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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白水部迷迷糊糊醒来,猛地坐直了身体,四下张望。
等看清了什么,他就安静了下来。
女孩儿的脸庞就在他身侧,闭着眼睛,睫毛卷翘。她和衣侧卧,半身盖着丝绵罗被,暖热的呼吸吹拂在他身上。
“啊……”他揉了揉眼睛,看了下前面,发现自己来到了床上,还就躺在昀羲的枕边,一时又是心慌又是甜蜜,觉得是夜半鲤鱼怕他受冻,将他搬到了这里。
“还好,”他低头微笑,自责道,“我怎就睡得这么死,万一有歹人来了呢。”他怕晨起相对尴尬,忙起身跳下床,恢复了原来大小。待要离开,他又转回案几前,提起茶壶倒了杯水,双手捂住杯子,眨眼间水就冒出了热气。
做完这个,他来到门边,轻轻开了门,又小心掩上。
门关上了,李昀羲这才睁开眼睛,伸长手拿过杯子,喝了一口热热的水。
这样被细心地服侍着,好像也不错呢。
虽然她是神明,从来都不渴不饿,也不会怕冷怕热,但被这样伺候的,好像很舒服。
她又喝了一口,顿住了,杯里的水瞬间结成冰块,然后爆裂。
一想到鲤鱼来到他身边,也能过得这么舒服,甚至会乐不思蜀,再也想不起他来,一股恨意就会涌上胸臆。
她扬起袖子,飞出一个透明的水球,凭空转动着,里面是一只小小的红鲤鱼。
她逼近它看了看,再次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昀羲,这种只会温柔小意的男子,哪能及我分毫?”
说着,她开心地照了照镜子:“瞧,他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他压根就没有认出我来……也是,你在我身边那么久,我对你的了解可能比你自己还要深,我能模仿你每一个眼神、每一个步态、每一根头发丝,和你对每一句话的反应。”她抬袖嗅了嗅手掌,笑道:“还有我的气息,冷雪、青藻,与你一模一样。”
鲤鱼依然睡着。
她笑了笑:“瞧我,对你从不舍得狠心。我就该把你唤醒,让你看着,他认不出你,对我千依百顺、关怀备至。那样,你会不会心如刀绞?”话虽如此说,她还是把沉睡的鲤鱼收进了袖内。缓步走出房门,秋阳洒了她一脸。
他早已在门外等了,就站在暖暖的阳光里笑:“昀羲,早。”
她伸出手去牵住了他的手。
“早上吃些什么?”
“冬瓜花儿。”
“这个可没农人卖,又得麻烦胭脂……”
“就要。”
“好。”
秋天要变出几朵冬瓜花儿,对胭脂来说真不算什么难事。早餐的碧琉璃盘里,果然摆上了二三十朵黄澄澄的冬瓜花,拿蔗糖老醋拌了,又撒上胡麻和厚厚一层芫荽叶。
女孩儿蹙起了眉头:“我不吃胡荽。”
如果说白麓荒神有什么讨厌的东西,那肯定非香菜莫属了。就算装成了李昀羲,他也不想勉强自己吃一口香菜。
白水部奇怪道:“昀羲,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吃呢,我还叫慕容多多地给你放呢。”
女孩儿扁了扁嘴,把牙箸一放:“我现在不爱吃了。”
白水部忙把胡荽都挑到自己碗里,才把盘子退给她:“都挑干净了。”
她狐疑地夹出一根绿色的短茎。
他认命地把剩下的一点儿茎叶也挑了出来。
正吃着,又一个“白水部”一阵风一样甩帘进来,嚷道:“胭脂,小慕容,我回来了!”他迈过门坎就现出了谢子文模样,一见他们在吃早餐就冲将过去,直跳到桌前,一脚踏上矮凳,左手抄了个四色馒头,就往嘴里塞。白水部还没来得及说声“小心团子烫”,他右手已经抓向了澄沙团子,被烫得一个激灵,将团子甩了出去。
眼看就要飞到女孩儿脸上,李昀羲张手将它截下,不以为然地扫了他一眼,两口就吞了下去。
谢子文惊讶地指着她:“你、你不是水货的小鲤鱼吗!你回来了?!太好了,太好了!你再不出现,只怕有人要害相思病死了。你见过我吧?”说着,他连忙将矮凳上的脚放到地下,咳嗽一声,捋了捋脑袋上几丝乱发。
李昀羲朗声笑道:“对啊!我见过你,你是老土!”
