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3~4

武士文心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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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明正在录音室灌录新唱片的歌曲。

    虽然他已贵为小天王,可是近年来唱片业的销情不理想,主要是因为网上侵权活动猖獗,歌手们的心血结晶全付诸流水,出唱片赚不了多少钱,网上销售歌曲的成绩同样不理想,已无复当年八、九十年代的辉煌光景。

    现在出唱片,歌手们已不作赚钱的愿景,都当作是一种宣传手法,目的是保持人气和知名度,真正能够赚钱的项目,是到红磡体育馆开个唱,而启明已开过一次个唱,坊间反应算是不俗。

    当下,启明正在专注地录音,毕竟不同于唱卡拉ok,他现在是专业歌手,灌录歌曲时全情投入,态度认真而专业,把他的真音、假音和颤音,尽情发挥出来。启明向来被认为是真材实料的实力歌手,兼具外形,确是作为未来天皇巨星的好材料。

    此际,启明双手握着耳筒,眯着眼睛,极度投入而认真地演绎他的新歌,是一支作为主打歌的作品,风格浪漫凄美,准备作派台歌之用。

    录完了歌曲,他用手机自拍了一张照片,然后放上微博,这也是为了跟听众们拉近距离、保持人气的一种手段。

    启明录完歌后,走出了录音室。容秋雁即用毛巾为他擦脸,递上饮品,也为他按摩肩膊舒展一下筋骨。

    这时候,录音场地的大门打开,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她,正是顾芷莹,启明的现任女友。

    芷莹笑嘻嘻地迎向启明,他实在太意外了,全没料到挚爱的女友此刻会在这里现身,时间已是凌晨两点多了呀!

    「怎么?芷莹,亲爱的,你怎么会来的?」启明几乎是叫出来的。

    「给你一个意外惊喜嘛!」芷莹笑容可掬地。「怎样,想我吗?」

    「啊,当然!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啊,我的好芷莹!」

    「肉麻!」

    然后,两人作亲昵状,芷莹坐在了男友的大腿上。

    然而,芷莹一眼看见一个陌生的女子,向她投以探询的目光。

    「这位是......?」

    「哦,她是我的新保姆,容秋雁,我管她叫容姐姐。」

    「你们,早认识的吗?」

    「说来话长。待会儿我再向你解释。」启明说,接着向容秋雁说:「容姐姐,没事了,你可以先行回家,明天我再call妳吖。」

    「好的,启明,那我先走了。」

    「ok,明天见。」

    容秋雁走出了录音场地。

    ***

    「她究竟是谁?你们是怎样认识的?」当启明和芷莹上到芷莹的房车后,她问男友。容秋雁的美丽姿容确实让芷莹起了戒心。

    「真的说来话长啊--」于是,启明把容秋雁的身世、他们认识的经过,以及他喜欢她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给女友知道。

    听过漫长的叙述,芷莹断然说:「当年喜欢的对象,如今成为你的贴身保姆了喔,柯启明。」她忽然唤他的全名。

    「你是什么意思?」

    「我说,那个容秋雁一定耍了某种手段,当上了你的保姆。」

    「芷莹,请注意你的说法。什么叫耍了某种手段?容姐姐她哪可能办到?」

    「『容姐姐』吗?叫得好亲热!」芷莹故意夸张其词。

    「难不成,你吃容姐姐的醋?」

    「人家不喜欢你叫她容姐姐嘛!」

    「啊呵呵呵~你果然是吃醋了,顾芷莹!」

    「怎么忽然间唤人全名?」

    「你不也叫我柯启明吗?」

    「是柯先生才对!」

    「什么?」

    「你,给我下车!」

    「芷莹,别小孩子气了,好吗?」

    「给我下车!」

    启明被迫开门下车,看着任性的女友驱车扬长而去,他只好搭计程车回家。

    启明已搬离了伦家有一段时间,现时独居,条件成熟的话,他也想跟女友芷莹共赋同居。无奈刻下她正在吃容秋雁的醋,启明觉得芷莹失去了一向的风度。从前对范秀红,她表现得很包容,现在为了容秋雁却发起真火来。但容秋雁确实不可能介入他们吧?他对她的,只份属姊弟情,而不是姊弟恋,起码当下是如此没错......

