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绝命

胡人虬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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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绝命

    那华山道士唉声叹气的走了,留下这一家三口稀里糊涂搞不清状况——你这老道到底要说什么?只是见那老道话说的诚恳,也没说要钱,看得出他没什么坏心,还是挺感激的。

    大宝叔本要留他下来,把院子里那只鸡宰了款待款待他,想想还是算了,他是道士,不吃鸡。

    这事大宝叔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刚生下来你就说我儿子非同一般,现在儿子十一岁了,虽说聪明优秀,在这华阴郡是没得比,但也没见全国出名、被哪个大领导看上,然后接我们去京城生活去。京城可是大城市,比华阴郡大多了,胡扬他姨夫就去过……呃,想远了。

    再说小胡扬拿着的那颗珠子,那珠子标准球形、核桃大小,整体乳白色,看起来像是珍珠,可也没听说过核桃大的珍珠啊?胡扬老妈说非常肯定的说:“是塑料的,隔壁王嫂就有一条这样的项链,那道士肯定在里面藏了一道符。”

    核桃大的珠子穿起来的项链,难道那王嫂是沙僧转世?

    大宝叔老婆不管合不合理,说完便让大宝叔去弄个孔穿绳子挂在小胡扬脖子上。谁知大宝叔折腾了半天、弄得满头大汗也没弄成,钻也钻不动,铁丝烧红了烫也不行,连个印迹都没有,胶水更是沾都不沾,于是准备拿到街上打金铺子那里请师傅帮忙。

    胡扬老妈向来自诩精明,拦住大宝叔关上门小声的说道:“你个憨货,这珠子这么好看、又这么结实,说不定是什么宝贝,你就这么拿出去被识货的看见讹了去怎么办?财不露白你懂不懂?就知道你一根筋……哎,这个家,要不是我呀……”

    那婆娘唠叨着去里屋拿出针线来……

    胡扬老妈忙活了半夜加一整天,做了个袋子把那珠子装进去缝的严严实实,还在袋子上绣了两朵花,用一根结实的细绳子穿了,挂在小胡扬脖子上。小胡扬自从看见这珠子就莫名喜欢,再加上老妈说的确实吓人,说什么财不露白、小偷无处不在、还说了很多电视上看到的杀人抢劫的例子,于是就很听话、很小心的挂在胸前,从不轻易示人,就连睡觉也不摘下来。

    时光荏苒,转眼又过去了十二个春秋,时间来到了贰零壹肆。

    小胡扬已经变成了大胡扬,快二十四岁了,已经是省会安西市一家并不怎么出名的理工学院的大四学生,即将毕业。

    这胡青年长得一米八四的个头,身材修长健美,并没有一身滚疙瘩肉,却肩宽腿长,像豹子一样充满力量感,尤其是双臂异于常人,伸直了双手中指直抵膝盖;一张脸并不是那种让师奶少妇们一见就夹`紧双腿尖叫的超级帅,脸庞不大不小,双颊瘦削,线条硬朗,鼻梁又挺又直,唇线棱角分明,嘴角略往上翘,总让人觉得带有笑意;最出彩的当属双眼,眼睛不是特别大却狭长,眼珠黑的发亮,双眉浓黑,略往上翘,双眼开合之间隐约带点邪气,配合笑意盈盈的嘴角,给整个略显刚硬犀利的面部线条增加了一抹温和。

    整个人看起来活力四射、阳光帅气,是那种各年龄段妇女同志们都很喜欢但不会直接想到床、男人们不会一见之下就敌意隐现或者恨到咬牙切齿的帅。

    胡青年长得帅是帅了,说的土一点算得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但那流光溢彩的主角光环并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读了十几年书,学习成绩一直一般,否则也不会进这个三流的理工学院。究其原因,并不是他智力不行,反而他很是聪明,问题在于他严重的、不可救药的偏科——理科成绩一直很好,文科却时惨不忍睹。

    他曾经仔细观察研究了一个多月,实事求是的写过一篇家里公鸡下蛋的作文,一时传为美谈。话说这公鸡下蛋若是写成一篇动物生理方面的学术文章、或者写成一篇新闻投往媒体就很合适,本山大叔就曾创作了著名的战斗鸡小品不是?但将这公鸡下蛋写成了洋洋洒洒几万字的抒情文,那就是你人不对了嘛!

