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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李铮将胳膊上的伤口用碎布条扎紧,疼痛让他倒吸了口凉气。北风带来的寒意让人浑身有种麻痹的感觉,但没有使疼痛减轻,反而愈发的剧烈。
打了个寒噤,三两下穿好了外套。麻布编制的外衣虽然防寒性能不好,但总算比不穿要来的温暖。
重重的躺在干燥的草坡上,李铮将染血的缳首刀掀在一边,双臂一抱,蜷缩起身体,轻轻的舒了口气。
“这该死的羌人!”
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李铮侧脸看向早就躺在一旁的大个子,道:“这也太乱了...”
“这里是凉州!...早说去灵州的...富平这边行不通。”
大个子微微侧过头来,露出一张粗犷的脸,神色间有些抱怨。
“这不图个近便嘛...富平毕竟是郡治...”在李铮的思维里,作为郡治大城,必然更富庶,所以坚持要去富平。没想到非但让自己受了伤,一路上被追的如丧家之犬,还连累大个子张山跟着一起狼狈跑路。
要知道,这一路过来,吃的穿的,喝的用的,可都是张山出的钱。要不是有他,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因此李铮心里的确有些过意不去。道:“我...某不是不了解凉州的情况嘛。”
闷闷的嗯了一声,张山闭口不言,良久才道:“那现在是什么打算?”
“打算...听你的吧,去灵州。”
大个子点了点头,身体瞬间放松,整个人都藏进了枯草丛里。
仰望着灰蒙蒙的天,李铮微微叹了口气,神色迷离。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月余。起初无所适从,到现在虽不说如鱼得水,但起码已经有所适应。不论是待人接物,还是生活习惯,都逐在渐向这大环境靠拢。
人,的确是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
当然,也与李铮自己有很大的关系。对于那个世界,他了无牵挂。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坚韧的意志,让他能很快融入新的环境。
初来乍到,四顾茫然。不过好在老天爷还算有点意思,给了他一点本钱。不过孤身一人的他,仿佛独自行走在无边的黑暗中,完全没有安全感。
所以在遇到大个子张山的时候,李铮才会花言巧语,费尽力气将他拉上自己的破船。
张山原来叫张三,是个游侠儿。李铮嫌不好听,不够正式,就擅自取了个谐音。张山并没反对,恐怕觉得这名字也不错。
当初李铮遇到张山的时候,直觉告诉他,这人很靠谱。那八尺余的身高,浑身的腱子肉,能不靠谱吗?对于缺乏安全感的李铮而言,张山就是最好的选择。
李铮不会把任何一个人当傻子,从来不觉得有那种浑身一震,四方来投,死心塌地为人卖命的事。古人可不笨,最多因为眼界和意识形态的不同,对一些事的看法不同罢了,但绝对不会是任人欺骗的傻瓜。
再说了,张山身为游侠儿,行走四方十来年,见闻广博,哪儿是那么容易欺骗的?在这混乱的凉州,脑子不好使的人早死旮旯里了。
索性李铮嘴巴还算利索,手里又有好东西,正好逢着张山手头拮据。好说歹说才用高额的报酬,以‘雇佣’的名义,让张山松口,答应跟着他。
不过因为不了解这里的情况,李铮执意要去就近的大城,没想到这一路走来,才不过五六天,就已经遭遇了四次截杀!
这四次截杀,都是临时起意。
这里是凉州,这里胡汉杂居,这里只看拳头,不讲道理。区区两人,也许身上油水并不丰厚,但怎么看都是软柿子,好捏!
前三次,因为张山的谨慎,以及李铮还算过得去的伸手,也可能是因为两人看起来太寒酸,截杀者并没有穷追猛打,这才让两人轻松逃掉。但这第四次,却遇到了狠人。
这一波羌人,整整追了他们大半天,一直到刚才才退走。
甚至于在起初的短暂交锋中,李铮还受了伤。虽然宰了一个,但手臂上同样也挨了了一刀。幸好是擦着划过,只伤了皮肉,要不然就麻烦了。
“吃点干粮吧。”
这时候,张山开口说了一句,顺手扔了一个黑乎乎的饼子过来。
李铮伸手接住,饼子上面还传来一点暖意。
闻了闻,一股子汗臭味冲入鼻孔,李铮不由皱了皱眉。
这饼子是豆子、麦子等杂粮糅合而成的,粗糙而且味道极差。这还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这饼子一直藏在张山的怀里!
也不知道张山几年没洗衣服、几年没洗澡了,那体味,简直能要人的命。
但没办法,必须得吃,不然只能饿死。
强忍着呕意,李铮三两口咽了下去,使劲的吞了口口水——挂在马背上的水袋在早上的时候就已经干瘪了,要不然能吃的更顺畅一些。
“大山,灵州那边的治安是否要好一些?”
