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悄悄地进村

红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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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元辰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几乎致命的情况,想要好起来却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十天了,胡元辰仍旧大多数时间处在昏睡之中,并伴着发烧症状。老苍头却要准备出门一些日子。

    他将准备好的药材分好,交待给吴小桐。又雇佣了西头刘老实爷俩过来,给胡元辰伺候。

    刘老实家只有两老和一个哑巴儿子大有,刘老实老实木讷,却能称得上心灵手巧,做的竹器虽不及老苍头的手艺,却也结实耐用,还擅于养羊,是双溪镇唯一养羊的人家,每年都能买上两三头羊,一家清贫,却也温饱无虞。

    刘大有并非天生聋哑,十几岁生病制哑了,听力却还在。虽然哑巴,却心底朴实敦厚,比他父亲刘老实还勤快,家里总是收拾的干净整齐的。

    把这爷俩雇过来伺候胡元辰,老苍头看中了他们的老实厚道,也看中了他们的勤快干净。

    老苍头盯着两个人伺候了两天,见两人每日给胡元辰擦洗,换衣,熬药做饭,都打理的井井有条,也就放了心。有了这爷俩,吴小桐就只需每日过来看一趟,并不需要她花费太多精力。

    一切准备就绪,吴小桐也知道了,老苍头是送小亓离开,于是默默地给小亓收拾行李。

    之前做的一套衣裳,又让徐寡妇赶着做了一件长袍,用的是胡家小院里搜罗回来的一件蕉布长袍改做的,原来的袍子略宽,把尺寸收了一下,也就勉强能穿了。

    在这里,小亓穿短打棉布也就罢了,真的出了双溪镇,回去到他本来的世界,太过寒碜了就不像样子了。尽管,她能够拿出来的这件半旧长袍也入不了那些贵人的眼,可她已经尽力了。

    收拾着这些东西,吴小桐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仿佛是嫁闺女,既为小亓伤愈回家欢喜,又难免不舍……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吴小桐自己先笑了。

    衣服、烧饼、小菜、又把裴旸送来的一百两银子交到老苍头手里:“爷爷,出去看着买辆车代步吧,小亓的腿走远了怕是不行!”

    老苍头瞥了小桐一眼,淡淡地应了。

    一切准备就绪,准备第二天一早启程。

    吴小桐烧了热水给老苍头和小亓洗漱,一边招呼:“洗洗早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说完,就要闪进里屋去,却被小亓叫住:“你今儿的作业可完成了?”

    小桐愣了愣,有些不好意思道:“今儿忙着了,没得空……”

    话说到这里,小桐看着小亓沉下来的脸色就说不下去了,只能住了嘴,乖乖地准备听训。

    小亓和小桐并没有正经拜师,不过是吴小桐拿着书问过他几个问题,渐渐的,小亓给小桐讲书,又让她练字,再后来,竟颇有些严师教徒的模样了。吴小桐想着明儿他就要走了,忙着收拾东西是一,心理上也放松了,没有背书练字,没想到就被小亓抓住了。

    “学习是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却也不能有一刻的轻忽懈怠,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小亓开口教训起来。

    吴小桐垂着眼,默默地听着,心道这老师教训学生,古今乃同啊!用的词句都差不多呐!

    教训了一盏茶功夫,小亓似乎才消了气,摆摆手道:“去铺纸磨墨,写一篇大字过来。”

    吴小桐苦了脸,抬眼看了看小亓,见他一脸肃穆,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再转眼看向老苍头,她的目光刚转过去,老苍头干脆一言不发地起身去院子里洗漱了。

    无可奈何之下,吴小桐不甘不愿地磨墨,又取了一张裁好的纸铺好,心里略略琢磨一回,循着自己练字多日的感觉,结合着小亓指点教导的运笔方法、技巧,屏息敛神地提笔写字。

    一篇大字,纵四横三,不过十二个字,吴小桐写的很顺,一气呵成。落笔之后,自己先看了一边,自觉进步很大,比最初自己那一笔狗爬字强太多了。至少横平竖直,有角有锋……她自己看起来,颇能看得过眼了!

    待墨迹略干,吴小桐将一篇大字奉到小亓面前,然后乖乖地退到一旁听训,一副恭敬模样,只是细看就能察觉到她眼中一抹掩不住的得意。

    小亓拿着一篇大字看的很认真很仔细,好一会儿,小亓才将大字放下,并没有如吴小桐所想表扬一番,而是目光冷清地看着她,看的她很快就得意不起来了,满心忐忑地垂了头。

    小亓终于停止了打量,开口却并不严厉,甚至很是平和道:“你的大字略有进步,却显得浮躁了。没有打好根基就随性发挥,只会一塌糊涂,终至无成。喏,这是我写好的字帖,从一笔一划开始,以后你自己勤加练习,描上一年,再说其他!”

