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冷血无情刀

飞过天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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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更,强大敌人出现,这章写的如何?这里强力推荐一位名“叫瘦”读者的强盗理论:我之所以不认真看书,是因为你写的不符合我心思,所以我即便骂错了也是你自己的原因——呵呵,兄弟,你敢不敢再无耻一些?!

    是月华如洗,天地间恍若白昼一般明亮。

    “今晚的月亮好大,光明神在天上望着我们这些子民么?”吴豫看着天上的明月,喃喃自语着。

    这样的月『色』,他只在草原上为汉人权贵牧马的时候才看到过一次。

    那时候,吴豫还不是吴豫,大家都唤他做草廉,因为他是在母亲放羊的时候生产下来,一出生就落在草地上,那细长的草叶包围着他,让他弱小的身躯没有跌伤。[]寒门称王70

    对于连自己的姓氏都没有的羯族杂户,草廉这样一个名字已经足以代表他的身份。

    那个月光晃晃的夜晚,十几岁的草廉躺在毡房顶上,浑身都笼罩在草原的月『色』里,他的祖父,那个年迈的羯族老人告诉过他:太阳代表的是光明神威严,月亮则代表光明神的慈悲。

    面对着慈悲的明月,少年的草廉悄悄祈祷:“光明神在上,希望有一日我能脱离这‘厮养’杂户的贱籍,能和那些汉人少年一般进入城里,穿上新衣,进入学堂,住上不透风的房子……”

    月光愈发的明亮起来,年少的草廉仿佛被在这温柔的月『色』里实现了一切的理想。

    但一阵似一阵的狼嚎打破了草廉的幻想,月夜似乎让草原上狼群出现了暴动,往常不过是十几只的狼群,竟然呼啸聚集起数百只,开始围攻他们部落的马匹和绵羊。

    这些马匹和绵羊可是要上交给汉人大官的供奉,牧民们拼死抵抗。

    尽管这些胡人都是天生的骑兵,可面对如此数量的狼群,不过百人的他们却显得那样无力。惨白的月光下,饿狼亮着獠牙扑进羊圈,杀死他们的牛羊,撕裂着他们的希望。

    天亮后,羊群死伤大半,族人也战死数十人。

    当日,草廉开始是瑟瑟发抖的躲在毡房顶上,但当他看见自己祖父,那个唯一的亲人遭遇危险的时候,草廉如中风魔,从帐篷上跃下,双手抓住一条饿狼,生生撕成两半。

    那一刻,他的族人甚至把他当成了天神。

    而随后的几个月,驱使他们牧马养羊的大晋官军派兵前来收税收羊,却不管那个月夜曾经发生的惨案,所有交不够牛羊的部落的三十岁以下的男『性』都被抓走,卖给了中原的权贵当奴隶。草廉就在其中。

    (晋时,朝廷常用胡人牧马、放羊,为官方所用,是地位比寒门还要卑贱的厮养杂户,并非小飞杜撰。所以,那时候胡人固然残暴,但其中也有一定汉人权贵肆意欺压种下的恶果)

    草廉要想反抗,却被自己的祖父拉住,老人告诉他:“你现在还小,能离开这里去中原并不是坏事情,你一定要努力改变我们羯人被欺辱的现实。”

    说完草廉就被官军扯走,从此再也没有在那个老人的生命当中出现过。

    仇恨,就这样播种在了草廉的心里。

    这个那时候连自己姓氏都不曾拥有的胡人少年暗自发誓:“草廉,总有一日,你要踩在这些曾经欺辱你父辈的‘汉『妇』儿’头顶,为族人复仇。”

    后来,这个名为草廉的胡人遇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那个王者——石勒。

    草廉跟随石勒起兵,石勒问他:“草廉,你可有姓名。”

    草廉摇头,一个卑贱的奴隶怎么可能拥有自己的名字。[]寒门称王70

    石勒道:“那好,我看你沉默寡言,今后就叫吴豫(无语)吧。”

    至此,草廉成为吴豫,那个曾经躺在草原上幻想的少年,如今早已经成为了手中沾满汉人鲜血的刽子手。

    而如今,距离吴豫发下那一句誓言,也已经过去二十余年,如今,三十几岁的吴豫已经是石勒手下的镇东将军,领襄国城督军之职,这次却是主动请命,带一军的人马,乔装成西晋并州刺史刘琨手下的拓跋鲜卑士兵,前来突袭王浚的幽州常山郡。

    这一路下来,只要遇到汉人,哪怕只是一个山民,吴豫都会命令手下将其『射』杀,他喜欢看到那些汉人在羯族勇士弓弦下颤抖哀号的场景,就仿佛当日那汉人的官兵高举起环首刀,砍在自己毫无反抗之力的父辈身上一般。

    仇恨,就要用鲜血来偿还。

    但这一路的砍杀并没有满足吴豫的欲望,反而进一步激起了他体内残暴的因子,他渴望尽快赶到常山郡,冲进一个个汉人建设的繁华村镇,肆意砍杀劫掠。

    刀锋入骨,才能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那个怀着幻想的少年草廉还活在他最隐秘的心底。

