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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肯定,那照片一定是在与阿珩重逢之前拍的,因为那之后天气变暖了,我没有再穿过那件校服外套。而且那照片明显是偷拍的,为什么他会有这样的照片?
我满腹狐疑的瞅着阿珩,等待他的解释。
他咳了一声,“是我找人偷拍的,在我回国之前,因为……很想知道你……变成了什么样子。”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装作不认识我?”我内心五味杂陈。
“难以面对”,他挣扎的说出简短的四个字,却概括得很恰当。我能理解他内心的纠结、矛盾和挣扎,我不怨他,只叹命运弄人。
“听录音吧”,他不想纠缠于这个只会让彼此难过和难堪的话题。
我点点头,被动的看着他。
他叹息着俯下身,打开文件夹,播放其中一个音频,汪思贤和汪雯菲的对话声传了出来:
汪思贤:怎么啦?
汪雯菲:刚才我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那天在环海道上发生的肇事逃逸,被人看到了。一个女人打恐吓电话给我。这件事要是被媒体知道,对简·爱就……
汪思贤: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一旦传扬出去,对我们都有影响,我们首先要维护自己的利益。
汪雯菲:都是那个贱人惹的祸!大哥,你为什么要这样纵容她,不拿出点颜色给她瞧瞧。
汪思贤:不用着急,现在还要靠她当活广告,等没有了利用价值,我自然会收拾她!
录音播放结束了,我完全可以凭内容判断,汪思贤和汪雯菲都和车祸脱不了干系,但是,他们并没有直接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且汪雯菲说的“都是那个贱人惹的祸”,是什么意思?
阿珩和我有同样的疑惑,“我也暗中调查过,我姐姐的车子,确实没有送修过。她说的贱人,应该是指我大嫂沈曼莉,她和我姐姐有过节。”
“是为了那个潘维伦吧”,我说。
“你知道?”他有些惊讶。
“我跟春英打听来的”,我如实告诉他。
他深深地点了点头,“我大嫂和潘总监有婚外情,虽然我不赞成这种违背道德的做法,但我愿意理解她。当初我大哥是用了手段才得到她,我大哥一点都不爱她,只是看中了她在时尚圈的名气和地位,还有成为国际名模的潜力,可以利用她来提升简·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了大嫂的协助,他在集团的地位自然也会大大提升。”
难怪汪雯菲暗讽沈曼莉是简·爱集团的花瓶广告,在她和汪思贤的心目中,沈曼莉只有活广告的用途。
“结婚十多年,大嫂一直很不快乐,她需要在外头寻求安慰”,阿珩继续往下说,“我跟你说过,我大嫂和我是同一类人,我们有共同语言。我们都是理想主义者,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屈服于现实,迷失了自我。”
我无奈叹气,“为什么说是你大嫂惹的祸,她和车祸有什么关系吗?”
“不知道”,他短促的说,“我希望与她无关,但如果真的有什么关系,我会站在你这边。”
我注视着他,心湖有波澜泛起。沈曼莉的那件白色风衣就在这时闯入我的记忆,春英说过的,婚纱秀举办那天,沈曼莉出门时穿着一件昂贵的名牌风衣,晚上回家时风衣却不见了,汪雯菲一直揪着那件风衣的事不放。沈曼莉的说法是,风衣在接受采访时丢在杂志社了,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去取回来?是风衣丢失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如果只是单纯的丢了,汪雯菲应该不是这样的态度。
直觉告诉我,那件风衣,隐藏着某种秘密。
“婚纱秀举办那天,你大嫂是不是接受一家杂志社的采访?”我询问阿珩。
“是的”,阿珩很快回答,“那天婚纱秀一结束,她就离开了,没有参加后面的酒会,说是和《尚城》杂志约好做人物专访。
“她走的时候,有穿那件白色风衣吗?”我又问。
阿珩很肯定地说有,“她那件风衣我印象很深,之前有听她手下的几个年轻人议论过,是世界著名奢侈品品牌巴宝莉Burberry,她到美国参加活动时买的,价格差不多两万元人民币。”
这样昂贵的奢侈品,沈曼莉决不可能轻易丢失。“我想去那家杂志社打听一下关于风衣的下落,你能帮我吗?”阿珩说会站在我这一边,我相信他的话。
“好”,他爽快的答应了,“那家杂志社的采访部主任我认识,现在太晚了,我明天一早就联系。”
我想说谢谢,但话到嘴边,终是又咽了回去,太见外。
他伸手为我拢了拢散乱的长发,“早点休息,明早联系好后我会通知你。”
我也累了,缩回床上。然后,有个念头电光般在我脑子里闪现,并直接经由我的口说了出来,“为什么你会有窃听器?你是不是早就在你大哥的书房里安装了窃听器?”