    要说缺点他不止一个,另一个相当明显、而且臭名昭著的缺点那就是抠,抠门儿的抠!按说他是独子,家里二老看的宝贝似的,应该花钱大手大脚才对,至少应该大方一点,但他不是。自从三岁发现钱钱能买方便面以后,花钱,尤其是为了别人花钱就成了他觉得最痛苦的事,读小学的时候,老妈每天给他五块钱的零花钱,学期末他能攒出五六百。

    当然,他不是纯粹的一毛不拔,面对他认为重要的人、在关键的时候该花的一分不少,同时他也懂得有舍才有得的道理,而且很懂。大学里曾经在多次聚餐尿遁以后、被同学忍无可忍之下质问:“你丫也忒抠了,aa制出十几块钱会死咩!”

    他反驳的理直气壮并痛心疾首:“没想到啊没想到,枉我把你当成兄弟,你竟然为了一顿饭钱,你好……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这是恩将仇报!开学那天是谁请你吃拉面来着?你打游戏没了饭钱,谁请你吃了三天快餐?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哇……”说完学那华山道士摇头晃脑而去,于是众皆称服外加五体投地。

    胡青年虽说写作文不行还非常抠门儿,却也有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方面。

    一就是体育天赋好,一百米跑出过十二秒以内的成绩,其他三千米、一万米跑、跳高、跳远都出过好成绩,甚至拿过市级、省级赛场的冠军、名次。最让他得意的是篮球、足球技术,从初中开始,他就是学校球场上的明星级人物,由于身体条件好,技术出众,赛场上得心应手、进球如麻,男女粉丝众多,很是风骚得意。

    有不少体校的教练、球探来找过他,毫无例外都被大宝叔和大宝叔老婆严词拒绝。在大学一年级时他有一次偷偷应邀去了一个足球俱乐部试训,不想被老爸发现了,不远千里找来,三行鼻涕两行泪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甚至不惜以死相挟:“我老`胡家祖宗八辈儿没出过大学生,你要是不把大学读完,老子就去死!”

    “老头你讲不讲道理,祖宗那会儿哪里来的大学?”

    “那也要有个秀才呀?你现在也算得上是个举子,不说中状元,你也得把大学读完,不然老子就去死!哎呦,我这心脏不好……”

    “得、得!又来这一套!算我怕了你了!我跟你回去行不行?还举子呢,你怎么不说是个进士,直接去做个县令、府尹?服了你了……”

    于是大宝叔一如既往得胜,心脏也好了,试训自然也就泡汤了。以后再有这种情况时胡扬已自知不可能,就自觉推掉。毕竟大宝叔老命要紧,七十多岁的人了,需要将就,也不能简单地评判他的对与错。

    胡青年第二个让人羡慕嫉妒恨、主要雄性牲口们恨得咬牙切齿的地方就是他的女人缘。一般来讲,雌性动物天生对强壮的雄性动物感兴趣;动物尚且如此,女生们对运动能力强又长得帅的男生有好感就更加自然而然了。

    胡青年桃花运比较旺是有道理的,人长的帅,又是明星级运动健将,再加上口才不错、性格跳脱,吸引女生关注是必然、擦出火花理所当然、继续深入了解也是自然而然……

    从初中一直到大学,学校比较漂亮、出名的所谓班花、校花大多跟胡青年有些长长短短、深深浅浅瓜葛牵扯。女朋友换了一任又一任,而且都很漂亮,人送外号“折梅手”,也没少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和威名与那些雄性牲口们战斗,并且战绩还相当不俗。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并不花心,并不是那种朝三暮四、左右逢源的人,他也从来都不认为任何一段感情的结束自己有重大责任;虽然跟他抠门儿的天性有一定的关系,但至少不是全部的责任,如果说万一、硬要找责任的话,就是他觉得自己还是不够牛逼!

    胡青年经过总结后发现一个不是定律的定律:越是漂亮的女人越容易劈腿、跳槽,对rmb的需求量也越大,没听过人长得漂亮又从始而终是处……呃,一段感情结婚而修成正果的,怀疑需要百万人级的排查才能找出那么一两对楷模。

    美女是稀缺资源,总是吸引眼球的,就像大`便吸引苍蝇……呃,太粗俗了……

    总而言之,两情相悦的爱情固然美好,但经不住生活环境中各种诱惑的长期消磨。对此他曾经推己及人的想过,如果有一个大妈级的富婆说:小子,陪老娘睡一年,老娘给你一百万。他肯定毫不犹豫:去你nnd,老子不要钱!

