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江湖路 波诡云谲重迷雾

又见鸿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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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个不停,炎黄大陆上的农历新年姗姗来迟,标志着人们已经跨入了了巨武王朝二百三十五年的门槛。

    刘天风穿着崭新的衣服来给林惊鸿拜年,行过礼后,磨磨蹭蹭不肯走。林惊鸿十分知情识趣,伸手拿出十个金元宝送给刘天风。

    刘天风展开衣襟一兜,整张小脸被映的黄澄澄一片,好像是刚贴了金身的善财童子。他小嘴甜甜地扔下几句祝福语,一溜烟充实自己的小金库去了。

    这里需要澄清一下,林惊鸿送出的压岁钱是从空间戒指里支出的款项,和他的基金管理委员会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林惊鸿没有动用公款,全部是私人开支。

    刘诗晴和自己的胖母亲推着木制轮椅,上面坐着尚未痊愈的刘一刀,也在笑眯眯地看着这温馨的一幕。刘一刀到这会儿也明白了女儿的心思,对林惊鸿也是一百个满意,可是这事情做父母的再操心也无济于事,真正决定的还是他们两个,别人代管不得。

    林惊鸿在刘家好好医治了一下自己家庭温暖缺失的症状,快活逍遥地过了正月十五。

    眼看着到烈炎学院报到的日子近了,他和刘诗晴必须在截至日期前到达。不要杀退千军万马才挤进去,却因为延迟报到而拒之门外,绝对是天大的笑话。

    中平镇现在虽然刘家一家独大,看似威风凛凛。可是如果刘诗晴一走,仅剩下一个半残废的刘一刀,要想看住这摊子家产,实在是难于登天。

    贾思珍原想跟随林惊鸿前去伴读,看到刘家人手缺失的厉害,只好委屈地留在中平镇镇守后方。

    林惊鸿和刘诗晴纵马前行,在刘家人的泪眼里出了镇,踏上了通向烈炎学院的金光大道。

    路上何止一日,这一天已经越过了武功郡的地界,来到了一个路口。两条几乎一模一样的大路通向远方。

    林惊鸿和刘诗晴对视一眼,发现彼此都是路盲。

    林惊鸿招呼刘诗晴下马,到路边的小面馆要了两碗阳春面,治疗一下五脏庙的饥饿症状,顺便问一下路。

    这个小面馆的地理位置很黄金地段,刘诗晴一碗面没有吃完,前前后后又涌进来两拨人马,清一色的大汉。从风格迥异的衣着上分析,应该是分属不同的阵营。

    这些人一进来,原来的人便感觉到小面馆更小了,出口气也不畅快。那些大汉们才不管这些,只是大声吆喝着老板赶紧上面。

    老板一看这些人的行头,就知道不好惹,赶紧卖力巴结,不要最后不但收取不到面钱,反而被人拆了面馆。

    这时候,大路上吊儿郎当走来一个人,十六七的年龄,眉目清秀,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很像一个知书达理的读书人,假如不看他那污垢叠污垢的衣衫。

    此刻的他,好像根本没有看到近在咫尺的小面馆,自顾自牵着一匹小红马向前走。也许是长途跋涉的原因,他从怀里掏出一方洁白的绢帕,为小红马擦拭掉脖子上的汗水。然后,随手把擦过的绢帕丢弃一边,毫不怜惜。

    大部分人看到他的航脏样,已经把脸转到了别处,以免刚刚下肚的面食原路返出来。刘诗晴的反应最强烈,已经是趴在桌子上干呕。

    不到一秒种,大部分人的目光瞬间定格到地上的绢帕。刚才还有人在暗骂:“这样洁白的绢帕不知道自己洗脸用,却用它给马儿擦汗,真是一个傻子。”

    现在,这些人已经绝对理解,假如角色置换,自己也会这样子做。为什么呢?看看地上的绢帕便明白答案。

    地上的绢帕上面有一长溜鲜红的拖痕,应该是为马儿擦拭汗水时留下的印记。也就是说,这匹小红马的汗水也是红色的。

    在座的都是久跑江湖、见多识广之辈,脑海里同时映现出一个传说:

    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大宛国,大宛国内有一座巍峨的高山,上面有神骏无比的天马。大宛人很想把它作为坐骑,奈何这天马绝非凡物,高来高去,他们只能远远望着它们天际驰骋,口水流成河。聪明的大宛人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将五色母马放在山下,任由它们与天马交配,生下的马驹就是汗血宝马,又称为天马子。所以,这汗血宝马只能出产于大宛国,别无分号。

    曾经有一位千古一帝无比痴迷汗血宝马,为此,他派出百余人的使团,带着两具用纯金制作的马前去大宛国,希望以此换回汗血宝马的种马。大宛国王不肯,使团只好怏怏而归。很不幸,在归国途中,金马被劫,使臣全部被杀害。这位千古一帝天子一怒,血流成河,在付出了接近八万将士生命的巨大代价,才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汗血宝马。

