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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不是一个拔鸟无情的人,哥只是觉得,让女人骑在头上有些……不吉利。
——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金莲蹲在墙角嘤嘤地哭,太史昆心里一阵烦躁,早上起来的那股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太史昆干脆不再搭理金莲,独自一个人下山去吃早饭。
一碗热腾腾的云吞面下肚,太史昆的心情才算是有些好转。这厮心里面琢磨了琢磨:那金莲年纪本就不大,又是在婢女这个职位上苦熬了多年,有点想上位的追求是正常的。再说金莲连身都已经献过了,让她忍着破瓜之痛一个人蹲家里哭也不是个事,干脆给她点甜头得了!嗯……这甜头嘛……给她买点早餐就算是甜头了!
太史昆打定主意,让店家下了一碗面用食匣装了,溜溜达达地向家中走去。没想到他刚刚走到山下,就看见谷树皮引着几个衙差,正往山中别院走去。
那几个衙差见了太史昆,立刻笑盈盈地递上了一纸公文与一锭大银。太史昆在现代见惯了张牙舞爪的人民公仆,如今突然见到了笑容可掬递银子的衙差,反倒是不适应了。
亏得谷树皮凑上来解释了几句,太史昆才算是搞明白了其中的事由。
原来这大宋的律法已经比较健全了,如若是有人犯了该死之罪,须得见官受审,却不得私刑处死。也就是说,太史昆昨日即使是真的为了营救张大户而杀死了余氏,实际上也是触犯了大宋法律的。
那张大户虽说是被太史昆忽悠地团团转,可这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糊涂蛋。张大户昨日回家后立刻找人先去官府上下打点了一番,而后又以苦主的身份去官府胡诌了一番,于是官府下达的公文就变成了这样:
《有辽人盗匪垂涎张大户家财,先是将张大户囚于井中,又将余氏杀死。幸得义士太史昆英勇,手刃辽人盗匪,救得张大户性命。
着衙差三人将辽人盗匪尸首收敛,于市暴晒三日,警傚后人。并赏义士太史昆银两若干,彰显义举。》
太史昆不但没有为杀人受到惩罚,反而得了钱财,自是欢喜。那三名衙差取了辽人与余氏的尸首,受了太史昆一两谢银,也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不多时,张大户府上一名管家将山中别院的地契,并着潘金莲的押身送到了太史昆的手上,又使得太史昆欢喜了一场。
太史昆本就是来自现代,所以在他的眼中,地契这种东西是可以与“房产证”划等号的,自然要细心收好。但是这奴役他人的押身在他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纸劳动合同,根本没有什么用处,所以他随手就将押身丢还给了潘金莲。
潘金莲在张大户府上为奴十年,受尽了盘剥,整日所想的就是赎回这押身,还得自由身。如今这押身真的从天而降,又怎能让金莲不欢喜?
金莲哆哆嗦嗦的捧着押身,喜极而泣。她取了一个火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那押身撕得粉碎,烧得精光。
待到押身变成一撮灰烬后,潘金莲这才想起,自己老父早已作古多年,家乡中再也寻不到一个可以栖身的亲戚。自己做了十年婢女,攒下的银钱不过寥寥数贯,又怎能立身养命?一时间,金莲红肿着双眼,立在原地望着太史昆怔怔发呆。
太史昆见势哈哈一笑,说道:“小莲莲你放心好啦!我又没说逐你出门!你就安心的在我身边,总之有我一口吃的,就决计不会让你饿着!”
太史昆的一番话放在现代也就是一句应景的话,因为现代的一口吃食是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但是古代生产能力低下,假如是到了大灾战乱之年,一口吃食足可以使人性命相搏了,因此这句话听到古人耳朵中,分明就是有了几分生死相交,不离不弃的滋味了。
金莲被太史昆几句话感动的一塌糊涂,嘤嘤地哭着钻到了太史昆的臂膀之中,娇道:“相公,你对奴家的好,奴家晓得了!奴家此后绝不再提名分二字,只是一心侍奉相公便是了!”
“侍奉?”太史昆一愣,说道:“莫不是小莲莲你要学习厨艺,每日为我煲汤烧菜?那倒是不错!”