    但如果是一个家财万贯、白白嫩嫩的美貌少妇对他说:弟弟,来姐这里,姐先送你一辆法拉利……怎么办?从与不从,这是个问题……当然,这事没在他身上发生过,也一直没个确切的答案。

    女朋友换的频繁,经验自然就丰富了,也渐渐明白了一些道理,有些事不是随着自己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还不如洒脱点。想想除了初中时曾经为了女同学失眠过,为了那朦朦胧胧的爱情和莫名其妙的失恋流过少许猫尿、喝过几次马尿以外,从初三开始他就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分分合合的游戏。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走了你张美女,后面还有王美女、周美女,少了你张屠户,难道要吃带毛猪……耶,又粗俗了……

    后来他的态度就是随其自然,如果有女孩子扑过来,而又看得上眼、而且上一段已经结束了,那就抱住,不抱是傻瓜;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又有可能成功、而且上一段已经结束,那就去追;至于说分手,那就分吧,顺便祝你好运,你也不欠我什么,最多也就几天不舒服而已。

    说的挺潇洒,好似传说中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圣手,但实际上没人不希望爱情长长久久,分手的确是痛苦的,至少会很不舒服。胡青年现在就很不舒服——习惯性、常态化的分手了。

    一套修身的休闲西服穿的相当抻绦板正,十公分长的头发梳成三七分,保湿发乳打的头发油光锃亮、蚂蚁都爬不稳,皮鞋擦得能当镜子用,双手插在裤兜里面,走路脚下生风,面带笑容——好一个玉树临风的装逼青年!

    大热天穿成这样,有人还以为他这是获得了某女明星的接见,或者是去相亲,却不知他把自己收拾成这样只是为了显得自己比那该死的挖墙脚的家伙优秀,并用行动告诉所有人——小爷我不在乎!其实心里正翻江倒海……

    一套房子、一套房子而已嘛!话说那傻逼有我帅?比我有才?比我有前途?

    虽然说我买不起房子……呃,话说回来,买不起就是买不起,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啊!

    这个问题肯定困扰了很多人,也就是说有很多人被一套房子、一辆跑车撬了墙角,说不定还有很多人戴了绿帽子不知道呢,嘎嘎嘎嘎……

    还是小爷我英明,一有动静就发现了,发现了就断掉,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说断就断、藕断丝也断。对!断他娘的!想到这里,他忽然觉得这事儿值得高兴,最好喝点马尿庆祝一下。

    呃,没听说今天有谁请客啊?切……这么重要的时刻当然要自己掏钱庆祝,小爷我有的是钱!

    出得校门,正要左拐进入小巷子去吃烧烤,却发现一个老道士站在路边正看着他、就像一直在等他一样。

    这是个严格意义上的老道士,已经老成人干了。弓腰驼背、两眼浑浊,双颊深陷、布满老人斑的脸上皱纹纵横交错,颌下胡须枯干花白、稀稀落落,一件洗的发白的深色道袍套在他身上显得格外宽大,风一吹晃晃荡荡,仿佛若不是有根拐杖撑着就会随风飘走。

    只听得一个沙哑的、颤颤巍巍的声音道:“小施主,可还认得贫道?”

    胡杨仔细一看,好像有点映像,突然想到胸前的珠子,便知道了他是谁,应道:“认得、认得,道长你近来身体可好?”

    “老啦!不成啦!你父母身体如何?”

    “谢道长关心,父母身体还可以。父母经常提起道长您,我父亲还两次去华山找过您,可惜没见到,不知道长是不是云游去了。”

    那老道又颤颤巍巍说道:“本来呀,贫道不准备再来见你,贫道学艺不精,帮不上忙,徒惹你烦恼,没甚用处。但思来想去呀,老道还是要说与你知道,不然,老道心中不安呐。但是啊,老道的这些话,他有些吓人,一般人也不相信,小施主你自己斟酌,听、还是不听。”

    胡杨本就对这老道印象不错,别人两三次好心上门,又偌大年纪,更别说别人无偿送给自己的珠子现在还挂在身上呢!就算话不好听,很吓人又何妨?于是便表示直说无妨。

    但就这么站在路边也不是个事儿,想来老道他不吃烧烤,便扶着他打的找了个小茶馆坐下说话。

    谁知老道坐下后第一句话就把他吓得打了个哆嗦:“小施主可还记得,贫道说过你命格非同一般?你呀,是绝命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