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冷热酸甜(二)

可乐红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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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西境内

    因为加百利让所有的人拥有了翅膀,所以他们进行的速度非常快,转眼就到巴西北部。就在穿越一片沙漠之时加百利忽然停了下来。带翅膀的狼人大军与自己的飞行速度差得太多,为了让他们能追上自己还故意放慢了速度,但它们还是追不上。

    一对翅膀与一千对翅膀当然有着等级上的差异,现在根本不知道带翅膀的狼人大军还在哪里杀丧尸玩,这是加百利对狼人们的承诺,他们可以任意的屠杀丧尸。所以加百利根本没有管他们,因为他们身上的翅膀是自己给的,所以他们一定会飞向里约热内卢,这一点毫无疑问。

    唯一跟在自己身后的就是主教,现在撑着6对翅膀一脸的兴奋。作为人类的主教来说,他最崇拜的当然就是上帝和天使们,现在自己拥有与天使一样的翅膀,甚至还是6对翅膀,这是主教一生最大的荣誉。因为翅膀数量稍多,所以主教能勉强跟上加百利的速度。

    “主教,我……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确定一下?”

    主教立刻点头:“你说是谁,我立刻去打他。”

    “你好歹也是人类主教,你是上帝在人类世界的代言人,别开口就说打人行吗?”加百利也是郁闷,得到全新的力量之后主教异常的兴奋,但这一路狼人们比他还兴奋。看见丧尸立刻屠城,主教都没有机会出手试一试自己的力量。

    “行吧。你说是谁,我立刻过去踢他。”

    “算了,现在不知道你的脑子里面在想些什么。我说的并不是丧尸,而是人类。不过这个人类很奇怪……应该说太奇怪了,我们下去看一看吧。”加百利立刻向下俯冲。到了地面之后收起了自己数量庞大的羽翼。

    主教紧随其后,落地之后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沙漠,不止是一个沙漠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漂亮,非常诡异的沙漠。

    “这就是传说中的千湖沙漠?这是巴西最美的地方没有之一,我早就想来这里旅游了,但是我很穷。黑暗之日后倒是有钱了,又没有时间……”

    加百利吃惊的看着主教:“你是人类的主教,难道你就没有一点钱出来旅游吗?巴西距离美国并不远吧。”

    “当然不远。不过巴西距离梵蒂冈就有一点远了,而且我这个人家很害羞,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一个人出来旅游太麻烦了。当然有一点你必须要相信我,主要原因是就是我太穷了,你以为当主教的工资很高吗?现代人都不相信神的存在,其实当主教是很辛苦的。”

    “算了吧,反正我刚成为人类的时候其实我也没什么钱。我也算是挺了解你的吧。”加百利曾经拥有从神到人的痛苦转变,来到凡间之后确实没有了永恒的生命,也失去了所有的魔力。通过长年的努力才让魔力回来一点点。但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连吸血鬼都打不过。不过……后来忽然想通之后,魔又全部都回来了,甚至比以前更强大。

    以前没有机会到这么美的地方旅游,不过现在总算是有机会来看一看了。千湖沙漠确实美丽,虽然这里的气候炎热。但这些沙漠与湖汇集成了特殊风景让人几乎忘记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况且如果带了泳衣的话,还可以下去泡一泡。

    白色的沙漠波澜起伏,起伏之处都有蓝色的小湖,这就是千湖沙漠特殊的风景。蓝天白云,蓝湖白沙,天海一线,仿佛这里就是天空的倒影,从天空的另一头延绵到了自己的脚下。

    白沙精细润脚,踩在上面有如丝绸非常舒服。湖水更是精美绝伦,浅蓝、蓝、深蓝的层次变化让人感觉这里就是异世界的入口,跳下湖水之后就会穿越到一个自己不所知的地方,那将会是一个没有烦恼的世界。

    沙滩上还是炎热的,不过这里湖水却很凉爽,也难怪会有穿越的感觉,而且会穿越到一个没有烦恼的世界。只要下到湖水里,凉爽的湖水确实会让人忘却暂时的烦恼,至少不受烈日烘烤,让身心都冷静下来。

    千湖沙漠向来都是渡假的圣地,能在自己临死之前来这里看一看如此壮丽的美景,主教感觉上帝也待自己不薄。

    不过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完美的东西,这样的美景之下竟然有一个如此煞风景的画面在自己的面前,这个家伙是疯子吗?