    4

    「容姐姐。」

    「嗯?」

    「自从那天之后,你去了哪儿?」

    启明和秋雁私下有很多独处的机会,无论在等拍电影就位、在录音室的空档时间,抑或在化妆间等出镜的时候,两人都有相当多的时间在一起,于是,他俩有不少单独闲谈的机会。

    秋雁把她的际遇,一点一滴地告诉了启明。

    在被父亲侵犯后的那个夜晚,秋雁留在医院里,进行活体取证后休息。尽管母亲逼迫她放弃控告父亲的机会,但由于涉及刑事,并非秋雁说不告父亲就可了事,因为有邻居作为证人顶证容父的兽行,事件闹上了警察局,最后要诉诸法庭。

    结果,容父被判强奸女儿罪成,判处七年监禁。

    「那个晚上,我一整晚都留在医院里。我的情绪极度不稳,医生为我注射了镇静剂,我就这样睡了一夜。第二天醒来,我又再发飙起来,他们又再给我打针,还喂我吃镇静剂。他们为我作精神评估,往后的一个多月,我都要住在和谐之家,皆因我已无家可归。在那里,我们遇上了?」

    「嗯,是呀。」

    「结果,医生判定我患上急性精神分裂症,就住进了疗养院,一住就住了三个月。然后,我住进中途宿舍,跟其他精神病人在一起。白天,我去做职业治疗,晚上回到宿舍,打扫吃饭洗澡睡觉,生活得毫无意义,像个废人。

    「这期间,唯一值得提起的,是我认识了他,他是我的病友,我们拍了整整两年拖,最终才分手。期间,我做过一些低技术低收入的工作,最后总算储够钱可以『上楼』(住进公型房屋),后来辗转干上保姆这一行,最后还遇上了睽违已久的你,启明。」

    「可是,容姐姐,你把你跟那位病友的恋情,只这样轻轻带过就算吗?」

    「那你想怎样?」

    「我想听你们的故事。」

    「呃,又好。该从何说起?......嗯,就由我们的相识说起吧。我跟他在职业治疗部认识,不瞒你说,他长得很帅,甚至帅过了你。」

    「真的?」

    「真的。女生们见到他,总下意识地照照就近的镜子。他,被誉为精神病院里最帅的男病人。」

    「这个可真有点讽刺啊。」

    「或者吧。但他确实长得帅,我被他深深吸引,常常偷眼看他。」

    「就像当初我对你那样?这样计起上来,我偷眼看你,而你偷眼看他--他确实长得帅过我喔。」

    「可能吧。结果,我向他采取主动,但被拒绝了。」

    「什么?容姐姐你长得这样漂亮,而他只是个精神病人......」

    「是由于自卑吧。我们这类人,自卑是很正常的事。其实,我知道他明白我的心意,而且一早察觉了。」

    「你怎知道他察觉你?」

    「每次在我附近的时候,他都无缘无故傻笑,但其他时候,他都表现得很正常,像个普通人。」

    「这是因为......?」

    「他其实是在装傻,我就是晓得,他的用意是想把我吓跑。」

    「啊,真是高明啊,这一招!我倒从未用过--我也时常有被人倾慕的烦恼。」

    「得了吧你!少夸耀了,柯启明。」

    「啊呵呵呵~那么,容姐姐,你怎么办?」

    「有一天,我直接向他表白。他看着我整整一分钟,结果,他还是说了些自卑的说话,不愿接受我的爱。」

    「那后来呢?」

    「我再三向他说,我们都是同路人,他自卑,我更自卑。后来,经过了几次之后,他总算是接受了我,我们一齐了。」

    「好嘢!总算大团圆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

    「然而,我们只能在一起两年时间,委实太短暂了,要是岁月可以停留,该有多好!两年之后,由于他的病情反复,再次住进医院。然后,我们分手了,是他提出的。他也再没有出来过,或许往后的日子也要在医院里度过。」说着,她擦去了点点泪滴。

    「那之后,你再没拍过拖吗?」

    「是啊。我已再没有勇气,去认识别的男孩,也没有这个心情。」

    「但是,你的病不是已经稳定下来了吗?怎不去试试看?」

    「我仍然要每天服药,定期覆诊啊。虽说覆诊期已很长,很久才要跟医生见一次面,但我终究是带病之身,正常人是无法接受我的。」

    「你就打算这样走下去吗?我是指,孤身一人。」

    「在我们精神病人来说,过一天已算是一天了,今天不晓得明天的事,过一天已赚得一天,不知几时又要再入院。我们这种病,说得好听是伤风感冒,但认真说来,就跟绝症无异。况且,跟你说吧,启明,我的名字已一早注定了我的命运。」

    「什么?」

    「我常常想--容秋雁:深秋的孤雁,飞南不是,飞北也不是,何处才容得下这只失群的候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