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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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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23:00整的时候,时骏不耐烦地看了眼手表对嘴边有些发热的电话,说道:“你已经很啰嗦了一个多小时,早点睡吧。我?我出去吃点东西,今晚要给客户写报告书,填饱肚子准备熬夜。不要抱怨了,正因为你是我妹妹才有特权唠叨我一个小时。好了,下次再聊。”

    兄妹之间的往来总是以这样匆忙的方式结束,不是时骏不在乎唯一的妹妹,而是对他来说,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完全不会跟你讲道理。

    走出家门,深冬的冷风迎面袭来,吹醒了昏昏沉沉的脑子。时骏看了眼自己的二手车还是选择了步行前往常去的那家快餐店。

    家与快餐店之间需要步行二十分钟,时骏似乎很喜欢一个人在路边慢走的感觉,脑子里天马行空地想着很多和现实不着边际的事情,不知不觉就过了十五分钟。

    无人的小巷子里,暗黄色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纤长,有一半隐没在旁边的绿化带草坪上,只要穿过这条绿化带再过了马路,便可以到达他的目的地了,想着那热腾腾的卤肉饭,胃里更觉得空虚,脚下的步子也快了一些。

    无视着绿化带警告“不可踩踏”的牌子,时骏打算抄近路过去。在冬季也会生长的非常茂盛的矮树丛枝叶刮到手背,被刺痛的感觉让时骏皱眉。就在他想着为什么没有戴手套出来的时候,忽听身后的右侧方传来两种脚步声。

    第一个杂乱急促,第二个也同样如此,只是听起来,第二个脚步声明显更快一点。时骏下意识地回了头看过去,没用三五秒钟便看到一个穿着米色大衣的女人叫喊着:“救命啊,救命啊”朝着他跑来,后面紧追上来一个带着口罩帽子的男人,左手勒住女人的脖子,右手中的一把刀狠狠地刺进了女人的身体里。

    时骏反应足够快了,在男人刺中第二刀的时候他已经飞奔出绿化带。并且拨通了报警电话:“鹤乡街五福路向北第二条小巷发生命案,被害人生死不明,身穿米色大衣,黑色高跟鞋。凶手是男性,身高175公分左右,偏瘦,右手持刀。带着黑色帽子,身穿黑色棉夹克黑色裤子。”嘴里不停地说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案发现场。只见凶手弯下腰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时骏推测凶手正在翻找死者的手提包,加快脚步飞奔过去。就在这时,凶手直接抬起头发现了他,视线碰撞,下一秒凶手转身拔腿就跑。时骏气恼地爆了句粗口:“妈的,他发现我了,我在追击凶手,朝莲花街以南的三叉街道跑。”

    不再回答警务人员的任何提问,时骏被凶手发现后紧追着他跑过被刺的女人身旁,蹲下身子摸了被害人脖子上的脉搏,仅用这一瞬间的判断,他便知道被害人已经死了。起步追捕凶手的时候,他看到死者的手提包还没有被打开拉链,带着黑色手套的手有一根手指不自然地向前伸直。

    时骏没有大声叫喊的习性,即便是警告前面拼命逃跑的凶手其结果也是只能让他跑得更快。所以,时骏更喜欢消无声息地接近他,就好像看着濒临死亡的动物在垂死挣扎一般。

    跑过莲花街的街口,时骏发现犯人好像在数秒钟内失去了方向感,抬起头看了看马路对面。这时,他身体内的力量蓄势待发,伸出手臂张开五指,对准犯人的衣领抓去。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凶手背对着时骏仰着头,在时骏的指尖仅差一点就碰到的时候,这凶手猛地调转方向,跑进了左侧的胡同里。时骏反应迅速,身体向左侧跃起却失去了最佳的抓捕时机。右脚垫上一步,利用惯性的冲击调整身体的爆发力,在黑暗如幕布般的胡同里,他的身子宛如出笼的豹子。

    凌晨02:30

    警察局刑警队会议室里,时骏不耐烦地看着坐在面前的警察,又一次问道:“该说得我都说了,凶手跑到莲花街的时候被从西面过来的一辆货车撞死,在那之前,我是在鹤乡街五福路朝北第二条小巷发现了作案现场。接着呢,我追着凶手跑到莲花街,在那条街上追着凶手来来回回地穿胡同,最后那小子跑出胡同穿过莲花街马路的时候被车撞死。”

    四十多岁的老刑警王正海面无表情地看着时骏:“我们也不是今天才认识,以你的速度会追不上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你懵谁呢?”

    “听着老王,凶手非常熟悉那一带的地形,他跑得是我根本不熟悉的小胡同。现在想想几个小胡同好像是这样的。”说着,手指沾了杯子里的水,在桌面上画下了∽。

    老王翻了白眼,手中的笔敲打着桌面:“我不管他跑了什么路线,我在意的是为什么你这个飞毛腿没抓住他?”

