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凤栖山赏花

红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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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吴小桐还真不敢确定,毕竟没向老苍头求证过。当然了,她自己推测,当初不管是裴家还是裴皇后,要的只是没人跟太子争储,只对皇子们下手已经够了,完全没必要向皇孙下手,再说,小亓也是裴皇后血亲孙子呢!

    沉吟良久,吴小桐才将手中的纸条递到蜡烛的火苗上,看着纸条儿被火苗舔着了,在明亮的火光中卷曲,然后化成灰色的灰烬,火快燃到手指了,她才晃了晃丢进桌子上的瓷水盂儿里。

    这个地方没有垃圾桶,吴小桐就习惯在桌子、案几上都摆一个深瓷水盂儿,类似笔洗的东西,用来随手放一些细小的果壳之类。

    一抬眼,珍珠知机地上前将水盂儿捧了下去,片刻清洗干净又送了回来,水盂儿中就只剩了洁净清澈的一汪水了。

    “去跟嬷嬷说一声,十九咱们回镇上!”吴小桐低声吩咐着,珍珠跟琥珀互相看了一眼,后者答应一声,匆匆去传话了。

    “姑娘,怎么不多住几天了?来时你不还说,可能住到过年的么?”珍珠一边拿了一条线织披巾给吴小桐披在肩上,一边小心翼翼地询问。

    姑娘来时还很欢喜的,来了以后也一直都很高兴,只是,今儿八月节出去看了一回灯,回来这脸上就没了笑。等接了刚才那个纸条儿,这脸色是愈加难看了……她们到了姑娘身边也有一年多了,还从没见过姑娘这般模样……难道是姑娘遇上什么难事儿了?

    她们卖身到了吴小桐这里,为奴为婢,这命运可就系在吴小桐身上了。吴小桐好,她们才可能有好日子过,若不然,她们再次被卖掉还不知道沦落到何处去。从小儿家里穷,吃不饱穿不暖的,后来卖给人牙子,那日子……不提也罢,好不容易得了个好人家,才过了一年多好日子,活儿不累,姑娘待着也宽厚,硕士当丫头还不如说是当妹妹……也难怪她们心惊胆战,

    吴小桐瞥了珍珠一眼,见她一脸小心翼翼的,微微惊讶之后,随即失笑起来。

    “你这是喜欢上这里的热闹繁华了?要不要我跟大嫂说一声,把你留下?”吴小桐笑嘻嘻地逗起珍珠来。

    一看吴小桐笑了,珍珠就放了心。至于这桐城裴家的热闹繁华她没看见多少,可短短时日,她就对大宅院里的勾心斗角、算计倾轧印象深刻了,恨不能快点儿回双溪镇,所有人亲近温暖平和地过日子。一听吴小桐这话,珍珠立刻忙不迭地摆手:“不要,不要!姑娘,你可不能把我丢下……我这没心眼儿的要是真的留下,估计没几天就被人啃得只剩骨头渣子了……”

    “哈哈,你说的血呼啦的,可是够渗人的!”吴小桐被她说得真正地笑起来,心中郁气一去,整个人也轻松起来,起身活动活动胳膊腰肢,一边往卧房里走,一边道,“罢了,罢了,你自己都说缺心眼儿了,我也就不给大嫂出难题了。你下去歇着吧,好好睡一觉,明儿还得收拾行李,有的忙呢!”

    八月十五,因为放灯,各家的团圆宴都从了简。

    八月十六,月亮更圆,也有了空闲,却已经过了团圆宴的日子,也没有人顾得上弄什么家宴了。因为这一日,桐城有个不约而成的习俗,城南凤栖山上芙蓉盛开,这一日就是赏花日。当然,赏花日只是引子,真正的目的类似于现代的联谊会,为的是给城中适婚男女一个见面认识的机会。

    当然,自古富贵和平民就各有各的交接圈儿,此处也不例外。那凤栖山上遍山芙蓉,真正珍惜的品种却都在山顶的青云观中。这一日,富贵人家也都不屑于跟平民们在山腰上拥挤,都是另辟蹊径,由另一侧的小路乘了轿子上山,直接到达青云观。

    说起这青云观来,除了擅长培育芙蓉花,颇有几种独有的珍本芙蓉外,还做的一手好养生菜。每年八月十六芙蓉赏花日,那许多富贵人家带了公子小姐的来到观中,也会有意无意地三五家聚到一起,占一个敞轩,或者用一处亭台,实在落在后边的,也能找一处幽静的小院,品尝养生美食,欣赏芙蓉三醉,秋高气爽,花香袭人,不胜快哉!

