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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车祸第十天。
唐奕承脱离术后危险期,被转入vip病房。根据医学检测,他的昏迷指数有所减轻,但依旧没有苏醒。
这种时候,一点点好消息都能令人为之振奋。
陆语原定的行程被打乱,她没有回b市,一直留在纽约。白天,她去医院陪唐奕承“说话”,晚上由司机送回唐人街附近的地下室。
她跟拿了钥匙,每晚都住在那里,一个人。
纽约的气候渐暖,寻常的一天中午,沈素芳照例用食盒装了午饭,出门去医院。
唐奕承靠注射营养液维持,可陆语在医院一待就是一天,她总是要吃饭的。沈素芳担心她不好好吃东西,于是每天两次去医院探视时,她顺便按顿给陆语带饭。
别墅门一开,沈素芳愣了一下。
门外站着位年轻女孩,正要抬手按门铃。
“宁晞?”沈素芳略感惊讶。
唐奕承以前在纽约的管家就是秦叔,宁晞来家里找过秦叔几次,沈素芳见过她,但算不上熟悉。
宁晞礼貌地笑了笑,笑得苍白:“阿姨,听说奕承哥住院了,我能跟您一块去看看他么?”
唐奕承车祸昏迷的消息对外封锁的极严密,只有家里人和佣人知道,宁晞也是从秦叔那儿听说的。她得悉后急忙跑去了医院,却被蒋仲勋安排的保镖拦截下来,坚决不许她进去。没办法,她只能来找沈素芳了。
沈素芳权当买秦叔的面子,点头应许。
司机驱车送两人去医院的路上,沈素芳随便和宁晞聊了两句。
“你怎么回纽约了?”沈素芳记得秦叔早前说过,外甥女去b市发展了。
宁晞扯了扯嘴角,溢出一丝苦笑:“有些事我自己没做好,惹奕承哥不高兴了,我在b市待不下去就回来了。”
沈素芳“哦”了声,并未深究,毕竟是不太相干的人。
**
素白的病房门,沈素芳来到门口,却没有立马推门进去,而是在门边驻足稍许。
宁晞不明所以,也跟着她停下脚步。
有说话声从病房里传出来,温柔的,细腻的,如同细柳河畔那琴弦轻轻撩拨,浅浅的吟唱,低低的痴缠。
事实上,沈素芳每天来医院,都会听到陆语跟唐奕承“说话”。
说的人,红着眼圈,嘴巴一开一合,像是复读机那般孜孜不倦地讲着他们以前的故事,喉咙干哑了就喝口水,继续说;眼泪流下来了,就抹两把,擦干泪,或者把头埋进他的被单,一动不动地发会儿呆。
听的人,静静地躺在那儿,眉宇间还是往常的模样,清隽动人又英挺深邃,但那双狭长的眼睛始终闭着,长睫微垂,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
沈素芳看到这样的情景,总是忍不住背过身、在走廊里暗自垂泪,比起昏迷不醒的儿子,陆语也挺让她难受的。
到底是有多爱一个人,才会让这女孩不离不弃?
而这女人,遇到这样的爱人,是劫数,还是幸福?
收回神思,沈素芳正欲抬手转动门把,一回头,却发现宁晞不见了。
人去哪儿了?
她没多想,将眼中泪水掩藏无踪,走进病房:“小语,过来吃午饭吧。”
病房是套间,陆语跟她去里间的休息室吃饭,就听沈素芳说道:“你准备在纽约待到什么时候?如果奕承他……”
如果他再也醒不过来了呢?
