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皇帝算什么

被窝里的大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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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进一步,天下在手唯我独尊,同时也是杀机四伏。

    多数人在诱惑来临时考虑想到的都是前者,而习惯侥幸地忽略后者。少数有自知之明的人会先斟酌后者。凡事留一条后路总是好的,所以有自知之明的人通常能活得长一点。

    路过绝对不是少数人。

    他跃上高台,从陈家洛手中接过长剑,举剑指天,扬眉张狂道:“满清夺我汉家天下,欺压我汉人手足百余年,残害我汉人同胞千千万,犯下无数滔天大罪。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杀尽我汉人手足;大兴**,禁锢思想,使天下之人敢怒而不敢言;役民为奴,种族歧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毁我千余传统……”

    再想想,再想想,还有什么能说的?

    路过绞尽脑汁,最后终于吼了一句:“驱除鞑虏,还我中华!”底下立刻喊声震天,高呼万岁。这历史性的一刻,怎能不叫人激动。

    路过转过身来,问乾隆道:“当你把屠刀举向自己兄弟手足时,可曾预料到有今天?”

    《书剑》的世界里,乾隆与陈家洛是同胞兄弟。因为雍亲王想要个儿子,抱走了刚出生的陈家大儿子,替换了公主。这个大儿子深受康熙喜爱,后来雍正继承,又把皇位传给了他。陈家洛得知此事,劝乾隆倒戈与红花会合作,将满人赶回关外,结果乾隆背弃盟约,反要诛杀陈家洛和红花会。

    料想这种天生的矛盾与必然的选择是不可能更改的,路过因此敢笃定地说出了这件事来。乾隆在一旁早已面如死灰,再不复有任何气度,再金光闪闪的龙袍也暗淡无色。

    路过得意极了,把剑架在他脖子上,道:“你自己说,你犯下多少大罪?该不该杀?”

    只要乾隆一承认,他手里这把剑就是诛君剑,从此号令天下,唯我独尊。

    “兰溪,这是魔障……”脑海深处忽然冒出来一个柔软的声音,路过的眼前黑了一黑。他怔了怔,甩甩头,定睛一看。太阳还在,郎朗晴天,谁在说话?

    他定定神,要再次发话时,底下已经有人喊着:“该杀,该杀,杀了他!”

    这喊声吓得乾隆胆战心惊,他颤颤巍巍地道:“陈家洛,我们是兄弟,曾经约定过互不伤害。”

    陈家洛愤然道:“当你设下机关陷阱要暗害于我与众位哥哥时,可曾想到我们是兄弟?”

    路过听着他们的争执与质问,有些想笑。天下江山面前,讲什么兄弟感情?正因为是兄弟,所以是仇人。但他发现自己笑不出来,天上已经不再炽烈的太阳反而变得明晃晃,一圈两圈的光晕散开,他眼前的黑逐渐变成了一片白。

    “兰溪,这是魔障……”

    脑海里那个柔软的声音重复着。

    他不知道那是哪里的声音。只是陡然想起来,他身重剧毒,命不久矣;又想起来,他不是真的“路大侠”,他若当了这个皇帝,一旦被拆穿,谁都能杀他;最后,他又想到,白痴呀,**战争快开始了,皇帝最是窝囊了,他在想什么?

    将昏未昏时,他听到一声呼喊:“公子!”

    那是程灵素的声音。

    他清晰地听到了一下心跳,忽然又想起,他原本只是想做做好事救她一命,这么好的初衷,怎么会跑到皇帝的座位上来了。真奇怪,明明是黑暗,他却好像看到天边有什么东西在逐渐靠近他,由远而近,黑黑的一团,向他扑来。

    然后,他彻底陷入了一片黑暗,最初那种无边虚无的黑暗。

    程灵素最先发现他的异常,一见他情况不对,立刻跃上台来,用身体撑住了他,同时翻手划破了他的手掌。只见伤口翻起,但黑血已呈凝滞,流速缓缓。

    正站在一边的陈家洛一见大惊,问道:“怎地中毒了?”

