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以熊为饵

三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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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以熊为饵

    大雨滂沱,阻了过客的路,迷了骚客的心,乱了青衣的眼。

    潮湿的衣衫黏在身上,着实难受。

    青衣背着阔剑,望着远处的写有“霹雳堂”三个大字的牌匾,不由苦笑。

    一天了,他在这襄离县郊兜兜转转了一天,却始终没有踏上回九道山庄的路。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什么,或是期许着什么。

    他摇了摇头,决定先找地方避雨。

    他对自己道:过去的便让它过去吧!是时候回九道山庄了。少庄主已经死了,如今活着的只有逍遥子。

    当青衣见到霹雳堂前的两个死人,心中不由一惊,隐隐觉得这一切似乎和熊展堂有什么联系。

    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几步踏入正堂,眼前的那具尸首已经被毒染成了黑紫色,静静地躺在冰凉的地板上,青丝掩面,说不出的凄凉。

    逍遥子可谓面目全非,但饶是如此,青衣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公子!”青衣疾呼一声,飞扑而上,大喊道:“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他左手执剑,好似泄愤一般将屋内的尸体挨个刺了遍。

    一具尸首上甚至被刺了二十多个窟窿,那才叫面目全非。

    足足一个时辰,青衣终于在“鞭尸”中逐渐冷静下来,他抱起逍遥子的尸体离开了霹雳堂,消失在黑夜中。

    一轮顷刻上天衢,逐退群星与残月。

    如荒坟般的霹雳堂迎来了新的一天,朦朦微光落在黑色的瓦砾上,披上了一抹极淡的金色。

    而死寂中的霹雳堂也迎来了一对不速之客。

    来人一男一女,三十左右,眉宇间含淡淡煞气,相貌有三分相似,正是唐门余氏兄妹,男子名朝歌,女子名暮舞。

    两人双手空空,自然垂在身侧,双臂比常人略长了几公分,显得有些不协调。

    余暮舞望着门口的两具尸首,蹲下身,细细端详起来,片刻,蹙眉道:“哥……”

    余朝歌面色冷冷,带着黑纱的手紧紧握了握其妹的肩膀,说道:“看来的确出事了,进去!”

    余暮舞点点头,两人迅速来到正堂,自是见到了唐锲的尸首。

    余暮舞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捂住了嘴。

    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唐锲,眼下已经生了一具千疮百孔的死尸。

    “小……小金……”余暮舞跪倒在唐锲的身侧,将他抱在怀里。

    年仅十八的唐锲就这么死了,而且死得没有人样,余氏兄妹伤心之余,更多的是愧疚、愤恨以及不知所措的恐惧。

    余暮舞泪眼婆娑道:“是表姑不好,表姑应该跟着你,不该让你一个人来霹雳堂,你让……你让表姑如何向家主交代!”

    唐锲乃唐门现任家主唐晓的第三子,唐晓对其尤为宠爱,唐锲在唐门的地位自是可想而知。

    “妹,莫哭,看!”

    余暮舞顺着余朝歌的手指望去,唐锲的掌心中静躺着一枚花瓣。

    她那双漂亮的杏眸猛地一缩,道:“漫天花雨?哼!看来杀小金的人也在劫难逃,将他的尸首带回去,我们兴许也能少些责罚!”

    余朝歌摇了摇头,望向四周,说:“没有。”

    余暮舞眉头紧锁,惊道:“怎么可能!唐门排行第五的暗器,怎么可能有人活下来!”

    “小金身上的伤口由两把剑造成的,而这把,不是!”余朝歌提起地上的剑,本属于熊倜的剑。

    阳光落在剑身的宝石上,反射出晃眼的光芒,犹如熊倜此刻手中的剑一样。

    他依旧昏迷着,斜靠在陆云飞的身上,低垂着头,长发凌乱地耷拉在脸上。

    剑光落在对面夏芸的衣服上,夏芸的目光却落在熊倜的身上。

    面纱掩住了她倾世的姿容,却掩不住她眼底的愤怒与疑惑。

    熊倜的身手,她见过,本不该如此落魄。

    但就在刚才,若不是陆云飞的提醒,夏芸险些没有认出这个满脸是泥,披头散发的男人正是曾替他两次解围的熊倜。

    “你们要做什么?”夏芸的右手负在背后,紧握着长鞭,冷道。

    “公主,随我们回去吧!否则莫怪属下对这个男人不客气!”说着,陆云飞将熊倜扔给了霍思。

    霍思冷笑着抽出匕首,紧紧抵在熊倜的下颚。

    夏芸瞳孔微缩,她一眼便认出了霍思,心中不由一惊,暗道:此人没死?

    难怪,他们会找上小熊!竟然用小熊的性命来要挟我!哼!这样就以为我夏芸会乖乖就范?太天真了!

    夏芸轻抚面纱,淡淡道:“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们认错人了!”

    陆云飞淡淡一笑,对着霍思微微点头。

    后者眼中立刻露出一丝快意,他举起匕首,对着熊倜的胸膛刺去,他也要让熊倜尝尝穿胸之痛。

    “慢!”夏芸愤恨地跺了跺脚,终究还是妥协了,说道:“放了他,我跟你们走!”

