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哥想打死那个湖骗子。

墨锦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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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哥想打死那个江湖骗子。

    京城最火的酒楼,从传承了三百年的知味斋变成了三个月内迅速崛起的快哉楼。

    最开始的时候,人们是冲着“侯爵当厨”的名头去的,贾家的大老爷亲自下厨,虽然每天只有那么一桌,但是堂堂荣国公长孙,一等镇国将军亲手烹调的噱头就已经足够吸引了许多人了。

    整个四九城都知道,贾赦贾恩侯是个纨绔子弟。只是他们却也没有想到,他居然会荒唐到这个地步。

    “君子远庖厨”是祖上就传下来的规矩。虽然贾家的爵位代代递减,可是贾赦到底是千金之子,居然公然折节至此,皇帝案前弹劾他的折子已经堆了三箩筐。

    贾赦却不知道有人弹劾他,仍旧每天乐呵呵的准备着自己要做的那桌菜。

    因为,他本不是贾赦贾恩侯,他是顾澹之。

    顾澹之出生的时候,他爷爷给他找的算命师父说他命里缺水,于是就给他取了这个带水的名字。大约当年给他算命的人真的有几分本事,所以自从顾澹之得了这个名字之后,他三十多年的人生倒真的是挺顺遂的。

    顾家人是天生的厨子。毕竟很多天赋,大概真的就是前世带来的。

    顾澹之的爷爷是名动天下的“御厨”,当年曾经独自一人执掌国宴。后来他爷爷年岁大了,体力不够支撑一场宴席了之后,就专心带徒弟。因为顾爷爷收徒不拘一格,并不考究出身,只看眼缘和那人的灵气,所以收徒众多,当真到了“桃李满天下”的地步。

    和顾家爷爷对于手艺的精益求精不同,顾澹之的父亲更具有商业头脑。父亲的手艺他学到了七分,然而却发扬到了十分。顾父瞅准商机,将顾家菜分成了高中低等,应对不同层级人的需求,及时的抢占了市场。

    譬如顾家菜之中的家常菜,寻常家庭整日吃也并不会觉得吃力。对于上班族来说,更是价格只比盒饭高一些,味道却比盒饭好了不知凡几的绝佳选择。而中级菜色则应对了各种大小宴席,价格适中,却因为严格的限量制度而变成了寻常人偶尔奢侈的梦想。高级菜不必细说,那是顾家人亲自动手操办的,钱权二字,缺一不可。

    顾爷爷虽然欣慰自己儿子将家族事业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却也痛心于他自己的一手经过无数次国宴磨练出来的手艺无人能够传承——或许真的是天赋使然,在他所有的徒弟当中,虽然他的儿子只能够学得七分精髓,可是却已经是最好的一个了。

    就在顾爷爷一筹莫展的时候,三岁的顾澹之开始展现出惊人的厨艺天赋。

    他拥有比常人更加敏锐的唇舌,妖孽到甚至能够分辨出盐的最细微的差别,从而判断出盐的产地和年份。寻常人的敏锐,至多不过是分辨出井盐和海盐罢了,能够做到顾澹之这种程度的少之又少,就连顾爷爷也要承认,在这方面,他不如他的孙子。

    而最难能可贵的地方是,对于厨艺,顾澹之表现出来的简直是孜孜不倦的追求。别的孩子两三岁还在疯玩撒娇的时候,顾澹之却能够沉下心来一遍一遍的切着萝卜练习刀工。别的孩子五六岁混沌初开的时候,顾澹之却已经开始端着他爷爷特别给他定制的小铁锅开始练习颠勺了。

    绝佳的天赋,对厨艺执着的追求,顾爷爷从自家这个年幼的孙子身上看见了自己旧年的影子,也看到了顾家菜传承的希望。所以,在顾澹之八岁的时候,顾爷爷正式开始教他做菜。

    而顾澹之真的没有辜负顾爷爷的期望。顾家天生厨子的血脉在他的身上得到了最大的展现,他用十年的时间不断学习,又用十年的时间游历各地,磨练自己的手艺。

    最终,顾澹之用一汤一饭得到了顾爷爷的肯定,终于在他二十八岁的时候成功出师。

    彼时,顾家的大小饭馆如日中天,顾澹之反而没有在选择自家饭馆之中率先效力。除了承办每个月一次的顾家高级菜的菜色之外,顾澹之开始像十年前一样在各家饭店担任主厨,以此寻找有关美食的新灵感。

    故事至此,简直算是一篇气得人眼睛都红了的人生赢家成长经历概述。然而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在一个研究红楼菜入迷的夜,顾澹之不慎跌到了他正在工作的古风私家菜的荷花池中。荷花池里的水不深,可坏就坏在……那天顾澹之喝了一点酒。

    #一杯就倒怪我咯?#

    顾澹之的内心小剧场毒舌模式全开,恶狠狠的在刷着屏。然后……因为喝了酒而行动迟缓再加上浑身无力的顾澹之同学,就这样壮烈的淹死在水深只到大腿的莲花池里。

    后来等顾澹之回过味儿来,最想干的事情就是揍死当年那个给他算命的江湖骗子。说好的命里缺水呢?淹死什么的,特么的一定是在逗我!