    “为了救我大哥。”程灵素眼泪已经落下,只是狠心又交错划了几下,从袋里摸出一个药瓶,洒了些白色的药粉,助黑血流出。

    主角晕倒了,这改朝换代的仪式也没法子继续下去了。陈家洛暂代主职,下令将乾隆先收押,等路过醒来再说。

    “等等。”路过并没有昏迷太久,毒血散了些,血液活了些,眼前凝滞的黑暗开始流动,他的意识随着这流动也开始重新运转起来。

    他真的要当皇帝吗?能当皇帝吗?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想清楚。“红花会”支持的是那个路大侠,他就算再以假乱真,不会武功不会医术也不会毒,迟早被揭穿。倒时候他身在皇位,不过是众矢之的。兄弟情?算了吧,现在是兄弟,等当了官,那叫同僚,都是争权夺势的仇人。更何况,他还不是兄弟。

    再退一步,想当个好皇帝,那得累死,还不一定有好效果。想借着皇位享乐,那绝对是会祸害天下遗臭万年。虽然遗臭无所谓,反正死了也听不到,但是,心里还有丝丝浅薄的道德观迈不过去。

    可是这香喷喷的皇位拱手送人,做不到啊!不甘心啊!舍不得啊!

    路过心里极度哀怨,眼前好像有人给了他一大座金山,慷慨地说:来吧,这座金山送给你,只要你搬得动。

    擦!偏偏他搬不动啊!

    路过脑子瞬息万变。立刻想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一,让位给陈家洛。反正他听从“路大侠”,他当了皇帝,还是等于自己当了皇帝;二,找个人易容成乾隆,成为傀儡皇帝;三、把乾隆控制在自己手里。

    我去!路过开始佩服自己了。皇帝算什么,要皇帝听自己的,那才叫好!总裁算啥?那是吃苦卖力的事,董事长股东那才是真正的赢家。

    “总舵主,这江山由我做主,是吗?”

    虽然这江山是红花会打下来,但红花会是在“路大侠”的带领下才进一步壮大声势,陈家洛对他向来敬佩,十年前就承诺,打下江山,皇帝由“路大侠”来当。因此,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是。”

    路过点了点头,转身去问乾隆:“前头我说的,你承认不承认?”

    乾隆不语。

    路过道:“这些铁板钉钉的事实,你承不承认,它都在那里。汉人民众千千万,所谓众怒难犯,靠杀戮靠高压统治,就得有被反扑的觉悟。这十年来,想必你也是寝食难安,这皇宫大内你真以为我进不来吗?我杀你,易如反掌。”

    “毒手医仙”之名,乾隆早就如雷贯耳,不然也不会为了追捕他派出军队大炮。路过语气森然,乾隆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死命维持着最后一点尊严,才没有被吓得腿软。

    “今日之事,不过是告诉你,我们汉人想拿回江山,轻而易举,你们若不修德政,不为百姓谋福,不把眼光放得长远,就算不是今日,将来也总有一日会再次面临今日之事。你既然是汉人,我们也没必要再换个皇帝,无畏再多造杀孽,受苦的都是老百姓。汉人满人都是人,你们要在汉人的地方立足,还是对汉人好点吧。”

    “路大哥……”陈家洛一听他语气竟是要把江山还给乾隆,立刻出言阻止。

    路过朝他笑了一笑,道:“总舵主,别留恋这个皇位,我们自有我们该做的事。这皇帝一职,还是由他来做吧。他毕竟是你大哥,再给他一次机会。且经此一事,他应该也会有所改变。若无改进,到时候我们再来这皇宫溜达一圈,也不是什么难事。今日宫中之变,就让他埋没在九重宫里吧。”

    没人能保证陈家洛当了皇帝会继续听他的话,也没人能保证那个“假乾隆”将来不会反扑,如今“红花会”这等肝胆相照的英雄起义,还是留在肝胆相照的阶段吧。

    “灵灵。”路过摊手伸向程灵素。程灵素会意,取出一颗药丸给他。路过掰下乾隆的下巴让他吞了下去,示意程灵素说出药性。

    程灵素道:“这药不会立刻要你的命,平时也不会有任何影响。每年端午时服下解药则无病无痛,反而能保你身体强健,长寿无灾。但若逾期不服,则肠穿肚烂而死。这解药一年只能配出一颗,到时候我们自会配好送来。但若你行事有差,或者做了什么事干扰了我们配药,就另当别论了。当然,如果你自认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对付红花会,抓到我们逼我们为你配解药……”

