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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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4节  第九十二章   教徒

    两周的时间很快过去,在离开京城的时候,王思宇心里多少有些不安,虽然于佑民的去世,为于家大院笼上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可他却依旧在外面逍遥快活,这些日子如同掉进了蜜罐子里,让他睡觉都能笑醒。

    虽然感觉有些过分,可他也没办法,假如双方调换位置,恐怕于家兄妹也不会悲伤太久,在这个日趋冷漠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一个人的去世,只会让他最亲最爱的人陷入悲伤之中,难以自拔,对其他人的影响,都是微不足道的。

    周三的下午,王思宇踏上了归途,在二号航站楼的咖啡厅里,张倩影、李青璇姐妹前来送行,三位妩媚多姿,气质各异的美女,立时吸引了周围许多人的关注,见到有人要用手机拍照,李青璇赶忙转过身子,用手遮住俏脸,唯恐被人拍下清楚的照片,引起媒体跟风报道,把绯闻炒得沸沸扬扬。

    王思宇端起咖啡,用凌厉的目光盯向那位衣冠楚楚的中年男人,轻轻摇头,示意他不要做出格的举动,免得招惹麻烦,假如对方不知趣,他不介意有失风度地打一架。

    很多时候,王思宇都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那是他不想滥用权力,也希望能给对方以公平的对决,当然,由于他身手敏捷,拳头够硬,这种公平也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那男人也很有素质,报以歉然一笑,点点头,收回手机,转过头去,继续和同伴们交谈,可心中却有些狐疑,尽管因为角度的原因,看得不太真切,但他仍在怀疑,旁边那桌那位美女,酷似京城台的《焦点播报》栏目主持人璇子。

    张倩影抿嘴一笑,放下咖啡,拉了李青璇的手,轻轻拍了拍,悄声道:“没事了,青璇,做公众人物就是麻烦,走到哪里都怕被偷拍。”

    李青璇吐了下小舌头,俏皮地道:“还好啦,中央台的几个大腕都被盯上了,有些娱乐小报的记者,天天在小区门口蹲点,就希望能挖出花边新闻出来,报警都没用。”

    李青梅叹了口气,幽幽道:“青璇,那还真要小心着点,轻易不要和陌生人接触,就算在熟悉的圈子里,也要提防些,免得惹来麻烦。”

    李青璇嘻嘻一笑,点头道:“知道啦,其实我平时极少出去应酬,每天的生活也很简单,更何况,我还是刚出道的小丫头,和那些大红大紫的一线明星主持人,差距还很大,不会被人注意的。”

    王思宇笑了笑,抬腕看了下表,探出脚尖,偷偷碰了李青梅的脚踝,轻声道:“那也不能掉以轻心,还是要小心着点,青梅姐,你带她先回去吧,机场人太多,不适合抛头露面。”

    李青梅抿嘴一笑,把腿收了回去,笑吟吟地道:“好吧,小宇,回到闵江,记得来电话,免得大家挂念。”

    “好的。”王思宇点点头,拍了拍李青璇的后背,悄声道:“乖,跟姐姐回去吧。”

    李青璇眼圈一红,柔声道:“知道啦,反正用不了半年,咱们就能经常在一起了。”

    又聊了几句,起身将两人送了出去,再次回到桌边,王思宇微微一笑,轻声道:“小影,没有吃醋吧?”

    张倩影瞟了他一眼,端起杯子,轻轻晃了晃,没好气地道:“你说呢?”

    王思宇苦着脸,叹了口气,刮着鼻梁,有些心虚地道:“小影,你是知道的,无论外面有多少女人,在我的心目中,你都是无可替代的。”

    张倩影‘扑哧’一笑,抿了口咖啡,探过头去,小声调侃道:“小宇,老实交代,你用这话哄了几个女人啦?”

    王思宇嘿嘿一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苦笑道:“小影,这是掏心窝子的话,不信就算了。”

    张倩影伸出双手,放在他的肩头,温柔地抚摸着,悄声道:“小宇,别多想了,你那旺盛的荷尔蒙,要不花心倒怪了,女人方面,只要你自己能吃得消就成,我是不会在意的。”

    王思宇摸了摸鼻子,不无感激地道:“小影,还是你最好,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张倩影哼了一声,翻着白眼道:“口是心非的家伙,你少求了?”