    “这就是我所说奇怪的事情,这个家伙是人类吗?如果是人类的话……怎么会这样?”加百利很不理解的看着前面那个奇怪的人,真心搞不懂他到底在干嘛,搞不懂这个人的脑袋里面在想些什么。

    这可是沙漠,炙热无比的沙漠,与撒哈拉沙漠在同一个纬度线。其实从某些方面来说,这里要比撒哈拉沙漠更炎热,但这里有湖可以降温,所以显得并不是那么残酷。只是……面前的这个家伙太‘虚’了……

    沙漠之上,烈日之下,有一个人,穿着秋衣秋裤,毛衣毛裤,棉衣棉裤,绒衣绒裤,外面是皮衣,皮衣外面套了一件羽绒服,羽绒服外面套了一件皮草,而且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色,穿上这件衣服哪怕在雪地里睡觉都不会冷。他穿了这件皮草竟然还带上了皮帽,换作普通人的话光是最里面一层的秋衣秋裤就热死了……

    光是穿这么多的衣服也算不上神经病,这个人一只手拿着一瓶伏特加,另一只手是一个巴西魔鬼辣椒,面前有一个大桌子,桌子上冒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旁边都是各种的肉类……锅里就是一些花椒、麻椒、辣椒。周围摆着鹿茸、虫草、人参……大冬天的这样吃都会被热死吧。

    主教擦了擦脑袋上的汗:“我本来并不热,但看见他的样子之后。我感觉自己好热。”

    加百利点了点头:“我在人类繁华的时代里也待了几年,这是不是一种叫什么内分泌失调的病?人类本来是恒温动物。但有一些人无法控制体温,不管穿多少衣服都会感觉冷。我记得网络上有这样的病例。”

    “那他岂不是病得很严重?这个样子还能活下去?这个人已经是英雄了。我们不需要去帮助一位英雄吧,我看我们还是快点走,免得被麻烦的人缠上。”

    “不行,我是最乐于助人的了。看见这么奇怪的事情怎么能不管呢?”加百利笑了笑,立刻走上前去坐在这个人的对面,一脸的郁闷。

    “朋友,你……身子也太‘虚’了吧。所以我说嘛,年轻要一定要控制好,由其是酒色二字,酒乃是穿肠毒药,色乃刮骨利刀。你这样糟蹋自己的身体怎么能让人类再次繁荣起来呢?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必须要劝一劝你,少来几次,对自己的身体还是有好处的嘛。”

    对面穿得非常厚重的人更郁闷:“废话,你看这附近有女人吗?你以为我是女人搞多了才这么虚的?”

    加百利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所以我说嘛,你的右手一定很辛苦。瞧你右手的肌肉多发达,这种事情一定要适可而止,就算你的右手能受得了。我真担心你的小jj受不了。你一天到晚没做其它的事情了吧,就是用右手来解决生理上的问题?”

    “别闹了行吗?就算用右手解决无数次也不可能虚成这样。周围的气温接近50度,人体也只需要37.5度就能够维持正常的化学反应。你认为我还需要这样吗?”

    “你说的也有道理,那你是出什么问题了呢?”加百利看了看旁边的菜,感觉这些菜也挺美味的,桌上的酒也不错,拿起一瓶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有什么问题尽管说,如果我能帮一点忙的话。一定会努力的。我是一个天使……”

    “我是一个恶魔,不过你应该帮不了我。我被诅咒了,一个非常残忍的诅咒。我的身体发冷,而且是极度深寒。冷到我的双手无论碰到什么东西都会立刻被冻结,我是跑到了附近的沙漠里用沙漠的温度活下来的。白天还好受一些,但到了晚上就惨了,简直没有办法活下去。我只有在火里睡觉才能暂时保住我的性命。”

    “看这种情况他确实是中了诅咒。”主教在加百利的耳边小声的说:“不过这种诅咒应该不难解除才对,这应该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得到了会魔法的人,所以他才会受到这样的折磨。”

    加百利点了点头:“大概情况我了解了,如果我可以解除你的诅咒……你要如何报答我?”