    “朕绝对不敢有此念头……”

    “那你就继续当你的皇帝吧。我保证,只要你好好的,不会再有人抢你的江山。但若不然……”路过没有把话说完,但任谁都知道那未竟之语是什么。

    自此之后,乾隆果然大有改变,大量任用汉人入朝为官,科举也大举汉人,将“康乾盛世”推到顶峰。是不是路过之功,就不说了。

    辛辛苦苦风风火火的起义,被路过一番话,手一挥,又如潮水一般退了回去,退出了历史舞台。

    “为什么要放过他,狗皇帝最假仁假义,万一他出尔反尔呢?”周绮性格直爽,非常不满意路过的决定。

    “他不敢的。”路过笃定道,“我们不是侵犯了他,而是拿下了他。他身中剧毒性命在我们手里,就算他想反抗,他的军队被我们打垮了,皇宫被我们攻陷了,聪明的都知道不会再惹我们。怎么,还是你想当个官夫人?”

    皇宫宫墙深深,威武庄严,带着大队人马在里面随意来去的确是威武得意。路过有些惆怅,金山在手却搬不走,谁都会不乐意的。还好换了把“如朕亲临”的尚方宝剑,算个安慰。他抬头望了望天,奇怪,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要掉下来,害得他不得不时时警惕。

    周绮呸了一声:“谁想当了!还不如我们在江湖自由自在。”

    “这就是了。”路过笑道,“当官算什么,没处自由,不如押个皇帝让他去辛苦操劳。我们指东他打东,指西他打西,何必要自己动手?”

    要论皇帝之才,他还是别去凑热闹了,懂得任用人才是最高要义。真说起来,乾隆这个皇帝也不错,不会比陈家洛差。

    “路大哥,那我们接下来做什么?”能推翻朝廷的红花会众,不是这么容易好打发的。但因有“路大侠”的名头在此,他们也只能半信半疑地听从。

    路过扬眉笑了一笑,道:“能做的可多了!”

    有吃的有穿的有用的有玩的,那才叫好生活。有权力在手,却不需要承担辛苦的义务,那才叫特权。纵横江湖,

    快意恩仇,贪官污吏想杀就杀,让当官的战战兢兢,这才叫‘侠以武乱禁’。当个众矢之的的皇帝有什么好的?要当就当个皇帝都怕的“地下皇帝”。满汉之争没意义,能抵抗将来的西方入侵,那才是长远之道。不过他似乎也不可能活到那么远去,谁知道什么时候就换坐标了,能一直呆下去吗?别说,他还真有点事要做。

    “扑——”真的有东西掉下来。

    路过傻了眼,摸着被砸到的头低头看了看落在地上的一个色彩鲜艳的东西,又抬头看了看琉璃瓦的檐牙。

    “一只鹦鹉。”周绮斜了一眼,鄙夷道,“宫里的娘娘养来娱乐的吧。飞不高还想飞,摔死活该。”

    路过挑了挑眉,多看了一眼,琢磨着如果骑马就这么践踏过去似乎有违动物保护条例。

    “好像还没死。”李沅芷跳下马把鹦鹉捡了起来,欣喜道:“还活着!不过好像也快死了,不知道有没有救。”一句话,表情三变,路过看着她,觉得甚是可爱,好像也有些明白为什么那个“路大侠”要收她当妹妹,他看着都心痒难耐啊。

    “带回去给大嫂,她肯定又心疼得不得了。”李沅芷说着跳回马背,回过头来笑道:“不过等见了大哥,大嫂估计也没工夫照顾这些小动物了。哎呀,这可难办了。”

    我去!路过心一抖,差点忘了他们老说的,家里头还有个路夫人等着他。

    那个路夫人到底是谁呀?要不要赶紧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