这是医生都说不准的事儿。
沈素芳查过不少资料,很多昏迷的病人在床上一躺就是数年,甚至更久。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陆语只是唐奕承的女朋友,连名分都没有,她又能坚持多久呢?诚然,多个人照顾儿子,让沈素芳安心不少,但这何尝不是一种自私的心态?毕竟陆语还那么年轻,唐家总不能耗着她。未雨绸缪,她这个做长辈的,也该为别人打算一下。
“唐会醒过来的。”陆语不接受任何负能量,急声打断她,言之凿凿的嗓音稍显突兀。
从碗碟间抬眼,她遂朝沈素芳笑了笑,放缓语气补充道:“阿姨,刚才他的手指头动了呢。我去问过医生了,医生说这是好现象,很多昏迷的病人都能被亲人唤醒的。”
一个月,一年,一辈子。
她一定能唤醒他。
常言道,恋人之间是有感应的。
陆语以前不信,但现在却深信不疑。
这些天她跟唐奕承说过好多话,多到连她自己都记不清到底说过什么,多到连她自己都惊讶那些点点滴滴的记忆竟然历久弥新。有时候那些话翻来覆去的重复,她也不在乎,因为她坚信他肯定能听得到,只是没办法回应她罢了。
直到刚才,陆语轻握着他修长的手指,慢悠悠地跟他说:“唐,你知道么,窗台上的仙人掌今天清晨居然开花了。离开你之后,我养过那么多盆都没开过花,今儿个还是第一次看到,小小的,粉色的那种花儿,特别可爱。你看铁树都能开花,你是不是也该醒了……”
就是那个刹那,她感觉到掌心里的手指动了一下。那么轻微,那么不经意,可陆语敏感的神经却仿佛被什么撩拨了似的,一下子就兴奋起来。
也是那个刹那,支楞着耳朵、站在门外的宁晞猛然怔住,然后默不作声地转身跑掉。
她条件反射地想起以前自己送给唐奕承的那盆仙人掌盆栽,她放在他纽约办公室的窗台上,告诉他仙人掌的花语是——坚强,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后来,她在他办公室里,再也没有见过那盆仙人掌。
听陆语那样浅声说着,宁晞心里蓦地狠狠一绞。
原来在那对相爱的人面前,她一直是一个可笑而尴尬的存在。
宁晞在认识唐奕承的时候,并不知道陆语的存在,更不曾预料到,他心里埋藏着那样一个深爱的女人——他们曾经相爱,中途离别,走到最后的竟还是他们两个人,与后来的人无关,与路过的人无关,与等待的人亦无关。
宁晞,爱过一个人,就算从未得到回应,也不枉情动一次。
你可以不后悔,可以不甘心,但现在,你该死心了。
她深吸一口气,怅然一笑,是啊,就这样吧。
病房里。
沈素芳和陆语面对面吃饭。
她凝眉看着陆语,就看见她眼底清澈如泉,又带着一丝坚定。她想跟陆语说些什么,可到底喉头酸涩,发不出一个音节。
这女孩,比她想象中坚强太多。
沉默半晌,沈素芳给陆语夹了块黄油煎鱼,这才说:“你多吃点,别奕承还没醒,你先累垮了。等他好起来了,你们赶紧把婚结了……”
事到如今,陆语早已是她认定的儿媳妇。
“……嗯。”陆语点点头,脸颊微红。
那块外焦里嫩的鱼肉,她却是没吃两口,只觉那股鱼腥味似乎特别浓烈,刺激得她有点反胃。
**
晚上九点,司机照例将车停在社区街口。
陆语下车,在路边的咖啡店买了杯热巧克力,双手绷着纸杯往公寓楼走。
从咖啡店到公寓,大概几百米。
安静的林荫路两边植满橡树,路灯的灯光不甚明亮,又被高大的树冠遮住些许光亮,整条幽径随之显得愈加黯淡,阴恻恻的。
陆语读大学那会儿天天都从这里经过,也不觉得夜路害怕,因为那时她不是一个人走,她身边总有一抹颀长、英挺的身影陪伴左右。
“你以后不用每天都来街口接我啦,我自己回去就行了。”她摇着马尾辫,跟走在身边的少年说。
“这一带治安不好,还闹鬼,你不怕么?”唐奕承双手抄在外套衣兜里,挑眉睨着她。
陆语拧起眉毛,有些惊讶:“这里闹过鬼?”
唐奕承“嗯”一声,压低嗓音讲给她听:“以前这座楼里住着一对年轻情侣,男孩每天晚上接女孩回家,也是走这条路。后来有一天男孩突然没有出现,女孩倒没觉得不对劲,以为他有什么事耽搁了。当天夜里,女孩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他说跟朋友在酒吧喝酒不回来睡了。女孩有点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直到隔天早上,警察敲开女孩的家门,说她男朋友昨天下午跟人打架被人打死了。女孩猛然想起半夜那通电话,当即吓得尖叫起来……”
陆语听得头皮发麻,不自觉地挽住唐奕承的手臂,“然后呢?”
