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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我也--喜欢吃鸡屁股!
龙少一愣啊,这怎么可以,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跟宋作家攀上了交情,这怎么能因为一丁点的事情,就换地方吃呢。那样的话,自己的颜面何在,以后还怎么在圈里混!
见宋作家向着珊瑚海走了过去,龙少便悄悄地打起了电话。
“没错,带人来,越多越好,要好手!”
刚才的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唐宋跟沈梦儿的心情。
“我突然想到了一句话。”沈梦儿盯着唐宋说道。
“哪句!”
“文能附众,武能威敌!”
这时,门铃声再次响起。
“请进!”
唐宋很是绅士地说道。他在电视上见过宋仁孝,只是不知道他来做什么?
“两位,对不起,刚才是我朋友要请我吃饭,打扰了。你们吃好,我们换地方!”宋仁孝很是绅士地说道。在微微点头的时候,眼神微不可查地多瞄了眼沈梦儿。
她跟这个男人什么关系?看她的样子,仿佛有种痴恋他的感觉。回去以后,要好好地查查这个男人。
宋仁孝没有忘记自己来魔都的真实目的,这是他第一次跟沈梦儿见面。
唐宋没有吱声,沈梦儿也没有吱声,就如同把宋仁孝当成空气般。
“抱歉,实在抱歉。为了表示我真诚的歉意,这顿饭算我请了!你们吃好!”
他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留给沈梦儿。
“不用!”沈梦儿从兜里取出了一张卡片,随即按了下桌下面的红色按钮,很快另一名女招待就赶了过来。
“划我的卡。如果他们在这吃,也一起划了吧。”
女招待一见那张卡,不由得吃了一惊。这可手可摘星辰的金卡啊,她一个穿着高中校服的女生,竟然是这里的金卡用户,这也太---出人意料了吧。
“还有事吧?”唐宋见那棒子还在,便反问了句。
“没了,你们慢用!”从外面将包厢门关好,宋仁孝的那张脸已经成了铁青色。
他来这里吃饭,自然不是一时兴起。这一切,原本都在他的计划中。只是,他唯一没有计划到的便是那个坐在沈梦儿对面的男人。
宋仁孝本想玩一招绅士救美,然后再恰当地投其所好,把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见钟情诗深情地表达出来。可是,事实证明,计划赶不上变化。
“我们走!”宋仁孝看也没看龙少,便讲出了这三个字。
“宋作家,不能走,这事没完,您就瞧好吧,给我十分钟的时间,十分钟足以搞定他们。妈的,敢跟老子叫板,老子非搞死他们不可……”
龙少很是嚣张地说道。
宋仁孝二话没说,啪,就狠准稳地抽了龙少一个耳光。
“我说走,你听明白没?”宋仁孝这时候的眼神就如同刀子般。
说实话,龙少很想抽回去。可是他却惹不起眼前这位,只好回头狠狠地瞪了眼珊瑚海中的那两人,随即带着五名败将离开了。
魔都某隐秘之地!
“这一次,都是我的错。我本以为那个家伙是条好狗,可是,却没有想到事情办成这样……”程浩宇已经打定主意了,回去后就把蜻蜓集团给抹掉。妈的,自己说的话还不清楚吗,这么点小事都没有办成,还想跟着自己!!!
“罢了,去给我查查这个人!”那层背影随即甩出了一张照片。
程浩宇看到照片上的人后,不由得一惊,“怎么是他?”
“你认识?”
紧接着,程浩宇就把自己在拍卖场初次见到他的情况,以及关于唐宋的一些信息讲了出来。
那背影听完后,阴笑了起来,“有意思,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我们费尽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作家,却不曾想还没有出手,被这么一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东西抢了先,吸引了沈梦儿的注意力。”
“而且,让我感到兴奋的是,他居然跟林紫妍还认识。很好,很好!”
背影这番话,程浩宇摸不清是喜还是忧。他这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下去吧!”
