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当时都还是大侠

被窝里的大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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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半夜,路过是被额头的疼痛给疼醒的,有什么尖尖硬硬的东西在不停地用力地敲着他,一下一下。

    他伸手去赶,摸到了绒绒的一个东西,那个东西从他手心扑腾走了,换过一边后又继续敲,且越敲越急,还连敲带打地拍打着他的脸。

    是那只鹦鹉。

    意识到这一点时,路过立刻清醒了过来,随即闻到一股似有若无的香甜。

    我去!居然是迷药!

    门闩嗑嚓,有人正小心翼翼地撬门。路过蹑手蹑脚赤足下地,抓了把椅子在手中,盯着门板一眨不眨,掌心满是冷汗。

    一个刀尖从门缝里插了进来,想必那人已不耐烦撬了,直接落刀砍了下去。门闩应声落下,那人一脚踹开大门。路过在他踹开门的瞬间将手中的椅子朝对面窗户用力砸去。

    “哪里跑?”那人低喝一声纵身朝飞出窗外的影子追去。路过则瞅准时机发足朝门外跑去,直奔丁典房间。

    “丁兄弟,开门!”

    门应声而开,丁典早被隔壁的动静吵醒了。“路兄弟,出了什么事?”

    路过没空理他,朝他房里钻去,道:“借我躲一下。”正说着,后面知道上当的夜贼已经追了过来。路过“啊哟”叫一声,高喊两声:“有贼!有贼!”然后钻进了丁典房间。丁典一马当先,立刻挺胸上前,拦住了夜贼。

    “藏头鼠辈,也配在此猖狂?”

    夜贼大怒,明晃晃的单刀劈下去,虎虎生风。丁典看清来势,不慌不忙反手去拿他手腕。夜贼一惊之下,这才发觉这个拦路人功夫不弱。他半路回腕,刀势立改,由下向上反挑。丁典依然是不慌不忙,不闪不避,仍旧去抓他手腕。

    夜贼这下知道遇见了高手,不敢再大意,一把刀使得沉稳无比。丁典却不让他这么沉稳,他双掌对单刀,在刀光中穿梭,丝毫不因对方兵器之利而处下风,但要立刻将对方拿下,却也不能。

    两人从门口斗到走廊,又从走廊斗到院子。云重月黑,都看不清对方,只凭着对方来势各自应付。那夜贼暗暗惊讶,丁典也是不敢大意,各自猜着对方来历。

    就在这时候,天空忽然一亮,映照出对方脸孔都是一清二楚。那夜贼惊了一惊,想起了什么,失声叫道:“丁典,原来是你!”

    声音一出,天边一道惊雷,顿时将他的喊声吞没。

    丁典被人唤出姓名,怔愣之下,立刻杀气顿起,手上动作瞬间快了。那夜贼不敢恋战,呼呼连劈几刀,刀刀只劈半招即便收回,撑得上一阵后,一脚踢过去,却是虚晃一招,然后借着夜色遁跑了。

    豆大的雨点立时落下,丁典想起了房里的路过,不敢放任去追,回到客栈。

    “丁兄弟,出了什么事?”水岱听到动静已经起来了,正提着冷月剑要追出来。

    “有……夜贼。”丁典语有保留,不敢细说。“被我发现,已经赶跑了。”

    路过听到对话从房里出来,问道:“可有见到他长什么样子?”

    丁典摇头,道:“那小贼戴着面罩。”

    路过皱起了眉头。蒙面人?他在这里认识的人没几个,谁这么多此一举?

    “半夜行凶还戴面罩,必是做贼心虚。”

    路过立刻把客栈伙计叫了来。伙计睡眼惺忪被人从梦中挖起来,心情不好直嚷冤枉:“我们‘望江客栈’是老字号,整个汉口谁人不知?住在‘望江客栈,人身财产有保障。客官休要胡乱坑人,坏了我们客栈的声誉!”

    丁典一提起那伙计就知道丝毫不懂武功,摇头道:“那人武功高强,不可能是客栈的人。”

    “武功高强还用迷药?”路过没好气地让那伙计走了。真是气煞人,居然连个下三滥的小喽啰也敢犯到他头上来了。偏偏要不是他的小鹦鹉,要不是他百毒不侵,他还真可能稀里糊涂就送了性命。

    水岱道:“刚才我似乎听到有人唤了一声‘丁典’,丁兄弟的名字莫非就是丁典?”

    丁典知道既然被认了出来,再隐瞒也没什么意义了,当下哈哈一笑,道:“不错,我就是丁典!”