    桐城品阶最高的裴帅府邸中,吴小桐坐在妆台前,身后站着大嫂赵娉,亲自为她插戴。

    眼瞅着,头上已经攒了两支白玉人物故事簪子和一支累丝赤金嵌碧玺虫草簪子了,大嫂赵娉又拿起了一朵艳粉的堆纱宫花来往她头上比划,吴小桐终于无法保持淡定了。

    她抬手阻住大嫂,满脸堆笑讨饶:“大嫂,你就饶了我吧,这些就够了,再戴上几朵花,我这头就真的成了首饰葫芦了!到时候,人家一看大嫂怎么拎出个首饰葫芦来啊?不知道的,还不以为大嫂打算开首饰铺子啊!”

    “噗……好你个促狭的丫头,这张嘴真是让人恨不得笑不得!”赵娉又是好笑又是好气地瞪着吴小桐,手中的花顿了顿,到底是放回到首饰盒子里去了!

    “我不管,今儿你不管怎样,都得给我打点起精神来好好打扮打扮。要不然带到人前去,人家可不知道你这丫头牛心左性,不肯插戴,人家只说我这做大嫂的抠搜,连件像样的首饰都不肯给小姑子打,会被人骂黑了心肝的!你为了我不挨骂,你也得收拾齐整了!”赵娉跟吴小桐接触多了,也知道跟这丫头好言好语、委婉绕圈儿不好使,她指定就给你装糊涂卖傻地糊弄了事。跟这个丫头,完全不用拐弯抹角,直来直去,有什么说什么,她反而无计可施了。

    赵娉这一招也是给吴小桐逼出来的,耍惫懒不是?她赵娉经多见广的,什么手段没见过?平日里贤淑端庄,可不代表她不会耍赖皮!相对于那些阴损算计,当面耍赖的法子实在是太容易了。若是赵娉看过电视广告,一定会说一句——soeasy!

    面对这样的大嫂,吴小桐还真是没了脾气!只能哀怨地看赵娉一眼,然后乖乖地自己去首饰匣子里挑选首饰。

    衣裳吴小桐已经挑好了,一件丁香紫的素缎精绣缠枝莲花的收腰上襦,乳白色的抹胸,下边系了一条湖水碧的百褶宽幅及地长裙,裙子上绣了一整副的工笔小荷蜻蜓图,圆圆荷叶用的是线条勾勒的虚化背景,粉紫色的尖尖荷花苞和上头落的一只蜻蜓却是写真绣,加了光影的效果运用,整朵荷花苞和蜻蜓栩栩如生,仿佛从裙子上立体出来,走动间,那蜻蜓翅膀上光影流转,似乎一眨眼就会振翅飞起来一般。

    这一身衣裳略显单薄了些,吴小桐没有用比甲,也没有用那种宽宽大大的褙子,而是准备了一条手中编制的霞紫色软缎绣花披肩。这披肩与普通披肩不同的是,里层衬了一层羊毛线的,比一般绸缎披肩温暖的多了。当然了,这蒙上一层绸缎的法子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谁让这个时代的毛纺工艺还是太差了,毛线质量粗糙也不够柔软,直接贴着皮肤扎人的很。

    瞅了瞅挂在衣架上的衣裳,吴小桐苦着脸开始在首饰匣子里翻检。

    她来的时候带了两匣子首饰的,到了桐城,赵娉又给她打了两套头面,一套赤金嵌红宝石的,一套白玉雕琢的。红宝石和白玉都是上好的,成色、色泽上都没得说。之前,赵娉给她攒在头上的两只人物故事白玉簪子和嵌宝虫草簪子就是这两套中挑出来的。

    吴小桐斟酌着,抬手先把头上的两支攒把两只白玉簪子取了下来。想了想,又把两只嵌宝虫草簪子也摘了下来……

    正踌躇着纠结着呢,吴小桐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也不纠结自己戴什么首饰了,反而一转身来到赵娉面前,将她头上地戴好的几朵堆纱宫花儿三下五除二地债了个精光。不等赵娉反映过来,吴小桐又抬手将赵娉发髻后边带的赤金攒宝梳篦也取了下来。

    小心翼翼地把首饰放在桌上,吴小桐退后一步,端详了一下,回头去自己首饰匣子里取了一支仿真的大红色的醉芙蓉攒到赵娉的发髻。

    赵娉个子高挑,皮肤极好,白腻细致,虽然已经年近三十了,却保养得极好,没有半点儿皱纹,只是因为生育过了,身材没了少女的窈窕,反而有了少妇的丰腴,却也不显臃肿,只是珠圆玉润的,颇有些唐朝美人儿的丰满美。她今儿梳了高髻,本来攒了累丝嵌宝金凤钗的,还戴了好几朵仿真堆纱宫花,弄得满头富丽,却稍显繁琐了。经吴小桐这一番加减,头上只剩了两支累丝握翠金步摇,搭着一朵大气富贵的芙蓉花儿,富贵美丽无限,却丝毫不会让人觉得首饰夺了人的风头去,娇花影人,人比花娇!

