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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几日,无新事。
章洛扬把那封信件拼接完毕,工工整整誊了一遍。
信里说的是不知是哪里的风土人情,或许是前任首辅曾游历过的一个很遥远的城镇,又或许是一个不知名的国度。语句优美,辞藻华丽,字里行间透着一股悠闲惬意,会让人的情绪不自主地被牵引。
但是不管怎样,这是一封让人一头雾水的信件。连一点儿透露那地方所在之处的线索都找不到。
章洛扬只把这封信当做一个差事来做,也就并不好奇。俞仲尧呢,本来就没抱希望,看完一遍,只是一笑。随后将信件内容记在心里,末了销毁。不必试图查询,因为好奇心绝不会得到满足。
他只是隐隐预感到,信里提到的地方,是他迟早要涉足的。
这件事之后,章洛扬每日都有大段时间消磨在厨房,手把手地教沈云荞下厨。
也好,不然俞仲尧还会担心自己没时间总陪着她,她会觉得闷——探路的手下登船,细细禀明沿途所经一切,并奉上了几段难行之路的地形。
前几年,俞仲尧到过青海,但是对这段路途丝毫用处也无——来的时候走的是官道,不曾到过偏僻之处,况且,这一次,青海只是途经之地。
幸好探路的这些人,从去年就撒出来了,如今交到他手里的东西,自然是全部做到精准无错。
他与手下细细商讨,随即独自观摩斟酌多日,前方情形在心里有了轮廓。
这一程,很是凶险——最让人值得畏惧、谨慎的,是朗朗天地间那些无情的山水歧路中的变数。你若鲁莽行事,它便会给你灭顶之灾。
便这样,夏日到了尾声。几日后,船将靠岸,一行人要走旱路去往风溪。
到了这时候,必须要对孟滟堂交底了——大多数人都已一清二楚,只有孟滟堂还稀里糊涂。与其说孟滟堂不清楚,不如说是不相信——不相信他俞仲尧放着权倾天下的日子不过,要跋山涉水去往一个一无所知的地方受苦受累。
俞仲尧与孟滟堂一向是能不见面就不见面,能不说话就不说话,看着对方碍眼,膈应到了一定的地步。
由此,俞仲尧让人把简西禾唤到了中厅,把所了解到的情形和盘托出。不管怎样,简西禾比之孟滟堂,更沉稳,尤其在眼下,更知道轻重分寸。
简西禾会意,凝神聆听,之后道:“我会如实转告二爷。”
俞仲尧颔首,“辛苦。”
简西禾临走之前,问道:“过不了几日,就能见到章府的人了吧?”
俞仲尧承认:“没错。”
“来的是顺昌伯,还是他的儿子?”
“父子两个。”
简西禾一听这话音儿,笑了,“你都让手下安排好了?”
俞仲尧默认。
简西禾挑了挑眉,心说这倒好,孟滟堂起了头,随后一切都按照俞仲尧的意思往下进行。不能怪孟滟堂极为讨厌这次出行,换了谁也受不了这种处境、心境上的落差——堂堂王爷,已经变成了俞仲尧关在笼子里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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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荞这段日子过得还算清净。俞仲尧派给高进的事一件跟着一件,高进忙得快连睡觉的工夫都没了,自是无暇再与她见面。
对于拿不准的事儿,她从来是宁可忽略。由此暗暗松了一口气,专心致志地学习下厨。
倒也是因为高进的缘故,她有意无意地都在躲着简西禾。不管是真的假的是短期还是长期,高进放下话了,她又理不清楚自己的心思,在这样的前提下,是怎么都不该与别的男子接触的,高进打心底介意的那一个,就更要躲得远远的。
不然算是怎么回事呢?给他们来一出比较之后做出选择?那就不是她把他们当什么的问题了,是她把自己当成了什么东西的问题。
不拘小节跟不自重是两回事。
一早一晚天气转凉,风里有了秋意将至的味道的时候,沈云荞已经能驾轻就熟地做出一桌自己和章洛扬都爱吃的菜肴。
沈云荞为此喜滋滋的,却还是担心:“等过一段日子,我大概就又全忘记了。”下厨这回事,于她是有点儿邪门的,学会之后便再也懒得进厨房,过段日子就能忘得七七|八八。
章洛扬却对此不以为意,“没事,有我呢,到时候我再教你就是了。”
沈云荞笑着戳一戳她的额头,“你迟早要嫁人的,怎么能总陪着我呢。”
章洛扬抿了抿唇,认真地道:“你嫁了我才嫁。”
“唉,你这么郑重其事的告诉我……”沈云荞拍着心口,“我真是深感任重道远啊。”
一句话说得章洛扬笑开来。
听闻就快登岸走旱路的时候,两个人开始细细地整理行囊。
书籍、衣料之类用来消磨时间的东西,都不能带着,带着就是累赘。考虑到往后女子装扮不大方便,两个人唤上四名丫鬟,赶制出了几套男子样式的衣物,袍子、深衣刻意做得宽松些,也省得一面赶路还要一面承受层层束缚的滋味。