    轰隆隆,路过觉得四面都是刀枪剑戟影,磨刀霍霍声。

    大雨下了半夜,早晨还淅淅沥沥不肯停。远处江水氤氲,一派朦胧如画。只是近处就不怎么好看了,路上行人不多,倒是泥泞满地,狰狞无比。

    路过坐在窗边,望着外面的风景。水笙坐在旁边帮他磨药,问:“神仙叔叔,你这药做好后,是不是用水化开,给人吃下去,就能起死回生了?”

    路过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昨晚丁典被水岱认了出来,他本来想连夜隐匿,结果还是乖乖地留了下来。这场大雨是原因之一,再来丁典一身傲气,居然不肯当缩头乌龟,三来,在水岱眼皮底下开溜也不是那么容易。最后,他自己也憋着一口气。他是谁?名动天下的路大侠,他要走,自是要大大方方地走,谁敢留他?

    可惜,他还是没出息地想偷偷溜。

    视线里忽然里走进了一个白色的影子,路过立刻被他吸引住了。

    外面雨虽然不大,但人们都穿着蓑衣往来迅速,那个穿白衣的年轻人看样子是个读书人,头顶束着方巾。路过细细打量着那人,只见他面色白净清秀,几乎可以与他身上的白衫相比了。他没有打伞,在雨中慢慢行走。模样落魄,却丝毫不狼狈,路上有好奇的人匆匆朝他瞥了两眼,他也毫不在乎,仍旧我行我素慢慢走着。

    路过道:“笙儿,考考你。下雨了,所有人都匆匆赶路,但是有个读书人却慢慢地走,他的理由是什么?”

    水笙笑道:“这还不容易,他怕摔跤!”

    那书生行走随意,丝毫不像担心脚底打滑的事情发生。路过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对。”

    水笙皱起鼻子,歪着头想了想,一会儿后,又笑了起来,道:“我知道了,因为他有伞!”

    “也不对。”

    连猜了两次都不对,水笙不高兴了,问:“那到底是为什么嘛?”

    “大概是……前面也在下雨?”

    那书生渐渐走近了,像是听到了他们的话,抬头淡淡地瞟了这边一眼。路过与他视线相遇,朝他友好一笑。忽又听得雨中铃声疾响,传来一阵快马之声。

    路过回头望去,双眼放光,不自觉低喝一声:“帅!”

    只见从江边疾驰而来一匹快马,枣红的骏马高头腿长,跑起来蹄下生风几乎脚不沾地。马上的人也是英武非凡,头戴金冠,大红的披风在风雨里扬起,他左手牵马缰控制快马,右手上却是一杆铮亮长枪,看模样,像是雄赳赳气昂昂准备出征的将军。

    路过心里暗暗喝彩,不知是哪一号人物。

    顷刻间,一人一马已经从老远奔近。骏马奔至客栈,马上骑者长“吁”一声,马蹄立时止住,长嘶一声,前蹄高高扬起。但就在这时,雨中忽然扬起一阵血光,紧接着,一声痛苦的马嘶声划破了整片雨雾。

    “呀,是花伯伯!”水笙趴在窗上往下看,立刻眼泪汪汪了起来,“大枣受伤了!这个人居然把大枣砍伤了!”

    水笙说着就要从窗户跳下去,看样子居然有找人拼命的架势。路过眼疾手快立刻制止了他,道:“你做什么?”

    出手伤马者正是那个白衣书生。也没看到他是怎么动的手,手上忽然多出了一只大笔,那笔有几分像判官笔,却又不太像。他手执巨笔这么一挥,出手也不是判官笔点穴的手法,一挥而下笔头扫过一双马腿,那马腿顿时半折,几乎要被双双齐断了。

    马上的骑者没防备他突然发招,一见坐骑受伤,立刻从马上跃下,姿态潇洒利落。他长枪一旋,问道:“敢问阁下大名,为何出手伤在下的马?”

    那白衣书生没有答话,在血光从马腿伤口出溅出时,继续舞弄着他手中的巨笔。只见他这么左一下右一下,像是凭空画着什么画儿,最后停下来时,满意地看着已经变成血色的笔端,淡淡地道:“你的马蹄要溅脏我的衣衫了。”

    路过闻言,这才注意到这书生一路雨中泥泞走来,居然半滴泥水也没溅上,再去细看时,居然连鞋都没脏。最后,他忽然又发现,地上居然连一滴血迹也没有看到。

    “血墨书生风连衡。”身边传来丁典的声音,“北四怪之首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