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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知道会这样。
从第二卷开始,我才写一些打杀争斗的情节,这个开端在我个人看来,都已经早了,实在迫于无奈,才开始写这些的。
原本我的第一卷,会更多些。
但是从这两天终于有人说,主角的存在感太弱。
好吧,我就知道,最初大抵是我错了。
大家来看小说,无非是图个爽快,连篇累牍地写一些自以为有味道实则在读者看来很乏味的东西是方向性的错误。
大家不会喜欢在山里谈情说爱,所以此时开始庆幸在三十章左右果断转折,还算未晚。
这是一个小问题。
最近的问题是
关于杀人。
(一)石生从那个重要的炉子里出来,遭遇的第一个是青平阳城的青叶道人,未杀。
为什么?我的想法是你无法让一个初来乍到者动手杀人,况且他的心思本纯澈未染(避不开在傲来大战之际的一路杀戮,那是因为有老妖怪在一侧,他敢杀,他对杀这件事情持有新奇,还有一点点的是本心我说的本心,是一只妖,一块石头的本心,石头和野兽毕竟不可同日而语,他觉得前面的人挡了他的路,自己又有靠山,所以杀就杀了。这很好理解,孙悟空刚出道连龙王都敢打,阎王也敢揍,何况还已经进了方寸山大学学习过了。就是这个道理。),这一点需要避讳。
他到了一个新地方,之前有过历练,不会轻易杀人。何况他心有所念。
(二)祁连家的连杀三人。因为他忽然发觉,这个新地方的人都很弱,很好杀,而且这些很弱的人,解决不了他想知道的问题。那么,为什么不杀?他们是来找自己麻烦的。
所以,这里杀地理所当然。也有读者评论说这个杀得干脆,很喜欢。我也很喜欢。
(三)清风山一事。
清风山的事情,带来的不仅是失望,更重要的是发现原来这个新地方的人也有很厉害的,有自己干不过的。
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我在为接下来的必要的升级做准备。
在任何带有升级根本的YY小说里,每给人物升级一次,就必须设置好必要的条件,或者说要给人物制造升级的压力,否则,随随便便就升级了,带不来任何快感,也对后续起不到必要的价值我从来没觉得我的书是什么好货色,无非就是YY升级,顺便适当雕琢一下文字掩丑罢了
他只有发觉到这样的现状,才有足够的理由,去做任何我让他去做的事情。
比如,杀人,比如掠夺,比如合理地在既需要又理所当然的时候升级不升级,怎么应对更强大的存在?这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四,关键的地方,也是我终于发书到现在第一次被诟病的地方到了。
杀玉剑阁主。
这是一个悲情的,倒霉的,郁闷的小B级龙套。
玉剑阁主这个茶几龙套出场的第一印象本属讨喜范畴,在自家道场出了乱子,悍然平定,而后只身砸场示之以威,以彰显显门派威风,又没用什么斩尽杀绝、灭绝人性的手段,其本身作为不失名派掌门风骨,其本身修为也纯正大气、唯剑而已,然而却得到主角因个人贪性作祟以猥琐流偷袭、无辜冤死惨淡结局,我个人认为大多数读者看着都不会认同。摘自书评区。
首先,十分感谢这位书友。
早在写这一章的时候,我就担心可能会引起类似的道德上的谴责。
我只解释以下:
其一,茶几龙套就是用来死的,用来给主角做10*10大暴加经验的。没有任何理由。
其二,我承认我手贱得为什么要把一个龙套写得跟正道领袖似的怪不得写完第二天切西瓜就伤了手,现在打字的时候还得翘着两根手指作兰花状。报应,恶。
其三,我记得我在章节末尾还是第二天的章节里说了,玉剑阁主就是一个
关于上一章,无非就是玉剑阁主功成出关,志得意满,于是乎去邻居家装比耍威风,果然成功,只不过回来时候出了点岔子,结果被主角捡了便宜。我希望诸位不要有疑惑,我不是腹黑打劫流,真要说理由还是能立出来几条的我的主角是妖怪,不是人嘛。我特地交代的原话。
我是真担心这个啊,结果还是这样了。至少这足以证明我是谨慎思索后才如此写的,而不是仅仅因为主要需要装备就随便在野外刷了个B。
我很抱歉我当时的解释太笼统。
我认为只是我认为,玉剑阁主的悲剧并不意外。他以这样的方式,在这样的地点出现,本身就意味着要倒霉。练功有成就出来装比,砸人家场子好不潇洒。人在踩人的时候就要做好被踩的准备。我在后面的章节里再次写到类似的情节,章节名是杀人图宝不当时我真不是腹黑打劫流。
然后归结到主角的本心这个问题上来。
说实话我一直在纠结。这个说起来简单,操作很难,我只能自认火候未到家,果然是个废材。
他在从一个简单的,石头脑袋的家伙,向着人这个方向前进。别的妖怪修炼几百年几千年,才成了人,有极高的智慧,但是石生不同,他什么都不懂,他还在一个渐进的学习过程中,每一件事情能明白一些东西,所以我希望这位兄弟向下看下去,真的,即使你是普通用户,看得可能是DT我也没有意见,这是我的一贯原则。
石生没有理由在自己需要法宝飞剑的时候,因为一个路人甲是否是正道领袖还是装比货就放过他,这不符合他目前的智商到今天着两章,又一个读者认为不杀念头不通达的龙套,我就没杀。
什么叫做仙味?
书评区还有人问,为什么要长生。
我记得我这样说了。
修道求仙的路上,没有无为,无为是大道的终点,这条路上需要的,是无畏,是慨然。
我再补充一句,是各凭手段。
好吧,居然废话了两千字。这个问题我已经很难解释了。回头建立一个投票,大家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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