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孔瑜

胡人虬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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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七章孔瑜

    话说胡扬修炼了一个时辰的炼体,在最后做到蛇形运动之时,突然觉得体内一阵灼热、血液如同岩浆流动、内腑如同烈火煅烧,皮肤变得通红,然后从全身毛孔喷出一阵血雾。

    这毛孔喷出的血雾并不是因为他受了伤,而是跟昨晚睡觉排出那暗红色粘稠物的情况类似。

    昨晚睡觉时乃是体内包括血液、肌肉内的沉积物、渣滓、糟粕一起慢慢的排出来;而今天则完全是因为境界突破所致,喷出的血雾属于身体在境界突破后淘汰的一部分肌体组织。

    当他突破到炼体第一阶段大成——炼身成炉、身如龙蛇的境界,体内的一部分肌体组织由于不能继续适应变化后的体质与修炼时的高强度压力,从而被混沌玉体功的独特功法运转方式挤压淘汰出体外,从毛孔形成血雾喷出。

    从今往后的一段时间之内,胡扬的身体就会像是一个炉子,会不断对身体进行高强度煅烧提炼,类似于今次的血雾的物质会不断被淘汰出体外,直到身体完全进化变异到功法要求的标准,就会顺理成章的突破到第一阶段圆满、也就是功法的第三层——炼骨成金、毛发如钢。

    今天算得上是双喜临门,昨晚身体进化了一次,今天又突破了炼体境界,胡扬心情非常之好。

    回头一想,不止双喜临门哦!小爷还收了一个小女人!又想到那小女人临走还给自己补上了半边乌眼青,最终决定只算作收了半个;八字的一撇已经写出来了,但那一捺还不知道在哪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写上。

    昨晚睡觉全身流血,今天练功全身喷血雾,虽说两件事情都是普通武者求之不得的大好事,但无论如何身体都是失血不少;那排出体外的物质虽说是身体淘汰掉的部分肌体组织,但符合新体质要求的部分血液与肌体组织短时间还没有来得及补强,他在感到全身轻松、宛如新生之余,也觉得有些虚弱。

    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胡扬决定小心为上,今天不再继续练习力量、打磨气血,所有的炼体功课都暂时停下,专注修炼引气;等得将那赢来的六百五十万晶石领回来喂给肚子里的两大吃货吞了,看看能不能将他们喂饱,若是可以,那就有可能形成气旋,这几日专心修炼引气,直到这种虚弱感消失以后再开始炼体,以免一不小心给身体留下隐患。

    又一次在后院洗了澡,回到房间便就盘坐在床上开始修炼引气。

    入定以后,那身周的天地灵气水流一般从毛孔渗入体内,十个呼吸以后,房间里的空气隐隐形成漩涡形态,甚至连空间似乎也在为之异动;若是他已经修成灵识,此时即可一边修炼一边展开灵识于这空间异动之中体悟天地之力的奥妙,继而为借力天地打基础。

    胡扬没有修成灵识,无法体悟天地之力,却可以展开灵觉内视自身。

    他发现身周的灵气从毛孔进入体内经过混沌玉体功运转路线的炼化以后,基本已经没有多少进入丹田,似乎已经全部被同化到了气血当中;心知这是因为身体失血亏空、亟需补强所致,这些被炼化入体的元气被同化为血气以后,会补足那些被淘汰出体外的血液与肌体部分,而补足的这一部分将是完全符合功法标准的肌体组织。

    两个时辰后,胡扬醒转过来。感受了一下,发觉身体还是有些许虚弱感觉,但已经比上午好了不少,精神也非常好,但肚子却是饿的要命。

    想到晚上要去赴那个劳什子宴,穿着皮甲去肯定不行,而且皮甲还是破的,如此形象前去陪同来自浩然圣宗的客人用晚宴,岂不丢尽了大风强盗团的脸面?那火红娘们儿也会不高兴地!

    既然曰宴,就应该穿的高雅一些,谁见过有人赴宴时穿着防弹衣去的?

    总之,既然是宴,就得高雅、就得斯文、就得郑重、就得讲究礼仪……草泥大爷的!强盗就是强盗,装的哪门子高雅!一帮打家劫舍的家伙,不装逼会死咩?靠!

