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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赤霞一代豪侠,话糙理真,以此为赌,虽然很是荒唐,却是无人敢于反对的。
“死胡子,这可是你说的!”我故作豪气地大声说道:“小月,我虽然没有别人帅,也没有别人那么大的本事,更没有成器的爹,不过我还算是条汉子,脑子也比别人好使,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小月破涕为笑,踢了我一脚:“谁要你做我男人了。我想好了,从此安心修行,不去想你们这些臭男人了。”
我不服气地觑了一声,看着她火辣性感的身材,忍不住邪恶地咽了一泡口水,想到有朝一日真的能够一日,不由多了一份雄心壮志!
嫦玉楚忽然笑道:“周林军,我知道你的秉性,你此一生,只能有三个老婆,若是超过这个数目,我会惩罚你。”
这话有些古怪,就连木思风都感到极为不解地扭头看着她。
我楞了一下,本人虚度二十五岁年华,说实话,也就大学和一个长相平庸的富家女谈过一次恋爱,虽然体验过床笫之欢,女友仗着有钱,一直把我当玩物使用,毕业以后这几年,尽管色心汹涌,一夜\情不少,还真没和异性实质交往过了。
三个老婆?换做这个时代,我还真嫌少了。要是21世纪,那样就很奢侈了。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嫦玉楚凭什么管起我的私生活?甚至要求我如何谈婚论嫁!她和我也没有什么特殊关系,这是大家都清楚的。
而且她的口气极像一个长辈在对一个小辈下达嘱咐一般。
这种奇怪的对话,让大家都很是好奇,看看我,又看看嫦玉楚,似乎想找出点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
就连木思风的脸色都有些难看起来。
更为让我恐惧的是,我居然对她的嘱咐极为受用,感觉就像自己老娘的关照一般,没有任何排斥反驳的意念。
我为自己这种变态的感受惊出一身冷汗!
“你们了解这位周先生的来历吗?”嫦玉楚笑着解释道:“他是我家的一个亲戚,只是他还不知道罢了。论辈分,我的确是他的长辈。”
大家哦了一声,嫦玉楚显然没有任何理由说慌,那这事就是真的了。
我张大了嘴巴,却百口莫辩,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窘境。
不过这事却引起了燕赤霞的极度好奇,他忍不住伸出手指,掐指算了半天,这种命数算法,是针对我的命运演算!当然,大神通级别的演算,极度变态,甚至可以算出一个人未来的生活和岁月轨迹,不带半点虚的!
我感觉自己的命运就在燕赤霞的指尖上跳着,越看心里越是发毛,麻痹的,和这些大神相处,难不成自己一点**都没了,年轻时候打飞机泡小妞的烂事也能被这老混蛋算出来!?
那老混蛋掐指算了一会,不由嘿嘿怪笑起来,眼神有些古怪地看着我:“小子,原来你是这种命……嘿嘿,我说妹子,按说三个老婆的编制太多了,给他一个老婆的编制不错了。”
这话没有什么不对,但是我听来却极为刺耳,就好像自己已经被计生办的拉去做结扎手术一样,有些恼羞成怒:“哎我说死胡子,老子讨几个老婆你也要管!”
燕赤霞嘿嘿笑着,对小月道:“丫头,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我风雷一生就喜欢遨游时空,见识不同时代的人间。这姓周的和灵王两口子是一家人,让他们说说话。”
说着便拉扯着小月和方唐正朝远处走去。
嘟嘟却反常地没有走,朝着木思风不要命地狂叫着,极为凶恶,就像遇见了不共戴天的仇人。却不敢冲上去撕咬。
毕竟这木思风做了它十年的主人,就算它已经脱胎换骨,但是这种记忆根深蒂固,甚至影响了潘阆的意识。
它是一只狗,也是一个比人还要狡诈邪恶的大魔头!眼看着自己追求了几百年的爱人在别人的怀抱里,焉有不发狂之理。只不过,它也只能这样了,当逍遥子入定时空,就已经注定了它此后一千年的命运,一身魔力已经被封印,随之强加的奴性迫使潘阆为奴千年,无法违抗燕赤霞的本意。
燕赤霞自然知道这条狗的来历和归处,只是换做任何人,都是极为抓狂的心态。冷眼看着嘟嘟狂叫了半天,这才踢了它屁股一脚,骂道:“蠢狗!你现在已经是狗了,不能和人交配。过了千年,你的梦中情人也成老太婆了,儿孙几十个,你还有个屁的机会!这是你的命!若是留恋美人,就好好跟着老子修身养性,千年之后,我若是满意你的服务,可以帮你找个漂亮的老婆,走吧走吧,没人认识你了,瞎叫个什么劲……”
嘟嘟狂叫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眼泪包边的瞅着两个俊男美女,终于呜咽着夹起了尾巴,垂头丧气地跟在燕赤霞后面。
“哎,这是咋回事?”老方和小月一脸狐疑地看着我们,被燕赤霞生拉活扯的带走了。
我红着脸站在原处,看着木思风和嫦玉楚,越看心里越是莫名其妙的不自在,却不敢回避。
“唉,尽管我也不明白,不过我相信你是对的。”木思风搂着她,笑着说道。
嫦玉楚亲昵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算是他信任的奖赏。劫后重逢,总是很珍贵的,如此百年罕见的美男佳人,原本就应该开花结果,就算天意也难违吧。
两人当着我的面卿卿我我,似乎也不避嫌。嫦玉楚说道:“还记得我在鬼林送给你的那个锦囊吗?里面除了三味真火的一个制诀,还有一本小书,你现在可以打开来看了。”
我这才想起当初那个神秘的锦囊,立刻拿了出来,伸手朝里面摸索了半天,拿出了那本巴掌大的小书。
这本书只是普通书籍的一半大小,封面是牛皮纸,手订装裱而成,上面写着三个娟秀的蝇头小楷:
永生恋!
