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2

武士文心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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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1

    地点是电影拍摄场地,启明正在准备演出下一场戏。

    趁空档时间,启明拨打了手机,向着他的经理人叶先生说:「夏钧,我要切换保姆。」

    「为什么?」电话那头的叶夏钧不知就里。

    「那个区保姆,简直笨死了,做起事来笨手笨脚的,一点也不机灵。」

    「那好,换保姆的事容易办。我替你安排一下。」叶夏钧爽快地一口答应,全因启明是他的米饭班主,于是唯命是从。

    启明再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喂,区保姆,过来给我拿电风扇。」他把手上的小型电风扇,交给了区保姆,可怜那个区保姆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炒。

    过了一会,导演叫各演员就位,特别来到了启明的身边,毕恭毕敬地说:「启明,到你啦。」

    启明老大不愿意地离开风扇的乘凉范围,再次披上斗篷,走到镜头前面,准备演出一幕打斗场面。

    很快拍完了最后一组镜头,启明由保姆接走,上到公司的保姆车上,去下一站,出席一个电台搞的颁奖典礼,启明的歌曲得奖了,现在就去拿奖,节目还会直播出街。

    启明的工作接踵而来,拥趸越来越多。即使这样,他仍未转换女朋友,其现任女友仍是顾芷莹,两人的感情已有五年,在这个娱乐圈、大染缸,算是颇为稀罕。两人都是当红的艺人,却也都是长情的,对彼此的感情十分珍视。他们这对银幕情侣,如今已成艺能界典范,形象健康讨好。

    今天都没空见女友,来到颁奖礼场地,两人才有机会见面,但还是没有私人时间和空间,碰面还是要做节目,面向所有观众。

    一如以往,当两人联袂出席某个节目,必然惹来很多话题,司仪总是讪笑他们俩,又整天问两人几时「拉埋」(结婚)。两人很有默契,都大方承认彼此间的恋情,但对于婚期,却从不走漏半点风声。事实上,两人都暂时未有结婚的打算,皆因明白恋爱是艺人的坟墓,他们不想自掘坟墓,说到底,他俩都仍非常年轻,婚期长得可以十年后再谈,刻下还是想继续投入演艺事业,赚更多的钱。然而他们从来不会向别人说,想赚更多的钱,这样显得市侩,有损形象,而对于婚期的回答,又总暧昧不明,目的是想吊人胃口,引来坊间平民百姓的无比好奇心,对两人感兴趣,保持旺盛的人气。他俩这样的做法,不可说不高明呢!

    今天晚上的乐坛年度颁奖盛事,结果启明和芷莹分别取得金曲奖,而启明更获颁最受欢迎男哥星的铜奖。以一个出道仅五年的歌手来说,实是难能可贵。

    典礼结束后,启明和芷莹双双出席电台搞的庆功宴,分别接受记者的采访,也大方地挽手让人拍合照。

    这个时候,两人已成了小天王小天后,在艺能界大放异彩。但仍未到终极点,他们最希望可以取得大台颁的最受欢迎男女歌星奖,到时候,他们即双双步进教堂。这就是他们人生的目标大计,对外界却秘而不宣。

    2

    「启明,这位是容保姆;容保姆,这位是启明。」经理人叶夏钧为两人作介绍。

    启明当然不用介绍,而这位容保姆,他感到似曾相识,一时想不起来。

    「嗨,我叫容秋雁,是你们聘的新保姆。启明您好!往后请多多关照。」新保姆笑容满面。

    「呃,您客气了,容保姆。嗯,我们好象在哪儿见过,不是吗?」启明边说边努力寻思。

    「是在那儿......」

    「呀?那儿?哪儿?」

    「在你还是小孩子的时候......」

    忽然的这句话,像一把锤子,敲在了启明的头壳顶!

    启明恍然大悟!她,不就是小时候在和谐之家里出现的那位姐姐吗?

    启明好不惊讶!

    ***

    送走了叶夏钧,启明和容秋雁终于有机会独处在一起。他实在有太多的话想向她说。

    他当然知道她的身世。在他进入中学的时候,曾问起过母亲魏小姐--现在是伦太太--关于姐姐的身世。当时,母亲告诉他,姐姐是被亲生父亲强奸,得到了精神病,要入住疗养院。

    启明在住和谐之家的时候,很喜欢看着姐姐散步,由这边踱到那边,姐姐高挑的身影总让人心醉。

    然而,自那天起,启明便再没见过姐姐,后来从母亲口中得知她的下落--住进了精神病院疗养。

    回到刻下,姐姐不是好好的吗?没有丝毫异样,完全像个普通人,更是个漂亮的少妇。她的年龄应该比启明大至少十年,如今应该三十好几,正是最有女人味的时候。她的五官和身形,跟当年的那个姐姐比较,没有多少改变,却更成熟雅致、温婉动人。

    「你,怎会做了保姆?」启明问容秋雁。

    「你知道我的身世了?」秋雁反问。看着后者点头,她续说:「自从由疗养院出来,我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做兼职。后来.经熟人介绍,总算当上了保姆,因为这份工作相对少点压力,又不像正规行业那样要朝九晚六,工时比较有弹性,很适合我们这种不能常规工作的人。」

    「你是指,精神病康复者?」

    「是呀。」

    「但你们一定不能给别人知道自己的病吧?包括雇主。」

    「这当然。要不然根本没人会请我们。」

    启明明白精神病人的苦况,他们受到的歧视,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你现在当上保姆,也非常不错了,是不?」

    「当然了!总算能养活自己,我觉得很幸运,不用向政府乞讨,活得有尊严,有人生意义。」

    「你结婚了没有?」

    「还没。有拍过几次拖,但都是在得病之前。病了之后,我连生活也成问题,更别提男朋友了。只拍过一次拖,是和病友,正常人瞧我们不起。」

    「容姐姐,放心吧,在我们这里,你一定能长做下去。我们绝不歧视康复者--最起码,我自己不会。」

    「但其他人难说。所以,请务必替我保守秘密。而你,启明,是因为我们认识得早吧?」容秋雁笑。

    「或许是吧。想当年,我真的非常喜欢容姐姐你,现在也一样。当年的可能是男女之情,刻下却变了姊弟情吧......总之,我想见到容姐姐你,无时无刻。」

    「谢谢你启明。你还是当年的你。」

    「什么?」

    「是个小孩。」

    「但不是怀春那种。」

    两人都格格格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