他。。。有事去南方了。”
杨元庆含糊说了一句,他见脚步有一副突厥人的弓箭,随手拾起,张弓搭箭,向山洞深处she出,不行,弓体是单弓,弦也很软,扭劲不大,she程最多只有四五十步,杨元庆知道,历史上唐朝突厥人的弓箭水平迅猛提高,不亚于中原,那是因为隋乱时,突厥人从马邑郡掳走了大量善于制弓的良匠,马邑郡自古就是出良弓之地。
他扔掉弓箭,此时他更关心战俘的供词,“他说了吗?那个粟特人。”
“嗯!全说了,他是个商人,商队在伊吾被突厥袭击,同伴都死了,他因为会说突厥语和汉语,才被留了一命。”
赵明胜一努嘴,“在那里!”
山洞转弯处蹲着一个黑影,正是那个粟特人,杨元庆瞥了他一眼,又问:“那他怎么交代,突厥主力在哪里?”
“他说就在山的另一面,咱们是东面,越过这座山,突厥主力就在山的西面,和咱们直线相距只有两三里。”
杨元庆吃了一惊,他这才明白,那个突厥火长为什么向东跑,原来是想引开他们。
他快步走到粟特人面前蹲下,昏暗的光线中,他感到这个粟特人内心很恐惧,又尖又长的大鼻子在微微颤抖,杨元庆练武多年,对武人的气质已经有一种敏感,这粟特人身上一点练武的感觉都没有,确实有一种商人的胆小和谨慎。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康巴斯,康国人。”
他声音很小,语气也哆哆嗦嗦,康国是粟特九国之一,粟特九国是指阿姆河和药杀河之间的九个小国,康国首都就是著名的历史名城撒马尔罕,粟特人以善于经商而出名,从两晋南北朝时代开始便往来于著名的丝绸之路,中唐的安禄山也是康国人。
这个叫康巴斯的粟特人显然害怕被隋军灭口,他跪在杨元庆面前合掌哀求,“我是商人,经常去西京,去年十一月在伊吾被突厥人所掳,和突厥人只呆了两个多月,我家里还有妻子和孩子,求将军饶我一命。”
“我暂时不会杀你,假如你敢说假话骗我,那我就拿你人头去报功,明白吗?”
“我。。。。我明白!”
杨元庆拉着他来到火边,赵明胜等人用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炉子,就算在夜间烧火,火光也会被遮住,外面看不见。
杨元庆取出地图在石头上摊开,他仔细寻找,找到了他们山洞所在,便指着山洞处问粟特人,“现在我们在这个位置,那你告诉,你所知道的突厥人大营在哪里?”
粟特人战战兢兢看了半天,他一指山脉的另一边,“在这里,一座很大的山坳内,我记得大营旁边有一根笔直朝天的大石柱,足有几十丈高,很显眼。”
“那你什么时候离开的大营?”
“前天中午,说是可能会有隋军探子,所以出来巡逻。”
旁边杨思恩道:“那我们要立刻上山,突厥人在一个地方最多呆两三天。”
杨元庆点点头,他一指尉迟惇,“我、大熊、老刘还有尉迟,我们四个人去,其他人都在山洞内等候,明天天黑前我们若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大营。”
他又指了指粟特人康巴斯,对赵明胜道:“暂时不要伤害他,给他吃饱肚子,但要小心他逃去报信。”
康巴斯连忙道:“我逃离突厥人欢喜都来不及,怎么会去报信?”
杨元庆却没理他,他一挥手,“我们走!”
四人简单收拾一下,只带上刀和弓箭,便离开了山洞,尉迟惇打个唿哨,猎鹰飞下,落在他肩头,他们顺着山麓奋力向山顶攀去。
他们所处的这座山,只是于都斤山的支脉,并不很高,却十分陡峭,山脚是森林,而山上却没有一棵树,都是荆棘灌木覆盖,杨思恩攀在最前面,刘简紧随其后,杨元庆在第三,尉迟惇却落在最后,他是鹰奴,虽然武艺不高,但必须要跟去。
夜幕中,他们默默地攀登山脉,谁也没有说话,刘简经历了白天的突厥女人事件后,显然格外沉默,但偶然看杨元庆时,眼中却会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感激。
他第一次克制住了自己,这对他来说,就仿佛一次重生。
他们用一个多时辰翻过了山顶,向西面下山,西面的山势比东面更陡峭,杨元庆纵身跳下一块陡峭的大石,这里是绝壁尽头,下面已经无路,是一段长达数里的绝壁山崖,脚下非常狭窄,稍微过一点点,就会坠入深不见底的石缝隙中,非常危险,杨元庆把手伸给尉迟,“拉住了!”
