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隐居修炼神照经

被窝里的大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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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金庸世界风雨

    虽然逃了出来,但是武汉是不能呆下去了。骗的人一时,却不能沾沾自喜以为能骗得人一世,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说不定哪天忽然有个人想明白了,那他的死期可就不远了。

    “路兄弟,现在江湖人人与凌大人为敌,以后上门要人抢人的只会有多无少。武汉这种是非之地,我们恐怕是呆不下去了。”

    两人逃出凌府后,一路只捡偏僻路走,逃到城外,所幸一个江湖人也没遇到,这才又捡了一处安全的地方歇息。

    丁典说的没错,别说是武汉呆不下去,怕是整个江湖都呆不下去了,估计以后都得隐姓埋名了。

    路过有两个想法,其中一个就是去江陵,那里有宝藏。既然大家都是为宝藏,他把宝藏先挖了,发个大财,隐姓埋名逍遥快活。至于那什么连城诀,再透露都无所谓了。早日真相大白,江湖早点希望落空,早点心灰意冷恢复平静。但这太过凶险,尤其是他还没什么本事,空守着宝藏,万一被人觊觎,那恐怕是会连命也丢了的。

    另一个就是去湘西找狄云。他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练武功,但这江湖血雨腥风,真是见不得人过安稳日子的。如果跟着狄云,那一定是能处处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至于这个如果要问问什么,原因只有一个,因为狄云是主角,有主角光环。

    金庸笔下的主角都有光环,狄云的估计是其中最隐晦的一个了,隐晦到大家都只记得了他的可怜和倒霉,压根不知道他还有个明晃晃的光环照在头上。不少人都说金庸在这本书里善恶不分,让血刀老祖遇到“落花流水”居然能让天时地利盲目地站到血刀老祖那边,以至于邪战胜了正,把“落花流水”打得落花流水。殊不知,那所谓的天时地利,说穿了其实就是一条:狄云的主角光环。也不想想看,血刀老祖能输吗?当然不能,因为他若输了,狄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这时候他不是血刀老祖,而是狄云的保镖,所以在主角光环的照耀下,他福至心灵,智力武功都发挥到了极致。君不见,当敌人只剩下一个狄云能对付的花铁干了时,血刀老祖那所谓的天时地利可不就立刻过河拆桥了,被狄云闭着眼睛都误打误撞杀了?

    这就叫主角光环。只要跟他在一起,身边的人也能运气好起来。不像段誉的那种光环,好运都被他吸走了,谁跟着他谁倒霉。

    所以这种时候,当然是去找狄云当福星最安全。可惜这也是安全险中求,狄云身边是安全,但是建立在危险的情况下。化险为夷,那是先遇到了险。

    路过本来的计划里,是要去找狄云。但真正到了这时候,他又拿不定主意了。说起来他不是个喜欢冒险、尤其是拿性命冒险的人。知胜而后战,那是勇敢。先战而后求胜,勇气虽可嘉,却是蛮干,风险太大。狄云身边的“靠谱”,靠的是运气。他不想靠运气,这东西太虚无了。

    “我在关外过过几年,那里虽条件艰苦点,却是民风淳朴。路兄弟,不如我们……”丁典提出建议,但是说到此处,却是说不下去了。想起凌霜华的倩影,他就是走也下不了决心走。

    路过想了想,觉得关外也不错,就是远了点,累了点,长途辛苦了点,生活艰难了点。称称自己的斤两,躲起来夹着尾巴做人也不错。等他武功练成了,再重出江湖。

    正要表示同意时,丁典忽然跳了起来,道:“路兄弟,我们哪里也不去,就留在武汉!常言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算哪一天有人发现我们已经逃出了凌府,必然也不会想到我们还敢留在武汉。”

    是这个道理没错,但是,万一被发现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啊。安全的地方才安全,这才应该是至理名言。

    路过叹了一口气,既然丁典舍不得凌霜华,武汉……那就武汉吧。

    第二天,两人打扮成生意人的模样,又混进城里去了。丁典是有些钱财的,两人在市井最热闹又混乱的地方租了个小铺面,前面卖花,后面住人。花店请了个寻常村姑来照看着,就连名字都是最最村姑的春花。