    王思宇笑了笑,牵了她柔嫩的小手,轻轻抚摸着,半晌,才悄声道:“这就是欲壑难填了,人心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

    张倩影莞尔一笑,温柔地注视着他,悄声道:“小宇,这段时间为了照顾可儿,冷落了你,我也觉得有些不安呢。”

    顿了顿,她又叹了口气,悄声道:“可她自从退出歌坛之后,和唱片公司,娱乐圈里的人都断了联系,专心做全职太太,现在出了事情,孤苦伶仃的,让人见了同情,我这才去照顾她,你啊,就不要胡思乱想了。”

    王思宇点点头,把玩着杯子,微笑道:“小影,你还是那么心地善良,一点都没有改变。”

    张倩影莞尔一笑,把目光投向窗外,脸上闪过一丝顽皮的笑意,柔声道:“你也没变,见了漂亮女人,就算舍了性命也要追到手。”

    王思宇咳咳地咳嗽了几声,低头喝了口咖啡,苦笑道:“好啦,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走吧。”

    两人并肩出了咖啡厅,依偎着向安检线走去,向前行了十几米远,就见一群扛着摄像机的记者走了过来,像是刚刚昨晚采访,正兴奋地交谈着,而这些人身后,却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王思宇皱起眉头,望着穿着一身风衣的陈洛华,暗忖道:“奇怪,她怎么来了?”

    陈洛华此时也瞄见两人,忙笑着招手道:“老四,小影,可算找到你们啦,还以为来晚了呢!”

    张倩影也有些意外,不过她反应很快,赶忙迎了过去,笑着道:“嫂子,你单位那么忙,怎么也过来啦?”

    陈洛华拂了拂秀发,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轻声道:“佑轩昨晚说了,老四今儿要走,让我过来送送,你们两口子做人好,心地善良,不讨人嫌,要是换成老二,就算佑轩磨破了嘴皮,我也决计不会过来的。”

    王思宇觉得有些蹊跷,要是特意来送行,哪里会不提前打电话?陈洛华大概是来送什么人,不想临时撞上两人,这才过来打招呼的,想到这里,他心中笃定,淡淡一笑,不动声色地道:“太客气了,真的没必要来回跑。”

    陈洛华回头望了一眼,叹了口气,脸上露出悲戚的表情,煞有介事地道:“老四,佑民走了,家里以后就要靠你顶大梁了,以后有什么需要跑腿的活儿,尽管知会一声,让佑轩去做,他脑子虽然不太灵光,但为人质朴,没有花花肠子,好交往,时间久了,你就知道了。”

    王思宇赶忙摆摆手,谦虚道:“大嫂,言重了,佑轩兄老成持重,是于家真正的顶梁柱,以后遇到困难,免不了要麻烦你们两口子。”

    陈洛华眼睛一亮,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却摇头道:“老四,你不知道,佑轩就是太老实了,总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都快成得道高僧了,家里老人不待见他,我劝他到皖东发展,他还不肯,怕给他们老于家丢脸,你们说说,死要面子活受罪,那是何苦呢?”

    张倩影在旁边听了,做出吃惊的表情,笑着道:“大嫂,瞧您说的,佑轩大哥哪有那么不堪,他在央企干得风生水起,外面的人不知有多羡慕呢!”

    陈洛华撇撇嘴,掰着手指,不以为然地道:“表面风光罢了,别人不讲,就说我们娘家人,这些年要当官的都干到了厅局级,要发财的也都攒了厚实的家底,人家公司都开到国外去了,陈家出来的姊妹里面,就我们家日子过得不如意,害得我几年都没回娘家,佑轩什么都好,就是没给我争出脸面来。”

    王思宇微笑着不吭声,听着陈洛华诉苦,这位陈家长女,倒是牢骚满腹,装了一肚子委屈,总觉得在于家过得不如意,也许是年纪大了,磨去了昔日的光彩,她虽然看着依然极有气质,可骨子里,却已经和寻常的家庭妇女没什么区别了。

    张倩影陪着闲聊几句,就向王思宇眨了眨眼,笑着道:“小宇,时间差不多了,你快过去吧,我陪大嫂回去。”