    胡扬懒得再吐槽那劳什子宴了,饿的要命,要去赴个人的饕餮盛宴先;将那左胸处少掉一大块的皮甲穿上,出到前院将二球招呼过来,骑上直奔饭堂而去。

    来到饭堂门前,下马后直奔取食物的柜台。

    饭堂的大厅内有不少大风将士正在用餐,见到胡扬进来,纷纷起身打招呼,很是热情,竟连厨师都认识他。

    “胡书生,来用餐啦。”

    “胡书生,你昨日斗战台上了不得呀!武徒两战武尊、两战皆胜!我活了几十年听都没听说过!”

    “胡书生,老子肠子都悔绿啦!昨日要是全部买你的筹岂不一夜暴富?”

    “胡书生,你被那王禹一戟挑下马来,你是用什么方法暴起反攻的?你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跟我们大伙儿说说,大伙儿也学个一招半式干活时保命用!”

    胡扬没想到自己会突然这么出名,也不知是谁给他封了一个书生的绰号;虽说对书生这个封号很喜欢,也一直标榜自己是个读书人,但他却不喜欢出名,他认为闷声发财才是做强盗的第一诀窍。

    尤其是那个家伙居然问他被王禹挑下马后是怎么想的,那个独门秘诀怎么可以外传?

    他以前看过不少名人的采访现场,将那名人打太极的语法模仿了个七`八成,每个问题都给予了答复,但每句话都是废话;对于那些跟他打招呼的大小强盗们也是很客气、很豪爽的给予回应,态度好的不得了。

    匆匆跟一伙强盗打完招呼,让那饭堂管事的拿来一个箩筐,装了四十多斤吃食提上,逃也似的走了。

    出得门来,胡扬大松了一口气,心道做名人难,在这强盗窝里做名人更是难上加难。

    又听到身后大厅的强盗们还在交口称赞道:“读书人就是不一样,又客气、又豪爽、又有本事,这样的年轻人少见呐!”

    “说的不错,读书人明事理、知好歹,斯斯文文的看来就是顺眼。”

    “我看这胡书生像是个扮猪吃虎的阴险人物,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读书人,也没见他在大风军团内写出文章传诵,倒是昨日上斗战台时凶性毕露、比凶兽还凶,他那座下怪马也一样……”

    “你这厮成心污蔑!要说你就当面说,背后说三道四的算什么本事?”有支持者站出来力挺。

    “老子自说自话,管你鸟事?成心找茬怎地?”那个眼光独到的强盗也不好惹。

    “你这没卵`蛋的家伙,老子要挑战你,下个月斗战台上一分高下!”

    于是众强盗七嘴八舌、说法不一,同时一场对战就此约定。

    胡扬听得苦笑不已,肚子饿的不行,也懒得再去关注这些鸟事,回到自己的那个小院子,花了两刻钟将那四十多斤吃食全部吞噬干净,九成饱。

    吃完以后感受了一下,估计若是尽量吃饱的话,自己还能吃下十来斤去,这么多东西到底哪里去了?这是个非常不合理的现象,怎么也想不明白,最后也不再去想,心里暗暗决定将来一定要把这个问题搞明白。

    黄昏时分,胡扬从入定炼气的状态中醒来,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穿上在武备处借取的长衫,站在镜子前面将全身都打理的利利索索,一头七寸长的黑亮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他发现自己的头发竟然隐约可以受自己意志的支配,摇摇脑袋、再随便用手捋一捋,一头黑丝立马就顺心如意、服服帖帖。

    这是为什么?难道头发也能有知觉、有机能?

    没时间想了,将这个问题也记在心里,骑上二球去赴女大王的晚宴。

    二球虽然是匹马,却是吃肉食的,认胡扬为主以后,这带头大哥似乎从来不知道马是需要喂食的,袁大马棒还教过、他却不记得喂食;还好秦碧儿不是糊涂蛋,今天吩咐那小兵拿来一百多斤生肉,这厮一顿吃了个干净,吃饱了肚子,这货觉得全身都是力量,走路一步三颠,跟胡扬一样心情很好。

    这一人一马都是意气风发,走在路上却是如同净街虎,众强盗退避三舍。

    来到女大王的院子,胡扬下马后让二球自己在外等候,正要走进大殿门口,却听到那殿前回廊里一个清朗温和的声音招呼道:“这位朋友可是胡扬?孔瑜再此等候多时了,还请过来一叙。”

    转眼一看,那人正是昨日坐在高台上的那个白衣帅哥。

    依旧是那一身洁白无瑕的晟衣长衫,那俊美的面容让他怎么也找不出哪怕一点点缺陷,修长的身材被那巧夺天工的白色晟衣长衫衬托的玉树临风;长身而立,面带温和笑容,气质温润淡雅,给人感觉如同春风拂面,仿佛就算是大风原最残暴的强盗也无法对他生出恶意。

    胡扬心道终于遇上一个长相跟小爷不相上下的男人。

    “小生正是胡扬。孔兄特意等候相邀,怎敢不从命!”

