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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当年被偷龙转凤换来的假公主妹妹一向是脾气极大,任性蛮横的,怎么突然间懂这么多奇怪的东西?
难道从前都是大智若愚?还是她隐藏得太深,连他都不了解?
想着这些纷杂的事情,安然一时失了神,捏着一枚白子迟迟不肯放下。
“太子殿下?”
柔柔的嗓音响起,唤回了安然的思绪。
安然脱口问了一句:“怎么?”
曹兴道:“太子的大龙已死。”
安然低头一看,果然一片黑白交错中,自己的白子残缺破碎,早已失了势。安然微微一笑,干脆放下指尖的棋子,道:“这局我认输。”
曹兴一边收子一边淡淡道:“今天太子殿下心思不在这棋上,自然赢不了。”
“对不起。”安然对自己亵渎了棋道表示歉意,但思绪却依然涣散。
收了棋,曹兴起身将棋盒放入书架,顿了顿,又坐回太子对面,道:“太子殿下究竟在烦恼什么?这可不像您。”
“我?”安然自嘲地勾勾嘴角,“那怎样才像我呢?”
“太子殿下应该是洞若观火、冷静超脱的。”曹兴说,“太子曾说,真正的将军者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在曹兴心中,太子就是这样的人。”
安然看他一眼,道:“呵,曹兴你太高估我了。若真有泰山崩塌而我面色不改,那绝对是被吓傻了。”
待曹兴走后,安然握着棋子,一颗一颗地往盒子里丢着,他总感觉眼皮不停的跳,好像,要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一样。
天门一役,唐棣战死,唐军投降,唐少渊高唱凯歌,连克十城,大军直逼唐都临安。
一天之内,告急的文件雪片般飞来,唐令焦头烂额,急怒交加,肝火旺盛,已经连斩了几个信使了。
朝中无大将,百官互推诿,民间谣言起,前方战事败……
唐令这才觉得当一个皇帝的难处,并不是坐拥高位,美人江山乐逍遥的美差。
望着满朝的文武百官,唐令把折子狠狠地扔在地上,暴跳如雷。
“若今日诸位再想不出解决困境的法子,朕就解决了你们!”唐令满脸凶煞,百官顿觉乌云压顶。
满朝一片死寂,若暴雨欲来前的压抑,令人无法呼吸。
良久,有一文官战战竞竞地站出来奏道:“皇上,那太子,呃,乱臣颁布了一个平民晋升的军法,再加上今年水患严重,百姓们都去他那里参军了,现在人数已经超过五十万了……”
唐令乍一听,有些不解:“什么平民晋升?”
有一武官也出来解释道:“就是普通百姓也可以当官。”
“放肆,这样一来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唐令不敢置信地吼道。
百官顿时如蝇一般议论起来,大堂上顿时一片嗡嗡的声音。
蓦地有一个年轻的小官站出来说:“皇上,唯今之计,国之危矣,臣以为应请虎贲将军霍思霍将军出山。”
此语一出,百官皆惊,都停止了议论,惊疑不定地看着唐令。
霍思本是南唐的中流砥柱,不属于任何皇子,只忠于皇上,他驻守边关在外的时候,突闻皇上驾崩,连夜赶回来时,皇位已经移位,由唐令当上了皇上,太子则以谋反弑父罪名全国通辑。
他虽是武将,但心思细密,生前曾听皇上多次赞扬太子文才斐然,武治出众,乃一国储君,何况太子位置早已定稳,如何为做出弑父这种蠢事?
