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瞒天过海

远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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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看到信的结尾处,署名是通达地产,并且加印着红红的大公章的时候,田福成彻底傻眼了。这算什么,这算恶人先告状啊!万朋安这是想着要玩一招釜底抽薪,把老子往死理逼的节奏啊。

    本来田福成是不想相信这封告状信的真实性的,他只死死地记得万朋安的嘱咐,只要自己不乱说,就一定不会有事。但是信中提及的诸多细节,彻底的击溃了他的信心。收取钱财的数目,和万朋安等人一起吃喝的饭店;事发前在澡堂外小树林中的踩点,甚至对话;购买美容卡诓骗他妻子的‘娇颜美容院’留具的持卡人姓名;还有事发后田福成偷偷的在半夜就和万朋安在他的办公室签署的‘同意拆迁意愿书’,连把这份协议的签署时间改成提前半个月这样的细节都说的特别详尽……

    这就够了!这还用自己交代吗?这上面写的比自己记得的都全面翔实。好你个万朋安,你想稳住老子的同时,在背后偷偷的捅我一刀,真是狠毒啊。老子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已经家破人亡了,算一算账都是你的杰作,一手导演的。不看在钱的份上,能忍你到今天?现在事情败露,死了人你小子心虚害怕了,招架不住了,就想给我栽赃扣屎盆子,妄图把自己摘出来,做你的清秋大梦吧!

    刘鸿旭冷眼看着田福成脸上的变化,从阴晴不定到咬牙切齿,最后变成目露凶光,就知道这封信奏效了。林翰把这信拿给自己的时候,可不是原稿,只是电子版的传到了邮箱里。为了尽量把戏演真,他才又找人故意弄了这份手抄本。至于信里的内容,林翰只是嘱咐自己只要做到知情就可以了,不要问为什么,哪里得来的信息。

    刘鸿旭见过林翰的神技,但是可不知道他别的逆天异能。只道这是林翰从别的渠道弄来的材料,绝对想不到,这就是林翰自己凭借着异能和不懈一点一点搜集整理起来的‘证据链’,没有假手于任何人。事实也证明了林翰对这封信的自信,只要田福成看到这封信,他内心的武装一定会渐渐崩溃。

    在心理作用上看,田福成也非常习惯的‘顺理成章’的坠入瓮中。他就算是想破了头,也绝对不会想到信里那么多绝密的内容,除了他自己和万朋安以外,还另有其人如同亲历一般的掌握情况。这个举报人要不是万朋安,绝对不会有第二个能说的如此详细。比如说胡同外的那片小树林中,那晚一起去踩点的一共就那么几个人。当时深更半夜的月黑风高,这几个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只逗留了不到五分钟就匆匆而去;再比如说,胖婶前脚才死,他后脚就在万朋安的办公室签署协议,当时可明明就只有这两个人在场,再没多一个。

    这一切如果说不是万朋安揭露出来的,打死田福成他也不会相信。也只有万朋安干出来是最合理的逻辑,他要是不急于脱身逃罪,也不能来这么一手了。林翰正是利用了常人无法认同的不可能发生的这种思维,结结实实的给万朋安扣上了一顶大黑锅,巧妙的叫田福成信以为真,从敌人内部瓦解了他们的联盟,并且丝毫不着痕迹。

    刘鸿旭见火候差不多了,接下来的一句话叫田福成继续心惊肉跳:“这封信表面上看是代表通达地产的,但是我们调查后发现,它出自于该地产公司的一名业务主管,名字叫做万朋安。现在市局方面传来信息,有一件命案涉及到了这个人,但是现在找遍他的家里、单位和经常出入的场所,不见踪影。按着他在单位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也无法接通。”

    田福成的冷汗开始涔涔而下,这小子是说过要躲躲风头的,可是现在看来公安方面认定那场意外是命案,所以万朋安才从“躲躲”变成了“出逃”,所以才写信检举揭发自己,妄图混淆视听,洗白他的罪行。是了,一定就是这样的。

    刘鸿旭接道:“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万朋安在这宗命案里有重大嫌疑,现在他发现苗头不对,已经仓皇逃窜了。田福成,你自己也未必干净!做过什么不用我们再说了,信上面不是写的明明白白了吗?你一定要想清楚,这和你赌博耍钱的性质,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刚才说过,你有俩条路可以走,要么你自己说清问题;要么我们再搜集下完整的证据,然后叫检察院和公安局找你说。虽然我没有义务提醒你这中间的差别,不过司法机关办案的原则之一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何去何从,你可要自己拿好章程!”