    春花长相也是极普通的村姑,只是浓眉大眼手脚俐落,虽然不懂什么莳花之术,却十分好学上进,把花店照顾得井井有条。

    丁典开花店目的不是挣钱,有没有人买也无所谓。前头有了春花照看,因此路过与丁典两人每天没事,就是在后院里种种花,其他时间则都用来修习《神照经》。

    《神照经》别说是《连城诀》里最高深的内功,恐怕在整个金庸世界,也是排名顶尖的。只是,顶尖的功夫往往就不是人人都能练成,否则,到处都是高手了。资质有高低,功夫有浅深,路过如今翻着《神照经》,千庆幸万感激,当初在三峡,他没有一念之差一把叶子扔下去。如果当时毒死丁典,抢走神照经,他恐怕现在已经命丧黄泉了。

    他从未学过武功,也似乎不大可能有什么顶尖的资质,如果一开始就来练这困难且危险的内功,没有师傅指点,那是万万不可能学会的,不仅学不会,小命都丢在这里也有可能。小说里那些捡到秘笈就练成神功的,那都是主角,都是资质上层或者运气极佳的主角,误打误撞都能把神功练成。非主角的普通大众,要想靠秘笈练神功,要么就是自宫,要么就是成邪功。

    路过是这个普通大众,所以他得靠丁典来指点。

    丁典君子心境,本就对他十分欣赏,又经历这次同生共死,更加当他亲兄弟一般,半点不藏私,将自己所学所悟倾囊相授。知道路过不懂武,便从最基本的入门口诀和行功之法传起,解释清楚详尽。

    好在神照经虽然高深,但是入门却是比较简单,路过学的津津有味,因此练习起来也是格外勤奋。

    大抵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侠客梦,路过在《飞狐外传》的世界里,被“路大侠”的名头所困,既不能练武穿帮,更不能“不耻下问”去学武功,且《飞狐外传》那种末武时代的武功,每天站桩拳脚的辛苦百倍得之百分,实在是不划算,是以他所有的精力都用来修习毒术了。如今终于有机会修习武功,还是高深又不吃力的内功,那真是梦寐以求的事,因此,枕戈待旦夙兴夜寐,每日如此。

    丁典提醒道:“练武功要勤,那是很要紧的,可是欲速则不达,须得循序渐进才是,尤须心平气和,没半点杂念。”

    路过微微一笑,没把他的提醒当回事。心平气和没有杂念,那是最容易做到的。他在这种“非我”的世界里,真是想生点杂念都生不起来。只怕真正有杂念的另有其人。

    前几日的清晨,他们出去农郊买花,叫丁典遇到了一株绿菊,欣喜非常,当时就重金买了回来。照看了几日,那花长得愈好,过不得两日就要开了。丁典天天魂不守舍,就等着那花开。

    这日晚上,丁典对路过道:“路兄弟,我今晚有事出去。你练功别太晚,早些休息。”

    路过眼角扫了窗台那株含苞欲放的绿菊,心中了然,道:“丁兄弟,若凌小姐见到你,立刻就会明白你陷害了他父亲。你道,她会怎么对你?”

    丁典专注地望着那株颔首的绿菊,道:“我只是……想见她一见,不会让她看见我。”

    路过叹了一口气,每次遇到这种痴心人,他总是忍不住要叹气,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这么多气要叹。当时看到程灵素,他叹气;遇到香香公主,他更是有叹不完的气。没想到现在跟个大男人在一起了,他还是有这种气叹。

    路过不知道若他坚决反对,丁典会不会就放弃。但是,他却是反对不出口,就算明知道丁典这行为万分危险,会给他也带来危险,他居然没办法开口阻止。原著里,丁典与凌霜华那份坚贞的爱情,已经被他改得七零八落,能不能续起这缘分都难说了,只是没想到,丁典的心居然还是同以前一样。

    “那你去吧。现在江湖乱成一锅粥,小心点。”

    凌退思成了众矢之的,但这人也果真手段了得,知道矢口否认也没用,居然反咬当时守在院子外面的人进来悄悄把人掳走了,为的是独吞“连城诀”。这样一来,本来就不是齐心的江湖各派又是各怀心事,一会儿江湖门派内斗,一会儿又要潜进翰林府去找人,热闹无比。

    “落花流水”与“风虎云龙”为中原武林方之首,自然得坐镇主持公道,便都一直留在武汉。听说水笙住在翰林府对面了,就盯着凌退思要人。人是从翰林府丢的,凌退思还处心积虑地把他们分开,不是小人心思是什么?她年纪虽小,可是这一点也是明白的。

    这种江湖乱斗,说起来其实真没啥意思。路过现在唯一还有点关心的,就是他那只哑巴鹦鹉,事情都过去十多天了,居然还没有回来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