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单挑啊

十年滴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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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钉头权杖,是一种单手使用的重型武器。就是一个头部带有六片厚实的钢片组成的锤子头的单手锤。这种武器分量十足,虽然是钝器,但是因为有竖起来的钢片。实际上比一般的利器破坏力要大得多。

    而这把钉头权杖,因为是为一个很勇武的武士做的,明显的要比一般权杖重了很多。若不是休吉尔现在的力量绝对强悍,恐怕还真用不了它。

    看着休吉尔单手挥舞着钉头权杖挽出一朵锤花来。约翰大叔很高兴的说道。

    “知道吗?小伙子。你是第二个能用这把锤子的。第一个就是他的前任主人。一名勇武的兽族战士。”

    兽族?张佳的眼神里透露出一丝喜悦。

    “不对吧?大叔,应该是三个人才对吧?”

    张佳笑着说。“休吉尔算一个,您的那位朋友算一个,还有您,应该算一个。能制作出这么好的武器。不要说您不会用哦?”

    约翰大叔哈哈的笑着说:“要是年轻的时候,我还真能舞两下子。现在是老了。拿不动了。对了,你想要个什么武器?我这里可没有魔法师用的魔杖。”

    “给我一把匕首吧。我要是被人近身了,用什么都差不多了。”

    当夜色降临的时候,张佳和休吉尔邀请约翰大叔一起到酒吧里去喝酒。因为张佳和休吉尔与这个约翰大叔非常聊得来。就连小李科也跟着凑热闹过来了。

    酒吧里已经有很多人坐在里面了。有魁梧豪爽的佣兵,也有精明圆滑的商人。还有风情万种的酒吧女和来这里想要挣点小钱的小偷。

    约翰大叔明显是这里的常客了。一进来就往一个方向走去。果然,尽管酒吧里的人已经很多了,但是在一个比较靠近吧台和舞台的地方还是有个桌子空着的,而这个桌子明显就是为约翰准备的。

    一边喝着酒,张佳一边问约翰大叔,自己想要去蛮荒之地的深处,应该怎么走最安全。但是约翰大叔指了指吧台上的酒吧老板,然后小声的在张佳耳边说:“等一会会有很多商队发布任务信息。你就在这里看着,有顺路的任务就跟着接了,然后跟着大队一起去蛮荒之地。这是最安全也是最正常的渠道。不过,这样只能到蛮荒之地的边缘。剩下的就要靠你们自己去找了。”

    张佳看了那个大肚子酒吧老板一眼。然后又打量了一下周围的人,发现周围的人看自己的眼神都很不善良,于是悄悄的问休吉尔。

    “哥们,一会咱俩是和大队走呢?还是自己走?我觉得自己走虽然慢一点,但是应该比较安全一点。”

    休吉尔想了想说,“我们还是自己走吧。两个人上路其实比他们大队要快很多,而且咱俩既然没有货物,也就不用担心别人来抢劫了。无形中少了很多麻烦。”

    两个人一商量,反倒觉得自己这么走比搭伴走来的方便,只是不认识路,这一点让两人很是头痛。

    地图?当约翰大叔听到张佳说这句话的时候,用一种看傻子白痴的眼神看着张佳。难道你不知道荒蛮之地是没有地图的吗?多少年来,那些市面上流行的地图都已经被无数先人用生命证实了是骗人的把戏。这两个家伙居然还想要一个地图?

    约翰大叔让小李科拿了一张纸,在纸上随手划了几道。

    “这就是地图了。这里是苦草镇,往这个方向走大约几百里就到蛮荒之地了。一路上再也没有人居住的痕迹了。倒是地精,哥布林一类的流浪兽族比较多。你最好当心,他们可是臭名昭著的强盗。不管是什么他们都抢的。”

    “没事没事,”张佳随意的说:“我俩身上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怕什么?”

    “怕什么?”约翰大叔看着两个菜鸟,很悲惨的说:“你俩是真的一点都不了解兽族啊?居然还敢去蛮荒之地的最里面?”

    也许是约翰大叔的声音太大了,好多人的眼光都转过来,看着张佳和休吉尔。

    “是那位勇士想要去蛮荒之地冒险啊?”一个身穿商人华服的中年男子带着一位侍从向这里走过来。

    “是你啊,老洛克沙。是这两个孩子。他们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就想着要去蛮荒之地。哈哈哈”约翰大叔指着张佳两个,大声的笑着。

    “哈哈哈~”那个洛克沙也豪爽的笑了起来,然后轻轻的拍了拍张佳的肩膀。说:“小伙子,听我说,这蛮荒之地可不是好玩的。不要说蛮荒之地了。就是这苦草镇外的荒郊,也不是那么好玩的。你们要是真的想去看看热闹的话,还不如加入一个佣兵队,跟着跑几次任务。既能挣点钱,又能学到不少东西。”

    这洛克沙明明是好意,想要指点一下新来的新人。可是他是商人,却不是一个佣兵,不知道佣兵们自己也有自己的规矩。

    一个佣兵刚喝了几杯酒,借着酒精的力量顺着洛克沙的话说了一句。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第一次任务就被地精干掉了呢,或者被哥布林杀了当饭吃了。看这两个家伙,一看就是软脚虾。”

    张佳对这样的话还不是很在意的,但是休吉尔就不愿意听了。休吉尔是一名圣骑士啊。成为圣骑士后,就有责任要维护圣骑士的尊严,所以这个佣兵刚才说的话让休吉尔很生气。于是他就站起来对着那个佣兵说。

    “阁下到现在还没被哥布林吃掉,一定是个高手了?”

    佣兵都是火爆性子的,休吉尔的这话明显的带有挑战的味道,那个佣兵又怎么会听不出来。他将手里的酒杯一放,从腰间拔出短剑就跳了出来。

    好斗永远是佣兵的天性。一个佣兵要是么有了战斗的热情,那他就离退休或者死亡不远了。一看到有人亮剑了,旁边的人不仅没有阻止,反而大声的哄了起来。有人还大喊;“再给我来弄一杯酒。我压那个新来的挺不到我喝干这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