    “他万朋安有个屁的重大嫌疑!”田福成愤怒的从椅子上站起了身,因为激动和恐惧,浑身都在微微的发抖,扬起手中的信件吼道:“他根本就是这个案子的主谋!想跑路然后把我扔出来当替罪羊,没门!我田福成就是豁出来蹲大狱,也要把他先弄进来垫一下背!警察同志,我交代,我全交代,你们不能放过他,就是追到天边,也一定要把这个畜生抓回来……”

    林翰静静的听着刘鸿旭的陈述,最后轻轻的嘱咐了一句:“口供就麻烦刘所亲自整理,然后找他本人签字画押吧,您保存好放在所里就行。明天就会派上用场,会有人联系您的。记得先以抓赌的名义,拘留田福成十五天,把他的手机收缴,单独关押。如果事情进展顺利,十五天后他也不会再出来了,直接就等着转看守所吧。”

    刘鸿旭笑着答应了,接着说道:“老弟,不瞒你说,所里没有接到上一级的指示说是要彻查此案,我通过局里的哥们问了一下,也都说不清楚这事。这个田福成丧尽天良,老弟要想怎么玩他我都陪着你。只是有一件事要提醒你啊,通达地产我还是多少了解点的,那是又有权又有钱的主,你在这方面心里要有个数……”

    林翰微微一笑,说道:“谢谢大哥提醒,我一定牢记。这次劳动到大哥和所里的弟兄们受累,老弟感激不尽。这份情,我记下了。”刘鸿旭哈哈笑道:“这算什么事,看你说的。改天你有空了,记得来所里找找我,哥哥请你喝一顿,咱好好聊聊。”林翰道:“这顿酒是一定要喝的,而且必须得是我请大哥,呵呵。先这样,再联系。”

    放下电话,林翰矗立在路灯下,燃起了一支烟,长长的叹了口气。刘鸿旭话里有话,他是听得出的。在荒废的大池塘边,林翰和他通话的时候,约略提过一句案情比较重大,已经引起了上一级部门的重视。当时也就是顺口一说,不想刘鸿旭还是很较真,多方打听了一下,发现他说的并非事实。刚才的几句话说出来,意思很明了:没有上一级的事,你林老弟的事就是林老弟的事,该帮的忙我一样也是照帮不误。但是这可说明我很够意思了,并没有因为你欺骗我,就撒手不管,不要拿我不识数。另外通达地产实力雄厚,可不是一般人能得罪起的,我二话不说为了你的事俩肋插刀,这份情分可不是任谁都可以随便给的,你可要心中有数。

    严格说起来,这事明天或者就真的会引起上一级部门关注了。因为沈雁紫和江俊杰即将会采取行动,这不会差。林翰也就算提前说出了事态发展的变化,算是欺骗了刘鸿旭一半吧。想到这里,不由得摇头笑了起来。这个刘所长,到底还是层面低了一些,或者明天开始,他就会后悔今天说的这些话了。不过有先前的交情在,这人也够爽快,可以考虑继续结交下去,有机会的话,也不妨替他做一做嫁衣。

    林翰同时对自己的这个瞒天过海之计甚是满意。田福成到底是一个没文化、缺见识的愚汉。只不过一个回合,就溃不成军,缴械投降了。不过这也符合他的本质,不然也不会被万朋安这样的小混混稍微用点小计策就忽悠的俯首帖耳了。林翰考虑到过,计划里的漏洞还是很多的。其中有最明显的一条尤为突出,试想讨债这种行为,怎么可能会由派出所这样的机构出面协调或者仲裁呢?

    稍有点常识的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团体的讨债行为,谁也不会去找派出所报案就是了。这事的正管,应该是法院。什么叫讨债啊?讨不到的债,就是讨债。要是一讨就给了,那叫还债。那既然讨不到,就得找个地方说理吧?法院才是正解,你可以起诉可以说明情况,走正常的司法程序,由国家机关按办案流程受理你的正当请求,然后给你最后的答复和结果。胜诉的拿钱,或者由法院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之类的;败诉的就要服从判决,乖乖的还钱。当然法制在一天天健全,败诉一方也不是一下就没有了回旋余地,你也可以申请向更高一级的法院对案件进行二次重审和修正,然后等待结果。扯得远了点,话说回来,田福成就是没能意识到这一点,直接被刘鸿旭吓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