尉迟惇迟疑一下,握住他的手,跳了下来,险些没有站稳,吓得他一把抓住杨元庆的胳膊,惊呼一声,“好险!”
杨元庆却感觉他的手很细腻,指节圆润、光滑似水,完全不像一个士兵的手,他心中微微愣了一下,就在这时,右前方传来杨思恩的低低呼喊声,“火长,看到了!”
杨元庆心中大喜,他已经顾不上尉迟惇的异常,几步便窜了上去,伏在杨思恩身旁的大石上,探头向下望去,只见下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山坳内星星点点,俨如天上星辰,无边无际,旁边一根黑黝黝的山体石柱,俨如宝剑,直刺天穹,康巴斯没有骗他们,下面果然是突厥主力大军的营地。
作为隋军斥候,他们的任务并不仅仅是要找到突厥主力在哪里,他们还要侦查敌军人数、装备、士气状况,以及突厥主帅情况,在黑夜中是无法探查这一切,他们只有等待天亮。
一夜无话,天渐渐亮了,杨元庆第一个醒来,发现尉迟惇依偎在他身旁,头歪枕在他肩上,睡得很香甜,杨元庆忽然想起昨晚握他手时的细腻感觉,他心中一动,低头细看他,尉迟惇本来长得就像女人,身材、皮肤都很女xing化,这也并没有什么问题,很多男人就有点娘娘腔,所以刘简才会在背后议论他是兔儿爷。
但杨元庆和他相处了近二十天,确实发现他有些异常的地方,比如他睡觉总在营帐最里面,从未见他上过厕所,大家在草原上大大咧咧撒尿时,他总是有别的事情,晚上睡觉时,他会借口照顾猎鹰而离去,还有昨天突厥女人之事,刘简骑女人身上撕扯衣服时,尉迟惇明显有些失态了,那种只有同类才会有的愤怒,难道他真的是。。。。。。
都说睡觉中会暴露出平时隐藏的秘密,杨元庆仔细观察他,越看他越像女人,杨元庆慢慢伸出手,拨开他总覆盖在耳朵上的一络头发,竟然是青丝,不是男人的粗发。
果然,他发现了尉迟惇的秘密,他的左耳垂上有一个小眼,杨元庆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怎么如此大胆,混迹在男人军队中,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替父从军,家有长姊幼弟,可是她姓尉迟,并不姓花。
杨元庆忽然感觉自己多了一个负担,他不由苦笑一声,他干嘛要发现尉迟的秘密,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和他无关了。
虽然这样说,但尉迟很信任他,他其实也是替父从军不久,天天和一群粗鲁男子睡在一顶帐篷内,他的压力可想而知,估计他也是疲惫之极,居然靠在自己身上睡着了,这也说明他内心还是比较信任自己,这种信任使杨元庆觉得负担又变成了责任,使他一阵头痛,唉!以后再说!
‘嗯!’一声,尉迟惇醒来了,他发现自己竟靠在杨元庆的肩头,吓得他连忙坐起身,理了理头发,掩饰自己的失态,“火长,现在什么时候了?”
“五更左右,下面被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见,得等太阳出来才行,你再睡会儿!”
“不睡了,都快冻死了。”
尉迟惇见杨元庆将一颗朱红se的丹丸用酒服下,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那是什么丹丸?”
“这是我练功的丹丸,每天都要服用,一早一晚,可惜这里没有河,否则我还得去水底练刀,尉迟,你怎么不学武?”
“谁说我不学武,只不过没有名师罢了,我和哥哥一起跟村子里的一个退伍军士学了几年,只会一点简单拳脚,不像你,还要服用丹丸,火长,什么样的丹丸,给我瞧瞧?”尉迟惇很好奇。
杨元庆取出一粒丹丸送给他,“服用这丹丸后就不怕冷,你冷的时候掰一小块嚼碎,可千万别全服下,你会热得穿不了衣服。”
尉迟惇脸一红,他掰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咀嚼后咽下,片刻,他点点头笑了起来:“身体内果然热了,火长,这可是冬天的行军宝贝啊!”
杨元庆心中一动,他确实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倒有点道理。
“火长,雾气好像开始散了!”悬崖另一边,杨思恩也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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