    他最近扮书生越来越像了,挖空心思的回忆台词、潜心模仿,说话居然真的有了三分文气;虽然这孔瑜看起来才更像是个书生,但胡书生之名已经响遍大风强盗团,他决定将这个书生马甲一直用到穿帮为止。

    孔瑜好像真的是在特意等着胡扬,那檐下回廊里已经摆好了一张案几、两把凳子,似乎虚位以待;孔瑜站在案几傍边,右手虚引,神态悠然而有礼。

    胡扬大步走到那案几前,同样伸手虚引道:“孔兄请。”

    “呵呵……一起一起,胡兄不但是个武道天才,这人才也是非常难得,器宇轩昂、风神如玉,他日必为人中之龙!”

    孔瑜未语先笑,声音清朗悦耳、语气自然,并无任何作态,仿佛他说的虽然随意,却都是肺腑之言。

    胡扬听着这高水平的恭维之词心里很舒服,也很赞同他的观点,甚至认为这位孔兄的第一大优点就是眼光不错;当然,胡书生绝对不会跟袁大马棒一样说出“此言不假、你眼光很好”之类的话来,甚至脸上表情也看不到喜悦神色。

    “孔兄说笑了,小生文做不出文章诗词、武尚未登堂入室,甚至都还没入门,哪里能当得孔兄如此夸赞!倒是孔兄你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度翩翩,乃是小生平生所见第一风流人物,实乃逸群之才!”

    胡扬一边说话一边坐下来,因为说的都是实话,所以听来也很自然。

    一来一去的相互吹捧、夸赞恭维,好像二人都很不要脸;但若有人在此旁观,不会觉得二人话语有丝毫牵强,仿佛二人说的都是事实,本来就应该说上这么几句才合适。

    “呵呵……胡兄好口才!不管孔瑜当不当得起,听起来却是心中愉悦无比,先谢过胡兄夸赞。”

    “来,能在这大风原跟胡兄相识,算是有缘,你我满饮此杯!”

    那案几上放有一个银色的精致酒壶,孔瑜一边说话,一边拿起酒壶倒满了两杯酒;那酒液碧绿如翠,清亮如同琉璃,在那亮银色精致酒杯的衬托下美得不似凡物,还没喝就让人已经有了三分醉意。

    胡扬也不再客气,与孔瑜一起举起杯来,张口一饮而尽。

    那酒液入口之后先是散发出一种奇异清香,让他精神也为之一振,不由自主的开始细细品味;酒味不是特别浓郁,却似乎酸甜苦辣涩等所有味道无所不包,入喉顺滑、入腹之后口中方自回甘,一种植物馨香直入头脑,似欲醺然;然而腹中酒液却在此时发散,腹中霎时温暖如炉,随即散布全身,全身血液也为之一热,却并未异动沸腾。

    胡扬觉得自己正躺在百花齐放的草地上、沐浴在春日温暖的阳光下;又好像全身浸泡在舒适的温泉之中,全身毛孔大张,身心愉悦、舒爽惬意……

    “好酒!孔兄哪里寻得如此好酒?当真好酒!”

    胡扬第一次喝到这般佳酿,诚心称赞。

    “胡兄品味不凡,这酒名叫千叶酒,乃是实实在在的用一千种以叶为贵的祖品灵药酿造而成,是我大周朝孔氏家族的独家秘酿。孔瑜爱饮酒,此次来大风原便带上了一些,在此蛮荒之地,没有其他可以招待胡兄的,唯有此酒。胡兄若是喜欢,那就多喝几杯。”孔瑜解释道。

    “孔师弟,你这就不地道啦!陈灿特意让三师叔邀请胡兄前来赴宴,你却在这半路拦截,是何用意?我兄弟二人是一起来到这大风原,难道你一定要抢着先开张?”

    说话之人声音厚重,语音穿透力极强。

    这段话的用词像是质问,语气却是带着调侃,分明是在开玩笑。

    胡扬转头一看,原来是那金袍帅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