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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风,残月,乐天池。
这是一个高原上的天池。
经过千万年冰山融化,冰水沿古滇高原的低洼处延伸,灌注出六百余里的湖泊,因乐天仙派的创始人乐天上仙选中此地作为修仙和开派之地,故名乐天池。
此时,广袤的池中,一块礁岩上,一个白衣人和一个红衣人相对而坐。
他们就这样坐着,已经沉默了很久,似乎从天黑一直沉默到黎明。
背对空中残月的白衣人仿佛终于忍不住要打破这沉寂,他饮尽杯中酒,缓缓开口道:“何夕墨,六界安宁,在你心中真的那么重要?”
说话的白衣人俊朗星驰,风流而不轻佻,双眼睿智却又满眼慵懒,正是仙派仙界最为风流倜傥,总是给六界带来希望的乐天上仙古乐天。
虽然打破了沉寂,古乐天的耳边似乎仍然在回想何夕墨那铿锵的声音:我何夕墨誓以天下安定为己任,为六界长久安宁,一切皆可辜负……
“是。”何夕墨面若皓月,沉静的声音,没有丝毫犹豫,也不带丝毫感情色彩,在破晓的空气中显得空灵、悠远。
这种孤独带着落寞的声音,和他身上大红色的衣服,以及年轻、俊朗脸显得极不相称。
这也是让古乐天不解的地方。他没想到,这向来一身白衣、不染红尘的何夕墨,此刻竟然在白衣的外面,套上了一件大红色的披风。
这件披风显然是特别的材料所制,穿在身上显得异常柔软,舒适,却更凸显出他那孤傲冷酷的绝世容颜。
乐天池碧波万里,却掩不住何夕墨那一身铅华洗尽的风华。苍穹残月高悬,空气中寒风袭袭,雾气环绕,像极了离人的眼泪,却也比不过他眼神中可以让人冷到骨子里的孤冷。
红色,本是一种热情洋溢的颜色。而孤冷,却是对何夕墨神情最好的写照。
红色和孤冷,这是两种绝不一样的风格。如果常人这样穿着,必定会显得不伦不类。但不知为何,此刻这两种不同的特质融合在何夕墨身上,竟然显得极为惊艳,给人一种万事万物都很和谐的美!
古乐天发现,何夕墨身上经常会出现这种两个极端的对立,比如他内心的热烈和外表的孤高,比如他心中的温情和表面的冷漠,比如他傲视六界的狂傲和表面看起来无比温文尔雅的谦和……
这些特质,如果放在古乐天身上,只怕他早就已经发疯了。但是放在何夕墨身上,这些极端矛盾的东西,却能很好的融合,既不让人感觉突兀,也不让人感觉做作。
“为了六界安宁,你真的什么都可以辜负?”
“是。”
“那么,女人呢?美酒呢?你还有太多的快乐没有品尝过,有太多的悲伤离合没经历过,你不怕有一天后悔吗?”
说话的人一边说着,一边竟然在偷偷地笑:“还有,你忘记何剪瞳了吗?她可是说这辈子要非你不嫁了!现在,应该他也该已经长成大姑娘了!”
“小孩子说的话,怎么能当真?”何夕墨笑了笑,那笑容,在古乐天看来,却只是招牌式的浅笑,不管对谁笑起来都是如此,让人看不出他是在高兴,还是在冷笑。
何夕墨道:“乐天,我不会后悔的!你也应该知道,为了成为水域之神,我付出了什么代价。”
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孤傲和凄苦。
但是古乐天知道。这世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能了解将冷酷无情和温文沉静两个极端集于一身的人,那无疑就只有古乐天。
都说人非草木,一生下来就有情感,即使是做了神、成了仙,也很难没有一丝七情六欲。
但是古乐天知道,何夕墨他不信,更不能!
他从小便是孤儿,一个人在孤岛长大,因为很少与人接触,性格也逐渐变得孤僻、冷酷和无情。
从十六岁开始,他便被动地承担了太多的责任。
而在古乐天眼里,对于一个还没有怎么感受过生命激情的年轻人来说,天下太大,六界的担子也太沉重!
而自己呢?古乐天在回想自己成为上仙的过程。
他天生喜爱自由,以是否能得到欢乐作为行事的准则,对一切都充满着探索的欲望。
似乎自然而然地,他已经修炼突破到第十一重仙境,很自然地开创了乐天仙派,也很自然地将乐天仙派发展为名列当今四大仙派之一。
古乐天又饮完了一杯酒,托着酒杯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何夕墨缓缓道:“师父临终前,只说了两句话,第一句话就是,让我过来找你。”
古乐天:“我能做什么?”