    “大嫂,你照照镜子看看,这样子是不是更好看了?”

    不等赵娉作恼,吴小桐先笑嘻嘻地将她拉到镜子前,然后,自己动手,三两下子,就在自己的发髻上攒了一根碧玉簪子,和一朵粉紫的仿真芙蓉花。

    戴完了,吴小桐很顺手地从首饰匣子里摸出一只精巧的只有手指高的小瓷瓶子来,打开塞子递到赵娉面前,笑着道:“大嫂品一品,我刚做好的香露可好?”

    一股子沁人心脾的香气缭绕到了鼻端,想着发作的赵娉再次被成功转移了注意力,不由自主地接过小瓶子去……

    “唉,你这丫头,就知道糊弄我吧!”接了瓶子在手,赵娉也就明白过来,却也拉不下脸来发作了,看着笑嘻嘻一脸讨好的吴小桐只剩下叹息了。

    昨晚赏灯的结果,她不用问吴小桐和赵世彦,自然有人回报给她了。吴小桐之所以那样子,完全就是不想谈论亲事的样子……今日,让她戴个首饰又是这般……算了,她终究不过是嫂子,尽了心也就够了,至于她嫁不嫁的,不是她不管,是她管不了!

    白了吴小桐一眼,赵娉放下了心思,也不跟吴小桐纠结了,招呼她换了衣裳出门。

    举步之前,赵娉下意识地侧首瞄了镜子里的身影一眼……别说,这样简单大方的打扮,比那一堆金翠倒是新鲜的多,衬着满山的芙蓉花,也实在应景!就是,自己这个年纪,戴这么大一朵花儿是不是太过放浪了?

    吴小桐关键时刻却是极会看眼色的,一眼看出赵娉的迟疑来,就上前一步,扶了赵娉的肩头,相依偎着一起望着镜子里,笑道:“瞧瞧,大嫂这样打扮,看上去比我的脸色还要好呢!到时候,人家不知道,说不定会把咱们俩当成一胞双胎呐!”

    “呸,你个小油嘴,还越说越不靠谱了。我比你大着十几岁呢,哪个人眼瞎才把我跟你当成双胞?”赵娉笑骂起来。但吴小桐看着,她骂的成分少,眼里的欢喜却是掩不住的。

    是个女人,就没有不喜欢被人夸漂亮的!她做了两世女人,这点儿小心思哪能不知道!

    趁热打铁,吴小桐笑嘻嘻道:“大嫂若是觉得那香露还过得去,就用一些呗,点一点在手腕和耳后就好了!”

    “我知道了。哪里用得上那个……”赵娉挥挥手去了,她毕竟还是两个娃的母亲,出门前还得去看看两个娃是否安置妥当了。

    休战之后,裴旸也有了闲暇。这一日,上山赏花,自然就是一家老小齐上阵,裴旸骑了马,亲自护着妻子、儿子和妹子的车队,一路出了桐城南门,往凤栖山去了。

    吴小桐掀起车窗的软帘一角,打量着外头的行人车马。

    说起来,人类可能是适应力最强的物种了。这不,战火停了才几天,城里城外就是一片太平景象了。

    一路出南门,往凤栖山上去的不但有富贵人家的车马轿子,也有平民百姓安步当车,三五同行的,南门外行人如织,车马成行,一派热闹景象。

    凤栖山不远,裴家的车马又是脚力极好的,出城后不过小半个时辰,就到了凤栖山的山脚下。

    到了这里,马车就不能向前了,却有备好的轻便软轿,众夫人小姐下车换乘轿子,再一路上山去。

    有那自诩有才的风流学子们,哪里肯放过这个大好机会,邀朋唤友地早早来到此处,聚拢在路旁不远处的一座亭子里,居高临下看着一家家女眷到此下车,换乘轿子。

    ------题外话------

    构架不止这些的,但这一篇的收入太低了,一天只有二十几块。某粟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养家……实在撑不住,只好尽快完结,开新篇。对不住了亲们,某粟能做的,就是尽量把情节交待完满!

    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