他料定这是后宫的血腥夺位斗争,但也查不出真相来,因此激流勇退,假借自己在边关驻守中了风湿之病闲散在家中。
唐令无玉玺在手,只能胡乱制了一个冒充,怕那些忠臣良将不服,早已经他们一个个的诛杀殆尽,只是霍思兵权在握,不敢动他,眼见他主动引退,心中大喜,便放了他一马。
但现在朝中无将,新上来的官员都是从前拍马逢迎的,还有一部分是三皇子唐棣的人,唐棣一死,便都作壁上观,不肯为他买命。
面对这种情况,唐令别无选择,于是一道金牌令下,连临安城的兵马虎符一并送去了霍府。
然而他不知道,就是他送兵符的前一夜,有人也曾秘密访过霍思。
唐少渊和带着银色面具的无双深夜密访了霍思。
当太子拿着血染的诏书声泪俱下的向霍思请求为他作主,请霍思出任大将军时,霍思已经热泪纵横了。
当场表示愿意效忠真命天子,但需唐少渊立誓善待百姓,不得加重税役。
两人秘密达成了一个约定,一拍即合,没想到唐令却主动把临安城兵马的兵符送到了霍思的手中,这无疑于给唐少渊如虎添翼,想不胜都难。
而那追风他们而如魅影一般无声无息地潜入各大王公贵族的院落。
或挟以幼子,或迫以性命,逼得他们在一张请求废帝的表上按上手印。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唐历三百五十二年新春,雪下得分外绵密,这个冬天似乎分外肃杀,一路上也很少见到行人。
连年的征战和过重的赋税已经让南唐的百姓不堪负重。虽然是春节已近,但村落里并没有平日里的喜庆和炮竹声,相反的,一路上总有人不停的因为饥饿而倒下。
他们的尸体不一会儿便被白雪掩盖,不见了踪影。
有些人,实在万百般无奈,只得易子而食,而那些有钱人家,则坐在温暖的火炉边,大啖酒食。
现今的乱世,真正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就在白雪茫茫的冬天,一缕细弱的歌声轻轻飘荡在空气:
一日复一日,年年上房梁,眺望村头路,仍不见夫郎。
夫郎保边疆,恶霸踹门墙,儿女无衣衫,爹娘饿肚肠。
天高皇帝远,将士不在乡,村中恶里长,便是土大王。
风雨一丝丝,冷雪堆破房,月儿照我魂,催你早还乡。
青山几寒暑,白雪飘荡荡,君归不知路,天地苍茫茫。
孩儿死瘟疫,爹娘无米汤,妾唯卖自身,换取活命粮。
夫郎胸有志,不甘贫贱乡,十载盼君归,鬓发早染霜。
世事多羁绊,岁月水殇殇,不求大富贵,贫贱一张床。
歌声婉转悲凉,听得人肝肠寸断,掩耳不忍相闻。
无双穿着厚重的狐皮大裘,遮住半张脸,走在风雪之中,听着歌声,秀眉渐渐地蹙起。
这乱世,人命犹如草芥,何时百姓才会不能饿肚子,才能一家团圆。
有了这种想法,让她帮助唐少渊复国的愿意更加强烈了。
唐国既是唐少渊重新开始的地方,也是她的起点,是她狂妄愿望的出发点。
走着走着,突然衣袍的一角被人扯住。
无双脚步一顿,回头对上一双清无双透明的黑眼球,小小的人儿才六七岁的样子,鼻子冻得红红的,挂着长长的鼻涕,由于穿得单薄,皮肤被冻成了青紫色。
那双满是污泥的手,把雪白的裘袍一角染成了黑色。
孩子看到她,怯怯地躲闪着,但手却不放开:“姐姐,我好饿!”
无双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了。不知道为何,自从孩子拿掉之后,她就不敢看任何孩子纯净的眼眸,她怕触痛自己不能触及的伤痕,她怕自己的孩子在上天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在每一个无人的晚上她被恶梦惊醒时,总是心惊肉跳,她会长久地注视着自己雪白纤秀的手喃喃自语:杀孽太重了,你会下十八层地狱的。
但今天忽然遇到这个可怜的孩子,内心的一角被触动了,她不想再逃避,想要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内心。
无双深深的看了看他,温和地说:“把手伸过来”,
小男孩畏畏缩缩的松开她的袍子,伸开了双手,放在无双晶莹如玉的手心里,明显的对比让无双的眼睛有点酸涩。
那是两只稚嫩而苍老的手,细细的指甲里满是泥巴,手掌手背上有细小的血痕,血干了,但还是可以从那些一道道的伤痕处看到里面鲜红的皮肉。
她抚着孩子脏乱的发柔声道:“你愿意跟我走吗?”
孩子眨了眨眼,突然说:“我愿意,姐姐,你好漂亮啊!”
无双笑了笑:“那好,以后你就叫程鹏飞吧。走,跟我回家。”
小男孩愣了一下,然后甜甜地笑了,他觉得这一句话是他听到最动听的音乐。
唐少渊看到无双视查兵情回来还带了一个小尾巴,不禁道:“他是谁呀?”
无双淡笑道:“他是我捡来的,叫程鹏飞,以后就是我的人啦,你们都不许欺负他。”
少渊挑眉:“早知道我也等在路上让你捡了!”
无双不理他,拉着程鹏飞去洗澡。
脱去程鹏飞身上脏兮兮的衣服,只留一条小小的亵裤,把他扔进大大的冒着热气的浴桶里。
程鹏飞有些羞涩的看着无双的动作,不好意思地眨着眼。无双慢慢清洗着程鹏飞身上的每一处,似乎这样的事很平常。无双给沐浴过后的程鹏飞细细涂上自带的药膏。换上一套干净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