李铮抱着受伤的手臂,希望胸口传来的温暖能让自己好受一些。
“那是自然。”
张山道:“灵州是北地郡傅氏的祖地,傅氏在整个凉州都算是大族,寻常宵小可不敢在灵州境内乱来。便是湟中羌、白马羌、参狼羌、烧当羌等西凉羌族大部落,也要给傅氏颜面。”
“傅氏?”
李铮脑子里一转,眼睛逐渐亮了起来:“这么说傅氏很有钱了?”
“家财万金!”
张山肯定的答道。
闻言,李铮眼睛一亮:“那就好,那就好!”言罢,李铮忽然又道:“你是知道我这匹马的价值的,若是卖与傅氏,你觉得如何?”
听李铮这么一说,张山猛地翻身爬了起来,忙道:“有理有理,某怎么就没想到傅氏呢?你这匹马古今未有,稀罕的紧。某等庶民也就图个稀奇,但对于傅氏这样的大族而言,却有非凡的意义!”
越说张山的声音就越是激动高昂,仿佛看到了无数的金饼落入了自己的口袋里!
“傅氏如今的家主乃是傅燮傅南容。中平元年,傅南容随皇甫将军征黄巾,立下大功。今年年初之时,被任命为汉阳太守。若是傅太守得了你这匹宝马,不论是对于他的仕途还是对傅氏的壮大,都有极大的好处!”
“某敢肯定,若是傅氏知道了你这匹宝马,定然会出大价钱!”
李铮闻言,有些意外。没想到张山竟然知道这么多的消息——转念间又明白了过来,也难怪,这世上,要说消息灵通,第一就数游走四方的游侠儿。
张山话里话外的意思,李铮全都明了。
他的这匹马,对于普通人而言,并无大用,就是稀奇一些罢了。再者普通人也出不起李铮所要的价钱。但对于身居高位者而言,这马的作用可就大了。
别的不说,单说将之以祥瑞之名献给天子,就不知道能得到多大的好处。如今的大汉朝,经过黄巾之乱,正是势颓之时,急需稳定人心,而祥瑞,就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傅氏乃是世家大族,枝繁叶茂,关系网络发达,稍稍运作一下,好处那可是成倍放大。
心里这么一计较,李铮觉得,傅氏的确是第一选择。但转念一想,却又觉得心里不安稳,于是道:“傅氏名闻凉州,势力庞大。若是强硬要夺走某这宝马,某等二人可无法反抗,到头来失了宝马不说,丢了性命才冤!”
“哈哈哈...”
却不想张山闻言却哈哈大笑起来:“看来你确实是刚从山中出来。”
言罢顿了一顿,接着道:“这世上,豪强不可信,官府不可信,世家大族却可信!越是名声广大,越是地位高远,就越是值得信任!”
李铮听了,脑子里有些转不过弯来,不信之色完全写在脸上。
“鱼肉乡里、盘剥百姓,难道说的不是世家?”
“你从哪儿听说的?”张山反问了一句,解释道:“有的豪强也许是这样的,官府也有可能做出这样的事,但世家大族绝对不会。”
“相反,修桥铺路,接济百姓,积累名望,才是真的。越是庞大的世家,就越是珍惜羽毛,万万不会自毁城墙。”
李铮呆了:“竟然是这样?!”
他一直以为,汉末乱世的根源,大多数来自于于世家对于庶民的盘剥。然而听了张山这土生土长之人的话,忽然觉得,自己的一些观念被颠覆了。
也许汉末乱世的形成与世家有极大的关系,但其中的原因,却并非来自于对庶民的直接压迫。
还有豪强这一说法,似乎与世家有极大的差别。世家高大上,豪强是暴发户。
“世家大族的名声,可不是自封的...到了灵州,你仔细瞧着,心里就明白了。”
说完这句,张山便闭口不言,又重新躺下,蜷缩起来,闭上了眼睛。
李铮心里纷纷扰扰,也不说话。一时间,这荒野里又完全寂静下来。
两人休息了半个时辰,张山翻身站了起来,对微微闭目的李铮道:“差不多已过未时,再不走今晚就只能露宿荒野了。”
李铮爬起来,晃了晃手臂,感觉好了不少,呼出一口白气:“那走吧。”
打了个呼哨,不远处晃荡在草丛中的两匹马小跑了过来。
其中一匹黄骠马是张山的坐骑,不好不坏,算是一般。相较而言,另一匹马的身架子则小了许多,毛色也不显眼,除了明亮的眼神和脖子上怪异的缠绕了一圈麻布之外,完完全全就是一匹劣马。
这就是李铮的马,是‘雇佣’到张山的依仗,也是这次他与张山跋涉百里,不畏艰险要贩卖出去的货物,是他计划中的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