他还是那么拽拽地往前走着,继续说:“可是第二天晚上,女孩又是一个人走这条夜路时,居然看到了她男朋友在等她。男孩说,他根本没死,是警察骗人。女孩抱着他哭了一通,就跟他一起往公寓楼走,哪知走了一半,女孩突然一低头,发现她男朋友……没有影子。”
刚好走到最黑处,陆语吓得把脑袋直往唐奕承怀里拱。
可他不仅不抱她,反倒声线更低:“小语,你看看我有没有影子……”
陆语心肝一颤,惊悚得不由发出“啊”一声,她挽在唐奕承臂弯上的手猛地顿住,低头就往地上看——
昏暗的路灯下,他的影子好端端地投映在地上呢。
“混蛋啊你,吓死我了。”陆语在他的影子上踩了两脚,腮帮子鼓鼓的。
唐奕承这回倒是笑了,搂住她的肩,牢牢的:“笨蛋,以后还需要我来接你回家么?”
“废话,当然需要。”陆语撇嘴。
就是这条夜路,他们一起走了两年。
陆语从来都没有告诉过唐奕承,其实那天她听到他的鬼故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是她喜欢勾着他的手,跟他一起走这段回家的路。她担心如果自己说“不害怕”,他以后就真的不会来接她了。
少女的心思,可爱又单纯。
此时,地面依然树影斑驳,街灯依然昏暗幽淡,可原本那成双成对的影子却已然无踪。
孤寂的夜路上,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陆语踩着自己那被路灯拉长的影子,突然就有点想念那个少年了。
她打开纸杯盖子,喝了一口热巧克力。
甜食有助于舒缓神经。
其实她这几天,不是不担心,不害怕啊。每晚夜阑人静时,陆语都会在那张会“咯吱”作响的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她会想起曾经在那张床上,每一个与他相拥入眠的夜晚,他炙热的气息、俊朗的容颜、有力的臂弯和那结实的胸膛都是那样紧紧地包围着她,侵占她每一寸发肤,那样才能让她睡一个安稳觉。
可现在,床是空的,是凉的。
她在那间地下室里找回了属于他们的曾经,属于他们的所有回忆,她甚至能够在床褥上嗅到属于彼此的旧日气息,可她却唤不醒那记忆里的男主角,只能一遍一遍地独自回味那种甜蜜又酸楚的滋味。
属于夜的悲凉,在每一个晨光微曦的初晨,被第一缕朝阳带走。
迎来白日的希冀。
在医院里,陆语长久地凝着那张俊朗的睡颜,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一番:
在彼此分别的七年里,她每每回忆起他们在一起的那两年,总觉得那些美好的时光只在弹指之间,犹若天边红霞那么短暂;后来,他们重新执子之手时,她想起彼此相互折磨的那七年,又觉得那些痛苦和忧伤同样只是白驹过隙,一晃而逝;那么,也许真到了他们变成小老头和小老太太的那一天,再头靠着头、手牵着手忆起现在这段他昏迷不醒的日子,大概也觉得不过是岁月长河中的一小段插曲吧,没那么难熬。
是啊,七年都等过了,还怕再多等一下子么。
爱上一个人,就好像真的就像有了软肋,也有了铠甲。
陆语没办法不坚强,因为那个容她脆弱、耍赖、撒娇的男人现在睡着了,她只能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等他醒来。
**
翌日,天空明净如洗集团内部却暗藏血雨腥风。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集团最高决策者莫名其妙消失了十一天,各种猜疑风起云涌,公司几名位高权重的老股东开始蠢蠢欲动,欲谋权事。
这实在不是新鲜事,自古以来,皇权被削,宰相篡位的戏码不计其数。
唐奕承当年为了早日立足华尔街、极速扩充资产,不得不稀释股权,吸引投资。那会儿蒋仲勋曾经劝阻过他,不可过度融资,以免危及他在董事会的地位。可唐奕承没有时间,他等了太久太久,早已没有另一个七年任他耗费。
他在集团主事的时候还好,毕竟由他一手创立,就算那帮老股东仗着自己股份多,时不时投个决策否决票挫挫他的锐气,却也并不能真把他怎么样。
但现在的情况不同。
山中不可一日无虎,唐奕承的“消失”,无疑为那帮老狐狸创造了造反的绝佳机会。不知集团内部哪位有心之人把“唐总在美受伤昏迷”的消息散布给了国内媒体,导致集团股价大幅下跌,员工人心惶惶。而与此同时,老狐狸们纷纷趁着股价低点开始大幅收购。
当天,陆语是在起床后、接到宋远的越洋电话时,才得知这些事的。
忠心耿耿的宋远坐镇b市,急得直挠头,他恨不得扒开唐奕承的眼,抠开他的嘴,这个时候,哪怕他随便说句话都好啊。只要证明他还活得好好的,就足以令那帮老混蛋有所忌惮了。
商场上的尔虞我诈,陆语一窍不通,但她还得安慰宋远:“你先别着急,容我想想办法。”
宋远压根没指望一个女人能想出办法来,但消息传不到唐奕承那儿,他只能汇报给陆语。
挂断电话,陆语拥着被子坐起身,翻看宋远发给她的那些b市媒体的新闻截图,她只觉脑瓜仁“嗡嗡”作响。
国内媒体的分析露骨又讽刺,称唐奕承曾是少年犯,后来虽然白手起家,但实则根基不稳。他既无背景又没后台,实力远远比不上那些家底雄厚的富二代。再加上他年轻气盛,随便一个老股东都是能当他爹的年纪,这就导致唐奕承难以服众,甚至是让集团出现信任危机。而目前,董事会为了力挽狂澜,已有意扶植新任ceo上位。
好一个“力挽狂澜”,陆语这么好脾气的女人,都忍不住想要暗呸一句“人渣”!