    “呃……”吴小桐愕然抬头,看到小亓转过来的清冷目光,心头一跳,连忙垂首乖乖答应,“是,我记下了。”

    “嗯,你好好用功……书本、笔墨之物,我会打发人给你送来,以后不必在这些上计较了。”说完,小亓起身,一边往外走,一边挥手道,“你去安置吧!”

    吴小桐答应着,却没有挪步,直看着小亓出了屋门,这才折回来进了里屋。

    借着灯光,吴小桐捧着自己写的大字看了一回,没看出所以然来,干脆拿出小亓之前写的字帖来,两相比较……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两篇字放在一处,吴小桐写的一篇大字立刻拙劣起来,她一时也说不出哪里不好,只觉得横也不平了,竖也不直了,撇捺也不对付了,怎么看怎么别扭,再看小亓写的,漂亮,美观……舒服,赏心悦目!

    唉,差距太大了!

    不过,吴小桐同学向来都号称打不死的小强,不怕打击,而是怕打击不够,属于越挫越勇的类型。

    书法这东西固然有天赋所在,却也要有毅力练习不辍,天赋她不敢自诩,但至少刻苦和毅力,她自以为不输于任何人。

    她也意识到,之前她的思想出现偏差了,或者说,还惯性地保留了现代的思维方式,没有把书法练习的重要性看清楚,由此及彼,她还有许多思维习惯需要改变,她已经不再是生活在可以恣意纵情、张扬个性的现代了,她到了古代,一个迥异于现代意识环境的社会,她想要活下去,获得更好,就要改变自己,适应这个社会的环境和规则。

    她不知道小亓看没看透她的内心,却知道,小亓看清楚了她的浮躁和敷衍。她感谢他,不论今后两人是否见面不识君,这一刻,她真心地将他当做自己的先生。

    平复心情,吴小桐照着小亓写下的字帖,一笔一划地描红。小亓写的字帖不多,一共十六张,吴小桐每一张描了两份,描到一半时,手臂就酸的拿不住笔了,她起身活动活动,写完一张,就此打住。

    第二天一早,吴小桐按时早起,去到隔壁福顺酒肆里做早饭,同样,给老苍头和小亓做路饭。

    没有保鲜措施,她能做的有限。十几个发面肉馅烧饼,能够至少保存两天,也差不过正好让老苍头两人吃完。然后,是二十几个发面烧饼,用猪油炒了一大碗腌蕨菜,脆嫩的蕨菜衬了猪油的香,没有了野菜的粗粝,香浓可口,又不是爽脆劲道,连徐寡妇都忍不住赞了几声。

    收拾了两个包袱,火烧、咸菜罐一个包袱准备交给老苍头,衣服准备交给小亓,吴小桐收拾好了早饭,转回去叫老苍头和小亓吃饭。

    一出福顺酒肆,吴小桐就愣住了,那天跟裴旸一起过来的俊秀公子正站在她们家院门口,似乎,正打量着门口的几根小柳树。

    乡村小院里,院子里、墙根处,甚至屋顶、井台上,经常有随风飘落的种子萌发,成长一蓬草,或者长成几个小树苗,这些小树苗很多时候,就被主人家嫌弃碍事随手拔掉了,也有些不那么碍事,或者主人懒得打理,就那么生长起来,有的甚至能够长成参天大树。

    小院子门口不知什么时候长了几棵柳树,不像是种子萌发,更像是谁随手插了几根柳枝……

    之前,吴小桐一直没注意,这会儿顺着那俊秀公子的目光看过去,也没觉得怎样,只是意外,这位去而复还……难道是打发人送来的银子他后悔了?

    别怪吴小桐这么贪财,实在是,除了银子,她想不起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俊秀公子一大早特特地跑过来一趟的……不管这位昨晚宿在哪里,想必想要赶到双溪镇也不是说来就来的,看他脸上难掩的困倦疲惫,大概能猜到他差不多一夜未睡。

    吴小桐下意识地往东头看了看,果然,遥遥地看到两个随从牵着马站在那边。难怪,她没听到马蹄声!

    这伙人是鬼子么?还知道悄悄滴进村?

    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说起来也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吴小桐就收敛了惊讶的表情,大大方方拱手见礼,笑道:“这位公子一大早到此,想必还没吃饭吧?正好,我刚刚做好了饭,若是公子不嫌弃庄户饭菜粗陋,就请进来用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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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今天一直在发烧,更新不及时,亲们多担待。

    今天下午觉得稍微好一点儿,明天应该能正常工作了,到时候,更新就能恢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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