谢子文斜瞪了白水部一眼,忙对她解释道:“小丫头,你别听那不安好心的胡吣!你可以叫我谢家阿兄、子文哥哥什么的,老土算什么好名好姓……”
白水部恼得打断他:“哪里是我不安好心,是昀羲自家聪明,知道你叫这个!”
李昀羲点点头,笑得牙齿发亮,又喊了声:“老土!”
谢子文气歪了鼻子:“举案齐眉,合伙骂人是吧!”
白水部正拍案大笑,李昀羲却忽地转头,叫了他一声:“水货。”
白水部脸色一僵。谢子文噗地一声,这下轮到他拍案大笑了。“哈哈哈哈哈哈水货你也有今天!”
胭脂笑道:“是这样,昀羲得知了要紧的事,怕小白吃亏,特意赶来告诉,被我们留下了。”
谢子文点头笑:“留下了好。水货,这回可把她藏好,再也别弄丢了。再丢一回,可真要命了。”
白水部道:“这还要你说!”
谢子文坐下来。白水部拿牙箸顺手拣了几样他爱吃的放在盘里,推到他面前。
谢子文接过他递来的牙箸,道:“我打探到道士薛蓬莱了。”
众人皆惊。
谢子文道:“这个道士,原来就在这天庆观挂单。他青词写得好,受今上看重,算命推卦也颇有一套,常和达官贵人来往。观主说了,薛蓬莱是从云梦县来的,为人古怪,观里人都有点怕他。我就借看了他的度牒,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哈哈哈,你猜,度牒上的俗名叫个啥?”
众人问:“叫啥?”
谢子文笑得几乎要翻过去:“哈哈哈,叫薛狗儿,薛狗儿!”
大伙儿哄然大笑,笑了好一会才顾上问别的。
慕容春华道:“云梦县?怎么听着耳熟?”
胭脂道:“当然耳熟了,妖王可率领群妖在那地界盘踞过很久呢。”说到妖王,她蹙起了眉头:“对了,薛蓬莱用的,正是妖王佩剑!”
“什么?!”白水部惊问出声,“那是妖王佩剑?!”
胭脂点头道:“一提云梦县,我可想起那玄蛇剑我在哪见过了。《山海经·大荒南经》有云:‘黑水之南,有玄蛇,食尘。有巫山者,西有黄鸟。帝药,八斋。黄鸟于巫山,司此玄蛇。’妖王的玄蛇剑,便是这黑水玄蛇所化,颇有灵性。这妖王还是我的老相识呢,应该不会做助纣为虐的事,怎么他的佩剑会到了薛蓬莱手里?”
慕容春华道:“此剑森寒彻骨,剑上又有剧毒,三尺之内草木尽枯,凡胎*连碰都碰不得,此人却能够驾驭,只怕此剑已认他为主。难道……难道妖王已遭不测?”
白水部道:“看来我们得分兵去看看妖王才是!”
谢子文道:“还有这个云梦县,既然妖道有可能是那里人,也总要有人去当地查探。不过,这度牒若不是他自个的,咱们可就查错方向、浪费时间了。”
白水部道:“薛蓬莱的来历是条重要线索,不能轻易放弃。依我看,咱们先去鬼市子,那里消息最多,正好在汴梁的精怪中查探一番,看有没有妖王或薛蓬莱的消息。”
这时,李昀羲发问了:“鬼市子?”
白水部忙解释道:“潘楼东去十字街,到五更就点灯交易各种吃的用的玩的,鸡一叫就散没影了,所以叫‘鬼市子’,其实和鬼没关系。”
“对啊。“谢子文接道,“有好些贵人破落户儿会拿家里真正的好玩意来换钱用,不过造假的也极多。不只东西假,连钱都可能是假的。民间传言,来那里交易的不只是人,还有各种妖精鬼怪,常闹些稀奇故事,有人还买到了非常怪异玄乎的东西呢。”说到这里,他笑着对她眨了眨眼:“日行千里的甲马,蚂蚁大的瞌睡虫,会游水的瓷鱼儿,可都有得卖呢。”
李昀羲看向白水部:“我也要去。”
他为难道:“万一白麓荒神追来呢?”