    “小弟愿献上菊花一朵,尽请蹂躏。”

    “不必……我没有这方面的爱好。我只是想说……你我二人有缘,上帝让我们在此相遇就一定有他的理由。如今这个世界变成了什么样你也应该很清楚对吧,我是一个天使,真正的天使,我准备召唤天堂的天使军团与丧尸大战一场。但丧尸的数量惊人,我希望能够尽可能的得到更多的战斗力,如果我替你解除这个诅咒,那你就必须要帮助我与丧尸战斗,直到丧尸彻底消失的那一天。”

    对面穿得厚厚的人立刻点头:“如果你可以解除这个诅咒的话让我干嘛我都愿意,别说是杀光这个世界的丧尸了,就算你让我去杀死上帝我敢去,只是我不知道他家住哪的,而且我是一个路痴。”

    “行吧,既然你答应与我们站在同一个战线与丧尸战斗就可以了,主教用你的神圣系魔法替他解除身上的诅咒吧。”

    主教点了点头,伸手抚摸到穿得厚厚的人无数层衣服前的胸口上,轻轻的念起了咒语。<ne 。”

    主教睁开眼之后,瞳孔忽然闪过一层暗暗的白色,紧接着穿着厚厚衣服的人全身冒出一股黑色气体,最后胸口一个奇怪的黑色印记暗暗的闪光,又消失不见。

    “啊~~~。”穿着厚厚衣服的人大叫一声,随后疯了似的开始脱衣服:“我滴个妈牙,太热了,热死了。”

    总算是脱光了之后仔细一看,这个人……竟然是一个帅哥,个子很高,身材非常匀称,肌肉虽然没有专业健美的发达,不过很结实,很漂亮。

    “我的天啦,你的肌肉……真性感。你这一身肌肉是怎么练出来的?我的弟子们加在一起了未必打得过你,除了科特迪瓦……”

    看见这个人的肌肉就全明白了,他绝对不是普通人,因为他身上都是粉红肌群。

    肌肉的类型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红肌’,练习健美的人身上几乎都是‘红肌’,那种很坚硬很大块的肌肉,主要的作用就是力量发爆发力。因为它们的肌肉更有份量,肌肉内部的大量的纤维组织可产生更多的力。

    第二种是‘白肌’,长跑由其是跑马拉松的人几乎都是白肌。这种肌肉很小,甚至看不见,不过肌肉附近有大量的脂肪覆盖,主要的作用就是持久力。必须要有足够多的脂肪才能保证肌肉拥有足够多的能量,可以持续进行长时间的运动。

    跑马拉松的人绝对不是肌肉男,他们的肌肉无法支持他们跑如此长的距离。一般来说跑马拉松的人肌肉都很小块,外面覆盖着一层脂肪所以摸起来很柔软,不像健美教练那样硬绑绑的。这两种肌肉很常见,能将其中一种练到极限已经属于是强人了。

    但在这两种肌肉之上还有一种肌肉,就是‘粉红肌’。

    ‘粉红肌’的块头不大,周围覆盖的脂肪也并不多,但它能产生的力量在‘红肌’之上,能坚持时间比‘白肌’更长。这是最强大的一种肌肉,任何一个人身上拥有几块的‘粉红肌’,它这一方面的力量都会非常强大,这也是人类对肌肉锻炼最高的境界了。

    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他全身都是粉红肌,没有一块白肌或者红肌,这样的肌肉到底是如何练成的?就连年轻的自己也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光凭着这一股的肌肉他就不是一个人类,简直就是一个战争机器,人间竟然还有这样通过锻炼成就如此强大战斗力的人吗?

    这绝对不是让主教最生气的地方,最让人生气的就是他的脸,长得要多漂亮有多漂亮。一个拥有如此强大战斗力的人竟然如此年轻,而且这么帅……这还让不让其它人活啦?如果自己还年轻的话,看见他一定要给他两刀,不把他捅死也要把他给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