这本小书,居然就是《永生恋》。
时光回溯,不就是为了解密这本书的内容,揭开一序列的奥秘吗?!
我惊异地看着这本天书,却怎么也激动不起来,心头反而无比地沉重……
这本书,显然是最初的手稿,是手工订制,绝非出版物品。看书名的手迹,是女人所为,却没有署名。
我翻开扉页,映入眼帘的是极为微小的娟秀小楷,这种字一般毛笔是写不出来的,字体只有火柴头大小,单凭这一点,书写之人就绝非常人!
这种字,一般人是看不清晰的,不过我的视力似乎一直在悄悄进化,已经超越了正常人的视力范畴,所以看得极为清晰。开篇的文字,是这样描述的:
问世间,什么人最强?
是男人都想当英雄,建功立业,天下扬名。谁不希望自己是号人物,能够指点江山,虽千万人吾往矣。
超越这个天地间,人类并不知道太多更强的存在。但是在地球上,他知道自己已经是最强之人,在这个人间,他已经很寂寞,也很伤心。
如果不是他怀里这个才半岁的孩子,他也许没有活下去的信心和理由。
他穿着一袭暗红色的牛皮风衣,身材修长挺拔,不拘而略显颓废狂放的长发拂面,眼神却亮若星辰!
只是他的神情有些忧郁,疲惫,眉宇间拧着一片淡淡的哀伤。
他扫视了一下耀眼的天空,一脚就踏进了“死亡之海”——中国最大沙漠,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漫天狂沙,烈风呼啸!
他踏在浮沙之上,却只留下一个淡淡的脚印。
他只跨出一步,却远去百米之外,留下第二个淡淡的脚印!
他周身的时空在诡异地变幻着,每变换一次,就撕裂了这片天地,瞬移到了下一个场景……
无边无际的浩瀚和具有震撼力的沙漠风光始终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引得世人以穿越为豪。只要踏上沙丘,便能体验到沙漠的粗犷和荒芜,对于水和绿色的渴望,看一眼悲剧英雄气十足的胡杨,也许便能从一粒流沙中感悟到生与死的意义。
大沙漠的冬天似乎脾气很坏,狂风暴雨,流沙幻景,时而跌落巨大的冰雹,时而卷起几十米高的龙旋沙暴!
一般人类,若是行走在此时此地,早已经迷途、衰竭、干涸、死去。
可是他依然洒然行去,一泻千里。
他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那婴儿被装在一个透明的氧气罩里,饶是如此恶劣的环境,却含着一个奶嘴,甜甜地酣睡着。
他周身的时空依然在变幻着,渐渐出现了一些模糊的绿色,山河,树林……
他知道自己已经穿过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来到边缘地带,他看到了一片宁静的绿洲,便放慢了瞬移的速度。
他穿越了一片草原,三个盆地,七座山脉,在一座封指云天的雪山脚下停了下来。
“还是……要回来么?”他仰望雪山,喃喃自语着。碧蓝的天空下,漫天的雪光极为耀眼,那雪山之巅,那神奇的湖泊和洞天,却已经物是人非……
遥远的天边,有一条大河蜿蜒流淌在高原的大地。
跨过大河与辽阔的峡谷,他的天识划破冬天的阴云,看到了这座绝美的丽江古城。
小桥,流水,人家。
这不是他的故乡,甚至也不是她真正的故乡。
可是她却在这座古城,生活了很多年,直到她最亲的人死在木王府,她才伤心地离去,回到了雪山之上,把自己冰封起来,沉睡而去……
红瓦木墙,街面古老洁净,到处是封边王朝的古建筑,古民房,古桥,古溪,古树。
他脚踏在这个古镇的五彩石路面上,便感觉到浓烈沧桑的古老气息。
2000年,能保留着这样古朴风貌的古城,已经很罕见了。
就连狭窄的石头路上,几乎看不见机动车辆,而是自行车在小巷里四处穿梭着。
明亮的阳光下,有几个步履缓慢的上了年纪的纳西老人悠闲地踱步,他们身着藏满历史的靛蓝色衣服头戴红军时期的八角帽,哼着一首叫“纳西净地”的歌曲,吟唱着心中的净地,对眼前身后猎奇的目光视而不见、不屑一顾。
他走过四方街,站在一座古老的大石桥上,出神地看着一座大水车,车旁有一块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的音乐是飘渺宁静的“东巴吉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