程浩宇离开后,一道身影蓦然出现。
“现在怎么办?要不要,把他给灭掉?”
“灭掉?这么关键的一个人,怎么能说灭就灭呢。先不管他。修罗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还在跟他们联系。自从暗夜和幽灵执掌修罗以来,他们的行踪变得更加诡异了,而且……”
“够了。落叶,不要跟我说你们修罗九大弟子之间的事情,我不关心,我只关心结果。你明白吗?”
落叶点了点头,他也是修罗九大弟子之一,“您放心,修罗一定会为您所用。”
“那就好,记住你说的话!”
同样身为修罗九大弟子,此时的王子和公主正在魔都郊区的一家四合院里忙碌着。
公主在烧水,王子在劈柴。这种感觉,两人都很喜欢。
尽管他们知道,这样的日子没有几天可享受。
一壶热火烧开,公主说道,“行了,柴已经够多了,再砍都能烧到明天了。你不是说要炖山-鸡吗?热水给你,把去把鸡杀了,把毛退了吧。”
王子接过水壶,笑着说道,“要是再烤几只麻雀就好了。再配上两坛酒,那可是神仙一般的日子啊!”
“咳咳,我就是那么一说,这麻雀可以有,酒,酒就改天喝吧!”
话罢,王子便去后院杀鸡了。
正准备将火炉子收拾好,然后洗把脸的公主,突然间目光一横。正所谓应该来的早晚会来的,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这样平静的日子,她跟王子也不过才过了几日而矣。
虽短短的几日,可是,这段回忆却足以!
公主看得清清楚楚,这次修罗派来的应该是一个小队。有二十人!
他知道,这二十人可比一剑山那五人的实力强上十倍,定然是身经百战,执行过无数任务的老手。
不过,即便是再怎么样的老手,在公主看来,也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路!
嗖嗖嗖!
小队动了。
她不想打搅后院的王子,也不想破坏掉晚餐。于是,她采取的是杀人无声的招术。
公主的身影就如同一道残影般,其所到之处,黑袍里的飞刀如同做过精确计算般,刀刀划喉见血。
她不想让他们发出声音。也不会让他们发出声音。
此时,若是你从上空看的话,会看到这样一个场景。
后院里一个男人在杀鸡去毛,准备下锅炖掉它。前院呢,一袭黑袍如同旋风一般,绕着院子快速旋转着,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而这一切,只发生在瞬间而矣。
嗖!
黑袍再次回到原地,开始收拾起炉子来。
黄昏时分,当唐宋赶来的时候,还没有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儿。
“是不是炖鸡了。鸡腿给我留着。鸡屁股就算了!”
“放心吧,足够吃了,他把那三只山-鸡都炖了!”屋子里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都炖了?那我可得吃个饱!”
单从这句话,常人根本听不出什么。不过,唐宋已经知道,吃完这顿饭,他们就得换地方了。
三人吃三只山-鸡,绝对是浪费。唯一的解释是,这三只山-鸡必须都吃掉。
这层窗户纸,三人都清楚。只不过,谁也没有讲出来罢了。
木制桌子上放着口大锅,锅内尽是炖好的山-鸡肉,喷香诱人。旁边还放着两碟子咸菜。
“我说你小子,什么时候比我还随便了,这怎么能够下手呢?那不是有筷子吗?”酒肉愤愤地说道。这家伙洗手没,就直接动手从锅里捡肉。
“鸡腿我的,鸡屁股你的。鸡腿我的,鸡屁股你的……”虽然有点烫,不过,唐宋却根本不在乎,在将六个鸡腿三个鸡屁股找全后,这才罢手。
这时,外面传来了动静。三人目光都同时一怔。
他们都知道,有贵客到访。
公主笑了笑,“你们吃,我出去看看谁家的猫进来了。哦对了,唐宋,记得给我看住他啊,我也--喜欢吃鸡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