两个人觉得最要紧的,当然是钱财。这一点,章洛扬问了问俞仲尧,他说到时候会派专人给他们携带行李。但是她们实在是没有安全感,单拿出了一部分,到时候亲自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这样忙忙碌碌地过了一段日子,大船在一日午后靠岸,水路就此结束。
俞仲尧的安排是先休息几日再赶路。
这一段航程已算很是漫长,有些不是很适应的人,需得好生歇息几日,养精蓄锐。
岸上有一行人、十余辆马车和数十匹骏马在等候。女子一概乘车,男子一概策马而行。
章洛扬和沈云荞虽然穿戴的是男子衣物,还是被安排乘车。
上马车之前,她们打量了一下周遭环境。
天高地阔,原野无垠。
这才是行程的真正开端,日后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听人说了这是何地,她们转头就忘了。
已身是过客,不需问所经山水是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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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走了整整半日,斜阳晚照时分,进了一所偌大的宅邸门前。
进朱红大门之前,章洛扬留心往外看了看,见门楣上有着偌大的两个字:贺园。
此间主人将这里借给了俞仲尧暂用几日,自己则搬去了别处。
有几名管事各自带着丫鬟、小厮上前,带领人们各自去往歇脚的院落。
章洛扬与沈云荞住在相邻的两个小院儿内。晚间的饭菜丰盛而味美,两个人享用完,又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早早歇下。
翌日早间,俞仲尧遣了人来传话,让章洛扬男子打扮去外院,要带她去外面转转。
章洛扬正要去知会沈云荞,沈云荞先一步找过来,笑道:“高进寻了一匹好马,要我等会儿去看看,到外面试试马脚力如何,你就放心出去吧。”
章洛扬因此心安,去了外院。
俞仲尧一袭玄色深衣,正在等她。他几步之外有两匹骏马,一匹黑色,一匹枣红色。等她走过去,他指一指那匹枣红色骏马,“叫追风。性情很是温和,脚力极佳,你跟它要尽快熟悉起来,往后要一起走一段日子。”
“嗯。”章洛扬走到追风面前,试探着去抚摸它的鬃毛、头部。追风很快就温驯地低下头去,她抿了唇微笑。
俞仲尧笑问,“骑术怎样?”
“还好吧。”章洛扬也不大确定,“这两年很少骑马,以前学骑射的时候据说还可以。”那时候也真是累得可以,每天都是周身酸疼,挨了一顿打似的难受。
“去转转?”
“嗯。”
两人上马,徐徐出了贺园。俞仲尧几名手下远远尾随。
贺园处在郊野,远处山峦含笑,近处草木茵茵,绿意中有着各色花朵点缀。抬头望去,晴空万里,连浮云也无。
章洛扬从来觉得,马是最有灵性最骏美的动物,手里的鞭子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虚设。今日跟追风刚相识,她一点儿勉强的意思都没有,只是信马由缰。
俞仲尧由着她,慢悠悠的跟在一旁,闲话家常。
章洛扬问他:“你最喜欢动物的是不是宝马?”
俞仲尧摇头,“不是。我最喜欢的是猫狗,小时候养过两条狗、一只猫。”
“是吗?”章洛扬意外,随后就笑,“真是没想到呢。我也喜欢猫狗,但是一直都没养过。”
“我也有些年不养了,没时间。往后吧,我们养几只猫几条狗。”他说着,不自主地开始憧憬未来。嗯,再添几个孩子,多热闹,多好。
“好啊。”章洛扬没他想得那么多,只为他说出口的两句欣喜着,“猫是哪一种都很可爱,狗就是只喜欢小狗,大狗我就有点儿害怕了。”
俞仲尧就笑,“那是你不懂,都一样招人喜欢。当然,也都很淘气。”
章洛扬侧目看着他的笑脸,发现他眼波分外柔和。唉——她暗自叹息着,要不是亲眼看到,谁会相信他有这样的一面。
俞仲尧见她盯着自己出神,正想打趣两句,阿行策马赶来,在他身边低语几句。
他颔首,“带过来。”
章洛扬不明所以,“有什么事么?要不要我走远些回避?”
俞仲尧侧目看她,歉意的笑了笑,“有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顺昌伯父子收到二爷的信件,询问了行程之后,快马加鞭赶了过来。我得到消息并没阻拦,让手下一路照应着,等会儿他们就过来了。”
章洛扬瞅着他发了会儿呆,才消化了他这一番话,垂了眼睑,轻轻地“哦”了一声。
“洛扬,见不见在你。你要是懒得看到他们,那就去别处等等,我来应对他们。”
章洛扬敛目思忖片刻,“我见。”随后对他一笑,“我明白你的用意。”
该说的总要说清楚。起码要告诉父亲,他放弃了她,她也放弃了他。
一个想要她嫁给恶名在外的纨绔子弟、明知下场凄惨也要她自生自灭的父亲,她要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