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朵兰城【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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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亚当的表现,陈轩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变态。当然,亚当并不是凭真正的箭术而做到“双重爆破箭”的,更多的是他那可怕的瞬间分析能力。要知道我们每时每刻大脑都会接收很多信息,例如光线暗了多少,路边的花在一阵风吹过时摆动了多少次等等,这些东西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没用的,反而会分散我们的注意力,所以我们大脑中有专门的部位去为我们屏蔽这些我们不需要的信息。

    但亚当却不同,他患了一种我们俗称为天才病的东西,简单点了说就是那个屏蔽部位出现了问题,不能为他屏蔽这些信息,如果亚当是个普通人,他就会被这些疯狂的信息所弄傻,变成疯子,就如同电脑在一瞬间接纳超过它能处理的信息后会死机甚至销毁一样。但亚当不是普通人,他的一早就习惯了处理这些多余的信息,尤其是他进入了基因锁后学到的那种非人般的思维模式后。所以一般的弓箭手要在长年累月间习惯的处理类似风向,偏差之类的信息时,他从一开始使用弓箭时就会了。

    当亚当使出爆裂箭时,更多的不是凭感觉,经验,而是靠分析,分析风向,分析误差,甚至分析空气阻力,而这些分析都是在一瞬间完成的,所以尽管亚当用出了双重爆裂箭,但并不带他的箭法就很强了,这能说明他本身很变态而已。

    就在亚当不断适应双重爆裂箭,使自己能够正真凭箭术发出这强大的一击时,陈轩他们经过一个星期,终于来到了朵兰城。看着眼前那高厚的城墙,陈轩终于亲身领略到城的概念。。高达四十多米,厚达十米的城墙,足足是小镇的两倍有多,这还是在朵兰行省中部的朵兰城,要是那两个在前线的石头城和混乱之城,那城墙该有多恐怖。

    在门口缴纳了5个银币的入城费后,在守护那敬畏的目光下,三人一狼就这样进了城。在这个世界一向都是崇拜实力,陈轩身穿魔法师袍,虽然不知道实力如何,但身边跟着一头纯白色未成年魔狼王,自然不是简单的人。在人类中捕获魔狼王不难,但捕获魔狼王的幼子却几乎不可能。

    一般来说,魔兽的等级分类虽然和人类一样,共九级,但实力在六级以后却不是人类可比。魔兽在六级前是不会魔法的,一般都靠强劲的*战斗。而到了六级之后,却能瞬发本系所有魔法,比如鲁尼,就能够瞬发风系六级一下的所有魔法。

    但奇怪的是,一般的魔兽不是分四系,而是八系,也就是说鲁尼虽然是六级风系魔兽,但却不会雷系法术。魔兽在六级后比人类强的地方是瞬发魔法,人类中魔法师本来就少,如同以前纳克斯这样的控魔师就更少,所以一般来说,六级后的魔兽要比人类高一级,也就是六级的魔兽和七级的人类实力一样,而且这已经是考虑到人类的智慧比魔兽强这个因素进去的了。

    陈轩的魔法师袍上没有职业等级,又带着这么一个强力魔兽,怎能不引起守护的注意,在陈轩他们通过时他们并没有声张,只是在陈轩一行人离开后才有护兵迅速向城主府赶去报告。

    “一个魔法师带着一头未成熟的魔狼王?有意思,让泰伦派人去监视他们,看看他们来是干什么的。”城主府中,一个肥胖的男人安坐在书桌旁,吩咐前来报告的士兵下去。在他的身旁,是一个穿着纯白色牧师服装的男人,从他牧师服手袖上刻有的黑边可以知道,他是朵兰城的教堂的主教。

    “看来城里,来了个了不起的人。”只见那个主教端起一个酒杯,里面装着的是散发着诱人色泽的红酒。“谁知道呢?我们还是继续谈我们的事吧。”城主加重了“我们”二字的音调,那个主教听了,对着他微微一笑,两人碰了一下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陈轩可不知道这些事情,他们一行人进了城后就匆匆赶到了旅店。这个星期虽然偶然都有梳洗,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河边解决,这么久没有洗热水澡了,自然要享受一下。朵兰城因为是省会的原因,所以往来的人流量也比较多,旅店的收费尽管陈轩他们还能接受,但却依然有点贵。不过陈轩对此并不担心,按他的想法,只要医馆开起来,生活费用方面是绝对不用担心的。

    “下午亚当和鲁尼去奴隶市场挑人,这里是二十个金币,虽然有点丢人,不过亚当的眼光的确比我要好。而我和莎莎出去物色一下房子,剩下的的钱大概够我们买一个大点的院子了。”在房间中洗了一个热水澡后,这一路旅程的疲惫仿佛都洗掉了,每个人都神采奕奕的,饱吃了一顿后,陈轩安排好下午的任务,于是他们就分开来行动了。

    陈轩和莎莎漫步在热闹的大街中,在小镇上的街市远不如这里繁华,不仅商店众多,连在街边摆摊档的人也不在少数。看着这些摆摊档的小贩在哪里吆喝着,脸上却没有一丝焦急的样子,陈轩不禁想起了前世在一些天桥上那些一面向客人兜售物品,一面不时留意着天桥两边是否有城管出现的情形。

    突然,一个青年拦着了他们的去路,在陈轩还没来得及皱眉的时候,这个青年就抢先说道:“我看两位大人是外地来的,对朵兰城一定不熟悉吧。小人自小在这里长大,别说朵兰城有多少条街道,甚至朵兰城有多少条沟渠小人都一清二楚。不知两位大人是否虽然一位向导为您们服务呢?”陈轩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穿着很普通的平民服装,实力还可以,大概有两三级的样子,身上的依附稀稀松松,平常人看过去只道他不注意仪容,也符合一个平民的身份,但在陈轩看来,这样穿衣服,反而能把衣服里的匕首之类的小武器藏住。

    陈轩想了想,脸上带着一个耐人寻味的笑容,露一副惊喜的样子,对着那个青年说:“这样实在太好了,我们夫妻二人刚来朵兰城,打算在这里买找个大点的院子住下,这样吧,如果你能介绍一处好地方,我就给你一个金币的酬劳,你觉得如何?”青年也是一副欣喜的样子,连忙点头答应,在前面为陈轩二人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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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点击没有达一万,不过也快了,因为看到了关于莎莎身份推测的书评,所以提前加更了这章。

    有看我写上一本书的朋友都知道我的风格,我写书或者不华丽,不惊人,但一向都尽可能地合理,而不是一厢情愿。

    关于莎莎的身份,我说两点,

    第一,在阶级极其严禁的社会中,家母的地位,尤其是一个即将灭亡的家族的家母是很重要的;

    第二,让莎莎带着纳克斯走,其实在家族没有出事之前就已经设定好,一旦遇事后就一定要这样的,至于为什么,涉及到很后的剧情,不解释了。

    最后补充一点,我一直深信各位读者大人混迹沙场这么多年,眼光都是很毒辣的,所以以后关于剧情方面的就不再解释了,那样很没趣。

    不过请大家放心,还是那句,剧情写得出来,哪怕很诡异,都一定是合理的,人可以yy,但剧情不会。再怎么说,我也是把自己定义为剧情流的,至于是不是,就要大家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