“冤家!你怎好教奴家做那些粗活?奴家说的侍奉,是……”金莲媚眼如丝,伸出香舌在太史昆耳边绕了绕,嗤嗤地说了几句俏话儿,直把太史昆听得面红耳赤,一把拥住金莲丢在桌上,也不管房门是关是开,三两下又把那金莲剥的笋胸粉臀……
于是乎,太史昆在大宋建中靖国年间幸福的日子,就这么开始了。家中,有娇娘相伴,手中,有银钱花销。不过太史昆也没为此而消极,这厮知道:在冷兵器当道的古代,没有一身过硬的功夫,又怎能在江湖上行走?于是,太史昆在这武功二字上,着实下了一番苦功。
太史昆先是寻了一家铁匠铺,打造了九柄飞刀。
你道太史昆打造飞刀作甚?原来太史昆自幼就生活在一个马戏团当中,由于他生来身材高大粗壮,不适合做飞人、体操之类的杂耍,于是马戏团的团主便教会了他一手射飞刀的技术。
太史昆的飞刀玩到了什么水平呢?他蒙着眼,背着身子对一个苹果丢飞刀,倒是十有八九能射中。虽然他这水平还不能够上台表演蒙眼睛射美女,但是对付些个寻常的斗殴却是没什么问题了。
而后太史昆又取出张大户所赠的松纹精钢剑、吕洞宾家传秘籍来研究。
他首先学习的正是秘籍第一页“化骨催心剑”这一剑法。这路化骨催心剑乃是一路快剑,共有八个招式。这八招的攻击手段分别是:刺目、削耳、割鼻、戳嘴、斩喉、捅脐、撩阴、爆菊。端的是招招阴狠、式式下流,正合了太史昆的心意。。
太史昆在院中日日苦练不辍,累了,有金莲擦汗,饿了,有金莲奉上酒食,如此只练了十几日,太史昆再舞起这套化骨催心剑时,竟是一团剑光火花银树、落英缤纷,招招相接时如行云流水,毫无顿色,已然是将这套剑法练至大成。
有言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早时不算计,过后一场空。这幸福的生活持续了一段时日,慢慢地,一个小小的问题就出现了:太史昆手中的钱财,日渐稀薄了。
太史昆开始时也曾经为如何赚钱算计过。他曾回想了现代的一些歪门邪道,却总觉得不好照搬到现在来。就算是注水肉、纸包子一类的营生,也不是他独力好完成的。再加上他手中颇有余财,于是也就将赚钱之事给忘记了。
原本太史昆是有些钱财的,一百五十两银子兑成铜钱足有一百五十贯之多,折合成人民币也有个四五万块钱,着放在寻常四口之家过个年把是绝对不成问题的,可这些钱财放在太史昆身上,居然仅仅持续了二十天不到的幸福生活。
首先一个问题是太史昆嘴巴太刁。寻常的村醪太史昆嫌淡,要喝便喝那五百文一壶的葛仙酿;寻常的粗菜太史昆嫌糙,要吃就吃那瓦罐炖烂了的嫩鸡鲜肉肥鱼。仅仅如此吃法,二十几天便吃去了数十贯钱。
再一个问题是那刚刚获得自由身的金莲。她原先是个婢女,身上哪有几件像样的首饰衣衫?她先是嫌弃身上的衣衫具为丫鬟打扮,问太史昆要了银钱下山买了大户千金的衣着穿了,又问太史昆要了钱财,去首饰铺买了玉镯金钗戴了,仅仅这几样,又花费了几十贯钱。
如今太史昆手中只剩了铜钱几贯,你叫他如何不发愁?金莲了太史昆的愁模样,忙凑过一张俏脸,好声安慰道:“相公别愁!眼见着四月过了大半,想必那山中林户也该来交租子了!那些租钱少说也有几百贯,足够我们挥霍一阵子了!”
“租子?那敢情好!”听了金莲这一番话,太史昆心下也就安定了。
果然,在第二天晌午,两个山中林户来到了太史昆的别院中。太史昆一见这两名林户的打扮,大吃一惊。
这两名农户虽是瘦弱,但在这初春微寒的天气中,两人居然赤着上身,赤着双脚,披散着头发,浑身上下仅仅有几片树叶包裹。这两人一个眼圈乌黑,一个嘴角发青,竟是模仿了非洲土著打扮,潮流无比。
正待太史昆以为自己遇上了野人的时候,那两个林户却软瘫在地,哭嚎道:“东家!赏口热汤解寒!我二人又冷又饿,浑身骨头都快散架啦!”
太史昆见状,忙吩咐谷树皮烧了一锅热汤,金莲取了两身衣衫给了二位林户。那林户吃了热汤,穿上衣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起了一桩事端。
原来这两位林户一个叫刘三,一个叫何五,两人下山来正是为了交租子。没曾想两人路过一条小径时,被一伙强人劫了,那伙强人甚是无赖,不但将三百贯的租子抢去,就连两人身上的衣衫都尽数剥去。两人无奈,只好树叶遮了羞处,来到太史昆庄上说明情况。
不过这俩林户还很有责任心,他们说钱是丢在他们手中的,自然不能让太史昆承担,他们请太史昆宽限一下交租的日子,他们回去再想办法凑。
强人?难道是传说中占山为王的强人?难道是传说中富得流油的山大王?太史昆吞了口贪婪的唾液,连忙问起了这伙强人的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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