    不过等顾澹之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不用再嫌弃这个倒霉名字了。因为他从那个一直守在他身边的女子口中得知,他的名字叫贾赦。

    然后那个笑容和善,脸上也难免有些担忧的大姐姐告诉他——没错,就是他想的那个贾赦。贾赦,贾恩侯,小时候不受待见的小可怜,长大之后承了爵却还要偏居荣国府一隅的受气包,最后流放三千里、被抄家灭族的那个贾赦!!!

    #哥是看过《红楼梦》的人#

    #已经感受到了来自剧情的森森恶意#

    #穿成这样一个倒霉鬼,哥可以申请重死一遍么?#

    新鲜出炉的贾赦同学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践踏了纯洁柔嫩的小心灵,让他的心都碎成了饺子馅了。

    得益于最近他爷爷对红楼菜感兴趣,再加上他正在就职于一个古风菜馆,小顾同学倒是真的认认真真的把《红楼梦》读了一遍,不能说熟知任何一个细节,坐地成为红学家吧,但是起码也知道个剧情大概了。

    已经成了贾赦的某人没有什么长远的大智慧,也没有力挽狂澜拯救红楼be剧情的能力,所以他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然而事实证明,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无理取闹。当贾赦沾沾自喜的觉得自己知道了剧情,开启了一根粗壮的金手指的时候,从他床边的那个姐姐嘴里打听出来的讯息又马上给了他致命一击——尼玛,说好的红楼梦呢?贾宝玉林黛玉都没有出生难道是要哥做白日梦么?

    那位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女子在听见贾赦问“贾宝玉可在?”的时候,适时地表现出了一副“老爷魔怔了”的表情。带着微妙的鄙夷和无奈,她柔声对贾赦说道:“老爷莫不是记差了?府中只有琏儿琮儿两个男丁,二房也只有一个贾珠,并没有您说的贾宝玉。莫非他是那个旁系的子弟?”

    自以为掌握了剧情的贾赦瞬间一个激灵,猛地蹿下了那张红木八仙渡海拨步床,向一旁摆着的他夫人梳妆台扑了过去。

    那速度简直是感人。

    梳妆台上的镜子是黄铜制造,虽然不是非常清晰,但是贾赦还是看清了镜子之中男人的面容。

    镜子之中的那人面皮白净,双眼自带着三分笑意。那样的一双眼睛若是放在端方的君子脸上,就是惹尽了风流的桃花眼。然而若是有丝毫下|流猥|琐,那双眼睛定然也是藏不住的。

    成也萧何败萧何,大概就是如是。

    根据顾澹之对贾赦的浅薄了解,他十分肯定,原主一定属于后者。所以传说之中贾赦贪财好色,浅薄下|流什么的,还真是不冤枉。

    正了正辞色,他硬生生的给自己这张脸增添上几分正气,果然看起来就顺眼了许多。

    然而那并不是重点,最重点的地方在于,和原著之中的形象不同,如今贾赦并没有蓄须。关于这一点,顾澹之很快就知道了原因——男子年过三十就有蓄须的习俗,今年贾赦恰好三十岁,正处于刚刚开始准备蓄须的阶段。

    不过既然他来了,这胡子就没有留起来的可能了——因为经手的都是入口的东西,所以厨子多多少少都有些洁癖。顾澹之恰好就是厨子之中最洁癖的那种,他从来不留胡须,指甲也务必保持干净整齐。洁白的厨师长服穿过一天务必换洗,绝不让油渍残存到第二天。

    女子见惯了他这样荒唐的行径,也没有表现出太多惊讶,脸上的表情就跟看不争气的儿子似的,索性摆了摆手,随他去了。

    这个女子正是张氏,红楼梦原著之中贾赦病故的发妻。她比贾赦大两岁,嫁给贾赦的时候,贾赦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

    都是盲婚哑嫁,婚前只远远看过贾赦一面的张氏对贾赦说不上是夫妻情分,更何况原来的贾赦一贯贪花好|色,说起来也并非良人。

    但是张氏有特殊的容忍贾赦的技巧,她把贾赦看做弟弟,而且是年(四)少(六)无(不)知(懂)的那种。长姐对幼弟总是有几分宠溺之情的,成功转换了心态的张氏这些年倒是和贾赦相敬如宾,相安无事。

    一睁眼活生生的多了一个漂亮媳妇是一种怎样的体验?贾赦简直想去刷微博了。

    #雏鸟情节神马的,哥才没有呢#

    贾·真傲娇·赦压抑住随时相扑过管张氏叫“妈”的冲动,就这样用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扭曲的淡定,开始了他在这场红楼一梦之中的生活。

    于是就这样,宅斗技能-5,还自带拖后腿诅咒的宅斗小苦手贾赦同学果断表示要急流勇退,不参合到那一大家子的钩心斗角中去,并且开始迅速的重操旧业,继续当他的厨子去了。

    至于流放抄家灭族……大不了哥就去边关当厨子去~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在贾赦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四九城中就这样留下了他的传说。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把人雷得不要不要的传说= ̄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