“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每次和你在一起,我都能看到希望,给人一种莫名的力量。”何夕墨想起自己的诡异梦境,此刻心里却真的希望古乐天能带给自己这种莫名的力量。
“你知道,我一直都很孤独,很寂寞。”何夕墨看了一眼远处的残月,神情迷茫地道:“师父在我心中,就像曾经唯一的亲人一样,但是现在,他走了,我还在,而且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
“你一定能做到!因为你已经突破十二重仙境,你的力量更强大了。”古乐天又饮完一杯酒,看着何夕墨得眼睛,坚定地说道。
古乐天往对面的空杯子里倒了一杯酒,轻松地道:“你将这杯酒喝了,我可以帮你一次。”
“你知道,我从不喝酒。”何夕墨声音变得冷淡,他没有动。
他要保持他的功力不衰,维护他的性情稳定,而酒,和这些是相违背的。
“哈哈哈……”古乐天又喝了一杯,哈哈大笑道:“你从来没有喝过酒,不想知道酒是什么滋味吗?”
“你如果连酒都不敢喝一杯,又怎么知道喝酒的乐趣!又怎么敢去藐视天下,完成你的使命?”
“更何况,现在既不是大敌当前,也不是在修炼,你喝了这杯,也不会怎么样的!”
“……”
何夕墨似乎考虑许久,终于拿起酒杯,一干而尽。
一股烧辣椒刀子的味道直接从喉咙涌入了胃里,何夕墨却没有感觉太难受。
他发现,酒确实是个好东西!虽然入口的时候难受,能从喉咙烧到肠子里,但却有一种莫名的快感,不是因为好喝,而是因为难喝。
他似乎正在享受那种极度难喝的快感!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因为我说这些话而喝酒的!”古乐天忽然落寞地道:“你做什么事,只是因为你想做,你愿意去做,如果不是,没有人能强迫你!”
“这是我第一次喝酒,也许将是最后一次。”何夕墨说完这句,又说了一句让古乐天大吃一惊的话。
他说:“我再陪你喝一杯!”
古乐天眼睛忽然发出了奇异的光芒,他赶紧给何夕墨倒满酒,端起酒杯,两人一饮而尽。
随后,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只是,古乐天这种笑,是经常会有的大笑,是真正快意纯粹的笑。而何夕墨这种放纵的笑,却难得一见。
也许,他自己都忘记了上次如此纵情大笑是什么时候了!
“你要怎么帮我?”何夕墨缓缓问道。
“你可以去方正寺找方正大师!”
说完这句话,古乐天手中忽然多了一枝看似很寻常的笔。
他扬起笔,在空中一划、一挥。
顿时,乐天池上空出现了五个金色柔和的大字,在空中闪烁着。
“乐天无不达。”
“为什么?”不知为何,望着这五个字,何夕墨因为三个诡异之梦而沉重的心似乎变得异常轻松起来,忽然间便充满了神奇的信心和力量。
古乐天道:“因为他有上古神器【方正砚】,它会告诉你,你怎样才能找到火域之神。”
想起自己担负的重任,何夕墨决定立刻出发,前往方正寺。
想到要去见那位方正大师,何夕墨心中便有了一种莫名的温暖。
因为他知道,方正大师正如他所持有的神器【方正砚】一样,以公平和正义闻名六界,各界谈起他,无不对之肃然起敬。
“你为什么会想着弄这么一件红色的披风?”古乐天终于忍不住问道。
“因为我不能再如以前一样,一个人呆在一座孤岛上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愿像我师父一样,总是活在他人的世界里!我要履行师傅的遗命,却不愿意像他一样,总是被动地去防御六界动乱。”
何夕墨孤冷的眼神中似乎忽然充满了火一般的激情,古乐天知道,这只是他内心中某些火热的东西在爆发罢了!
“我要出击!”何夕墨望着乐天池远方的残月,声音忽然变冷了下来。
“刚才,我陪你多喝了一杯酒,所以,需要的时候,请你一定助我一臂之力!”何夕墨说完,人已经腾空而起,却见乐天池苍茫的月色下,一个红色的身影,像一只巨大的飞鸟班展翅而飞,瞬间消失在天穹。
望着何夕墨远去的光影,古乐天不禁摇头笑了笑,举起酒杯叹道:“原来披风还可以用作御物飞行之用,既能以此告诉世人,他何夕墨和悯天仙派的前任掌门不一样,又能告诉众人他的不用与坚定!”
他干完壶中最后一杯酒,摇了摇头道:“只是,这杯酒,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