在b市的那段日子,她总觉得唐奕承冷酷霸道,我行我素,却从不知道在他的光环背后根本就是危机四伏,如履薄冰。
尽管事态非同小可,但陆语如今也算经过风浪的人了,急中生智,她就想到那么一个人。
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帮忙,又能帮多少,可这个节骨眼上,她还是得试一试,至少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唐奕承辛苦打下的帝国毁于一旦。
陆语第一时间把宋远传给她的消息,转发给了蒋仲勋。
她这辈子没求过什么人,就算再艰难的日子,她也自己挺过来了。现在拉下脸求人,陆语难免心中忐忑。
而更糟糕的是,她的消息发出去了,蒋仲勋却一时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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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语揣着手机出了门,她并未像往常一样直奔医院,而是让司机把她送去了附近的一所教堂。
唐奕承以前带她来过这里,当时陆语说自己是无神论者,不信基督也不信天主。
他摸了摸她的头,眉梢一挑,道:“我也不信,但不妨看看。”
那天碰巧有新人在教堂结婚,两人权当观摩了一场西式婚礼。
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场婚礼梦,陆语也不例外,她或多或少被那种幸福的氛围所感染,有些心潮澎湃。离开教堂,她就拉着唐奕承叽叽喳喳地回味那场陌生男女的浪漫婚礼。
唐奕承倒是眉目淡淡的,只问她:“你要是喜欢,以后不如我们也在教堂结婚?”
陆语眨着眼睛,看着他那张帅气的脸,立马脑补了一下唐奕承身穿燕尾服的俊朗姿态,以及自己披上白纱的模样……
她笑得娇憨可爱,毫不迟疑地点头说:“我看行呀,就这么说定了。”
唐奕承屈指,在她脑门上弹了一下,也弯了弯唇,笑了:“原来娶你这么容易啊。”
那一刻,有没有信仰不重要,够浪漫,够幸福,就行了。
故地重回。
还是古老的哥特式建筑,魁伟繁复的穹顶,巧夺天工的雕刻,描绘得细腻精致的教派窗画,什么都没变。
可走进去的那个瞬间,陆语的心态却有些微的改变。
教堂里没有婚礼,只有信徒在做礼拜。
陆语悄声在最后一排坐下。
这一刻,悠扬的钟声,平缓的诵经声,在耳畔余音缭绕,每一个音都沾染着慈悲的光芒,让人无端感觉到宁静安和。
心念微动,陆语双手合十,低下头,跟着默默祷告。
有人说,一个人可能不信神也不信佛,却也许会在某一刻相信因果。
这大抵就是陆语此刻的感受吧。
那个曾经不信命的女孩,此时,却在用一颗最诚挚的心,向命运祈祷。
祈祷她的唐,快点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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祷告结束,陆语刚离开教堂,手机就响了。
还是宋远来电。
电话接通,她就听宋远语带惊诧问道:“唐总……是蒋仲勋的儿子?!”
陆语诧然,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尚不容她厘清思绪,宋远已半是狐疑,半是震惊地解释说:“刚才蒋先生发了声明给媒体,称唐总是他儿子。并说唐总回归前集团大局暂时由他接管,请浑水摸鱼之人好自为之……”
蒋仲勋这是为帮唐奕承,所以胡乱杜撰出个理由,以堵媒体之口?
还是……
宋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在竹筒倒豆般地说着,陆语整个人却已经如遭电击一般,猛地被钉牢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