李昀羲道:“我可以扮成书童跟着你,我也要去!光在一处呆着,可闷得慌。”
胭脂沉吟片刻,递出玉牌:“也罢,小白,把百花令带上。把昀羲藏在结界之内,白麓荒神应该不会察觉。”
白水部连忙推拒:“此物何等重要,若遇上厉害对头,你如何能对付?”
胭脂将玉牌拍在他手里:“让你拿着,就拿着吧。它丢了好多年,我也这么过来了。”她转头看了慕容春华一眼,微笑:“还把这个烫手山芋养大了呢!”
慕容春华翻了个白眼,咬着嘴唇直笑。
白水部握紧了玉牌,道:“好,就先借你的。”
吃过早餐,谢子文又一阵风一样走了。他如今顶了白水部的岗,得去都水监做事。别人扮白水部,都爱去吃喝玩乐的地方打混,自是不愿在官署对着案牍和各种杂事头疼的,作为白水部的结义兄弟,他只好不情不愿地自己去了。
君如月、谢宝刀很快就闻讯赶来,拉着李昀羲的手,惊喜不已。李昀羲本不耐烦应付“幼稚无聊”的小姑娘,但听了会儿,竟发现她们说话很有意思。君如月说起排兵布阵头头是道,谢宝刀说起武功、兵刃也是行家里手,还不知道发掘了开封城里多少美食,介绍起来说得津津有味。她忍不住又打起主意,要不要把这两个丫头也一齐掠了去,出门也有两个像样的侍女。
她正考虑着,苏苗苗抱着喵神农,和凤清仪一块回来了,见到她也十分高兴,恭喜白水部总算和他的“鲤鱼小友”团圆了。李昀羲见喵神农胖得可爱,毫不客气地抓过来揉捏。喵神农喜她娇媚可爱,也不挣扎,竟乖乖给捏,把苏苗苗看得嫉妒不已。不过,等听了妖王的事,别人犹可,喵神农一骨碌起来,炸毛了:“妖王可是我兄弟,他要是出了事,我第一个和姓薛的过不去!”说着,它就呼噜呼噜地在案上踱步,不给人抚摸了。
凤清仪则提议,他可以带摩合罗班去云梦县演出,暗中查探更为方便。于是,大家决定兵分三路,一路去寻妖王下落,一路去查薛蓬莱的来历,一路就继续守在汴梁,留意事态发展。
鬼市子是明早五更时分才有的,白麓荒神变成李昀羲的第二天便在抱琴楼里度过。
胭脂引她去看楼中后苑的各种奇花,慕容春华变着法儿给她做了几样甜点,君如月招呼了变成胖瘦丫鬟的老鼠精和兔子精专给她耍“水流星”,苏苗苗兴冲冲地和她讨论医术,喵神农更是躺平任□□,简直让人大呼过瘾。
谢宝刀还用刀法与她的剑法切磋。她模仿起鲤鱼的招式和力度来没什么难度,在不用法术的情况下和谢宝刀战了个平手。凤清仪则是在看了她们的刀剑对阵后,笑嘻嘻来问两位姑娘:“要不要加入我的摩合罗班?吃住全包,工钱好商量……”话没说完,就被她们一块哄走了。
还有他。他能说出后苑数千种奇花异卉的典故,即使她是知道的,也愿意听他说。慕容春华做甜点的时候,他跟着打下手,尝试用控水术和面,最后糊了一脸面粉被赶出来。至于老鼠精和兔子精耍的水流星,对他更是没难度,他用水球裹了地上的落花,五彩缤纷的耍给她看。苏苗苗说医术的时候,他乖乖给她俩当扎银针的铜人用。
这是一个神奇的不会让人厌倦的人。
渐到中午,渐至午后,渐至黄昏,渐至夜晚。送走日落,繁星出来。
抱琴楼打烊了,大家陆续与她道别,散去各自休息。她擎着灯烛,一步步走回自己房间,推窗,望月,一时竟有些恍惚。
一向讨厌他人簇拥在旁,但今天这些人,好像并不讨厌。
有点甜,有点暖,还有点儿意思。竟莫名地有些让人迷恋。
也许,这就是从未真正尝过的,人间情味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