    时骏急了,站起身把外衣和毛衣都掀开,指着自己的裤子说:“我把腰带都结下来用上了,你还想我怎么样?我没有特异功能,不可能知道凶手会被撞死。”

    突然,会议室的门打开,外面站着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被时骏此时的行为弄得一愣,随即垂下眼睛嘴角微翘,明显是在偷笑的样子。

    时骏闹了个大红脸,瞪了一眼王正海整理好衣服。

    “这位是我们刚上任的队长,霍刚。霍队,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私家侦探,时骏,也是今晚抢劫杀人案的目击者。”

    霍刚敛去不合时宜的笑意,正色道:“很抱歉耽误你这么久的时间,要不要我安排车送你回去?”

    回去?疑惑的神色一闪即过,他婉言谢绝了霍刚的好意,在口供上签了字,独自离开了警察局。

    凌晨04:00

    离开警察局的时骏并没有回家,而是返回了案发现场。他看着在现场附近仍有几个警察在忙碌着,琢磨了一下改变目标转向了莲花街也就是凶手被撞死的地方。

    事实证明,莲花街道也有些交警在勘察现场,时骏不是警察,他自然不能靠近。正打算转身回家的时候,迎面看到了刚刚在警察局见过的霍刚。

    霍刚穿了一件深蓝色的棉衣,略有些白皙的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的眼镜,看上去不像警察倒像个温文儒雅的学者。他的表情总是似笑非笑,镜片后面的一双眼睛稍稍有些淡漠,给人以亲切却又不敢轻易靠近的违和感。

    此时,霍刚走到时骏的面前,似话家常地说:“我就知道你会回来。”

    “我可是没想到你已经回来了。”

    二人相视,同时笑了出来。霍刚拿出香烟给了时骏一根,并亲自帮他点上。灰白色的烟缭绕在他们的脸上,一样的目光一致的视线。时骏吸了几口烟,问道:“苏格兰场怎么样?”

    霍刚闻言微微一怔,“你怎么知道我去苏格兰场了?”

    时骏不以为意地耸耸肩,“总会有点办法。”“还算不错。你呢,怎么还做起私家侦探了?”

    “闲着无聊而已。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有半年了。两个月前大阳搞了一次同学聚会,大海捞针似地找你。”言罢,霍刚的声音沉了沉,似自语地说:“大家一直都在找你。”

    “找我干什么?”

    “警校毕业以后你就走了,联系方式也没有,都不知道你是死是活。”

    吸进嘴里的烟呛了嗓子,时骏咳嗽了几声,不满地瞪了霍刚一眼:“你少咒我。”

    看着昔日的老同学,当年警校里的头魁状元,霍刚感伤地叹息:“你从前就是个随性的人,不管做什么都凭着自己的爱好,你这种人进了警察队伍绝对是害群之马。”

    时骏哑然失笑。道:“所以我早早自动消失,免得被你们压榨。”

    “很不幸,这一次我有机会压榨你了。我知道你在怀疑一些问题,说说吧,你对这起抢劫杀人案怎么看?”

    说到了案子,时骏也不再跟霍刚打趣,言道:“我追着凶手到莲花街口的时候,他好像失去了方向。”

    “然后呢?”

    时骏说:“当时,凶手在莲花街以北向南跑了三四条胡同,最后还是绕回了莲花街大道。过程中,有一个我看不到的小胡同入口,还有一个我看不见的醉汉,这两个因素导致我没有及时抓到凶手。但是凶手对这些都了如指掌,这是不是很矛盾?”

    当然矛盾。

    霍刚瞥了眼正在勘察现场的那些人,沉声道:“既然凶手刚跑到莲花街口的时候失去了方向感,就表明他不熟悉这一带,但是他能利用这里隐蔽的胡同路线绕昏你,想来是对这里充分了解才对。”

    “还有一点。”时骏说道:“我发现女性死者的时候,她和凶手已经相差三米左右的距离,在那之前我却没有听见呼救声。就算再傻的人也懂得叫几声‘救命’吧?为什么死者快被追上的时候才开始喊叫?最后一点,那辆货车丝毫没有刹车的迹象,看上去……”

    “那司机酒后驾驶。至于被撞死的凶手,已经查明是这一带的小混混,家庭住址也在附近。”霍刚很随意地说了几句,转而瞥了一眼时骏,光是从外表来看仍旧无法揣摩出这个旧日好友的心思。如果他仍旧是那个对谜团疯狂如吸血鬼的家伙,就一定会追查到底。想到这里,霍刚问道:“你打算插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