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盛世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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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光冉冉东西陌,几日娇魂寻不得】

    “小娘子,我这芸豆手串可以刻字,送人再好不过了。”

    “店家好心意,买一串。”

    “好嘞!请问娘子想要刻谁的姓名?”

    “给我刻崔仙芝,仙女的仙,灵芝的芝。”

    冀州市上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商铺的幌子随风摆动,闹市上的商品玲琅满目,九念带着丫鬟红笺正在给姐姐崔仙芝挑选生辰礼物。

    九念上着短襦下着长裙,外罩刺绣锦缎对襟半臂,贵气十足,而红笺则一身织布青衣,头上梳了个低鬟,素雅清秀。主仆二人一个是红罗短襦,一个是青衣婢女,走在人群之中十分惹眼。

    九念手握打磨光滑的刻字芸豆手串,对红笺说:“仙芝姐姐净喜欢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这刻有她姓名的豆子,她一定喜欢。”

    红笺也觉得新奇道:“我不常入市,从不知道市上竟有贩卖这种东西的地方,新奇至极,看来以后要多多借娘子的光出来开开眼。”

    九念自然喜欢与红笺分享,指了指闹市之中那些奇装异服的胡人牵着的骆驼,道:“你没见过的多了,你定没见过骆驼的模样,走,我带你去瞧瞧。”

    红笺随着她的脚步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胡人牵着一头巨大的牲畜,双峰耸立脖颈颀长,毛发似是画中雄狮一般威武,红笺惊叹止步道:“这便是骆驼?真吓人,娘子,我不要去...”

    九念越见她恐慌越想吓她,硬拉着她的手作势靠近,笑话她:“骆驼体大却温顺,你胆子这么小以后怎么跟着我?走!”

    主仆二人正嬉闹,就听得街上响起了鼓乐声,两人回头一看,但见两旁人群自动分出一条大路来,前呼后拥,旗鼓开道,似是谁家娶亲队一般热闹,但仔细听这曲子,又不是结婚的喜乐,忽听得人群之中有人呼唤一句“状元来啦”,再一眼望过去,一匹金鞍朱鬃的高头大马款款而来,马上坐着一名帽插宫花的俊美男子。

    九念当即便认出了那匹马,正是她在驿站里驯养的驿马“奔宵”。冀州最好的马匹尽在曾家所管的驿站里,专供驿卒骑着传递公文,一概不许他用,而这状元郎骑马游街,必是想用最好的马,前阵子听爹爹提起过,说是冀州刺史府想借调最俊美的驿马一用,以配状元郎的威风。刺史府向来仗势欺人,爹爹又怯懦怕事,便偷偷的将马借了出去。

    九念看了看“奔宵”,再看向马上男子。

    这男子便是大名鼎鼎的吉云战了。锦缎红衣,金鞍宝马,不仅穿戴贵气非凡,面相也是九念从未曾见过的俊美,正襟危坐于马上,大有蛟龙的气魄,却生了一副凤凰的姿容,称得上是龙章凤姿。

    红笺也不由得赞叹:“今日出来值了,竟有幸一睹金科状元的容姿。怎么生得这样好看?”

    九念也沉浸在吉云战的气场中,回过神来时状元的队伍已经走近,那状元眼高头昂,目中仿若无人,煞是骄傲。

    九念心想,今于百姓之中如蛟龙,他日去了洛阳面圣,也不过如低头小蛇一般卑微。这样想着,她索然无味的收回目光,拉着红笺继续往前走,红笺还没有看够,但见九念兴致索然便只好跟了上去。

    红笺道:“我们还要去前面看胡人的骆驼吗?”

    九念道:“要看要看,骆驼比状元好看。”

    嘴上这样说着,九念的脚步却忽然一滞,像是猛然想起了什么!骆驼...!

    她自小与驿马们为伴,最熟习马性,马儿生性细胆,见了相貌古怪的庞然大物都会受惊,以前有胡人牵骆驼到曾府拜访,马圈里的马儿皆声音嘶鸣大受惊吓。

    九念驻足望去,只见所有人都自动让开一条道,但那伙牵着骆驼的胡人却从没有看热闹的习惯,充耳不闻的走在街上互相交谈着丝毫不知避让。而状元的人马已经走到了近前。

    果不其然,还差十米的距离,那匹高头大马的前蹄步伐已经开始凌乱了起来!坐在上面的吉云战大概是从没骑过马,当即收起了脸上的闲散,皱了皱眉,双腿夹紧了马肚!