    陆云飞笑着点头道:“放,自然,但不是现在,还得先委屈公主。”

    说完,他扬起右手,微微屈指。

    两名锦衣卫立刻一拥而上,以锦缎缚住了夏芸的双手。

    “我说了,我不是什么公主!”夏芸不甘地被压上了铺着雪白绒垫的马车。

    风吹过,面纱扬起,飘落。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陆云飞的双眸亮了一下,旋即低下了头。

    一见清新,一见倾心,也许就是这般玄妙的感觉。

    但身为锦衣卫的陆云飞十分清醒,纵使那一刹那,心底生了些许好感,但终究还是压下了。

    他扶着夏芸上了马车,而熊倜则没有那么好命,被霍思一把拽起,扔在了马背上。

    如此一记,熊倜肩上的箭又深了一分。

    霍思毫不在意,若是此刻熊倜突然死了,那才随了他的心愿。

    他有些不甘地笑道:“陆哥好手段,倒是便宜了这小子,让他逃过了一劫。”

    以熊倜为饵让夏芸就范,这主意是陆云飞想的,这般想法不是凭空而来。

    而是陆云飞的身体里,有一半的血脉同夏芸极其相似,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那里的人看似野蛮,却崇尚自然。

    他们恩怨分明,把点滴之恩看的大过天,所以听了霍思的叙述,他找的不是夏芸,而是熊倜。

    “公主,委屈你先住在这里了。”陆云飞笑着松开了夏芸的手。

    马车停在一座独院前,红墙绿瓦,很是幽静。

    能在繁华的北京城找到这样一个地方,实属不易。

    夏芸轻抿着唇,揉了揉微麻的手腕,望着离她只有五步之遥的熊倜,蹙眉道:“你们要带他去哪里?”

    “这小子自当压入大牢,难道还供起来不成?”霍思没好气道。

    夏芸心中一急,一个箭步跑到熊倜身侧,牢牢抓住他的手臂,“我才不要一个人呆着这里,他去哪里我去哪里!”

    “这……”陆云飞为难了,若让熊倜留在小院,孤男寡女成何体统?

    但若将两人关入地牢,夏芸乃千金之躯,怎可怠慢。

    霍思拽着熊倜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皱眉道:“胡闹!留他一命,已是陆哥开恩,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大呼小叫!别以为你是公主,我们就得事事听你的!”

    夏芸暗暗咬牙,黑眸一转,最终落到熊倜肩头的箭伤。

    她猛地出手,紧紧拽住箭尾,用力一拔,鲜血夹杂着些许肉末溅出,而熊倜好似一具尸体般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这让夏芸越发担忧,也更加坚定了要同熊倜在一起的决心。

    她心中暗道:这些家伙都不是什么好人!也许我前脚进院子,他们立马就将小熊杀了!

    还有!箭头上带有倒刺,这一拔,小熊本该痛醒的,虽然他受了伤,但以我们二人之力,摆脱眼前五人也不是不可能。

    但此刻他却还是昏死着,看来这箭头上定是抹了什么药!必须得快点处理伤口,否则即使小熊侥幸保住了命,这条胳膊也有可能要废了!

    夏芸立刻将染血的箭头对着自己白皙的颈项,道:“我要和他去地牢,否则,我立刻死给你们看!”

    一切发生得太快,陆云飞想要制止,却还是晚了一步。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命人道:“去把牢房打扫一下。”

    随即他又望向夏芸道:“公主可以放下箭了 吧?”

    夏芸瞥向陆云飞道:“让那个家伙放开小熊!还有,我再说一遍,我不是公主!”

    霍思撇撇嘴,不屑地说道:“谁愿意扶着他。”语罢,便松开了手,熊倜身子一软,向下倒去。

    夏芸立刻扔了手中的箭,扶住了熊倜。

    熊倜的头轻靠在她的肩上,滚烫的鼻息呼在夏芸的脖子里。

    她不由一惊,好烫!小熊发烧了?

    夏芸一摸熊倜的肩头,湿乎乎的全是鲜血,她急道:“要走快走!”

    “公主请先上马车。”陆云飞再一次叹了口气,同时对霍思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将眼下的情况报告上头,即卜鹰。

    夏芸将一切看在眼里,却不能做什么,她的心因为肩上的人而紧紧揪着。

    车厢再一次晃动,熊倜微微蹙眉,靠在夏芸的肩头,双颊微微泛红,呼吸也变得急促。

    夏芸抚着熊倜滚烫的脸颊,心中愧疚着,略感微疼。

    当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心疼时,往往就是爱的开始。

    “公主,委屈你在这里暂住一夜了,一会儿我便命人送吃的过来。”陆云飞俯身施了一礼,静立牢门前。

    此处的地牢不是关押普通囚犯的地牢,而是安若王府的私牢。

    纵使锦衣卫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立刻遣散城中地牢里的所有犯人。

    而夏芸贵为千金之躯,怎可同众犯同牢,若是同熊倜独处之事被传了出去,那更是大大的不得了。

    无奈之下,陆云飞只能麻烦与其私交不错的安若王爷,借府上私牢一用,待卜鹰到来,再做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