    可是,既然少年的草廉,没能以一个人的身份进入汉人的城池,那么就让成年的吴豫,以一只恶狼的身份冲进城池吧。

    随着这朗朗月『色』,吴豫的嘴角划过一丝微笑。

    看着朗朗的月『色』,应化的嘴角划过一丝微笑。

    应化,大晋治下并州人氏,曾为乞活军旧部,后随冉瞻流落到幽州鸡鸣寨,为王烈所收容,成为狂澜军一员。

    因为在乞活军中当过近两年骑兵,又跟随冉瞻在襄国城与胡人学过骑『射』,也算是通晓骑『射』,被吸收进鸡鸣寨的狂澜军骑兵小队。

    在家乡,应化是当地一个豪强雇佣的佃农,自己的土地早就被当地士族好像兼并而去,后来并州为匈奴汉国所占据,土地更是全部成为了胡人的牧场。

    因为连年灾荒,胡人作『乱』,应化不得不逃离故土,在青州一带加入乞活军一部,随冉瞻父亲冉隆与胡人作战。

    后冉隆战死,为保护冉瞻,又随一干兄弟委曲求全于石勒手下。

    直到这次冉瞻脱逃出襄国城,跟随冉瞻一起归顺了王烈。三十四岁的他,也在鸡鸣寨第一次享受到了安稳的生活。在鸡鸣寨几个月,他不但成为了合格的军人,更获得了爱情,和一个在战『乱』中失去了丈夫的可怜女子结成了夫妻。

    新婚不久,赶上王烈要拜访刘琨,应化随军出征。

    这一夜,按照鸡鸣寨上的规矩,应化和一个青山村名为孙安的猎户为一个小组,在离宿营地山口两里外山头负责当值。

    而在山谷营地前几十米处的山头上,还有一个道暗哨埋伏。

    这是王烈进入鸡鸣寨后,正式训练成军,就开始定下的规矩,无论什么时候,外出宿营,第一道岗哨要在两里之外,以防止敌军突袭。

    而且。第一道岗哨后还要设置一道暗岗把守。

    一夜三班倒,哪个小组出现疏漏,就要受罚。互相之间,全凭模仿夜枭啼叫联络。[]寒门称王70

    此时,月华如水,应化趴卧在一块岩石后,身上盖着各『色』茅草,想着鸡鸣山的新婚妻子,心里满是甜蜜:“我那婆娘这时候说不定也在想我呢?”

    和应化一个小组的,却是与王烈一起长大的一个少年猎户,名为孙安。

    这孙安年纪不过十七,正是少年最好动的时候,身材瘦削,身手灵活,白日里行军的时候,遇到前边有横木拦路,眼看人马不能同时穿越,仍纵马而上,人高高跃起抓住横木断枝,一个悠『荡』,马匹穿横木而过,下一刻人已经重新落在马背之上。

    只这一手,就赢得了十几个鸡鸣寨的骑兵和那些草原骑士的连声喝彩。

    后来,青山村的青壮介绍他,说他外号就叫猴子,大家都叫他孙猴子。

    孙安看着应化满脸的幸福,忍不住轻声调侃:“应叔,你想啥好事情呢,不是想婶子呢吧?”

    应化看了孙安一眼:“小猴子,你才多大,问这么多干什么?”

    孙安不满道:“我都十七了,我妹子去年就嫁人了……我爹说了,过了十八就给我找个婆娘……”

    “呦,你个雏儿,知道怎么收拾自己的婆娘么,别到时候被婆娘骑在头上哭天抹泪的?再说你不是要跟着王首领走么,怎么找婆娘。”

    “嗯,我也不想找婆娘,我要跟着阿烈哥一起当将军。”

    “傻小子,婆娘是难管,可是等你真有婆娘了就知道女人的好了……嗨,我和你说这些干什么,你身手好,脑子又灵,将来肯定比大叔我有出息。”

    “大叔,晚上我水喝多了,去方便下,你帮我看下。”

    “去吧,少年人闲事就是多,呵呵。”

    孙安慢慢后退向后攀爬而去,直到脱离了山顶观察哨的位置,才直立起来。

    这也是王烈定下的规矩,暗哨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暴『露』自己的目标。

    孙安离开,应龙一个人却有些困乏,他是从小吃苦的人,但也是第一次骑马走这么久的山路,所以身子多少有些疲倦。

    本来按照王烈的安排,今日跟随冉瞻做过前锋探路的人今夜不要安排值守。

    但冉瞻心里却是不想让林海和蒙浑等人看不起,林海一行人当完探路前锋可以值守夜岗,那么他冉瞻的手下也一样可以。

    而孙安作为跟随冉瞻父子的老手下,自然也不想给老长官丢脸。

    刚刚和孙安你一言我一语还不觉得什么,此刻却觉得眼皮越来越沉。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一阵轻微的声音传入应化的耳朵。

    这声音就仿佛春日里的细雨,淅淅沥沥,却连绵不停。

    别人听了可能会以为是错觉,但在石勒军中生存两年,见惯了胡人大规模骑兵调动的应化却立刻醒悟过来:“骑兵,是骑兵!”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