    “咴儿——咴儿——”奔宵见到了骆驼惊慌不定,开始昂起它的脖子厉声嘶鸣!

    围观人群皆往唏嘘后退,几个玩闹的孩童却并不懂事,几欲上前讨嫌。

    吉云战俊美白皙的脸颊上越发苍白,惊慌的拉住缰绳,拼了命的不让自己掉下来,一时间场面开始变得混乱不堪。

    “危险!向后退!后退!”

    曾九念朝那些孩童大声呵斥,想都没想快步上前,用力的拍了一下“奔宵”的脖子,那马儿立刻无措的停顿一下,曾九念趁机踩镫,飞身上马,坐在了吉云战身后!

    “松手!”曾九念大声对他厉声喊道!吉云战大惊失色,立刻松手!九念抓住缰绳,用双臂将他夹在怀里,然后紧踩马镫,用力向后仰去,口中大声训道:

    “吁——奔宵!停下!”

    那马儿竟真的听话,似乎是听到了曾九念的声音,双耳一支,渐渐冷静,开始驼着两人转弯跑圈。

    “哒哒哒哒——”

    马蹄扣在街道的青石砖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众人唏嘘,好似看着一场精彩的驯马表演,几个随从赶紧围上来,站在底下,不知从何下手。

    九念单手拉住缰绳,从身上佩戴的锦囊之中拿出一颗石蜜来,马喜甜食,九念驯马常用这种糖块鼓励马儿,便有随身携带石蜜的习惯,她将那石蜜块子塞到“奔宵”嘴边,“奔宵”大牙一露便吃了进去,九念复又拍了拍它的脖子安抚,“奔宵”的蹄子才渐渐放慢...

    曾九念这才松了口气,手上的力气也渐渐松懈,忽然想起自己的双臂之中还坐着一个男人,倾身动作之间,免不了耳鬓相贴,而此刻她的脸颊正擦过他白皙的脖颈,等待看到他脖颈上凸起滚动的男子特有的喉结时,曾九念才猛地回过神来,只觉得双颊*滚烫,如蹭到了胭脂上面一样,绯红一片,而那男子,矜贵的状元郎,剑眉明目也正垂望着自己,仿若要把她看穿一般。

    尽管害羞,但曾九念也不会如那些娇羞的小女儿一般扭捏造作,她放开吉云战,堕身下马,想要速速离开人们的注视,没想到马上的状元忽然伸出手来,一把扯住了她!

    他抓了个空,只攥住了她的水袖一角,双目如同点漆一般明澈,深邃的望着她的眼睛,问:

    “你叫什么名字?”

    曾九念觉得那眼神暧昧,不禁反感他轻浮,甩了甩袖子挣脱道:“驿马乃是为国效力而驯,岂是你能驾驭?招摇威风不成,当心摔坏了乌纱!”

    声音不大,恰好只有两人听见,他执拗的攥住了她袖子一角不肯松手:“你叫什么名字?”

    “知道我名字做什么?”曾九念反感的说。

    吉云战慵懒的笑了笑,丝毫没有方才那般正经,看着她:

    “娘子救我一命,我好报答你呀?”

    曾九念总觉得轻浮,都说自古文人多骚客,这个状元郎也不例外。遂心生厌恶,甩袖而去,头也没有回。直到那仪仗队的鼓乐声再次奏起,渐行渐远,她才回身望去,只见那状元已经安闲于骏马之上,忽然回过头,朝她的方向看了看,笑了。

    吉云战单手握着缰绳随着仪仗队前进,将手中那只芸豆穿的手串摊在掌心,那芸豆手串乃是方才那位小娘子遗落在他身上的小物件,豆子上刻着三个字——崔仙芝。

    云战的嘴角斜斜的勾了起来。

    “阿忠。”喜庆的鼓乐声中,他唤了一声牵马贴身家奴。

    “在,使君有何吩咐。”

    “回去给我找个锥子,要细一些的,扎进肉里不见血的,我要好好教训教训这畜生。”

    “遵命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