他的沉默让我印证了自己的猜测,一股寒意爬上了我的背脊,不管他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窃听总归是不正当的手段。
他默默不语,只是扶我躺下,为我盖上毛毯。他那对柔和的眼睛变得沉郁了,眼光也从我的脸上移到地上,地上有他的影子,黑沉而暗淡,“这是我的秘密,本来不该告诉你的,但是……我不能对你透露太多,希望你能理解,我相信你能够替我保守这个秘密。”
“你放心……我……”,我期期艾艾的,“我……口风很紧。”我心里浪潮激荡,连孩子这样的天大秘密我都能够严守了,其他秘密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
他叹了口气,把我脖子两边的毛毯掖了掖,低声的说:“睡吧,晚安。”
“晚安”,我轻声应着。
他缓慢的转过身去,又回望了我一眼,大步走向房门,开门而出。房门关上的砰然轻响荡在我的心头,久久难以消散。
翌日中午,阿珩带着我去了《尚城》杂志社,采访部主任名叫郑枫红,是个戴眼镜的女青年,很有知识分子气质,她很客气地接待了我们。
在会客室落座后,阿珩直接说明了上门的缘由,“我大嫂丢了一件白色的巴宝莉风衣,不知道是不是那天到杂志社接受采访时落在这里。
“是哪一天?”郑枫红问。
阿珩说了婚纱秀举办的日期,4月20日。
“稍等一下”,郑枫红到办公室取来一本记事本,翻看了一阵。“不对呀”,她疑惑的说,“4月20号下午原定6点的采访临时取消,后来改到4月21号上午进行的。她丢失风衣,是20号还是21号?”
“20号”,我抢先回答,春英说得很清楚,沈曼莉的白色风衣是婚纱秀举办的那天不见的。
“如果是20号,就和我们杂志社没有关系了,20号那天,我也去观看了婚纱秀,结束后,蔓莉原本搭我的车要到杂志社的,但是车子开出不远后,她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立即说有急事,让我停车,她要在路边等人来接。那天她并没有来杂志社”,郑枫红的面部表情放松了,她肯定知晓巴宝莉风衣的价值,自然担心和杂志社扯上关系。
“潘维伦,以前是在你们杂志社工作吧?”阿珩换了个话题。
郑枫红的眼神变得有些怪异,“维伦以前是我们杂志社的副社长,非常优秀的青年才俊,前两年跳槽去了简·爱集团。”
阿珩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茶,“那天在婚纱秀现场,我看到你们聊得很开心。”
“我和维伦是老同事了,他这人不爱说话,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只有和熟悉的人在一起时,才会说笑几句。不过也难怪,他那样的不如意……”郑枫红停顿住,没有再往下说。
“我听说过他和我大嫂的故事,是大嫂亲口告诉我的”,阿珩淡淡一笑,“我和大哥的感情一向不太好,和大嫂倒是更像一家人的感觉。”
郑枫红一脸了然的表情,她对汪家的事情想必很清楚,“蔓莉和我也是老相识。汪思贤是个很难相处的人,蔓莉嫁给他,日子一定不好过。何苦呢,蔓莉和维伦原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情侣,可蔓莉一心想攀高枝,她自己倒是出人头地,却把维伦害惨了,维伦直到现在还是单身。”
“豪门媳妇哪里那么好当,蔓莉和从前相比可是苍老太多了,以前那叫一个娇嫩水灵,现在浓妆艳抹也掩盖不住她的憔悴。维伦那个痴情的傻子,心疼了”,郑枫红叹了口气,“其实那天,蔓莉就是接到维伦的电话后才改变采访时间,他们应该是有约会。我原本不想说的,不过既然你知道他们的事情,也就无所谓了。蔓莉的那件风衣,确实和我们杂志社无关,恐怕是约会的时候,丢到什么地方了吧。”
“你还记得那天我大嫂下车的地点吗?”阿珩问。
郑枫红说是在海边的书法广场前面,刻有“书法广场”四个大字的大石头就矗立在环海道旁,非常醒目,所以她印象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