    这样一匹只会出现在传说中的汗血宝马活生生就在眼前,怎不教所有的人心潮澎湃,把人性阴暗角落里隐藏的邪恶全部勾引出来。

    这个不知道怀璧其罪的家伙还在嘟嘟囔囔地自言自语道:“可怜我三天没有进肚一粒米,快饿死了。”

    接着又无比自责道:“对不起啊!马老兄,为了填饱我可怜的小肚子,只好委屈你进去做客了。你就是到了阴曹地府也不要怪罪你家主人我啊,我实在找不到充饥的东西了。”

    他有气无力地拍了拍小红马的脖子,看了看自己的手,很有力气地埋怨道:“真是的,又把我的手染红了,你的汗就是红的,也不用无时不刻地提醒我啊!”从怀里掏出一方绢帕,擦完手又扔在地上。

    地上又多了一方血红色的绢帕。

    有些不受惊的人已经被气出了鼻涕泡,暗骂道:“这个败家的小子,要是我的儿子,准保一脚踢死,这汗血宝马是拿来吃的吗?也不怕被噎死?”

    其中一个貌似带头的大汉声如雷震,轰隆隆说道:“小子过来,我给你十两黄金买饭吃,你把你的小红马卖给我。”

    另一方貌似带头的大汉“扑哧”一下乐了,仰面笑道:“你真敢开口,这样一匹价值连城的汗血宝马,你就出十两黄金,打发要饭的啦?”这句话十分正确,汗血宝马的所有人正是一个名符其实的要饭的。

    第一个出价的大汉晒道:“我怎就不知道你也是个好人,这也就是有人在场,要不然你早杀人夺马了,连十两黄金也不舍得出。”

    第二条大汉还没有来得及反驳,他身后的一条大汉高声喊道:“废话少说,谁家的金子多,谁就把马儿牵回去。我们出四千两黄金。”

    “我们出五千两。”第一拨大汉不甘示弱,很快做出了回应。

    “六千两。”

    “七千两。”

    ……

    这个要饭的还没有说卖不卖,这两拨大汉已经纷纷抬价,形同竞标,好一幅热闹景象。

    林惊鸿和刘诗晴立刻判断出,前后的两拨大汉都不是什么好鸟?大哥莫笑二哥,黄鼠狼叼油条,一路货色。

    另外,他很想看看那匹汗血宝马到底能值多少黄金?干脆又叫了一碗阳春面,慢条斯理地吃着,等候最后的结果。

    刘诗晴这几天一直赶路,胃口好得出奇。一碗阳春面也没有治好她的饥饿症,见林惊鸿自顾自开吃,把自己的碗推过去,小声说道:“喂,给我也分一点面!”

    林惊鸿感觉十分怪异,悄悄想道:“咱又不是没钱,不要说再吃一碗面,就是把这个小面馆买下来又有何难?为什么硬要在我的碗里分面?不嫌嘴巴脏吗?”

    他面皮微红道:“我再给你要一碗吧!这不干净。”

    刘诗晴好像是诚心的,说道:“我吃不了那么多,不是浪费吗?不要说了,赶紧分一点吧!现在你刚刚开吃,再过一会儿可就真不干净了。”

    林惊鸿只好在自己尚未动过的那一边划出一部分,拨拉到刘诗晴的碗里。

    刘诗晴的脸也红了,很快地向四处张望一下,拖回碗,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这边的气氛暧昧而尴尬,那边的气氛却是热烈火爆,买马的价格已经出到了八千两黄金。

    那个要饭的好像是吓傻了,牵着自己的汗血宝马呆站在一旁。

    刚才出价十两黄金的大汉凶相毕露,咬着牙叫出一个一万两黄金的价格后,把背上的大刀砍在桌子上,叫嚣道:“这是老子的全部家当,再要涨价老子可就要杀人夺马了啊?”

    这家伙实在是不要脸,汗血宝马属于有价无市的稀世宝物,区区一万两黄金就想买走,和强抢还有什么分别?

    另外一伙的大汉好像怕了这伙大汉,一缩脖子,不再竞价。

    这巧取豪夺的大汉十分肉痛地取出一叠千两面额的昌盛隆金票,数出十张,甩给大赔其本的要饭家伙,不耐烦地骂道:“赶紧滚蛋,这马儿是我的了。”

    这要饭的家伙嗫嚅道:“你骗人,你还有多余的金票,为什么不都给我?”

    那大汉拔出桌子上深陷的大刀指着要饭的恐吓道:“我还有多余的这个,这个你要不要?”

    要饭的家伙看着寒气逼人的大刀,一缩脖子,上牙打着下牙说道:“这个也行,一会儿好用它杀马吃肉。”敢情这货是属狼的,已经身怀一万两黄金的巨款,还在惦记着并不太好吃的马肉。

    “滚!”刚刚付出黄金的大汉心情很不爽,一声断喝,差一点把这要饭的家伙震死。他畏惧地看了看凶神恶煞的大汉,一溜烟跑了。

    另外一拨没有买到马的大汉好像心情很不爽,狼吞虎咽地扫荡完阳春面,匆匆走了。

    林惊鸿和刘诗晴看完了热闹,继续上马赶路。

    给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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