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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指间,两年时光匆匆而过。
江雨晴对农家的了解越来越多,与这一世亲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浓厚。不管前世什么样的身份地位生活际遇,毕竟为胎穿,是爹娘亲生的骨肉,少了魂穿的隔膜,她把自己准确定位在农家女儿。哪怕此生终了,以后还会有灵魂的旅行,到达终点之前,就应该活得潇洒精彩,方不枉此生。
又是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千叶桃花胜百花,孤荣春软驻年华。梨花开,开得恣意潇洒;桃花开,开得孤傲清高。
现世安稳,农家日子一如往常,没有太大波澜与天灾*,也没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但上至天子帝王家,下至平头老百姓,生老病死和悲欢离合,却是谁也逃不掉。
江俊山病重。
提到这场病的源头,江雨晴记忆犹新。
大概在她满十个月的时候,江俊山身体出了点问题,味觉混乱,无论吃什么饭都喊咸。三大娘张氏以为是自己做饭盐巴放多了,就小心翼翼少放些,但还是被骂,无奈之下让婆婆杨氏亲自下厨,也还是同样的问题。直到江子愚得知情况后,让杨氏做饭时不放任何盐巴和调味料,但江俊山仍旧摔桌子砸碗筷,嚷着咸得齁死人。为此,愁坏了江子愚四兄弟。
江子愚问遍了村里的老辈,没人听过这种怪事,郎中也说不上个甲乙丙丁。
持续了半个月左右,症状消失,恢复了正常。与此同时,在江俊山的肩胛骨,也就是锁骨与脖颈的连接地带,生出了一个小小的肉块,小拇指的指甲大小。
刚开始,家人都觉得是瘊子,心想着只要不是母瘊子到处乱生就没什么问题,谁身上还没个疙瘩黑痣的。只是,这肉块慢慢在长大,还会伴随阵痛,按照江俊山的性格,不拿剪刀直接铰了已经算是攒足了耐心。为了少流点血少受点罪,江俊山便偷偷去找了郎中,把这肉块割除了,如拔了眼中钉肉中刺,那叫一个爽快。
冲动和惩罚向来都是连体的婴儿。爽完之后,噩梦也就随之降临了。
自此以后,江俊山的肩膀部位便开始疯狂的生长肉疙瘩,而且不再是单个,都是成群结队,除了皮肤表面,肉中也开始出现。割掉一茬,又会继续生出,像是男人的胡子,刮得越勤,胡子长得越快,胡须越是浓密。找了多少个郎中,求了多少个庙宇,吃药,喝符水,上烙铁……人的行为有多疯狂,惩罚就呈几何级的增长。
一年多下来,这些肉瘤掏空了江俊山的身体,他瘦得皮包骨头,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消磨光了,吃饭无法下咽,只能进些流食。
江子愚董氏夫妇每天都去看望,江雨晴也留意着每天的变化。
随着江俊山身上的红斑越来越多,他的身体就亏空的越离开。当初看到那一枚枚血红的斑块时,江雨晴以为是红斑狼疮,一只只血蝴蝶爬满全身,哪怕放到现代社会都是尚未攻克的医学难题,在医疗落后的古代农家,想都不用想,死亡才意味着解脱。不过后来的变化,又让江雨晴否定当初的结论,江俊山的淋巴结肿大异常明显,并且肉块正是在淋巴部位,所以她又觉得应该是淋巴癌。如果真的是淋巴癌,那么当初江俊山的擅自割除,便是癌症恶化的导火索。癌症,即为绝症,治愈的可能不是没有,但几率小到无限趋近于零。
知道了又能如何?江雨晴有些愤愤,虽然拥有一个来自超级社会的灵魂,对亲人的病痛,对死亡的脚步,她仍然无能为力。她很清楚,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前提下,知道的越多,痛苦就会越多。聪明难,糊涂更难。
“爹,今天有没有好点?”