    王思宇点点头,和陈洛华打过招呼,进了安检线,在候机室坐了二十分钟,就乘坐机场大巴,前去登机。

    财叔帮着订了头顶仓的票,是2a,靠近窗边的位置,他坐好后,过了半晌,才见一位戴着墨镜的漂亮少妇走了过来,她把包放好后,在腰间系上安全带,摘下墨镜,挂在胸前,抱了一本书,坐在2c的位置,专心地看了起来。

    虽然隔了一个空座,王思宇还是暗自吃惊,不知为什么,这女人竟然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他斜眼瞄去,望着对方光洁的额头,隐在墨镜后的翦水双眸,秀挺的鼻梁,优美的唇线,牛奶般白皙润泽的肌肤,高耸的胸脯……

    王思宇心里‘咯噔’一下,猛然想起一个人来,这人怕就是那位宁家大姐了,虽然与电视上见到的有些不同,但那清丽的容貌,雍容华贵的气质,却是不会错的。

    “没错,就是宁露!”想起陈洛华先前不自然的笑容,王思宇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这位应该是陈启明的爱人,刚才陈洛华是来送她的,只是不凑巧遇见自己,这才过来打招呼,送了顺水人情。

    正沉思间,旁边已经有人站了起来,拿着笔和本子,过来要签名,漂亮少妇嫣然一笑,接了签字笔,熟练地写了‘宁露’二字。

    尽管头等舱的人大都是见过大场面的,很多乘客非富即贵,但宁露的突然出现,还是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她在歌坛的地位,以及显赫的出身,都远非寻常明星相比,要了她的签名,以后炫耀一番,自然是极有面子的事情。

    宁露涵养极好,很耐心地满足了乘客的要求,直到飞机起飞前,她才转头瞥了一眼,很客气地道:“先生,能换个位置吗?我习惯倚在窗边看书。”

    王思宇微微一笑,轻声道:“没问题,宁小姐,很高兴遇到您。”

    宁露忙解开安全带,起身换了座位,回眸笑道:“谢谢。”

    “不客气!”目光相接的那一刻,王思宇不禁暗自感叹,陈启明倒是艳福不浅,能娶到这样美艳动人的妻子,更加难得的是,这女人气质高贵,却平易近人,极有亲和力,让人从内心中生出好感。

    王思宇微微一笑,伸手抽出一份报纸,心不在焉地看了起来,眼角的余光悄悄溜了过去,透过白皙的手指,落在书的封面上,却见宁露正在看的是一本《》,翻译过来应该是《荒漠甘泉》。

    “她对基督教感兴趣?”王思宇心中一动,很快闪过这个念头,他以前听说过这本书,知道此书作者考门夫人是位虔诚的基督教徒,此书一经出版就风靡全球,被很多基督教徒所喜爱。

    除了《圣经》之外,此书与《天路历程》一样,都被基督教徒们奉为经典,只是这本书行文流畅,内容新奇,不落俗套,虽然宗教韵味较浓,但同样也获得了许多普通读者的喜爱。

    在飞机起飞的刹那间,王思宇做出了一个决定,他伸出右手,在身上划出一个十字架,嘴唇微动,悄不可闻地道:“神奇的主啊,去了渭北之后,陈启明若是居心不良,打算耍花招对付我,就让他的妻子,坐在我身边的这位漂亮女人做出补偿吧,阿门!”

    宁露很快发现了他的异常举动,不禁微微一怔,转过头来,似笑非笑地道:“先生,您是基督教徒?”

    王思宇目不斜视,脸上露出无比虔诚的表情,轻声道:“是啊,宁小姐,我信教四年了,一直在主的引导下前行,它是我心目中唯一的灯塔,能够照亮过去未来。”

    这番话实在有些逻辑不通,末尾‘过去未来’四个字,更是僧人们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可王思宇对基督教知之甚少,仓促之下,也只能信口胡诌了,他唯恐语多必失,露出马脚,说完之后,就紧闭双唇,不再搭话。

    宁露饶有兴致地打量了他一番,便转过头去,继续专心看书,直到飞机在颠簸中飞出云层,她才将书合上,把目光投向窗外,暗自祷告道:“凡敬畏上主的,决不背弃他的言语;爱慕他的,必遵循他的道路。我身旁这位年轻的教兄,他以一颗虔诚之心感动了我,从他身上,我能感受到主的荣耀,愿全能的主垂怜我们,赦免我们的罪,使我们得到永生,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