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潇洒离去

黄瓜火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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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宜市之内,三名魔将不断全力击打着阵纹,其中一名浑身长满金色羽毛的人型魔将面露焦急的说道:“这阵法有股荒凉的气息,十分危险,我们一定要快点破阵而出,否则就来不及了。”

    “没错,这阵法还没发动就有股难言的压抑之感,只怕发动后我们将死无全尸。”这是一名身具狼头的人型魔将,他一边撞击着阵纹,还一边拿着一条人族断臂在进食。

    而最后的一名无手无脚的白蚕魔将,突然停止了攻击,一脸颓废的躺在了地上,绝望道:“放弃吧,我们已经没希望了。”

    “为什么,我们三人联起手来,在这方天地根本就是无敌的存在,谁又能奈何我们分毫,只要我们破了这座阵纹,这天下就任凭我们遨游了。”金雀魔将劝诫道。

    “不,你们不懂。”白蚕魔将摇了摇头,“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人族的可怕,他们是最能越级挑战的族群,也是最不怕人多的族群,我们既然已经被困在这阵中,那就说明我们在人族的眼中已经是死人了。”

    “白蚕魔将,恕我老狼不敢苟同,我可不怕它们人族,那个劳什子人族,来一个我吃一个!”

    银狼魔将口中的断臂咬的咔嚓直响,模样十分血腥。

    “不敢苟同,我还不敢猫同呢,这年头连魔物说话也这么有文化了吗?”

    陡然间,天际一道身影传来,一名梳着大背头的老者踏剑而下,就这样凌空立于三位魔将身前。

    “人族,就你一人?”

    金雀魔将小心的观察了四周一番,发现只有老者一人。

    银狼魔将是个火爆脾气,刚才被老者嘲讽,已然是坐不住了,怒道:“老头,既然你这么急着送死,那我银狼魔将就让你尝尝死亡的滋味。”

    “侵犯人族疆土,今日饶尔等不得!”

    老者脚下长剑爆发璀璨神光,如烈日当空,带着无尽威势杀向银狼魔将。

    “找死!”

    银狼魔将陡然间仰天狂吼,体表银色毛发无风自动,散发着炫目的银亮光泽,口中獠牙暴露而出,粗壮的双手凶悍的击打着自己的胸膛,将威势刚猛的凌厉气势展现无匹,带着无与伦比的速度超老者急速袭杀而去。

    “哼!跳梁小丑!”

    老者轻哼一声,不见什么动静,只见在空中的两人交错而过,老者已经落地立于其他两位魔将的面前,而银狼魔将则从高空重重落下,砸在地上溅起无尽尘烟,眼看银狼魔将一动不动,显然是没了生机。

    剩余的两位魔将一脸的不可思议,根本就还没反应过来,银狼魔将虽说性格火爆,可实力在他们三位魔将中绝对是最厉害的,因此他们对银狼魔将有绝对的自信,可是谁曾想到,意外竟会来的这么突然,银狼魔将眨眼间就死了。

    最重要的是他们根本就没看见老者出手,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老者这么强,这片天地不是应该要压制境界吗?同样是丹道境界,不可能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啊!

    “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强?”

    飞剑浮起,渐渐立于老者的头顶之上,笑道:“这个问题只怕你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飞剑掠过,两个丑陋的头颅高高抛起,无头的身躯不甘的倒在了地上,老者消散转身,立刻踩上飞剑飘飘然离去,其飘逸的身姿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模样。

    另一边,林风也已经与狂战等人汇合了,看着林风胸口处血淋淋的伤口,大家都十分关心,等到发现林风身边的魔蝠王后,众人一致摆好了防御的架势,受伤的黄天丰更是出于本能反应,一枪朝魔蝠王射去。

    打的魔蝠王不停的吱吱直叫,经过林风的解释后,众人才知道魔蝠王已经认林风为主了。

    这里面狂战懂的多谢,他自然知道认主是什么意思,那是灵宠将生命完全交付给一个人的行为,不到万不得已从没有灵宠会种下这种契约,因为这种契约完全束缚住了作为灵宠的自由,所以狂战才会有些疑问。

    问道:“你和这只蝙蝠种下的是主仆契约?”

    “应该八九不离十了吧。”林风也不懂什么契约,不过感觉上应该是的了,毕竟魔蝠王的生命都在自己手上捏着,只能听命于自己。

    “太好了,我们刚才还在为你担心呢,想不到你竟然还因祸得福,看来你的福缘不浅啊!”关龙看着魔蝠王颇为羡慕的说着。

    地球上的灵气稀薄无比,别说是拥有灵气的生物了,就算是修士都是凤毛麟角,极难见到,在这样的情况下,林风居然得到了一位灵宠,众人不羡慕都不可能。

    狂战也替自己这位小兄弟开心,“兄弟你可真是走大运了,这魔蝠王可是一群嗜血魔蝠中的王者,兄弟你得到了魔蝠王的认主,也就是说得到了一支由嗜血魔蝠组成的军队,这简直是太可怕了,兄弟你知道在魔界中拿两种魔物最可怕吗?”

    林风摇头,“不知,不过听狂哥的口气,这两席中莫非有嗜血魔蝠一席。”

    “吱吱吱!”

    一旁的魔蝠王得意的叫了起来,老鼠脑袋昂的高高的,是傻子都看的出来魔蝠昂此刻的嘚瑟劲,而林风作为他的主人,更是能听懂魔蝠王在说些什么。

    “那是当然了,我们嗜血魔蝠拥有难以想象的锋牙与利爪,能轻易划破对手的身体。”

    而狂战着一本正经的说道:“说嗜血魔蝠可怕不是因为他们的境界有多么高,而是因为他们是群居动物,大家都说狼是群居生物,可狼也会单独行走,但嗜血魔蝠却总是整百上千的待在一起,有些多的,简直是上百万只生活在一起。”

    上百万只嗜血魔蝠待在一起的画面,林风想想就头皮发炸,震惊开口,“那岂不是无敌了。”

    “无敌自然是不可能了,群居生活虽然给了它们安全感,可它们的单独实力都不是很高,毕竟还没听说过有哪种群居生物很厉害,就算是群居生物中凶狠残暴的狼,那也必须要是饿狼,要是独狼,和大集体生活在一起,是很难有生就的。”

    说道这里,魔蝠王似乎也有些触动,狂战的分析直击最重要的部分,这也是他们这些群居生物的弊端,很难走向巅峰。