江子愚牵着江雨晴,站在江俊山的床前,他声音刻意压低了不少,很轻。
床上的这个老人,头发白的不成模样,脸上没了肉显得眼睛更大,眼窝更深,却也更加空洞无物,更加没有神采。他头部垫得很高,听到声音,缓缓睁开眼睛,看着一儿一孙,想笑一笑,结果脸上的肌肉还未动,就引来一阵猛烈的咳嗽。
杨氏连忙扶着,拿了块白布敷在他的嘴上,等咳完之后,灰白布上都浸湿了,红得如冬日雪地里的腊梅。没日没夜照顾老伴儿,杨氏也没有好到哪里,瘦了几圈,神色苍白,精神早早到了崩溃边缘。让江俊山重新躺好,杨氏摆摆手,勉强挤出些笑容,说道:“好了,好了,还是老样子,没啥,赶紧回去吧。不用动不动就过来,你爹想见你们的时候,我叫子明去喊。”
“阿爹,抱抱。”出了三伯家的门,江雨晴过于伤神有些无力,就张开胳膊,发了个嗲,傲了一娇。
江子愚把她抱起来,捏了捏她肉呼呼的脸蛋,点了点鼻尖,一边走,一边道:“多大的人了,还得抱着,几步路都不想走,以后得懒成啥样哦。”说了之后,许是想到了老父亲的病情,他长叹了口气,似自言自语,“晴妞,你爷他除了脾气有点暴,其他都好,对谁都好,操劳一辈子,才享了两年福,这眼看就不行了。你说,老天爷公平吗?”最后一句说出来,忽然意识到说上天的坏话有损福寿,连忙改了改口,“要说老天不公,去年你就从阎王殿捡回一条命。这人命啊,真是说不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道理谁都懂,实际上没有几个人能够看破。人非野兽,“情”字为先。在感性和理性的战争史上,感性多是胜利的一方。理性之所以常败,不是不对,也不是没有道理,而是在没有法律等强硬制度约束的前提下,人的主观感情始终占据上风。哪怕是律法约束,照样还有“法大不外乎人情”呢。
江雨晴不知道怎么安慰老爹,虽然已经会说话,但她并不能什么都说,如果太过出格,难免会被人当做妖孽。她明白这个道理,过日子也是如此,低调是福,枪打出头鸟,大棒敲的往往都是那些喜欢无节制秀恩爱的鸳鸯。她嘟起小嘴,在江子愚的脸上啄了一口,被胡茬扎了一下,喊道:“胡子,疼。”
回到家里,看到江子愚脸上的笑意未褪,董氏问道:“咱爹的身体好些了?”
“老样子。”江子愚把江雨晴放下,让她去和哥哥玩,“刚才又咳血,我觉得,撑了这么长时间,已经不错了,这样子受罪,还不如死了。”董氏拧了他一把,说道,“咋说话的,叫旁人听了去,还以为咱巴巴指望着自己老爹早死呢。”江子愚没有喊疼,脸上再次浮现一层哀伤,他当然不希望父亲死,可更不想看到父亲这么熬着受罪比死了都难受。
江野年满六岁,正常情况下,已经到了上学堂的年纪。按照家里现在的情况,是供应不起的。村里就那么一个私塾先生叫崔濂,是个落第秀才,四五个学生,也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指望着以后考了功名,光宗耀祖。寻常农家,送孩子去读书?没人敢想,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想了,也不过是做做白日梦瞎想。
“妹妹,哥哥给你画画。”
江野手里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划来划去,江雨晴站在一旁并没有看,而是侧身望着爹娘,仔细听着二人的谈话,过了一会儿,听到江野说,“妹妹,好了,两朵花,鸡冠子花,染指甲花,你喜欢哪一个?”
不看也就罢了,扭头看到地上的画作,江雨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了看江野的脸,看看他手里的小树枝,这么个小棍,能画出来这么复杂的花?这是一个六岁娃子画的?铅笔素描也不过如此,简直是天大的发现。如果加以培养,绝对会是绘画界的莫扎特!
江雨晴不禁感到隐隐的光荣,如发现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
鸡冠子花,花开之后像极了公鸡头上的冠子,因此得名,别名有老来红、凤尾鸡冠和大鸡公花等,有诗文赞美曰:“一枝浓艳对秋光,露滴风摇倚砌旁。晓景乍看何处似,谢家新染紫罗裳。”至于染指甲花,是农家的通俗叫法,其实就是凤仙花,颜色各异,很是鲜艳,农家女娃常用来染指甲,且常年不褪色。也有别名,为急性子、凤仙透骨草等。
“哥哥,棒棒哒。”
江雨晴翘起大拇指,看着地上两朵惟妙惟肖的花,口水差点流了出来。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路线,江野的爱好都将被冠以“不误正业”之名,天赋才能被无情扼杀。因为有她在,一切就都将改变。对千里马来说,马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遇到伯乐。江雨晴暗暗下了决心,自己的哥哥江野,将会成为伟大的画家之一。
江野被妹妹一夸,立即红了脸,挠着头,嘿嘿笑着:“妹妹要是喜欢,以后哥哥天天给你画,妹妹喜欢啥,哥哥就画啥。”
一阵风过,院中角落里的梨花瓣片片飘飞,夹杂着淡淡清香。
“老四!咱爹走了!”江子明在门口带着哭腔喊了一声,不做停留,立即就往老二老三家去报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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